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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港通ABC
什麼是「滬港通」?
- 滬港通,全名「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是由香港交易所、上海證劵交易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聯合開展的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目的在實現兩地投資者直接進入對方市場的目標
- 滬港通已於2014年11月17日正式啟動
誰可投資於「滬港通」?
- 所有的香港投資者與海外投資者都允許透過這個機制交易在上海聯交所上市的符合條件之股票
- 中國大陸方面,只有機構投資者與投資及現金帳戶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內地個人投資者允許買賣香港聯交所上的股票
符合「滬港通」條件的股票
滬股通
- 只有在上海上市的A股將被納入滬股通初級階段,香港及海外投資者將能夠在「上證180指數」和「上證380指數」的交易時間內對其成分股進行即時交易,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 被上交所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即ST、*ST股票)不納入滬股通股票;以人民幣以外貨幣報價的股票(即B股)也不納入滬股通股票
- 於2014年11月17日,首日開通時,滬股通符合資格股票共有568隻
港股通
- 合資格的內地投資者可委託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交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港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範圍內的港交所上市的股票
- 股票範圍包括聯交所「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成份股和同時在港交所、上交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 試點初期,香港證監會要求參與港股通的境內投資者,僅限於機構投資者及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資產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 2014年11月17日,首日開通時,港股通符合資格股票共有268隻
北向及南向資金額度
- 北向交易(滬股通)的每年總額度為人民幣3,000億元,每日額度為人民幣130億元
- 南向交易(港股通)的每年總額度為人民幣2,500億元,每日額度為人民幣105億元
- 每年總額度及每日額度按「淨買盤」的基礎計算,不計額度結餘多少,投資者均可隨時出售跨境證券。當額度用盡,便不能新增買盤,要等待投資者出售股票後回復額度水平才可於下一交易日繼續恢復買盤
滬股通股票交收事宜
和香港股票T+2的交收規例不同,滬股通是按照上交所的交收程序:
- 股票交收:交易日
- 款項交收:T+1日
- 簡約說明:本日購買了滬股通的A股,必須於明日之前存入款項;而沽出股票的時候,亦需要有已交割股票在手。
- 所以購買滬股通股票,不可以像港股一樣進行「即日鮮」,須最少持貨1天。
滬股通的「漲跌停板機制」
- 買賣滬股通的A股會涉及「漲跌停板機制」
- 中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由1996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至今
- 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在1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 股價達到漲跌停板的價位後,並非完全停止交易,而是在漲跌停價位或漲跌停價位之內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滬港通的優勢
- 香港投資者毋須在內地開立證券戶口,便能直接投資於符合滬股通資格的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
- 於香港進行結算運作:由港交所負責交易、結算及交收,而且資金轉移均能於香港進行
- 香港投資者能通過涉足內地市場,捕捉國內市場的上升機遇
- 內地合資格投資者能通過內地證券商直接投資於符合港股通資格的香港上市公司股份
附錄:深圳交易所小知識
深圳交易所歷史
- 1989年11月,深圳市政府作出了建立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決定
- 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正式營業
- 深交所成立初期歸屬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管理,1997年8月15日起,國務院決定,將深圳證券交易所劃歸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
- 2004年5月17日,深交所設立中小企業板
- 2009年10月23日,深交所創業板正式啟動
深圳交易所證券代號
- 深證所證券代碼採用六位數的數字型編制方法
- 首位代碼為證券品種區別代碼
- 0字開頭的代碼為A股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證券代碼
- 1字開頭的代碼為基金、債券及其衍生品種的證券代碼
- 2字開頭的代碼為B股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證券代碼
- 3字開頭的代碼為創業板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證券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