第一章 概說
一、沿革
新界本舊時新安縣屬,攷《廣州府志》,新安縣在秦時為南海郡地,漢、後漢、吳及西晉,皆為博羅縣地﹔東晉,為東官郡寶安縣地,南北朝因之。惟在梁時,郡治移增城。唐、宋、元,皆屬東莞縣地。至明,始改為新安縣。《明史A地理志》稱,洪武十四年八月,置東莞守禦千戶所,屬南海衛﹔萬曆元年改為縣,屬廣州府。又《郭通志》云:“隆慶末,(明穆宗年號,即民國紀元前三百四十年)海道副使劉穩定議分建兩縣,請於朝。萬曆元年始剖符設官,賜名新安,即東莞千戶所為縣治。”按《郭通志》成於萬曆三十年,是說可徵也,則新安縣之名,已有三百餘年歷史矣。又《大清一統志》載,“新安縣康熙六年省,八年復置屬廣州府”,故《廣州府志》載新安縣之沿革較詳。至民國,則改為寶安縣,縣治設南頭城。
清光緒二十四年,即西曆一千八百九十八年,英國與清政府訂約租借九龍半島以北而達深圳河之大陸及大嶼山、博寮洲、長洲、青衣、蒲台等地,統稱曰“新界”。新界者,新租界之謂也。同時,英國欲藉《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復興清政府租借九龍城外之地段。專條有云:“所有現在九龍駐紮之中國文武官員,仍可在城內各司其事,惟不得與保護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其餘所借之地,專歸英國管轄。”並劃出該城東門直達龍津橋之路線,為我國官員及居民自由出入之路。今龍津橋已填毀。民國以還,我國並無在九龍城內設官,惟在清時,城內設有大鵬協鎮守備,都閫府及新安九龍分司巡政廳。其時,大鵬協左營縣丞設大鵬所城(在大鵬灣之北),大鵬協右營設大嶼山之東涌,今尚有廢砲古壘遺留,足資憑弔也。
然今日之新界,自經英政府之經營,開荒土,築馬路,改進農業,增建洋樓,而九廣鐵路自南而北以貫其中部,環繞新界之公路亦達五十六英里半,至溝通各村落之山徑亦密如蛛網。餘如電汽、郵政、教育、醫務各項,增設改良,長足進展,使新界日趨於繁榮,至若達官貴人,遯跡是間,闢園林,肄別業,有增無已,又使新界山水添些情侶。噫!新界乎,今日之新界,非復舊時新安縣之沉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