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师:我想说的其实是……(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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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師係咪成日放假?

為甚麼飛機師會令人覺得他們假期多呢?根據個人觀察所得,惹人誤會的罪魁禍首是因為機師們常常不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正常辦公時間上班!雖然我們日曆上沒有「公眾假期」這四個字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但當你星期三下午在辦公室發呆,心裏盤算着還有兩日才到久違了的週末時,你看到facebook上的機師(或空姐)朋友正在半島嘆下午茶,你第一個反應會是「$#!+!佢又放假!」,而不會聯想到今天可能是他們這星期唯一的「休息日」又或者他們早上才下班或晚上要去上班!

撇除年假(annual leave)不説,其他所謂的假期,更加準確來説應該叫作「不用上班的日子」,正如在辦公室工作的朋友一樣,每個星期總有一兩天不用上班。根據香港勞工法例,僱員每七天可享有不少於一天的休息日。不過香港民航法例有一特別之處:機師們每七日有一日(行內稱之為one in seven)的那一天休息日,是不一定要在home base放的!換句話説,即使我的「基地」是在香港,航空公司有權要求我在「外站」(outport)放一日假,而那仍然是符合民航處及勞工法例上「休息日」的要求的。

除了one in seven外,民航處對機師的假期還有以下規矩:

一)每十四日必須要有連續兩日休息日;

二)每二十八日必須有最少七日休息日;以及

三)任何三個連續的「每二十八日」必須平均有最少八日休息日。

而以上這些休息日都必須在home base發生。

看似好像很複雜,但其實就像一個星期工作五天,但加班可以補假的朋友一樣。民航處純粹讓航空公司在編更上有較大的彈性,但同時亦規限了它們必須在特定的時間內補假。所以通常發生的就是,機師們在一段時間內只會有民航條例賦予最少的休息日,之後就會有一段時間有較多假期從而拉高平均數,以達到民航處的最低要求。

舉個例,我有四個「十四天」的時期,首三個「十四天」分別有三天、四天及兩天休息日。如果想要達到二十八天的最低平均數,最後一個「十四天」就必須要有七天休息日。如果編更的同事碰巧將這七天放在一起,那麼我在不用使用年假都可以擁有連續七天的「假期」,可以去一趟短線團!

如果你計計數,二○一六年政府釐定的公眾假期有十七日,再加上五十二個星期的週末,一週工作五天的朋友便一共有一百二十一日休息日。反觀一名機師在民航法例下,因為沒有公眾假期的緣故,只能保證有最少一百○五日休息日,還有在聖誕新年復活中秋上班的可能性!當然我不能否認,這是最少的保證,而事實上我們不會每二十八日都只得八日假,但我們對這些沒有保證的假期就只能採取「隨遇而安」的態度。

另一個不能忽略的因素就是民航處對飛機師飛行時數的限制。民航條例規定,機師在值勤前的二十八日內不能飛多過一百小時(行內稱之為100 in 28),所以如果一名機師接近甚至已經「爆鐘」,即使他沒有必要的休息日,他也不用上班。

也許你會想:「一百小時,即每星期只需飛行二十五小時?我每星期最少都工作四十小時啦!」請緊記,這一百小時只計算飛機移動的時間。那每次起飛前所需要的一個小時準備功夫呢?唔計;有乘客遲到導致航班延誤的等待時間呢?唔計;受到內地航空管制影響而要在機場呆等數小時呢?都唔計。這一百小時的飛行時數,並不能真實反映機師們確實的工作時間。

那麼一百小時其實是多少呢?一百小時是三班香港來回紐約的航班,又或者三十三班香港來回台北的航班。一個紐約的pattern歷時四日,一班台北則是即日來回,那麼在同一個月有兩個機師,一個做三班紐約,另一個做三十三班台北,飛行時數一樣,但是你估計誰會比較多假期?

正正是因為有這麼多因素影響我們假期的多少,我們對「幾時放假」及「放幾耐假」確實無甚保證,只能讓更表(roster)控制我們的人生。如果有一段時期真的多假期,當然是一件好事,但若假期少我們也沒有辦法。有一樣東西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選擇職業的條件之一是多假期,做機師就絕對不是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