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百衲被子
第二天天将亮醒来,我发现季奎格的胳膊正搂着我,那样子真是亲热得了不得。你看了差点儿会以为我是他老婆。我们的被子是拼凑缝成的,尽是怪里怪气、五光十色的小方块和小三角;而他那只胳膊则刺满了花纹,斑驳陆离,犹如克里特岛上无尽无休的迷宫[1],没有两块花纹颜色深浅完全相同——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出海时没有一定之规地让胳膊暴露在太阳底下和在阴影地里,衬衣袖子捋的高低各个时候也没有个准头——他的这条胳膊,我说跟那百衲被的随便哪一块简直一模一样。说实在的,我刚醒时,他那胳膊部分压在被子上,一眼看去,很难分出个彼此来,两者的色彩融合在一起。我之所以肯定是季奎格搂着我,而不是被子裹在我身上,只是凭我感觉到的分量和压力。
我的感受很奇特。让我试试来做个说明。我记得分明:儿时有过一次颇有点相似的经历;那到底是实在的事情还是一个梦,我始终也拿不准。事情是这样的:我看到一些驴蹄草一类的植物正像几天前一个小个子扫烟囱工人那样攀着烟囱往上爬,便去斩断它;我的继母也不知为什么,总是用鞭子抽我,要不便是不让我吃晚饭就叫我上床。她一见我在割那草,便扯着我的腿,把我从烟囱里拉出来,撵着我上床,虽然那时光才下午两点,日子是六月二十一日,那在我们西半球是一年中白天最长的日子。我难受极啦。可也没有法子,只得走上楼梯去三楼我的小房间里,尽量慢条斯理地脱衣服以拖延时间,痛苦地叹口气,钻进被窝里。
我躺着,丧气地计算了一下,我要在整整十六个钟头以后才能指望再活过来。在床上呆十六个钟头!想到这儿,我腰背部分都生疼。再说这时正是大天白日;阳光照进窗口,街上一辆辆马车响得好不热闹,屋里一片嘻嘻哈哈的人声。我越来越受不了啦——我终于起床,穿上衣服,脚上只穿袜子,悄无声息地下了楼,找到我的继母,一头跪倒在她跟前,求她发个善心,用拖鞋狠狠抽我一顿,惩罚我的不轨行为;要不,随便怎么惩罚我都行,但求不要让我在床上躺上这么长的时光,叫我受不了。然而她是个顶好顶顶认真的继母,我还得回我的房间去。我躺在那儿非常清醒,有好几个钟头,比我以往任何时候,甚至比后来最最倒霉的时候还要觉得难受。最后我准是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心惊胆战地做着噩梦,然后慢慢地醒过来,似睡非睡。我睁开眼睛,当初阳光照耀的房间这时已被外界的黑暗所包裹。我立时觉得全身一震;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到,可是似乎有一只鬼怪的手放到我的手里。我的胳膊挎在被子外面,而那只手的主人,一个无名无姓、无法想象、寂静无声的人形或是鬼怪似乎就在挨我的床很近的椅子上坐着。我躺在那儿似乎有不知多少个世纪,吓得魂灵出窍,动弹不得;既不敢抽回我的手,可又始终在想,要是我哪怕能挪动它一吋,那可怕的妖术便会不攻自破。这种意识最后是如何从我身上消失的,我不知道;不过早上醒来,这一切我还能心惊胆战地从头到尾记得;以后多少天来,多少个星期来,甚至多少个月来,我总是失魂落魄地转着那该死的念头,要想找到这怪事的解释。不,就是直到此时此刻,我依然常在想琢磨出个所以然来。
撇开那吓得魂灵出窍不说,单说我手心里有一只鬼怪的手引起的感觉,其怪异是和我在醒过来的时候看到季奎格的那只异教徒的胳膊搂着我所体验到的感觉是非常相像的。然而随之昨夜发生的一幕幕确切不移的现实情景又在脑际清楚地重现了;随后我躺着,想的只是那可笑的狼狈相。因为尽管我尽量想挪动他的胳膊——解开他的新郎式的拥抱——而他,虽说睡着了,却仍然搂得我紧紧的,好像只有死才能把我们俩分开。这时我已尽力想弄醒他——“季奎格!”——可他应的是一声呼噜。我翻过身去,我的脖子就像是套在马颈圈里;突然我感到一下轻微的摩擦。将被子掀到一边,便发现这蛮子身边放着那把斧子,它像是一个长着斧子脸的娃娃。我心里想,这光景真是尴尬:大天白日,在一所陌生屋子里,和一个食人生番躺在一张床上,身边是一把战斧!“季奎格!看在老天爷分上,季奎格,醒醒吧!”末了,经过一阵阵摇撼,一番番不停的大声开导,说是用搂妻子那种架势搂一个男伴很不体面,我总算从他嘴里引出一声哼哼,他当即抽回胳膊,像一条刚从水里上岸的纽芬兰狗似的抖着身子,从床上坐起,坐得像长矛一般笔直,眼望着我,一边擦着眼睛好像他已全然想不起来我怎么来到他的身边。不过看来他脑子渐渐开了点窍,朦朦胧胧地记起和我曾有过一番交道。我躺在床上,静静地瞅着他,这时心中已没有太大的顾虑,只是一门心思地细细端详这古怪的家伙。末了,他对自己的同床人的品格似乎有了定论;他看来接受了眼前的事实;他跳下床来,用某些手势和声音让我明白:如果我赞成的话,他想先穿衣服,然后把整个房间留给我一人,让我穿衣服。我心里在说,季奎格呀,在当前的情况下,这称得上是个极文明的表现。不过说实在的,这些蛮子随你怎么看,天生就有一种体贴入微的心性;他们在本质上讲究礼貌的程度简直令人赞叹不已。我对季奎格特别说上这番恭维话,因为他待我如此彬彬有礼,如此体贴照顾,而我却犯了大不敬的罪,从床上直瞪瞪望着他,看他从头至尾盥洗穿着的动作,一时间我的好奇心战胜了我的教养。话说回来,季奎格这样的人不是天天都能碰到的,他以及他那套活法很值得另眼相看。
他穿戴时从头开始,先扣上他的老高的獭皮帽,接着他找到了他的靴子——那时裤子还没有穿上——下一步,天哪,他干吗要那样做,我可说不上来——他手里拿着靴子,头上扣着帽子,拱到了床底下;听他呼呼直喘以及使劲儿的种种声响,我估摸着他是玩儿命似地在穿靴子;虽说我从来没听说过有哪条规矩,要求一个人穿靴子时必须不让人看见。但是你要明白,季奎格是个处于过渡状态的生物——既非毛毛虫,也非蝴蝶。他开化的程度正好让他以一种最为稀奇古怪的方式来表现出他的粗笨。他受教育的过程还没有终结。他是个尚未毕业的大学生。他要不是经了点教化,他十有八九压根儿不会干穿靴这种麻烦事;反过来说,如果他不仍然是个蛮子,他做梦也不会想到钻到床底下去穿靴。最后,他终于爬出来啦,帽子凹陷,压扁了,压到了眉梢;他开始一瘸一拐,吱嘎作响在房里走动;看样子像是不大习惯于穿靴子,他的那双潮湿打皱的牛皮靴子——多半还不是定做的——穿着硌脚,在这么个严冬早晨初次穿了出门,真让他吃足了苦头。
我一看,窗子上没挂窗帘,街道又窄得厉害,对面的屋子居高临下,看我们的房间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同时我越来越觉得季奎格这种全身只是穿靴戴帽,在房间里来来去去的模样太不雅观,我就变着法儿求他快点儿穿衣,首先尽快穿好裤子。他照办了,动手盥洗。只要是基督徒,到了每天早晨这一刻,人人都已洗完了脸;季奎格却叫我吃惊,他满足于将盥洗限于他的胸膛、双臂和双手。随后他穿上坎肩,从盥洗架中间台面上捡起一块硬肥皂,在水里浸了浸,在脸上抹起肥皂沫子来。我盯着他,看他的刮脸刀放在哪里。嘿,瞧,他从床角落里拿出他的捕鲸用的镖枪,抽掉它的长木柄,从鞘里拔出枪头来,将它在他的靴子上蹭了几下,大步走到挂在墙上的一小块镜子前,开始使劲刮,其实不如说削起他的脸来。我心想,季奎格呀季奎格,杀鸡哪用得上牛刀。后来我才知道那镖枪头是用上等的好钢做的,而且那长而直的双面刃总是磨得锋利无比。
他的其余的盥洗手续很快就告完成。他得意洋洋地走出房间,穿上他的那件领水员的大外套,手拿着他的镖枪,有如大元帅手里的指挥棒。
[1] 指希腊神话中囚禁着人身牛头怪的克里特岛迷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