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手记:六十年代香港警队的日子(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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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皇」葛柏

畢業後,我被派往的第一個「環頭」是油麻地,而我的首個警司級的上司是彼德‧葛柏(P. F. Godber)。相信許多讀者都知道他是誰了,對!就是那位臭名遠播,搞得滿城風雨,於一九七三年六月八日,從英國引渡押返香港受審,最後裁定入獄數年的大貪官。

有一次,我在報案室當值中更(下午四時至深夜十二時),六時左右,各高級上司都下班回家了,我們在報案室後面的天堦吃晚飯。警署工作繁忙,如果去飯堂吃飯,往往吃了一半便被叫回報案室辦事,所以索性在天堦吃飯,比較方便。這天晚上,我正在天堦吃飯,忽然聽到在報案室的警目大叫一聲:「Attention(立正)!」我以為那警目在開玩笑,正準備叫他不要大嚷,卻看見葛柏警司從報案室來到天堦,看見我們正在吃飯。這一下非同小可,因為可被「內部控訴」幾條罪的,但他揮一下手,說:‘Carry on’(「繼續你們的工作。」)然後走去了。我很奇怪他為何沒有責駡我們。這有經驗的警目告訴我,葛柏是「禮皇」,無論大小事,最重要的是尊敬他,大叫立正及敬禮,包保沒事。後來,我發覺有不少高級警官都是「禮皇」,只要給他們敬禮,便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