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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与野蛮》重印后记

这本书的原著出版在1929年,译本出版在1935年,已经半个世纪过去了。译本是生活书店出版的,现在三联书店的同志说这本书还值得重印,我就拿出来通读一遍,在词语上稍微做了些修改。有几处译文可疑,因为没有找到原著对读,只好不去改动。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看看人类学的书,并且动手翻译,一共译了三本。第一本是R. R. Marett的《人类学》,是《家庭大学丛书》的一种,是一本以简明为宗旨的入门书。第二本是R. H.Lowie的《初民社会》,算是一本专门著作。第三本就是这本《文明与野蛮》,也是Lowie写的,是一本外行内行都能欣赏的“科普”读物。前两本书都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这一本也首先送给商务去看,可是退回来了。可能是因为商务在“一·二八”战事中遭受重大损失,暂时把力量放在重版书上,不亟亟于出新书。也可能是因为这本书的写法有点“亦庄亦谐”,不像一本教科书或者准教科书。正在这个时候,有一个正在筹建的小出版社托人找书稿,辗转找到我,就把这部稿子拿去了。不到半年,听说已经排校完毕,可是又等了一年,不见出版。一打听,说是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付印。问他把原稿要回来,不给,要付给排版费才给。当初是订了出版合同的,可是没有订明交稿后多长时间内出版,于是法律就允许他千年不印,万年不还。原介绍人直对我抱歉,可是他没办法。后来闹到上海租界里的洋法庭,还是不得解决。最后是由生活书店代付部分排版费才把原稿赎回来,由生活书店另行排印。这就是这本书1932年就译完可是直到1935年才出版的原因。后来抗日战争时期我在四川,有一位穷朋友要开书店,要找些能够暂欠稿费的书稿,我为他翻译了《伊坦·弗洛美》。他的书店没开成,可是他不是把稿子送还了事,而是把它辗转送到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我是到书已经印出来才知道的。两件事情的开头相同而结尾不同,人之贤不肖是可以相去很远的。

这本书原来的书名是《我们文明吗?》,我把它改了。为什么?“我们文明吗?”是作者站在白种人的立场作自我批评,可是我怕如果译本沿用这个书名,很容易引起某些读者的阿Q式反应:“原来你们也不过如此,还是我们炎黄子孙比你高明!”因此我把书名改了。时间过去五十年,是不是还会有这种妄自尊大的读者?我想是不会有了,尤其是经过十年动乱之后,谁都不能不认识到我们的文明古国有时候是很不文明的。

那么会有些什么样的反应呢?有些读者看了这本书会觉得仿佛参加一次海客谈瀛的报告会,很有趣,可也就是有趣而已。这样的读者我想总是会有的,到哪一年都会有的。但是多数读者会有点感慨,认识到所谓文明人有时候很野蛮,而所谓野蛮人有时候倒很文明;认识到文明不是哪一个或者哪几个民族的功劳,而是许多民族互相学习,共同创造的;认识到文化的“宝贵遗产里掺杂了许多渣滓”,要时时提高警惕。我在《译者序》里也曾引用书中文字说明了这几点意思。

现在看来,《译者序》对最后这一点强调得还不够。真相是文明的每一个新的进步一定要带来一个新的问题似的。比如城市的兴起是人类生活中一大进步,可是同时也产生了维持治安的困难。“在1750年,伦敦市大为盗匪所困……历史家归咎于街道黑暗和缺少警士等情况。现在我们的街道可算是大放光明了,稍微重要些的城市无不拥有大量的警察;然而纽约和芝加哥的盗案还是层出不穷,匪徒以机关枪自卫,才不怕你的警察。”科学技术的进步也不是不带一点后患的福音:生产技术的进步提高了工农业的产量,也引起了空气和水域的污染;教育和出版事业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的文化,也增加了纸张的消耗,加速减少森林的覆盖;医药卫生的进步延长了人们的寿命,也导致了“人口的爆炸”。甚至像电子计算机这样重要的发明,还没有来得及充分发挥有益的作用,已经被人利用来盗窃银行存款。当然,最严重的还是战争问题、核武器问题。各国的政治家没有一个不知道核战争可以毁灭世界,可是都认为人家有了我就不能没有。可悲就在于没有人要发动核战争,可是没有人能保证不会发生核战争。人类的历史似乎可以总结为不断犯错误,不断改正错误,又不断犯新的错误的历史。老是在吃后悔药,老是在想着“三年早知道”。

在人与人之间也有类似的情形。蓄意伤害别人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是伤害了别人而不知道,甚至是怀着一片好心做坏事,像“打在儿身,痛在娘心”之类。极端的例子是为了某一种“真理”而虐害无辜,像本书第20章里关于1737年瑞士的一个法庭迫害被诬陷为女巫的妇女的记事。前后半年里边,她经受种种酷刑——拿有钉的铁领套住她的脖子吊起来;拿热水烫;放在拉肢机上拉;用绳子把她吊起来,在底下挂上200斤重的石头;用嫩树枝抽打——终于死在狗洞似的囚室里。

这样的悲剧在欧洲继续到18世纪,在我们这里则继续到十年以前。“文化大革命”中的种种惨剧大概还要过些时才能看到详尽而翔实的记述,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一部分人是别有用心,一部分人是不敢不跟着闹,可也有一部分人真是坚决保卫他所认识的“真理”的,令人叹息的正是这个。自然,中国的情形跟欧洲不完全相同,中国不曾有过那至高无上的教会,可是曾经有过至高无上的礼教,至今余威未息,还有因为妻子接连生了两个女儿而逼她自尽的事情。(1983年1月13日《光明日报》)此外,无论是外国还是中国,都曾经有过包括从皇帝到流氓头子的大大小小的君权,也还没有完全绝迹。我希望有有心人把中国历史上由这些威权造成的种种惨无人道的事情汇集成书,使广大读者触目惊心,相约不允许这种事情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