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勘查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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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响应者的行动

第一响应者的行动是成功调查的关键。在有些案例,第一响应者没意识到他们的行动或不行动对案件的影响,有价值的证据可能被丢失或被损害。所有的警察部门,甚至中小规模的单位,应确保巡逻人员和侦探精通与犯罪现场勘查和犯罪现场第一步骤相关的一些原则。最初响应者在他们接近、进入和退出犯罪现场时的观察可以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否则就有愧于作为勘查人员。如下所述,图案、气味和最早到达人员的其他感觉信息可提供重要的暂时证据的信息资料。根据国家司法研究所(the 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NIJ)公布的犯罪现场调查技术工作组条例,第一响应者的行动通常应包括:
1.记录出勤资料
发案的地址或位置;
发案时间;
发案日期;
报案呼叫的类型和报案地点;
涉案当事人。
2.熟知去现场的人或车辆。
3.审慎接近现场
观察整个区域,以充分评估现场;
注意任何可能的第二犯罪现场;
知道在现场或与案件有关的附近地区的任何人及车辆。
4.做初步的观察
注意现场的状况和外观;
识别任何声音、气味或其他暂时证据;
继续勘查前确保人员安全。
5.保持警觉和注意力:
假设犯罪正在进行,直到确定没有犯罪为止。
6.把该位置作为一个犯罪现场来对待,直到确定不是犯罪现场为止。
7.在现场建立安全的初始边界,保持证据的完整性。
8.注意进一步的观察
天气;
室温,汽车、物体、液体和现场类似物的温度;
受害人的状况和位置;
报案人的情况;
证人,包括其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现场的视频、闭路电视、录音机、手表或手机;保护这些物品,但不要移动或以任何方式改变它;
电视和收音机的情况及状态;
潜在的凶器、衣服、血迹和其他证据的位置;
任何一目了然的法科学证据;
门窗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