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兩位天使
路非常長,可是達爾大尼央一點兒也不擔心。他知道他們的馬在布拉西安的老爺的草料豐富的槽裡吃飽喝足,現在精力十分充沛。他信心百倍地準備走四五天的路,忠心耿耿的普朗歇跟隨著他。
我們已經說過,這兩個人為了戰勝一路上的無聊,就肩並肩地騎馬前進,話說個不停。達爾大尼央漸漸地不像主人了,普朗歇也完全除去了僕人的外衣。這是一個萬分狡猾的人,自從他突然成了有產階級以後,他常常懊惱再也吃不到大路上的不花錢的好飯,也不能參加貴族們的交談和他們的轟轟烈烈的戰鬥了。他覺得經常和一些庸俗乏味的人來往,降低了他的身分,所以非常苦惱,他總認為自己是一個頗有才能的人。
可是,如今他立刻地位升高,成了他依舊稱作主人的人的知心朋友。達爾大尼央也好多年來沒有向別人說過心裡話。這兩個人有時候覺得相處得十分融洽。
此外,普朗歇並非一個完全土裡土氣的幹冒險事的同伴。他是一個會出好主意的人;就像達爾大尼央好多次發覺的那樣,他不主動去冒險,但是臨難卻從不退縮。還有,他當過兵,戎馬生涯會使一個人變得高貴;而且,不僅如此,如果普朗歇需要他,普朗歇對他來說也不是沒有用的。達爾大尼央和普朗歇一路上幾乎像一對好朋友那樣,最後來到了布萊索阿[214]。
在路上,達爾大尼央又想到那個不停地纏著他的念頭,搖著頭說:
“我知道我去阿多斯那兒要說服他是不會成功的,這種行動是荒唐的,可是對我的老朋友我應該這樣做。他品質崇高,俠義心腸,任何人也比不上。”
“阿多斯先生是一位高尚的貴族!”普朗歇說。
“難道不是嗎?”達爾大尼央說。
“他花錢大方,把錢亂灑,就像天上落雹子一樣,”普朗歇繼續說下去,“他手上拿著劍,同國王一樣神氣。先生,您還記得在加爾姆園子裡和英國人的那次決鬥嗎?[215]啊!阿多斯先生在那一天真是顯得高貴,有氣派,他對他的對手說:‘您一定要我把我的名字告訴您嗎,先生,對您來說是倒霉的事,因為我非得殺死您不可了!’我當時在他旁邊,聽到他說的這句話。我講的字字都是他的原話。先生,他看了一眼,就像他說的那樣,一劍刺中他的對手,他的對手倒了下去,連哼都沒有哼一聲。啊!先生,我再說一遍,他是一位高尚的貴族。”
“是這樣,”達爾大尼央說,“這一切就像《福音書》一樣真實[216],可是他有一個大毛病,可能使他這些優點都喪失了。”
“我記起來了,”普朗歇說,“他愛喝酒,或者不如說,他總在喝酒。可是,他喝起酒來和別人不一樣。他把酒杯放到嘴唇上的時候,他的一雙眼睛什麼意思也不透露。實際上一個人沉默的時候,從來沒有這麼富於表情的。我呢,我仿佛聽見他在喃喃自語:‘下去吧,甜燒酒!把我的悲傷趕走吧。’他常常敲斷酒杯腳或者酒瓶頸!沒有一個人會像他那樣。”
“是呀!”達爾大尼央說,“今天等待著我們的是一個悲慘的場面。這個眼神高傲的高尚的貴族,這個屢建戰功的漂亮的騎士,他手上總是拿著一把普通的劍而不是一根指揮軍隊的權杖,誰見了都覺得驚奇,好呀!現在他可能已經變成一個駝背的老頭兒,鼻子通紅,老是淌眼淚。我們會看到他躺在什麼地方的草地上,用呆滯的目光望著我們,也許認不出我們是誰了。天主為我作證,普朗歇,”達爾大尼央繼續說下去,“如果我不是一心要向這位不尋常的拉費爾伯爵的卓越的影子致敬,我看到這個悲慘的場面會逃走的,我們是多麼愛他。”
普朗歇點點頭,一聲不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和他的主人一樣擔心。
“還有,”達爾大尼央說,“會看到他老態龍鐘,因為現在他上了年紀了;也許還窮困潦倒,因為他不會管理他的那一點點財產;討厭的格裡莫,一定比以前更加寡言少語,比他的主人酒喝得更兇……唉,普朗歇,想到這些,我的心都碎了。”
“我好像已經到了那兒,看到他站都站不穩,話都說不清楚,”普朗歇用可憐的口氣說。
“老實說,我唯一擔心的事,”達爾大尼央說,“就是阿多斯像軍人那樣喝得醉醺醺的,不接受我的建議。這對波爾朵斯,對我,將是極大的不幸,更是真正的麻煩;不過,他一開始狂飲,我們就離開他,就是這樣。他酒醒以後,就會明白了。”
“不管怎樣,先生,”普朗歇說,“我們不久便可以弄清楚情況,因為我相信那邊給落日照紅的高墻就是布盧瓦的城墻。”
“可能是的,”達爾大尼央回答說,“我們隱隱約約看得見在樹林左邊有幾座雕花的、尖尖的小鐘樓,就像人家告訴我的是尚博爾[217]的小鐘樓。”
“我們進城嗎?”普朗歇問。
“當然進城,好打聽一下情況。”
“先生,如果我們進城,我勸您嘗嘗這兒的小缽奶油,我早就多次聽人說起過,可惜不能帶到巴黎去,只能在本地吃。”
“行呀,我們好好吃一吃!您放心好了,”達爾大尼央說。
就在這時候,一輛牛拉的大四輪車從全是車轍的小路走上了兩個騎馬的人走的大路,這種車都是裝著當地的大森林裡砍伐的木頭,送到盧瓦爾河[218]的各個港口去的。一個漢子趕著牛車,手上拿著一根頭上釘著釘子的長竿子,用它戳著慢慢行走的牲口。
“嘿!伙計,”普朗歇叫喚那個趕車的人。
“兩位先生,有什麼事要我做?”這個莊稼人用當地人的特別純正的語言說道,這種語言會叫索邦廣場和大學街[219]的那些講究語言純潔的城裡人臉發紅。
“我們在找拉費爾伯爵先生的住宅,”達爾大尼央說;“在這一帶的貴族老爺當中,您知道這一位嗎?”
這個莊稼人一聽說這個名字,立刻脫下帽子,回答說:
“兩位先生,我運的這些木頭就是他的;我在他的森林裡砍下來,然後送到城堡裡。”
達爾大尼央不想再問這個漢子,他不高興聽到可能從另外一個人嘴裡說出他曾對普朗歇說過的那番話。
“城堡!”他心裡想,“城堡!啊!我明白啦!阿多斯不是沉得住氣的人;他會像波爾朵斯那樣,強迫他的農民叫他老爺,把他的破舊的房子叫做城堡。他的手打人可重呢,這位親愛的阿多斯,特別是他喝了酒以後。”
牛走得太慢。達爾大尼央和普朗歇跟在車子後面走,這樣的步子叫他們不耐煩了。
“這條路就這樣朝前走,”達爾大尼央問趕車的,“我們走下去不會擔心迷路吧?”
“我的天主!是的,先生,”那個車夫說,“您可以自己走,不用陪著走得這樣慢吞吞的牲口,叫您感到無聊。您只要走半法裡路,就能在右邊看見一座城堡;在這兒我們還看不見它,因為給一排楊樹遮住了。這座城堡不是布拉熱洛納城堡,而是拉瓦利埃爾城堡。您再往前走,在火槍的三個多射程遠的地方,有一座石板屋頂的白色大房子,它在一座給高大的埃及無花果樹遮蓋住的小山崗上,那就是拉費爾伯爵先生的城堡。”
“這半法裡路長嗎?”達爾大尼央問,因為在我們美麗的法蘭西國土上裡的長度是不一樣的。
“先生,看您的馬的腿十分靈活,十分鐘就可以到了。”
達爾大尼央謝過了趕車的,立刻快馬向前奔馳;可是,他想到就要再見到那位如此熱愛他的卓越的人物,想到阿多斯的教導和榜樣曾經教育他應該怎樣做一個貴族,不由得心亂起來。他漸漸放慢了馬的步子,像在思索什麼似的,低著頭,向前走去。
普朗歇也在這個鄉下人的交談和態度裡發現了一些值得他認真思考的問題。無論在諾曼底,弗朗什-孔泰,還是在阿圖瓦,庇卡底,他一一居住過的那些地方,在當地的鄉下人中從來沒有看見過這樣大方的舉止,這樣文雅的神態,聽見過這樣優雅的談話。他禁不住認為他遇到的是一位貴族,是個像他一樣的投石黨人,因為政治上的原因,不得不和他一樣喬裝改扮。
不多久,在大路拐彎的地方,就像趕牛車的說的那樣,拉瓦利埃爾城堡出現在行路人的眼前;接著,走了大約半法裡路不到,就看到了那座給埃及無花果樹環繞的白房子,背後是濃密的樹叢,春天在樹上點綴了朵朵雪一樣的白花。
達爾大尼央看見這個情景,雖然他平時不大容易激動,現在卻感到心底裡奇怪地慌亂起來;因為一生當中,青年時代是最令人難忘的。普朗歇可沒有同樣的感受,看到他的主人這樣心神不安,不禁愣住了,一會兒看看達爾大尼央,一會兒看看那座白房子。
火槍手又向前走了幾步,到了一排柵欄前面,它製作精美,顯示出當時的特色。
從柵欄望進去,是一些照管得很仔細的菜園,一個很寬敞的院子,院子裡好幾個身穿不同制服[220]的僕人,都手牽著馬站在那兒,馬在原地踏著步,還停著一輛套著兩匹本地馬的漂亮的四輪馬車。
“我們弄錯了,或者是那個漢子蒙了我們,”達爾大尼央說,“這兒不可能是阿多斯住的地方。我的天主!他莫不是去世了,這塊產業歸了另外一個人,而那個人用了他的名字?普朗歇,快下馬去問個明白:說真話,我,我可沒有勇氣去問。”
普朗歇下了馬。
“你再說,”達爾大尼央說,“有一個路過的貴族希望有這個榮幸向拉費爾伯爵先生致敬,如果你對打聽到的情況感到滿意,那就說出我的名字來。”
普朗歇拉著馬韁繩,走近大門口,拉響柵欄上的鈴。立刻出來了一個僕人迎接普朗歇,他滿頭白發,雖然上了年紀,腰板卻挺得很直。
“拉費爾伯爵先生住在這兒嗎?”普朗歇問。
“是的,先生,是住在這兒,”僕人回答普朗歇說,普朗歇沒有穿僕人穿的制服。
“是一位退役的爵爺,對嗎?”
“就是他。”
“他有個僕人叫格裡莫,”普朗歇說,他一向小心謹慎,不相信能夠打聽到許多情況。
“格裡莫先生目前不在城堡裡,”這個僕人開始從頭到腳地看普朗歇,他不大習慣受到這樣一些詢問。
“那麼,”普朗歇歡喜地說,“我很清楚了,這就是我們正在找的那位拉費爾伯爵。勞駕,請把門打開,因為我要向伯爵先生通報我的主人,他的一位貴族朋友來了,想向他致敬。”
“您為什麼不早說!”那個僕人一面說一面打開了柵欄門。“不過您的主人他在哪兒?”
“他跟在我後面。”
僕人打開柵欄門後,領著普朗歇向前走,普朗歇對達爾大尼央做了個手勢。達爾大尼央騎著馬走進院子,他的心從來沒有跳得這樣快過。
普朗歇走上臺階的時候,聽見樓下大廳裡傳出一個聲音,說:
“喂!這位貴族在哪兒?為什麼不領他到這兒來?”
這個聲音送到達爾大尼央耳朵裡,在他心裡喚醒了無數的感情,無數已經遺忘的回憶。他急匆匆地跳下馬來,這時候,普朗歇正臉帶微笑,向住宅的主人走去。
“我認識這個伙計,”阿多斯出現在門口,說道。
“是啊!伯爵先生,您認識我,我呢,我也認識您。我是普朗歇,伯爵先生,普朗歇知道您……”
可是正直的僕人無法再說下去,這位貴族的外貌使他感到意外,他愣住了。
“怎麼!普朗歇!”阿多斯叫起來,“難道是達爾大尼央先生來了嗎?”
“是我來了,朋友!是我來了,親愛的阿多斯,”達爾大尼央口吃地說,幾乎連站也站不穩了。
聽見這兩句話,阿多斯的俊美寧靜的臉上也顯出明顯的激動的神情。他很快地走前兩步,迎向達爾大尼央,同時一直盯住他望,接著親切地抱住了他。達爾大尼央從慌亂中醒了過來,他也抱住了阿多斯,雙眼含著的淚水,閃耀著真誠的友誼的光芒。
阿多斯抓住他的手,緊緊握著,把他帶進了客廳裡,那兒已經坐了好幾個人。大家都站了起來。
“我向你們介紹一下,”阿多斯說,“達爾大尼央騎士[221]先生,國王陛下的火槍隊副隊長,一位極其忠實的朋友,是我所認識的一位最勇敢最可親的貴族。”
達爾大尼央依照慣例,接受了在場的人的致意,同時盡力客氣地還了禮。他在那幾個人當中坐了下來,暫時中斷的談話重新繼續下去,他趁這個機會仔細觀察阿多斯。
真是奇怪!阿多斯幾乎不顯得老。年紀和嗜酒使他的眼圈變成了茶褐色,他的一雙漂亮的眼睛卻好像在眼圈裡更大了,比以前更靈活更有神了。他的稍稍有些長的臉上,重新現出剛才由於興奮激動而消失的莊嚴的神氣。他的手總是那樣出奇的好看和有力,現在雖然肌肉柔軟,仍然在花邊袖套底下發亮,就像提香[222]和凡·戴克[223]畫中一些人物的手一樣。他的身材比以前更細長了。他的縮進的寬肩膀顯出一種不同尋常的活力。他的黑色的長頭髮,天生的波浪形使它們彎彎曲曲,瀟灑地垂到他的肩膀上,僅僅有少數幾根灰白頭髮。他的嗓音還是那樣清脆,就仿佛他才二十五歲。他的一口漂亮的牙齒,保護得又白又齊,給他的微笑增添了難以形容的吸引人的力量。
伯爵的客人們從談話中出現的細微的冷淡氣氛覺察到兩位朋友迫不及待地想單獨在一起,就紛紛準備離開,他們用的都是從前的人用的那套技巧和禮節。只要有上流社會存在,要向主人告辭離開就是上流社會的人的一件莊重的事情。可是,就在這時候,在院子裡響起了很響的狗叫聲,好幾個人都同時說:
“啊,是拉烏爾回來了。”
阿多斯聽到拉烏爾的名字,就朝達爾大尼央望,仿佛想留心看出這個名字使達爾大尼央的臉上露出的好奇神情。可是達爾大尼央還什麼也不明白。他沒有從驚愕中清醒過來。他幾乎是不自覺地回過頭去,看到一個十五歲的俊美的少年走進來,衣著很樸素,但是雅致,進入客廳的時候,姿態優美地舉起他的綴有紅色長羽毛的氈帽。
可是,這位新來的、完全出人意料的人,使他受到強烈的震動。他的頭腦裡出現了許多新的想法,他集中他的智力思索,終於弄清楚了阿多斯變化的原因,而這種變化直到這一刻以前他還覺得不可理解。這位貴族和少年之間奇特的相像向他解釋清楚了這種新生的生活的秘密。他看著,聽著,等待著。
“您回來啦,拉烏爾?”伯爵說。
“是的,先生,”年輕人必恭必敬地回答說,“我完成了您交給我的任務。”
“可是,您怎麼啦,拉烏爾?”阿多斯關心地問,“您臉色發白,這樣不安。”
“先生,”年輕人回答說,“因為剛才我們鄰居的小女孩遇到了一件不幸的事。”
“是拉瓦利埃爾小姐嗎?”阿多斯急忙問道。
“怎麼回事?”好幾個人問。
“她和她的女僕瑪塞琳在園子裡散步,一些樵夫在那兒砍木頭。我騎馬路過那兒,看見了她,就停了下來。她也看見了我,她正站在一堆木頭上面,想往下跳,可憐的女孩腳跌崴了,不能再站起來。我想,她踝關節扭傷了。”
“啊!我的天主!”阿多斯說,“她的母親聖勒米夫人知道了沒有?”
“不知道,先生,聖勒米夫人在布盧瓦,在奧爾良公爵夫人那兒。我怕別人急救不熟練,先生,我特地跑來請教您該怎麼辦。”
“趕快派人去布盧瓦,拉烏爾!最好您騎馬自己去。”
拉烏爾彎了彎身子。
“可是路易絲[224]在哪兒?”伯爵問道。
“我把她帶到這兒來了,先生,她在夏洛的妻子的房間裡,夏洛的妻子正在把她的腳浸在冰涼的水裡。”
阿多斯的客人們聽到拉烏爾的這些話,找到了一個離開的借口,就站起來向阿多斯告辭。只有巴爾貝老公爵沒有走,他和拉瓦利埃爾家有二十年的交情,所以特別關心,特地去看小路易絲。她在哭,看到了拉烏爾,擦擦她那雙美麗的眼睛,立刻露出了笑容。
巴爾貝老公爵提出用他的馬車送小路易絲去布盧瓦。
“您說得有道理,先生,”阿多斯說,“她可以早一點到她母親身邊;拉烏爾,您呀,我肯定是您做事太冒失了,是您的疏忽造成的。”
“啊!不,不,先生,我可以向您保證不是這樣!”姑娘叫了起來。這個年輕人,他想到也許是他造成了這場事故,不禁臉色變得蒼白。
“啊!先生,我向您擔保……”拉烏爾低聲說。
“您也去布盧瓦,”伯爵仁慈地說,“您向聖勒米夫人道歉,並且代我向她道歉,然後再回來。”
年輕人的雙頰重又露出了紅色。他用眼光征求了伯爵的同意以後,就用他的已經很有勁的胳臂把年輕姑娘抱起來,她的腦袋靠在他的肩膀上,好看的臉上又有痛苦的神情,又含著微笑。他輕輕地把她放進馬車裡。接著,他像一個老練的騎士那樣,動作優美靈活地跨上了馬。他向阿多斯和達爾大尼央行了禮,就飛快地離開。他緊靠在馬車車門旁邊,眼睛一直盯住車門裡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