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行生克原理
根据五行生克的原理,指出五脏的相互关系,来指导诊断与治疗。肾水生肝木,肝木生心火,心火生脾土,脾土生肺金,肺金又生肾水;反之,则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又克水。见图1、表1。
图1 五行生克示意图
代表相克
代表相生
表1 五行属性归类表
1.五行的正常调节机制
五行的生克制化规律是五行结构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的自动调节机制。
(1)相生规律
相生即递相资生、助长、促进之意。五行之间互相滋生和促进的关系称为五行相生。
※深度解析: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把它比喻为“母”与“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相生关系又称“母子关系”。以火为例,生“我”者木,木能生火,则木为火之母;“我”生者土,火能生土,则土为火之子。余可类推。
(2)相克规律
相克即相互制约、克制、抑制之意。五行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称之为五行相克。这种克制关系也是往复无穷的。木得金敛,则木不过散;火得水伏,则火不过炎;土得木疏,则土不过壅;金得火温,则金不过收;水得土制,则水不过湿。皆气化自然之妙用。
※深度解析: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克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克我”“我克”两方面的关系。《黄帝内经》称之为“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所以,五行相克的关系,又叫“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木,则木为土之“所不胜”;“我克”者水,则水为土之“所胜”。余可类推。
(3)制化规律
五行中的制化关系,是五行生克关系的结合。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与发展。因此,必须生中有克(化中有制)、克中有生(制中有化),相反相成,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相对的平衡协调和发展变化。五行之间这种生中有制、制中有生、相互生化、相互制约的生克关系,称之为制化。
※深度解析:制化规律是: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火克金,金生水,水克火;土克水,水生木,木克土;金克木,木生火,火克金;水克火,火生土,土克水。
以相生言之,一方面,木能生火是“母来顾子”之意,但是木之本身又受水之所生,这种“生我”“我生”的关系是平衡的。如果只有“我生”而无“生我”,那么对木来说,会形成太过,宛如收入与支出不平衡一样。另一方面,水与火之间,又是相克的关系,所以相生之中,又寓有相克的关系,而不是绝对的相生,这样就保证了生克之间的动态平衡。
以相克言之,木能克土,金又能克木(我克、克我),而土与金之间,又是相生的关系,所以就形成了木克土、土生金、金又克木(子复母仇)。这说明五行相克不是绝对的,相克之中,必须寓有相生,才能维持平衡。换句话说,被克者本身有反制作用,所以当发生相克太过而产生贼害的时候,才能够保持正常的平衡协调关系。
2.五行的异常调节机制
五行结构系统在异常情况下的自动调节机制为子母相及和乘侮胜复。
(1)子母相及
及,影响所及之意。子母相及是指五行生克制化遭到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的相生现象。包括母及于子和子及于母两个方面。母及于子与相生次序一致,子及于母则与相生的次序相反。
※深度解析:木行,影响到火行,叫作母及于子;影响到水行,则叫作子及于母。
(2)相乘相侮
相乘相侮,实际上是反常情况下的相克现象。
相乘规律:乘,即乘虚侵袭之意。相乘即相克太过,超过正常制约的程度,使事物之间失去了正常的协调关系。五行之间相乘的次序与相克同,但被克者更加虚弱。
※深度解析:“相克”和“相乘”是有区别的,前者是正常情况下的制约关系,后者是正常制约关系遭到破坏的异常相克现象。在人体,前者为生理现象,而后者为病理表现。但是近人习惯将相克与反常的相乘混同,病理的木乘土,也称木克土。
相乘现象可分为两个方面:其一,五行中任何一行本身不足(衰弱),使原来克它的一行乘虚侵袭(乘),而使它更加不足,即乘其虚而袭之。如以木克土为例:正常情况下,木克土,木为克者,土为被克者,由于它们之间相互制约而维持着相对平衡状态。异常情况下,木仍然处于正常水平,但土本身不足(衰弱),因此,二者之间失去了原来的平衡状态,则木乘土之虚而克它。这样的相克,超过了正常的制约关系,使土更虚,治疗应以补土为主。其二,五行中任何一行本身过度亢盛,而原来受它克制的那一行仍处于正常水平,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被克”一方正常,但由于“克”的一方超过了正常水平,所以也同样会打破二者之间的正常制约关系,出现过度相克的现象。如仍以木克土为例:正常情况下,木能制约土,维持正常的相对平衡,若土本身仍然处于正常水平,但由于木过度亢进,从而使二者之间失去了原来的平衡状态,出现了木亢乘土的现象,治疗应以抑木为主。
相侮规律:侮,即欺侮,有恃强凌弱之意。相侮是指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本身太过,使原来克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去制约它,反而被它所克制,即反克,又称反侮。
相侮现象也表现为两个方面,如以木为例:其一,当木过度亢盛时,金原是克木的,但由于木过度亢盛,则金不仅不能去克木,反而被木所克制,使金受损,这叫木反侮金,治疗以泻肝为主。其二,当木过度衰弱时,木原克土,但由于木过度衰弱,则土乘木之衰而反侮之。习惯上把土反侮木称之为“土壅木郁”,治疗以养肝体、疏肝用为主。
相乘相侮均为破坏相对协调统一的异常表现。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将乘侮分别加以分析:实际上,相乘和相侮是休戚相关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木有余而金不能对木加以克制,木便过度克制其所胜之土,这叫作“乘”,同时,木还恃己之强反去克制其“所不胜”的金,这叫作“侮”。反之,木不足,则不仅金来乘木,而且其所胜之土又乘其虚而侮之。所以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素问·五运行大论》)
※深度解析:乘侮,都凭其太过而乘袭或欺侮。“乘”为相克之有余,而危害于被克者,也就是某一行对其“所胜”过度克制。“侮”为被克者有余,而反侮其克者,也就是某一行对其“所不胜”的反克。
(3)胜复规律
胜复指胜气和复气的关系。五行学说把由于太过或不及引起的对“己所胜”的过度克制称之为“胜气”,而这种胜气在五行系统内必然招致一种相反的力量(报复之气),将其压抑下去,这种能报复“胜气”之气,称为“复气”,总称“胜复之气”。“有胜之气,其必来复也。”(《素问·至真要大论》)如木气太过,作为胜气则过度克土,而使土气偏衰,土衰不能制水,则水气偏胜而加剧克火,火气受制而减弱克金之力,于是金气旺盛起来,把太过的木气克伐下去,使其恢复正常。反之,若木气不足,则将受到金的过度克制,同时又因木衰不能制土而引起土气偏亢,土气偏亢则加强抑水而水气偏衰,水衰无以制火而火偏亢,火偏亢则导致金偏衰而不能制木,从而使不及的木气复归于平,以维持其正常的调节状态。故曰:“形有盛衰,谓五行之治,各有太过不及也。故其始也,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素问·天元纪大论》)
由于五行为单数,所以对于任何一行,有“胜气”必有“复气”,而且数量上相等。故曰:“有胜则复,无胜则否。”(《素问·至真要大论》)“微者复微,甚则复甚……”(《素问·五常政大论》)这是五行运动的法则。通过胜复调节机制,使五行结构系统在局部出现较大不平衡的情况,进行自身调节,继续维持其整体的相对平衡。
※深度解析:胜复的调节规律是:先有胜,后必有复,以报其胜。“胜气”重,“复气”也重;“胜气”轻,“复气”也轻。
总之,五行结构系统具有两种调节机制,一为正常情况下的生克制化调节机制,一为异常情况下的胜复调节机制。通过这两种调节机制,形成并保障了五行结构系统的动态平衡和循环运动。
例如肝木能生心火,肝为母而心为子,肝主藏血,心又为主血的脏器,肝的功能良好,因其充筋的力量而血行通畅,则心君安奉,就起了木能生火的作用;又如心血不足,肝亦不得其养而燥,又是子病影响及母了。心血充足,得以荣脾,则脾运健旺,这就是火能生土的作用。君火下照,日丽中天,力能生土,命门相火安其位而水不上泛,也有益于脾土。反之,脾虚胃弱,纳减食少,不能生血,心脏也必然受到影响,这又是子病影响到母了。脾土为中宫,肺主清肃,位居中宫之上,畏热畏寒,赖中央中和之气以为养。肺又为贮痰之器,中宫健运水湿,则痰不生而肺得宁静,这些都是土生金的作用;反之,肺为华盖,复于中宫之上,肺有病也必然影响其母。肾为水之脏,肺为水之源,肺的功能良好,肾亦得其益,这就是金生水的作用。肾阴不足,也能影响到肺,命门火衰则水泛为痰,肾不纳气则吸不归根,肺就要受其害,这就是肺肾的母子关系。肾水能涵养肝木,使肝脏柔而不燥,功能正常,这就是水生木,如肾阴不足,水不涵木,化火生风,这是相生作用和母子关系的简要说明。
五脏乘侮也是如此。心气不足,心中惕惕,无端惊恐,精神失常,意志不定,或为怔忡健忘等神经衰弱的症状,水气上逆,火畏水刑而惊悸,这就是水克火的情况;心火太盛,则肺被熏灼,是为火克金;肺金肃降太过,而肝阳被郁,这就是金克木;肝太旺必然上逆而使胃气不降,消化不良,这就是木克土;土盛壅塞,制水太过,肾受其害,这就是土克水。但如被克的一脏过盛,也会反过来侮犯克他的一脏。
治疗方面,如脏不宜补时,虚则补其母,如肝虚可以补肾;实则泄其子,如肝火太盛,除清肝外,也可以用清心的穴兼清心火;又如知木能克土,肝病可以先实脾,防病传脾。这些道理,在推拿的诊治方面则更为有用。总之,人体各脏腑是互相关联而不是孤立的,治疗时不要专顾治其本脏,还要顾到它所影响和影响它的其他各脏,利用其相互关系灵活运用,而得到良好的效果。方剂是如此,推拿的取穴更是如此。掌握了这个原则,在选穴治疗时就可左右逢源,绝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三字经学派采用的穴位不甚多,而在生克作用上充分运用,少而精,以简驭繁,取得了良好的疗效。
※深度解析:《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中说:“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旺不受邪,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