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小学记忆
还有一件小事,就是滚铁圈。我一闭眼,仿佛就能看到一个八岁的孩子,用一根前面弯成钩的铁条,推着一个铁圈,在升官街上从东向西飞跑,耳中仿佛还能听到铁圈在青石板路上滚动的声音。这就是我自己。
进入一师附小
我于1917年到济南投靠叔父那一年,念了几个月的私塾,地点在曹家巷。
第二年,我就上了一师附小,地点在南城门内升官街西头。所谓“升官街”,与升官发财毫无关系。“官”是“棺”的同音字,这一条街上棺材铺林立,大家忌讳这个“棺”字,所以改谓升官街,礼也。
附小好像是没有校长,由一师校长兼任。当时的一师校长是王士栋,字祝晨,绰号“王大牛”。他是山东教育界的著名人物。民国一创建,他就是活跃的积极分子,担任过教育界的什么高官,同鞠思敏先生等同为山东教育界的元老,在学界享有盛誉。当时,一师和一中并称,都是山东省立重要的学校,因此,一师校长也是一个重要的职位。在一个七八岁的小学生眼中,校长宛如在九天之上,可望而不可即。可是命运真正会捉弄人,16年以后的1934年,我在清华大学毕业后到山东省立济南高中来教书,王祝晨老师也在这里教历史,我们成了平起平坐的同事。在王老师方面,在一师附小时,他根本不会知道我这样一个小学生。他对此事,决不会有什么感触。而在我呢,情况却迥然不同,一方面我对他执弟子礼甚恭,一方面又是同事,心里直乐。
我大概在一师附小只待了一年多,不到两年,因为在我的记忆中换过一次教室,足见我在那里升过一次级。至于教学的情况,老师的情况,则一概记不起来了。唯一的残留在记忆中的一件小事,就是认识了一个“盔”字,也并不是在国文课堂上,而是在手工课堂上。老师教我们用纸折叠东西,其中有一个头盔,知道我们不会写这个字,所以用粉笔写在黑板上。这事情发生在一间大而长的教室中,室中光线不好,有点暗淡,学生人数不少,教员写完了这个字以后,回头看学生,戴着近视眼镜的脸上,有一丝笑容。
我在记忆里深挖,再深挖,实在挖不出多少东西来。学校的整个建筑,一团模糊。教室的情况,如云似雾。教师的名字,一个也记不住。学习的情况,如海上三山,糊里糊涂。总之是一点儿具体的影像也没有。我只记得,李长之是我的同班。因为他后来成了名人,所以才记得清楚。当时对他的印象也是模糊不清的。最奇怪的是,我记得一个叫卞蕴珩的同学。他大概是长得非常漂亮,行动也极潇洒。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来说,男女外表的美丑,他们是不关心的。可不知为什么,我竟记住了卞蕴珩,只是这个名字我就觉得美妙无比。此人后来再没有见过。对我来说,他成为一条神龙。
做过一次生意
此外,关于我自己,还能回忆起几件小事。首先,我做过一次生意。我住在南关佛山街,走到西头,过马路就是正觉寺街。街东头有一个地方,叫新桥。这里有一处炒卖五香花生米的小铺子。铺子虽小,名声却极大。这里的五香花生米(济南俗称长果仁)又咸又香,远近驰名。我经常到这里来买。我上一师附小,一出佛山街就是新桥,可以称为顺路。有一天,不知为什么,我忽发奇想,用自己从早点费中积攒起来的一些小制钱(中间有四方孔的铜币)买了半斤五香长果仁,再用纸分包成若干包,带到学校里向小同学兜售,他们都震于新桥花生米的大名,纷纷抢购,结果我赚了一些小制钱,尝到做买卖的甜头,偷偷向我家的阿姨王妈报告。这样大概做了几次。我可真没有想到,自己在七八岁时竟显露出来了做生意的“天才”。可惜我以后“误”入“歧途”,“天才”没有得到发展。否则,如果我投笔从贾,说不定我早已成为一个大款,挥金如土,不像现在这样柴、米、油、盐、酱、醋、茶都要斤斤计算了。我是一个被埋没了的“天才”。
还有一件小事,就是滚铁圈。我一闭眼,仿佛就能看到一个八岁的孩子,用一根前面弯成钩的铁条,推着一个铁圈,在升官街上从东向西飞跑,耳中仿佛还能听到铁圈在青石板路上滚动的声音。这就是我自己。有一阵子,我迷上了滚铁圈这种活动。在南门内外的大街上没法推滚,因为车马行人,喧闹拥挤。一转入升官街,车少人稀,英雄就大有用武之地了。我用不着拐弯,一气就推到附小的大门。
转入新育小学
然而,世事多变,风云突起,为了一件没有法子说是大是小的、说起来简直是滑稽的事儿,我离开了一师附小,转了学。原来,当时已是五四运动风起云涌的时候,而一师校长王祝晨是新派人物,立即起来响应,改文言为白话。忘记了是哪个书局出版的国文教科书中选了一篇名传世界的童话《阿拉伯的骆驼》,内容讲的是:在沙漠大风暴中,主人躲进自己搭起来的帐篷,而把骆驼留在帐外。骆驼忍受不住风沙之苦,哀告主人说:“只让我把头放在帐篷里行不行?”主人答应了。过了一会儿,骆驼又哀告说:“让我把前身放进去行不行?”主人又答应了。又过了一会儿,骆驼又哀告说:“让我全身都进去行不行?”主人答应后,自己却被骆驼挤出了帐篷。童话的意义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这篇课文竟让叔父看到了。他大为惊诧,高声说:“骆驼怎么能说话呢?荒唐!荒唐!转学!转学!”
于是我立即转了学。从此一师附小只留在我的记忆中了。
我从一师附小转学出来,转到了新育小学,时间是在1920年,我九岁。我同一位长我两岁的亲戚同来报名。面试时我认识了一个“骡”字,定在高小一班。我的亲戚不认识,便定在初小三班,少我一年。一字之差,我争取了一年。
新育小学的校舍
新育小学坐落在南圩子门里,离我们家不算远。校内院子极大,空地很多。一进门,就是一大片空地,长满了青草,靠西边有一个干涸了的又圆又大的池塘,周围用砖石砌得整整齐齐,当年大概是什么大官的花园中的花池,说不定曾经有过荷香四溢、绿叶擎天的盛况,而今则是荒草凄迷、碎石满池了。
校门东向。进门左拐有几间平房,靠南墙是一排平房。这里住着我们的班主任李老师和后来是高中同学的北大毕业生宫兴廉的一家子,还有从曹州府来的三个姓李的同学,他们在家乡已经读过多年私塾,年龄比我们都大,国文水平比我们都高。他们大概是家乡的大地主子弟,在家乡读过书以后,为了顺应潮流,博取一个新功名,便到济南来上小学。他们还带着厨子和听差,住在校内。令我忆念难忘的是他们吃饭时那一蒸笼雪白的馒头。
进东门,向右拐,是一条青石板砌成的小路,路口有一座用木架子搭成的小门,门上有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觉得这四个笔画繁多的字很好玩。进小门右侧是一个花园,有假山,用太湖石堆成,山半有亭,翼然挺立。假山前后,树木蓊郁。那里长着几棵树,能结出黄色的豆豆,至今我也不知道叫什么树。从规模来看,花园当年一定是繁荣过一阵的。是否有纳兰词中所写的“晚来风动护花铃,人在半山亭”那样的荣华,不得而知,但是,极有气派,则是至今仍然依稀可见的。可惜当时的校长既非诗人,也非词人,对于这样一个旧花园熟视无睹,任它荒凉衰败、垃圾成堆了。
花园对面,小径的左侧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大院子,没有多少房子,高台阶上耸立着一所极高极大的屋子,里面隔成了许多间,被校长办公室,以及其他一些会计、总务之类的部门,分别占据。屋子正中墙上挂着一张韦校长的炭画像,据说是一位高年级的学生用“界画”的办法画成的。我觉得,并不很像。走下大屋的南台阶,距离不远的地方,左右各有一座大花坛,春天栽上牡丹和芍药什么的,一团锦绣。出一个篱笆门,是一大片空地,上面说的大圆池就在这里。
出高台阶的东门,就是“循规蹈矩”小径的尽头。向北走进一个门极大的院子,东西横排着两列大教室,每一列三大间,供全校六个班教学之用。进门左手是一列走廊,上面有屋顶遮盖,下雨淋不着,走廊墙上是贴布告之类的东西的地方。走过两排大教室,再向北,是一个大操场,对一个小学来说,操场是够大的了。操场上有双杠之类的设施,但是,不记得上过什么体育课。小学没有体育课是不可思议的。再向北,在西北角上,有几间房子,是教员住的,门前有一棵古槐,覆盖的面积极大,至今脑海里还留有一团蓊郁翠秀的影像。校舍的情况就是这个样子。
新育小学的教员和职员
按照班级的数目,全校教员应该不少于十几个的,但是,我能记住的只有几个。
我们的班主任是李老师。我从来就不关心他叫什么名字。小学生对老师的名字是不会认真去记的。他大概有四十多岁,在一个九岁孩子的眼中就算是一个老人了。他人非常诚恳忠厚,朴实无华,从来没有训斥过学生,说话总是和颜悦色,让人感到亲切。他是我一生最难忘的老师之一。当时的小学教员,大概都是教多门课程的,什么国文、数学(当时好像是叫算术)、历史、地理等课程都一锅煮了。因为程度极浅,用不着有多么大的学问。一想到李老师,就想起了两件事。一件是,某一年初春的一天,大圆池旁的春草刚刚长齐,天上下着小雨,“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李老师带着我们全班到大圆池附近去种菜,自己挖地,自己下种,无非是扁豆、芸豆、辣椒、茄子之类。顺便说一句,当时西红柿还没有传入济南,北京如何,我不知道。当时碧草如茵,嫩柳鹅黄,一片绿色仿佛充塞了宇宙,伸手就能摸到。我们蹦蹦跳跳,快乐得像一群初入春江的小鸭。这是我一生三万多天中最快活的一天。至今回想起来还兴奋不已。另一件事是,李老师辅导我们英文。认识英文字母,他有妙法。他说,英文字母f就像一只大马蜂,两头长,中间腰细。这个比喻,我至今不忘。我不记得课堂上的英文是怎样教的,但既然李老师辅导我们,则必然有这样一堂课无疑。好像还有一个英文补习班。
另一位教员是教珠算(打算盘)的,好像是姓孙,名字当然不知道了。此人脸盘长得像知了,知了在济南叫Shɑo qiɑn,就是蝉,因此学生们就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Shɑo qiɑn,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两个字怎样写。此人好像是一个“迫害狂”,一个“法西斯分子”,对学生从来没有笑脸。打算盘本来是一个技术活,原理并不复杂,只要稍加讲解,就足够了,至于准确纯熟的问题,在运用中就可以解决。可是这一位Shɑo qiɑn公,对初学的小孩子制定出了极残酷不合理的规定:打错一个数,打一板子。在算盘上差一行,就差十个数,结果就是十板子。上一堂课下来,每个人几乎都得挨板子。如果错到几十个到一百个数,那板子不知打多久才能打完。有时老师打累了,才板下开恩。那时候体罚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八九十来岁的孩子到哪里去告状呀!而且“造反有理”的最高指示还没有出来。
那时候,新育已经男女同学,还有缠着小脚去上学的女生,大家也不以为怪。大约在我高小二年级时,学校里忽然来了一个女教师,年纪不大,教美术和音乐。我们班没有上过她的课,不知姓甚名谁。除了她新来时颇引起了一阵街谈巷议之外,不久也就习以为常了。
至于职员,我们只认识一位,是管庶务的。我们当时都写大字,叫作写“仿”。仿纸由学生出钱,学校代买。这一位庶务,大概是多克扣了点儿钱,买的纸像大便用的手纸一样粗糙。山东把手纸叫草纸。学生们就把“草纸”的尊号赏给了这一位庶务先生。
在我的小学和中学中,新育小学不能说是一所关键的学校。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对在新育三年的记忆得特别清楚。一闭眼,一幅完整的新育图景就展现在我的眼前,仿佛是昨天才离开那里似的,校舍和人物,以及我的学习和生活,巨细不遗,均深刻地印在我的记忆中。更奇怪的是,我上新育与上一师附小紧密相连,时间不过是几天的工夫,而后者则模糊成一团,几乎是什么也记不起来。其原因到现在我也无法解释。
新育三年,斑斓多彩。
在新育小学学习的一般情况
我是不喜欢念正课的。对所有的正课,我都采取对付的办法。上课时,不是玩儿小动作,就是不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脑袋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常常走神儿,斜眼看到教室窗外四时景色的变化:春天繁花似锦,夏天绿柳成荫,秋天风卷落叶,冬天白雪皑皑。旧日有一首诗:“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迟迟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收拾书包好过年”,可以为我写照。当时写作文都用文言。语言障碍当然是有的。最困难的是不知道怎样起头。老师出的作文题写在黑板上,我立即在作文簿上写上“人生于世”四个字,下面就穷了词儿,仿佛永远要“生”下去似的。以后憋好久,才能憋出一篇文章。万没有想到,以后自己竟一辈子舞笔弄墨,逐渐体会到,写文章是要讲究结构的,而开头与结尾最难。这现象在古代大作家笔下经常可见。然而,到了今天,知道这种情况的人似乎已不多了。也许有人竟以为这是怪论,是迂腐之谈,我真欲无言了。有一次作文,我不知从什么书里抄了一段话:“空气受热而上升,他处空气来补其缺,遂流动而成风。”句子通顺,受到了老师的赞扬。可我一想起来,心里就不是滋味,愧悔有加。在今天,这也可能算是文坛的腐败现象吧。可我只是个十岁的孩子,不知道什么叫文坛,我一不图名,二不图利,完全为了好玩儿。但自己也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所以才愧悔。从那以后,一生中再没有剽窃过别人的文字。
小学也是每学期考试一次。每年两次,三年共有六次,我的名次总盘旋在甲等三四名和乙等前几名之间。甲等第一名被一个叫李玉和的同学包办,他比我大几岁,是一个拼命读书的学生。我从来也没有争第一名的念头,我对此事极不感兴趣。根据我后来的经验,小学考试的名次对一个学生一生的生命历程没有多少影响,家庭出身和机遇影响更大。
我一生自认为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在新育小学时期,一点儿也不内向,而是外向得很。我喜欢打架,欺负人,也被人欺负。有一个男孩子,比我大几岁,个子比我高半头,总好欺负我。最初我有点怕他,他比我劲儿大。时间久了,我忍无可忍,同他干了一架。他个子高,打我的上身。我个子矮,打他的下身。后来搂抱住滚在双杠下面的沙土堆里,有时候他在上面,有时候我也在上面,没有决出胜负。上课铃响了,各回自己的教室,从此他再也不敢欺负我,天下太平了。
我却反过头来又欺负别的孩子。被我欺负得最厉害的是一个名叫刘志学的小学生,岁数可能比我小,个头差不多,但是懦弱无能,一眼被我看中,就欺负起他来。根据我的体会,小学生欺负人并没有任何原因,也没有什么仇恨,只是个人有劲使不出,无处发泄,便寻求发泄的对象了。刘志学就是我寻求的对象,于是便开始欺负他,命令他跪在地下,不听就拳打脚踢。如果他鼓起勇气,抵抗一次,我也许就会停止,至少是会收敛一些。然而他是个窝囊废,一丝抵抗的意思都没有。这当然更增加了我的气焰,欺负的次数和力度都增加了。刘志学家同婶母是拐弯抹角的亲戚。他向家里告状,他父母便来我家告状。结果是我挨了婶母一阵数落,这一幕悲喜剧才告终。
从这一件小事来看,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一个内向的孩子。怎么会一下子转成内向了呢?这问题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现在忽然想起来了,也就顺便给它一个解答。我认为,《三字经》中有两句话:“性相近,习相远”。“习”是能改造“性”的。我六岁离开母亲,童心的发展在无形中受到了阻碍。我能躺在一个非母亲的人的怀抱中打滚撒娇吗?这是不能够想象的。我不能说,叔婶虐待我,那样说是谎言;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小小的歧视,却是可以感觉得到的。比如说,做衣服,有时就不给我做。在平常琐末的小事中,偏心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对于这些事情并不敏感。但是,积之既久,在自己潜意识中难免留下些印记,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行动。我清晰地记得,向婶母张口要早点钱,在我竟成了难题。有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都在院子里铺上席,躺在上面纳凉。我想到要早点钱,但不敢张口,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时间已接近深夜,才鼓起了最大的勇气,说要几个小制钱。钱拿到手,心中狂喜,立即躺下,进入黑甜乡,睡了一整夜。对一件事来说,这样的心理状态是影响不大的。但是时间一长,性格就会受到影响。我觉得,这个解释是合情合理的。
看捆猪
新育小学的西邻是一个养猪场,规模大概相当大,我从来没有进去过。大概是屠宰业的规定,第二天早晨杀猪,头一天下午接近黄昏的时候就把猪捆好。但是,捆猪并不容易,猪同羊和牛都不一样,当它们感到末日来临时,是会用超常的力量来奋起抵抗的。我和几位调皮的小伙伴往往在放学后不立即回家,而是一听隔壁猪叫就立即爬上校内的柳树,坐在树的最高处,看猪场捉猪。有的猪劲儿极大,不太矮的木栅栏一跃而过,然后满院飞奔。捉猪人使用极其残暴的手段和极端残忍的工具——一条长竿顶端有两个铁钩——努力把猪捉住。有时候竿顶上的铁钩深刺猪的身躯上的某一部分,鲜血立即喷出。猪仍然不肯屈服,带血狂奔,流血满地,直到筋疲力尽,才被人捆绑起来,嘴里仍然嚎叫不止,有的可能叫上一夜,等到第二天早晨挨上那一刀,灵魂或者进入地狱,或者进入天堂,除了印度相信轮回转生者以外,没有人能够知道了。这实在是极端残忍的行为。在高级的雍容华贵的餐厅里就着葡萄美酒吃猪排的美食者,大概从来不会想到这一点的。还是中国古代的君子聪明,他们“远庖厨”,眼不见为净。
我现在——不是当年,当年是没有这样敏感的——浮想联翩,想到了很多事情。首先我想到造物主——我是不相信有这玩意儿的——实在是非常残酷不仁。他一定要让动物互相吞噬,才能生活下去。难道不能用另外一种方法来创造动物界吗?即使退一步想,让动物像牛羊一样只吃植物行不行呢?当然,植物也是生物,也有生命;但是,我们看不到植物流泪,听不到它们嚎叫,至少落个耳根清净吧。
我又想到,同样是人类,对猪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我曾在德国住过多年。那里的农民有的也养猪。怎样养法,用什么饲料,我一概不知。养到一定的重量,就举行一次schlachs fest(屠宰节)。邀请至亲好友,共同欢聚一次。我的女房东有时候就下乡参加这样的欢聚。她告诉我,先把猪赶过来,乘其不备,用手枪在猪头上打上一枪,俟其倒毙,再来动手宰割,将猪身上不同部位的肉和内脏,加工制成不同的食品,然后大家暂时或长期享用。猪被人吃,合乎人情事理,但不让猪长时间受苦,德国人这种“猪道主义”是颇值得我们学习的。至于在手枪发明以前德国人是怎样杀猪的,我没有研究过,只好请猪学专家去考证研究了。
看杀人
济南地势,南高北低。到了夏天下大雨的时候,城南群山的雨水汇流成河,顺着一条大沙沟,奔腾而北,进了圩子墙,穿过朝山街、正觉寺街等马路东边房子后面的水沟,再向前流去,济南人把这一条沙沟叫“山水沟”。
新育小学坐落在南圩子门里,圩子门是朝山街的末端。出圩子门向右拐,有一条通往齐鲁大学的大道。大道中段要经过上面提到的山水沟,右侧有一座小小的龙王庙,左侧则是一大片荒滩,对面土堤很高,这里就是当时的刑场,是处决犯人的地方。犯人出发的地方是城里院东大街路北山东警察厅内的监狱。出大门向右走一段路,再左拐至舜井街,然后出南城门,经过朝山街,出南圩子门,照上面的说法走,就到了目的地。
朝山街是我上学必经之路。有时候,看到街道两旁都挤满了人,就知道,今天又要杀人了。我于是立即兴奋起来,把上学的事早已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挤在人群里,伸长了脖子,等候着,等候着。此时,只有街道两旁人山人海,街道中间则既无行人,也无车马。不久,看到一个衣着破烂的人,喝得醉醺醺的,右肩背着一支步枪,慢腾腾地走了过去。大家知道,这就是刽子手。再过不久,就看到大队警察,簇拥着待决的囚犯,一个或多个,走了过来。囚犯是五花大绑,背上插着一根木牌,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名字上面用朱笔画上了一个红叉。在“十年浩劫”中,我的名字也曾多次被“老佛爷”的鹰犬们画上红叉,表示罪该万死的意思。红卫兵们是很善于学习的。闲言少叙,书归正传。且说犯人过去了以后,街上的秩序立即大乱。人群纷纷向街中间,拥拥挤挤,摩肩接踵,跟着警察大队,挤出南圩子门,纷纷抢占高地制高点,能清晰看到刑场的情况,但又不敢离得太近,理由自明。警察押着犯人走向刑场,犯人面南跪在高崖下面,枪声一响,仪式完毕,警察撤走。这时一部分群众又拥向刑场,观看躺在地上的死尸。枪毙土匪,是没有人来收尸的。我们几个顽皮的孩子当然不甘落后,也随着大家往前拥。经过了这整个过程,才想起上学的事来。走回学校,免不了受到教员的斥责。然而却决不改悔,下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仍然照看不误。
当时军阀混战,中原板荡。农村政权,形同虚设。县太爷龟缩在县城内,广大农村地区不见一个警察,坏人或者为穷所逼铤而走险的人,变成了土匪(山东话叫“老缺”),横行乡里。从来没听说,哪一帮土匪劫富济贫,替天行道。他们绑票勒索,十分残酷。我的一个堂兄林字辈的第一人季元林,家里比较富裕,被土匪绑走,勒索巨款。家人交上了赎票的钱,但仍被撕票,家人找到了他的尸体,惨不忍睹,双眼上各贴一张狗皮膏药,两耳中灌满了蜡烛油。可见元林在匪穴中是受了多么大的痛苦。这样的土匪偶尔也会被捉住几个,送到济南来,就演出一出上面描写的那样的悲喜剧。我在新育三年,这样的剧颇看了不少。对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来说,了解社会这一方面的情况,并无任何坏处。
旧社会有定期举行的买卖骡马的集市。新育小学大门外空地上就有这样的马市。忘记是多久举行一次了。到了这一天,空地上挤满了人和马、骡、驴等,不记得有牛。这里马嘶驴鸣,人声鼎沸,一片繁忙热闹的景象。骡马的高低肥瘦,一看便知;但是年龄却是看不出来的,经纪人也自有办法。骡、马、驴都是吃草的动物,吃草要用牙,草吃多了,牙齿就受到磨损。专家们从牙齿磨损的程度上就能看出它们的年龄。于是,在看好了骡马的外相之后,就用手扒开它们的嘴,仔细观看牙齿。等到这一些手续都完了以后,就开始讨价还价了。在这里,不像在蔬菜市场上或其他市场上那样,用语言,用嘴来讨价还价,而是用手,经纪人和卖主或他的经纪人,把手伸入袖筒里,用手指头来讨论价格,口中则一言不发。如果袖筒中价钱谈妥,则退出手来,交钱牵牲口。这些都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下等人”,不懂开什么香槟酒来庆祝胜利。甚至有的价格还抵不上一瓶昂贵的香槟酒。如果袖筒空谈没有结果,则另起炉灶,找另外的人去谈了。至于袖筒中怎样谈法,这是经纪人垄断的秘密,我们局外人是无法知道的。这同中国佛教禅宗的薪火相传,颇有些类似之处。
九月九庙会
每年到了旧历九月初九日,是所谓重阳节,是登高的好日子。这个节日来源很古,可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济南的重阳节庙会(实际上并没有庙,姑妄随俗称之)是在南圩子门外大片空地上,西边一直到山水沟。每年,进入夏历九月不久,就有从全省一些地方,甚至全国一些地方来的艺人会聚此地,有马戏团、杂技团、地方剧团、变戏法的、练武术的、说山东快书的、玩猴的、耍狗熊的等等等等,应有尽有。他们各圈地搭席棚围起来,留一出入口,卖门票收钱。规模大小不同,席棚也就有大有小,总数至少有几十座。在夜里有没有“夜深千帐灯”的气派,我没有看到过,不敢瞎说,反正白天看上去,方圆几十里,颇有点动人的气势。再加上临时赶来的卖米粉、炸丸子和豆腐脑等的担子,卖花生和糖果的摊子,特别显眼的柿子摊——柿子是南山特产,个大色黄,非常吸引人——这一切混合起来,形成了一种人声嘈杂,歌吹沸天的气势,仿佛能南摇千佛山,北震大明湖,声撼济南城了。
我们的学校,同庙会仅一墙(圩子墙)之隔,会上的声音依稀可闻。我们这些顽皮的孩子能安心上课吗?即使勉强坐在那里,也是身在课堂心在会。因此,一有机会,我们就溜出学校,又嫌走圩子门太远,便就近爬过圩子墙,飞奔到庙会上,一睹为快。席棚很多,我们先拣大的去看。我们谁身上也没有一文钱,门票买不起。好在我们都是三块豆腐干高的小孩子,混在购票观众中挤进去,也并不难。进去以后,就成了我们的天地,不管耍的是什么,我们总要看个够。看完了,走出来,再钻另外一个棚,几乎没有钻不进去的。实在钻不进去,就绕棚一周,看看哪一个地方有小洞,我们就透过小洞往里面看,也要看个够。在十几天的庙会中,我们钻遍了大大小小的棚,对整个庙会一览无余,一文钱也没有掏过。可是,对那些卖吃食的摊子和担子,则没有法钻空子,只好口流涎水,望望然而去之。虽然不无遗憾,也只能忍气吞声了。
看戏
我们住的佛山街中段一座火神庙前,有一座旧戏台,已经破旧不堪,门窗有的已不存在,看上去,离开倒塌的时候已经不太远了。我每天走过这里,不免看上几眼;但是,好多年过去了,没有看到过一次演戏。有一年,还是我在新育小学念书的时候,不知道是哪一位善男信女,忽发大愿,要给火神爷唱上一天戏,就把旧戏台稍稍修饰了一下,在戏台和大神庙门之间,左右两旁搭上了两座木台子,上设座位,为贵显者所专用。其余的观众就站在台下观看。我们家里,规矩极严,看戏是决不允许的。我哪里能忍受得了呢?没有办法,只有在奉命到下洼子来买油、打醋、买肉、买菜的时候,乘机到台下溜上几眼,得到一点儿满足。有一次,回家晚了,还挨了一顿数落。至于台上唱的究竟是什么戏,我完全不懂。剧种也不知道,反正不会是京剧,也不会是昆曲,更不像后来的柳子戏,大概是山东梆子吧。前二者属于阳春白雪之列,而这样的戏台上只能演下里巴人的戏。对于我来说,我只瞥见台上敲锣拉胡琴儿的坐在一旁,中间站着一位演员在哼哼唧唧地唱,唱词完全不懂;还有红绿的门帘,尽管陈旧,也总能给寥落古老的戏台增添一点儿彩色,吹进一点儿生气,我心中也莫名其妙地感到了一点儿兴奋,这样我就十分满足了。
学英文
我在上面曾说到李老师辅导我们学英文字母的事情。英文补习班似乎真有过,但具体的情况则完全回忆不起来了。时间大概是在晚上。我的记忆中有很清晰的一幕:在春天的晚间,上过课以后,在校长办公室高房子前面的两座花坛中间,我同几个小伙伴在说笑,花坛里的芍药或牡丹的大花朵和大叶子,在暗淡的灯光中,分不清红色和绿色,但是鼻子中似乎能嗅到香味。芍药和牡丹都不以香名。唐人诗:“国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其中用“天香”二字,似指花香。不管怎样,当时,在料峭的春夜中,眼前是迷离的花影,鼻子里是淡淡的清香,脑袋里是刚才学过的英文单词,此身如遗世独立。这一幅电影画面以后常在我眼前展现,至今不绝。我大概确实学了不少的英文单词,毕业后报考正谊中学时,不意他们竟考英文,内容是翻译几句话:“我新得了一本书,已经读了几页;不过有些字我不认识。”我大概是翻出来了,所以才考了一个一年半级。
国文竞赛
有一年,在秋天,学校组织全校学生游开元寺。
开元寺是济南名胜之一,坐落在千佛山东群山环抱之中。这是我经常来玩儿的地方。寺上面的大佛头尤其著名,是把一面巨人的山崖雕凿成了一个佛头,其规模虽然比不上四川的乐山大佛,但是在全国的石雕大佛中也是颇有一点名气的。从开元寺上面的山坡上往上爬,路并不崎岖,爬起来比较容易。爬上一刻钟到半个小时就到了佛头下。据说佛头的一个耳朵眼里能够摆一桌酒席。我没有试验过,反正其大可想见了。从大佛头再往上爬,山路当然更加崎岖,山石当然更加亮滑,爬起来颇为吃力。我曾爬上来过多次,颇有驾轻就熟之感,感觉不到多么吃力,爬到山顶上,有一座用石块垒起来的塔似的东西。从济南城里看过去,好像是一个橛子,所以这一座山就得名橛山。同泰山比起来,橛山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但在济南南部群山中,橛山却是鸡群之鹤。登上山顶,望千佛山顶如在肘下,大有“一览众山小”之慨了。可惜的是,这里一棵树都没有,不但没有松柏,连槐柳也没有,只有荒草遍山,看上去有点童山濯濯了。
从橛山山顶,经过大佛头,走了下来,地势渐低,树木渐多,走到一个山坳里,就是开元寺。这里松柏参天,柳槐成行,一片浓绿,间以红墙,仿佛在沙漠里走进了一片绿洲。虽然大庙那样的琳宫梵宇、崇阁高塔在这里找不到;但是也颇有几处佛殿,佛像庄严。院子里有一座亭子,名叫静虚亭。最难得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泓泉水,在东面石壁的一个不深的圆洞中。水不是从下面向上涌,而是从上面石缝里向下滴,积之既久,遂成清池,名之曰“秋棠池”,洞中水池的东面岸上长着一片青苔,栽着数株秋海棠。泉水是上面群山中积存下来的雨水,汇聚在池上,一滴一滴地往下滴。泉水甘甜凛冽,冬不结冰。庙里住持的僧人和络绎不绝的游人,都从泉中取水喝。此水煮开泡茶,也是茶香水甜,不亚于全国任何名泉。有许多游人是专门为此泉而来开元寺的。我个人很喜欢开元寺这个地方,过去曾多次来过。这一次随全校来游,兴致仍然极高,虽归而兴未尽。
回校后,学校出了一个作文题目《游开元寺记》,举行全校作文比赛,把最好的文章张贴在教室西头走廊的墙壁上。前三名都为我在上面提到过的从曹州府来的一位姓李的同学所得。第一名作文后面老师的评语是“颇有欧苏真气”。我也榜上有名,但却在八九名之后了。
第一次“造反”
我在上面介绍教员时,曾提到一位教珠算的绰号叫Shɑo qiɑn的教员。他那法西斯式的教学方法引起了全班学生的愤怒。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抵抗。对于小孩子也不例外。大家挨够了他的戒尺,控诉无门。告诉家长,没有用处。告诉校长,我们那位校长是一个小官僚主义者,既不教书,也不面对学生,不知道他整天干些什么,告诉他也不会有用。我们小小的脑袋瓜里没有多少策略,想来想去,只有一条路,就是造反,把他“架”(赶走)了。比我大几岁的几个男孩子带头提出了行动方略:在上课前把教师用的教桌倒翻过来,让它四脚朝天。我们学生都离开教室,躲到那一个寥落的花园中假山附近的树丛中,每人口袋里装满了上面提到的那些树上结满的黄色的豆豆,准备用来打Shɑo qiɑn的脑袋。但是,十一二岁的孩子们不懂什么组织要细密,行动要统一,意见要一致,便贸然行事。我喜欢热闹,便随着那几个大孩子,离开了教室,躲在乱树丛中,口袋里装满了黄豆豆,准备迎接胜利。但是,过了半个多小时,我们都回到教室里,准备用黄豆豆打教师的脑袋时,我们却傻了眼: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学生安然坐在那里,听老师讲课,教桌也早已翻了过来。原来也并不能形成的统一战线,现在彻底崩溃了。学生分成了两类:良民与罪犯。我们想造反的人当然都属于后者。Shao qian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现在看到有人居然想砸他的饭碗,其愤怒之情概可想见,他满面怒容,威风凛凛地坐在那里,竹板戒尺拿在手中,在等候我们这一批自投罗网的小罪犯。他看个子大小,就知道,谁是主犯,谁是从犯。他先把主犯叫过去,他们自动伸出了右手。只听到重而响的啪啪的板子声响彻了没有人敢喘大气的寂静的教室。那几个男孩子也真有“种”,被打得龇牙咧嘴,却不哼一声。轮到我了,我也照样把右手伸出去,啪啪十声,算是从轻发落,但手也立即红肿起来,刺骨地热辣辣地痛。我走出教室,用一只红肿的手,把口袋里的黄豆豆倒在地上,走回家去,右手一直痛了几天。
我的第一次“造反”就这样失败了。
偷看小说
那时候,在我们家,小说被称为“闲书”,是绝对禁止看的。但是,我和秋妹(我叔叔的女儿)都酷爱看“闲书”,高级的“闲书”,像《红楼梦》《西游记》之类,我们看不懂,也得不到,所以不看。我们专看低级的“闲书”,如《彭公案》《施公案》《济公传》《七侠五义》《小五义》《东周列国志》《说唐》《封神榜》等等。我们都是小学水平,秋妹更差,只有初小水平,我们认识的字都有限。当时没有什么词典,有一部《康熙字典》,我们也不会也不肯去查。经常念别字,比如把“飞檐走壁”念成了“飞dàn走壁”,把“气往上冲”念成了“气住上冲”。反正,即使有些字不认识,内容还是能看懂的。我们经常开玩笑说:“你是用笤帚扫,还是用扫帚扫?”不认识的字少了,就是笤帚,多了就用扫帚。尽管如此,我们看闲书的瘾头自然极大。那时候,我们家没有电灯,晚上,把煤油灯吹灭后,躺在被窝里,用手电筒来看。那些闲书都是油光纸石印的,字极小,有时候还不清楚。看了几年,我居然没有变成近视眼,实在也出我意料。
我不但在家里偷看,还把书带到学校里去,偷空就看上一段。校门外左手空地上,正在施工盖房子。运来了很多红砖,摞在那里,不是一摞,而是多摞,中间有空隙,坐在那里,外面谁也看不见。我就搬几块砖下来,坐在上面,在下课之后,且不回家,掏出闲书,大看特看。书中侠客们的飞檐走壁,刀光剑影,仿佛就在我眼前晃动,我似乎也参与其间,乐不可支。到脑筋清醒了一点儿,回家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常常挨数落。
这样的闲书,我看得数量极大,种类极多。光是一部《彭公案》,我就看了四十几遍。越说越荒唐,越说越神奇,到了后来,书中的侠客个个赛过《西游记》的孙猴子。但这有什么害处呢?我认为没有。除了我一度想练铁砂掌以外,并没有持刀杀人,劫富济贫,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危害社会。不但没有害处,我还认为有好处。记得鲁迅先生在答复别人问他怎样才能写通写好文章的时候说过,要多读多看,千万不要相信《文章作法》一类的书籍。我认为,这是至理名言。现在,对小学生,在课外阅读方面,同在别的方面一样,管得过多,管得过严,管得过死,这不一定就是正确的方法。“无为而治”,我并不完全赞成,但“为”得太多,我是不敢苟同的。
蚂蚱进城
还有一件小事,我必须在这里讲上一讲。因为我一生只见过一次,可能不能称为小事了。这就是蚂蚱进城。这种事,我在报纸上读到过,却还没有亲眼见过。
有一天,我去上学,刚拐进曹家巷,就看到地上蹦的跳的全是蚂蚱,不是有翅膀的那一种大个的,而是浑身光溜溜的小个的那一种。越往前走,蚂蚱越多,到朝山街口上,地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全是蚂蚱了。人马要想走路,路上根本没有落脚之地,一脚下去,至少要踩死十几二十几个。地上已经积尸成堆,如果蚂蚱有血的话,那就必然是血流成河了。但是小蚂蚱们对此视若无睹。它们是从南圩子门跳进城来的。目的是北进,不管有多大阻碍,它们硬是向北跳跃,可以说是置生死于不顾,其势是想直捣黄龙,锐不可当。我没有到南圩子门外去看,不知道那里的情况怎样。我也不知道,这一路蝗虫纵队是在哪里形成的,是怎样形成的。听说,它们所到之处,见绿色植物就吃,蝗群过后,庄稼一片荒芜。如果是长着翅膀的蝗群,连树上的叶子也一律吃光,算是一种十分可怕的天灾。我踩着蚂蚱,走进学校,学校里一只也没有。看来学校因为离圩子门还有一段路,是处在蝗虫冲击波以外的地方,所以才能幸免。上午的课程结束后,在回家的路上,我又走过朝山街。此时蝗虫的冲击波已经过去。至于这个波冲击多远,是否已经到了城门里面,我不知道,只见街上全是蚂蚱的尸体,令人见了发怵。有的地方,尸体已被扫成了堆,扫入山水沟内。有的地方则仍然是尸体遍野,任人践踏。看来这一次进城的蚂蚱,不能以万计,而只能以亿计。这一幕蚂蚱进城的闹剧突然而起,戛然而止。我当时只是觉得好玩而已,没有更多的想法。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大自然这玩意儿是难以理解,难以揣摩的。它是慈祥的,人类的衣食住行无不仰给于大自然,这时的大自然风和日丽。但它又是残酷的,有时候对人类加以报复,这时的大自然阴霾蔽天。人类千万不要翘尾巴,讲什么“征服自然”。人类要想继续生存下去,只能设法理解自然,同自然交朋友,这就是我最近若干年来努力宣扬的“天人合一”。
想念母亲
我六岁离开了母亲,初到济南时曾痛哭过一夜。上新育小学时是九岁至十二岁,中间曾因大奶奶病故,回过家一次,是在哪一年,却记不起来了。常言道:“孩儿见娘,无事哭三场。”我见到了日夜思念的母亲,并没有哭;但是,我却看到母亲眼里溢满了泪水。
那时候,我虽然年纪尚小,但依稀看到了家里日子的艰难。根据叔父的诗集,民国元年,他被迫下了关东。用身上仅有的一块大洋买了十分之一张湖北水灾奖券,居然中了头奖。虽然只拿到了十分之一的奖金,但数目已极可观。他写道,一夜做梦,梦到举人伯父教他作诗,有两句诗,醒来还记得:“阴阳往复竟无穷,否极泰来造化工。”后来中了奖,以为是先人呵护。他用这些钱在故乡买了地,盖了房,很阔过一阵。我父亲游手好闲,农活干不了很多,又喜欢结交朋友,结果拆了房子,卖了地,一个好好的家,让他挥霍殆尽,又穷得只剩半亩地,依旧靠济南的叔父接济。我在新育小学时,常见到他到济南来,住上几天拿着钱又回老家了。有一次,他又来了,住在北屋里,同我一张床。住在西房里的婶母高声大叫,指桑骂槐,数落了一通。这种做法,旧社会的妇女是常常使用的。我父亲当然懂得的,于是辞别回家,以后几乎没见他再来过。失掉了叔父的接济,他在乡下同母亲怎样过日子,我一点儿都不知道,尽管不知道,我仍然想念母亲。可是,我“身无彩凤双飞翼”,我飞不回乡下,想念只是白白地想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