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后(套装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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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達爾大尼央尋找阿拉密斯,發現他騎在普朗歇身後

達爾大尼央回到旅店,看見一個人坐在爐火旁邊,這個人是普朗歇。他穿了那個逃走的丈夫留下來的舊衣服,完全變了樣子,達爾大尼央差點認不出他來了。馬德萊娜在所有的伙計面前把他介紹給達爾大尼央。普朗歇對軍官講一種非常好聽的佛來米話,軍官講了幾句不知道是什麼地方的語言來回答他,交易成功了。馬德萊娜的兄弟開始在達爾大尼央手下當差。

達爾大尼央的計劃完全確定好了;他不想白天趕到諾阿西,怕給人認出來。他有的是時間,不用急急忙忙,諾阿西離巴黎只有三四法裡[137]遠,在去莫城的大路上。

他先美美地吃一頓午飯,一個人想使用頭腦,這樣做可能是一個不好的開端,可是當一個人想使用身體的時候,這就是最好的預防措施;接著,他換了衣服,因為他擔心他的火槍隊副隊長的外套會引起別人懷疑;然後他挑了他三把劍中最銳利最結實的那一把,他只是在重大的日子才用這把劍;最後,在兩點鐘左右,他叫人給兩匹馬裝上鞍,奔出維勒特門,普朗歇跟在他後面。這時候,在小山羊旅店隔壁房子裡,還在起勁地搜索普朗歇呢。

走到離巴黎一法裡半的地方,達爾大尼央發覺由於自己心急,動身得還是太早了,於是他停了下來,好讓他們的馬喘口氣。小客店裡坐滿了人,一個個外貌都是惡狠狠的,就像正在準備晚上要去幹什麼壞事似的。一個穿披風的人出現在門口,可是他一看見有一個外來的人,就做了一個手勢,兩個在喝酒的人走了出去,和他交談起來。

達爾大尼央呢,顯出毫不在意的樣子,走到小客店的老板娘跟前,直夸她的酒好,那是一種蒙特勒伊出產的烈性葡萄酒。他問了她關於諾阿西的幾件事情,知道在村子裡只有兩座外觀豪華的房屋,絕對不會弄錯。一座是巴黎大主教大人的,現在住著他的侄女隆格維爾公爵夫人[138],另一座是耶穌會的修道院,按照習慣,是那些可敬的神父的產業。

四點鐘,達爾大尼央又上路了,馬走得很慢,因為他想在天全黑下來後到達那兒。不過,一個人在陰沉的冬日,四周風景又如此單調,騎馬緩步前進,他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像拉封丹[139]所說的一隻野兔在它的窩裡做的那樣:遐想;達爾大尼央也在遐想,普朗歇同樣在遐想。不過,大家就會看到,他們想的心事不一樣。

小客店老板娘的一句話在達爾大尼央的頭腦留下了特別深的印象,那便是隆格維爾夫人的名字。

的確,隆格維爾夫人是很值得人聯想到很多事情的。她是王國裡最顯赫的夫人中的一位,也是宮廷中最美麗的女人中的一位。她嫁給了年老的隆格維爾公爵,但她並不愛他。她最初被認為是科利尼的情婦,為了她科利尼在王宮廣場和吉斯公爵決鬥被刺死,後來大家都說她可能對她的兄弟孔代親王[140]懷有一種過於親密的情誼,這引起了宮廷中那些膽小怕事的人的憤慨;最後,人們還傳說,在發生這種情誼以後,卻產生了一種深刻的真正的仇恨,眼前,大家都說,隆格維爾公爵夫人和馬爾西亞克親王有一種政治上的聯繫,這位親王是拉羅什富科[141]老公爵的長子,她正在使他成為她的兄弟孔代公爵先生的敵人。

達爾大尼央想著以上這一切事情。他想到他在羅浮宮的時候,經常看到美貌的隆格維爾夫人,她鮮艷奪目,光彩照人。他想到阿拉密斯並不比他強多少,過去卻做過石弗萊絲夫人的情人。石弗萊絲夫人在先王宮廷裡的地位和目前隆格維爾夫人在宮廷裡的地位完全一樣。他在尋思為什麼在這個世界上,有些人企望得到什麼,如功名地位,愛情艷遇,都能如願以償,而另外一些人,由於機緣不佳,命運捉弄,或者自然設下的天生的障礙,雖然滿懷希望,總是一事無成。

他不得不承認,雖然他機智聰明,多半一輩子都要屬於後一種人了。就在這時候,普朗歇來到他跟前,對他說:

“先生,我敢打賭您想的跟我想的是一碼事。”

“我可不信,普朗歇,”達爾大尼央微笑著說,“不過,你在想什麼呀?”

“先生,我想到在我們歇過腳的小客店裡喝酒的那些外貌兇惡的人。”

“普朗歇,你總是這樣謹慎。”

“先生,這是天性如此。”

“那好!說說看,你的天性對於眼前這樣的情況是怎麼對你說的?”

“先生,我的天性對我說這些人聚集在那家小客店裡是想幹什麼壞事。我在馬房最暗的角落裡,看到一個穿披風的人,身後跟著兩個人,走進了這個馬房,我現在在琢磨我的天性當時對我說的話。”

“啊!啊!”達爾大尼央說,普朗歇說的和他先前看到的一樣,“還有嗎?”

“那幾個人中的一個說:

“‘他肯定應該到諾阿西了,或許是今天晚上到,因為我認出了他的僕人。’”

“‘你有把握嗎?’穿披風的人問。”

“‘有把握,我的親王。’”

“我的親王,”達爾大尼央插進來說。

“是的,我的親王。可是,請聽下去:

“‘如果他到了諾阿西,說明確些,我們應該怎麼辦?’另外一個喝酒的人說。

“‘應該怎麼辦呢?’那個親王說。

“‘是的。他不是輕易會給捉住的人,他使得一手好劍。’

“‘那麼,就應該像他一樣使劍,不過要設法別送他的命,抓活的。你們有沒有帶捆他的繩子,塞住他嘴的東西?’

“‘我們全帶了。’

“‘你們要當心,十之八九他會假扮成普通的騎馬的人。’

“‘好,好,大人,請您放心。’

“‘還有,我會去那兒,我會指揮你們的。’

“‘您保證要主持公道……’

“‘我全保證,’親王說。

“‘那好,我們一定盡力去做。’

“說完,他們走出了馬房。”

“你說,”達爾大尼央說,“這和我們有什麼相干?這樣的事情每天都會發生。”

“您能肯定他們不是對付我們的嗎?”

“對付我們!為什麼!”

“老天爺!您再想一想他們說的話:‘我認出了他的僕人,’那是其中一個人說的,這可能和我有關係。”

“還有呢?”

“‘他肯定應該到諾阿西了,或許是今天晚上到,’那是另外一個人說的,這可能和您有關係。”

“再有呢?”

“再有是親王說的:‘你們要當心,十之八九他會假扮成普通的騎馬的人,’在我看來這是不用懷疑的,因為您現在的模樣是一個普通的騎馬的人,而不是火槍隊軍官;怎麼樣,您對這點有什麼說的?”

“天哪,我親愛的普朗歇!”達爾大尼央嘆了一口氣說,“我說,遇上那些親王想殺死我,我就不再倒霉了。以前有過這樣的好時光。你放心,那些人不是打我們的主意。”

“先生能肯定嗎?”

“我保證。”

“那就好了;我們不再談這個了。”

普朗歇回到達爾大尼央的身後面,他和過去一樣,毫無保留地信賴他的主人,雖然分手了十五年,這種信任並沒有一點兒改變。

他們就這樣走了將近一法裡路。

走完一法裡路的時候,普朗歇又靠近了達爾大尼央。

“先生,”他喊了一聲。

“什麼事?”達爾大尼央問。

“先生,您往那邊看,”普朗歇說,“您不覺得在黑夜裡有人的影子過去嗎?您聽聽,我好像聽見有馬蹄聲。”

“不可能,”達爾大尼央說,“下了雨,地上泥濘不堪;不過,像你對我說的,我好像看到了什麼。”

他勒住了馬,好看個清楚,仔細聽一聽。

“如果沒有聽見馬蹄聲,至少聽見了馬嘶聲;聽。”

果然,有一聲馬嘶聲穿過黑暗的空間傳到達爾大尼央的耳裡。

“是我們見到過的那幾個人在那邊,”他說,“不過這不關我們的事,我們繼續趕路吧。”

他們又往前走了。

半小時以後,他們到了諾阿西的最外面一些房子跟前,當時大約是晚上八點半和九點之間。

依照鄉村裡的習慣,所有的人都睡了,村子裡沒有一點兒燈光。

達爾大尼央和普朗歇繼續向前走。

在他們經過的路左右兩旁,襯著陰沉的黑的天空,顯露出更加黢黑的鋸齒形的屋頂;不時地有一隻驚醒的狗在門後面叫起來,或者有一隻受驚的貓急匆匆地離開大街當中躲到一堆柴捆裡,它的那雙驚慌的眼睛像紅寶石一樣炯炯發光。它們仿佛是這個村子裡僅有的活著的東西。

靠近村子中心的地方,有一個大廣場,在那兒兩條小街當中孤零零地直立著一座漆黑的大建築物。在它的正面,高大的椴樹伸出它們枯瘦的枝子。達爾大尼央仔細觀看這座房屋。

“這兒,”他對普朗歇說,“大概是大主教的府邸,漂亮的隆格維爾夫人的住宅了。不過修道院在哪兒呢?”

“修道院,”普朗歇說,“在村子的那一頭,我認識。”

“那麼,”達爾大尼央說,“普朗歇,你快奔到那兒去,我要收緊一下馬肚帶,等會兒你回來告訴我在耶穌會修道院有沒有有燈光的窗子。”

普朗歇遵照他的話,在夜色裡騎馬走遠了,達爾大尼央正像他說過的,下了馬,整理他的坐騎的肚帶。

五分鐘後,普朗歇回來了。

“先生,”他說,“只有面向田野的一面有一扇窗子有燈光。”

“嗯!”達爾大尼央說,“如果我是投石黨人,我在這兒敲門,我可以肯定有一個舒服的宿處;如果我是修道士,我就去那邊敲門,我可以肯定能吃到一頓豐盛的晚飯。可是完全相反,非常可能我們要露天睡在府邸和修道院當中的地上,會渴得要命,餓得要死。”

“是的,”普朗歇說,“就像布裡丹的那頭有名的驢子[142]一樣。眼前,您同意我去敲敲門嗎?”

“噓!”達爾大尼央說,“那扇唯一有燈光的窗子剛才也黑了。”

“先生,您聽到了沒有?”普朗歇問。

“果真有聲音,是什麼聲音?”

這陣好像暴風雨的聲音從遠到近,就在這同一片刻,有兩隊騎馬的人,每隊十來個人,從沿著府邸的兩條小街奔了出來,攔住所有的出口,圍住達爾大尼央和普朗歇。

“喂!”達爾大尼央說,他躲到他的馬後面,拔出了劍,普朗歇也跟著他這樣做,“你想的也許是對的,他們真的在打我們的主意?”

“他們在這兒,我們捉住他們啦!”那些騎馬的人舉著劍,奔向達爾大尼央,同時喊道。

“別讓他逃走,”一個很高的聲音說。

“不會的,大人,請您放心。”

達爾大尼央認為跟對方談話的時候到了。

“喂,諸位先生!”他帶著他的加斯科尼口音說,“你們想幹什麼?你們有什麼事?”

“你就會知道的!”騎馬的人齊聲叫道。

“停下來,停下來!”大家叫他大人的那個人大聲說,“停下來,前面的停下來,這不是他說話的聲音。”

“啊呀!諸位先生,”達爾大尼央說,“到了諾阿西,大家是不是忽然都發瘋啦?不過,你們要留神,因為我警告你們誰第一個靠攏我的劍尖,我的劍很長,我會刺破他的肚皮。”

那個帶頭的走了過來。

“您在這兒幹什麼?”他用傲慢的聲音說,仿佛他一向習慣發號施令似的。

“您呢?”達爾大尼央問。

“客氣點,否則有人會結結實實地打您一頓;因為,雖然別人不願意自報姓名,可是希望受到符合他的身份的尊敬。”

“您不願意自報姓名,是因為您在指揮一支伏兵,”達爾大尼央說,“不過我安安靜靜地帶著我的僕人旅行,我可沒有相同的理由向您隱瞞我的姓名。”

“夠了,夠了!您叫什麼名字?”

“我對您說我的名字,好讓您知道在哪兒能找到我,大人先生或者親王先生,您喜歡別人叫您什麼就叫您什麼,”我們的加斯科尼人說,他的態度顯得不會向威脅讓步,“您知道達爾大尼央先生嗎?”

“國王的火槍隊副隊長?”有一個聲音說。

“就是他。”

“是的,沒有錯。”

“那好!”加斯科尼人繼續說,“您想必聽說過他腕力極大和善於擊劍。”

“您就是達爾大尼央先生?”

“我就是。”

“那麼,您上這兒來是為了保護他的嗎?”

“他?……他是誰?……”

“我們尋找的人。”

“我仿佛覺得到了諾阿西,”達爾大尼央接下去說,“我完全進入了一個謎語的王國。”

“喂,您回答呀!”還是那個傲慢的聲音說,“您在這些窗子底下不是等他嗎?您上諾阿西來不是為了保護他嗎?”

“我什麼人也不等,”達爾大尼央說,他漸漸變得不耐煩了,“我除了保護我自己以外,不打算保護任何人;不過,我保護我自己可兇猛得很,我事先警告您。”

“很好,”那個聲音說,“您從這兒走開,離開我們這個地方!”

“從這兒走開!”達爾大尼央說,這個命令妨礙他實行他的計劃,他很不高興,“這可不容易,因為我累得站也站不住了,我的馬也一樣。除非您能想法子在附近給我弄到吃睡的地方。”

“您這個無賴!”

“哎!先生!”達爾大尼央說,“我請您說話掌握點分寸,因為,如果您再說一遍像這樣的話,不管您是侯爵,還是公爵,是親王還是國王,我都會叫您把這句話吞進肚子裡去,您聽明白了沒有?”

“算了,算了,”那個領頭的說,“沒有什麼好懷疑的了,說話的肯定是一個加斯科尼人,不是我們要找的人。今天晚上我們白忙了,我們走吧。達爾大尼央先生,我們會再見面的,”領頭的提高了嗓門又說了一句。

“是的,不過您再也不會佔這樣的便宜,”加斯科尼人嘲弄地說,“因為當您再碰到我的時候,也許您是單身一人,又是在大白天。”

“很好,很好!”那個聲音說,“先生們,上路吧!”

那班人低聲埋怨咒罵著,朝著巴黎的方向奔馳而去,在黑暗中消失了。

達爾大尼央和普朗歇依舊保持著防御的姿態,過了一會兒,聲音愈來愈遠,他們才把劍插進鞘裡。

“傻瓜,你看得很清楚,”達爾大尼央平靜地對普朗歇說,“他們要找的人不是我們。”

“那麼是什麼人呢?”普朗歇問。

“說實話,我也一點兒不知道!這和我沒有多大關係,對我說來最重要的是能走進耶穌會修道院。好,上馬吧,我們趕去敲門。見鬼,無論如何他們不會把我們吃掉的。”

達爾大尼央騎上了馬。

普朗歇剛上了馬,突然一個沉重的東西出乎意外地落到他的馬屁股上面,馬站不住了。

“哎,先生!”普朗歇叫起來,“我後面有一個人!”

達爾大尼央轉過身來,果然看到在普朗歇的馬上有兩個人影。

“這可是魔鬼在追趕我們!”他一面叫,一面抽出劍來,準備攻打那個新來的人。

“別打,我親愛的達爾大尼央,”這個人說,“不是魔鬼,是我,是阿拉密斯。快跑,普朗歇,到了村子頭上,向左轉。”

普朗歇帶著身子後面的阿拉密斯向前奔,達爾大尼央後面跟著。他開始相信他做了一個荒唐的、亂七八糟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