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打点行囊
我在自己的旧行李包中塞了一两件衬衣,往胳肢窝里一挟,便动身去霍恩角[1]转太平洋。离开了我的老曼哈托故乡,我按时到了新贝德福[2],那是十二月里一个星期六晚上。听说那条去南塔克特[3]的小班轮已经开走,而在下星期一之前无法前往,我失望极了。
凡是想走出海捕鲸这条吃苦受罪的路的新手总是先在这新贝德福停留,由此上船出海。至于我,倒是不妨在这里交代一下,我并没有这打算。我已经打定主意,一定要上一条南塔克特的船,因为有关这名声在外的古老岛屿的一切无不给人以一种美好热闹的感觉,使我感到特别可亲。再说,虽然新贝德福近来已逐渐垄断了捕鲸业,因此在这方面可怜的老南塔克特如今已远远落在它后面,然而南塔克特毕竟是新贝德福的伟大先驱——它之于新贝德福犹如提尔之于迦太基[4]——第一头美国鲸鱼就搁浅死在那儿。当初那些红种人,那些原始的捕鲸人正是从那儿坐上独木舟出发去追赶那大海怪的吗?而据传说所算,那第一艘多帆单桅小船,载着一些从别地运来向鲸鱼投掷用的鹅卵石(传说中是这么说的),也正是从那儿冒险出海,用投鹅卵石的办法去发现鲸鱼是否已近得足以冒从船头横杠猛掷一枪的风险。
眼前我在新贝德福还要过上一夜一白天,直到过完明天晚上才能上船去目的地,我在上船以前的吃住就成了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天晚上看来叫人心神不宁,不,简直是黑暗阴森,寒冷彻骨,叫人打不起精神来。这地方我一个人也不认识。我用手指急切地掏摸了一下口袋,发现只有几个银币——这时我正扛着我的行李包站在一条荒凉的街道中心,朝北看阴沉沉,朝南看黑漆漆;我对我自己说:以实玛利呀,随你凭你的聪明才智决定在哪儿过夜吧;你,我的亲爱的以实玛利,千万要打听一下价钱,千万不可太挑剔。
我步履踟蹰地在街上走,走过了那块“交叉镖枪”的招牌——但是那客店看来房价太贵,是个寻欢作乐的地方。再往前走是“箭鱼客店”,那儿灯烛辉煌,从窗子里射出一片红光,那股热烈的暖意仿佛要把屋前的积雪和坚冰消融了似的。此外,到处冰雪都有十英寸厚,冻成了一条坚硬无比的柏油路——当我把双脚踩到坚如燧石的凸处时,我觉得走这路实在累人,因为我的靴底走过许多难走的路,磨得所剩无几,再不堪这样的磨难了。我停下来,看了一阵那照到街上的明亮的灯光,听着里面叮当作响的碰杯声,我又想:这地方太贵,又是个寻欢作乐的地方。我终于告诉自己,以实玛利啊,往前走吧,听见了没有?离开这门口,你的补过的靴子挡着人家的路。于是我向前走去,这时我已是凭本能走那些通往水滨的街道,因为那边无疑有最便宜虽不见得是最快活的客栈。
好荒凉的街道!两边都是漆黑一片,不像是一所所屋子,东一处西一处能见到一支烛光,像是在坟墓中移动的烛光。在夜晚的这一刻,在一星期的最后一天,城市的这一部分几乎已见不到行人。不过接着我就来到一所低而宽的建筑,里面有烟雾弥漫的烛光。那屋子的门开着,像在邀人进去。屋子不像有人精心照料,倒像是个公用场所;因此我一进去,头一脚就被门廊上一个垃圾箱绊了一跤。哈哈!我想,这地方污秽满处飞舞,难道桶里的垃圾是从那个上帝毁灭掉的城市蛾摩拉[5]来的?可是那“交叉镖枪”,还有那“箭鱼”?——看来,这挂的必定是“陷阱”的招牌。我站起身来,听见屋里有人大声说话,便朝里走,推开了第二道内门。
屋里像是伟大的黑人议会在陶斐特[6]开会。一排排坐着的黑人足有一百张脸转过来看我,而他们的对面,有一位执掌命运的黑天使正在讲坛前拍打着一本书。原来这是座黑人的教堂[7],布道人讲的经文正是关于墨黑的幽暗[8]那一处以及幽暗中的人哭泣哀号,咬牙痛悔的光景。嘿,以实玛利啊,我赶紧退出来,一边自言自语:招牌挂的是“陷阱”,接待果然糟糕。
再往前走,我最后到了离码头不远,外面挂着一盏灯发出昏黄的光的所在,又听得空中孤零零地吱呀一声;抬头一望,见到门上头有一块招牌在来回摇晃,上面用白漆画的隐约像是鲸鱼喷出的一股高高的笔直的雾一样的水沫柱子;下面写着“鲸鱼客栈:——彼得·考芬[9]”。
棺材?——鲸鱼?——在这一点上,听来可不大受用,我不由得想。不过,据说考芬在南塔克特是个常见的姓,而这个名叫彼得的人是从那儿移居来的。由于灯光昏暗,这地方当时显得很寂静,这所破败的小木屋本身就像是从某一火灾区用大车装运来的,是劫后残存;而那招牌摇晃时发出的吱呀声像是在诉说贫穷,我心想:这正是我要找的房租便宜,还有头等代用咖啡喝的所在。
这所在真也有点怪——一座有山墙的老屋,一边活脱像害着半身不遂症,可怜巴巴地歪斜着。屋子在一个荒凉的尖角里,那儿欧罗克利顿[10]暴风不住地狂吼,吼得比当年把可怜的使徒保罗的船打坏时还凶。然而对于两脚安安静静地架在壁炉架上烤火,准备上床的人来说,这欧罗克利顿就成了十分适意的和风。一位古代作家(我有他的著作仅存的孤本)曾经说过:“在判断欧罗克利顿这暴风问题上,要看你是从一扇玻璃窗后往外看,一切冰雪全在窗外;还是隔着没有玻璃的窗框,冰雪窗内窗外都有,而死神是惟一装玻璃的人;这两者可是天差地别。”脑里有了这一段话我就想,说得一点儿不错——你这老古董呀,道理讲得真不赖。不错,这双眼睛就是窗子,我这身体等于这屋子。真遗憾,他们没有把那些裂缝窟窿堵上,有些地方还应该用棉绒填死。不过现在来做这种补救太晚啦。这大千世界已经造就,收尾工程已经结束,泥块木屑已经在一百万年以前用车推走啦。可怜的拉撒路[11]啊,你头枕着栏石,牙齿作对儿厮打,浑身哆嗦得把身上的破衣烂衫都抖掉啦。他尽可以用破布头塞住耳朵,一根玉米芯子咬在嘴里,可这也仍然挡不住那狂暴的欧罗克利顿呀。老财主穿着大红绸子晨衣(他后来穿了件更红的外衣)说,欧罗克利顿!——才不在乎哩!多美的一个天寒地冻的夜晚啊!猎户星座清晖四射!北极光真棒!随人家去谈论他们的永远像暖房般东方的夏日天气去吧;我只想享受用我自己的煤炭制造我自己的夏天的特权。
但是拉撒路怎样想呢?他能将他的冻得发青的双手伸向了不起的北极光来取暖吗?难道和这儿比起来,拉撒路不更愿意待在苏门答腊[12]而不待在这儿吗?难道他不更乐意直挺挺躺在赤道线上吗?当然啰,老天在上,只要能赶走这天寒地冻,哪怕进地狱的火坑都行。
然而拉撒路此刻就该躺在财主门前的栏石上,这可比一座冰山靠上摩鹿加群岛[13]的一个岛还要稀罕。可是财主呢,他也像俄国沙皇一样住在一座用冻结了的叹息盖成的冰宫[14]里;由于他是戒酒协会的会长,他只喝孤儿们的温热的眼泪。
好啦,别再哭哭啼啼诉冤屈啦,我们要去捕鲸啦,这类事情以后还有的是。让我们擦去冻僵的双脚上的冰,去看看这“鲸鱼客栈”是个何等去处。
[1] 在南美洲极南端。
[2] 在美国马萨诸塞州东南部。
[3] 马萨诸塞州科德角以南四十八公里处的岛屿。其捕鲸业于十八世纪美国独立前夕达于鼎盛,曾为一百二十五艘以上捕鲸船的基地。一八一二年战争后为新贝德福及其他港口所替代。
[4] 提尔在今黎巴嫩南部省沿海城镇,据公元前十四世纪的埃及文献记载,曾属埃及。埃及人在腓尼基的势力衰竭时独立,使提尔成为贸易中心。公元前九世纪在北非建子城迦太基。迦太基有后来居上之势。
[5] 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8、19章。
[6] 见《圣经·旧约·耶利米书》第7章32节。上帝在惩处犹大国的子民时曾提到他们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在陶斐特建造高坛,好在火中烧死自己的儿女以祭祀火神摩洛克。
[7] 当时新贝德福的十四座教堂中至少有一座是黑人的。
[8] 作者系指《圣经·新约·犹大书》第6—13章。这里前后引的几处都是有关上帝对犹大国子民不听教导,肆意为恶因而受上帝严惩的故事。
[9] 考芬是棺材一词的音译。
[10] 见《圣经·新约·使徒行传》第27章。欧罗克利顿是地中海上的一种东北飓风,保罗的船就在离克里特的腓尼基之后被它吹得搁了浅。“船头胶着不动,船尾被浪的猛力冲坏。”
[11] 意指穷人,参看《圣经·新约·路加福音》第16章20—28节。
[12] 印度尼西亚第二大岛,气候炎热(高地除外),极潮湿。
[13] 与苏门答腊同属印度尼西亚。
[14] 在俄国首都圣彼得堡,每年都要构筑冰宫以供冬季狂欢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