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早朝”的一般程序与辨析
清代皇帝朝会除大朝与常朝外,在前期还有御门听政。御门听政在康熙时形成定制,每日举行,主要流程是:皇帝每日清晨御乾清门(驻宫中时)或勤政殿(驻圆明园时),各部院启奏题奏本章,内阁学士报告折本(即内阁票拟皇帝未及时表态而折角——“折本发下”的题本),皇帝当场裁示。参加的主要人员包括内阁、翰林院官员,在京各部院衙门堂官、司官。雍正朝之后,因奏摺制度的兴起、军机处的设立及运作的规范化,每天主要的政务内容变为各部院轮值奏事、皇帝在军机处协助之下处理奏摺。于是,形成了另外一种以奏摺处理为中心的朝会程序。这一朝会程序分解开来,主要包括:1.各部院衙门轮值递摺与递送堂官膳牌;2.皇帝阅览与批答奏摺;3.军机大臣及部院堂官见起,接受咨询;4.引见与召见。其中,早朝的前三项内容围绕奏摺处理而展开,也是本章重点讨论的对象。
有关清代奏摺的处理,当时的军机大臣与军机章京曾留下较多的回忆,近年来的论文,也依据这些史料及档案有专门论述。以下按奏摺的处理流程,对各种说法作一些辨析与补充。
(一)部院轮值的缘起与主要内容
据《大清会典》记载,京中部院衙门实行轮值奏事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六部、理藩院、内务府等衙门轮流值日,逢轮值之日呈递奏摺,堂官(包括管部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呈递膳牌,预备接受皇帝的召见和咨询。
轮值制度,形成于1726年(雍正四年)。关键史料即前文征引的当年2月21日(正月二十日)雍正帝上谕:
今日朕坐勤政殿,以待诸臣奏事,乃部院八旗,竟无奏事之人!想诸臣以朕驻圆明园,欲图安逸,故将所奏之事,有意简省耶?朕因郊外水土气味较城内稍清,故驻跸于此。而每日办理政事,与宫中无异,未尝一刻肯自暇逸,已曾屡降谕旨,切告廷臣,令其照常奏事。若朕偶欲静息,自当晓谕诸臣知之。倘廷臣不知仰体朕心,将陈奏事件,有意简省,是不欲朕驻跸圆明园矣。
又见各衙门奏事,有一日拥集繁多者,有一日竟无一事者,似此太觉不均。以后,八旗定为八日,各分一日轮奏;部院衙门,各分一日轮奏。六部之外,都察院与理藩院为一日;内务府为一日。其馀衙门,可酌量事务之多寡,附于部院班次,每日一旗一部,同来陈奏,则朕每日皆有办理之事,而不来奏事之大臣,又得在京办理,诚为妥便。至朕听政办事,各官齐集之日,原不在轮班奏事之数,次日仍按班次前来。若该部院衙门轮班之日,无事可奏,其堂官亦着前来,恐有召问委办之事,亦未可定。其紧要事件,仍不拘班次,即行启奏。(4)
这是最早的有关部院奏事的规定。当时,并行两种政务文书——题奏本章(题本和奏本)与奏摺。前者是通过御门听政程序由内阁协助处理,后者则由皇帝亲拆亲阅。所以上述引文中,也出现了与两种文书相关的不同流程:一是“轮班奏事”,即部院衙门、八旗轮流递陈奏摺;二是“听政办事”,则是指御门听政。由于这两类朝会的性质不同,所以雍正帝才会说,“朕听政办事,各官齐集之日,原不在轮班奏事之数”。也就是说,参加完处理题本的御门听政,各衙门堂官还须按照排班顺序参加轮班奏事。
从这道上谕可以看出,在这之前,各部院递陈奏摺是有事即奏,导致皇帝每天收摺的数量不均。雍正帝让部院衙门、八旗轮值递摺,这一程序是为了防止各衙门懒政怠政。同时他也规定,即便无事可奏,轮值衙门的堂官也须前来,以备咨询及委办事件,这就是后来的堂官递膳牌预备召见的制度。另外,如遇到紧要事件,各衙门可不拘班次递摺,这一规定在后来演变成“加班奏事”。
1732年(雍正十年),原有的轮班值日奏事制度出现部分调整:八旗之后,增加领侍卫内大臣、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合为一班;六部、都察院理藩院之后,内务府、国子监合为一班,銮仪卫、光禄寺合为一班。由此就形成了九日轮值制度。(5)1769年(乾隆三十四年),领侍卫内大臣与前锋统领、护军统领的班次分离,位居八旗之前另成一班,武职及八旗衙门形成十天轮值制度。(6)1815年(嘉庆二十年),撤销都察院理藩院联合值日,都察院归入刑部、大理寺班次,三法司合为一班;理藩院则归入銮仪卫、光禄寺一班。(7)从此,形成了稳定的文职八班、武职及八旗十班的轮值制度。所谓的轮值,是指遇该衙门值日,可于当日奏事引见,如“适遇无事,亦令该衙门递片声明”;其他非值日衙门,遇到紧要事件则可加班奏事。(8)因具备上奏权的官员与机构较多,若不加以限制,将极大增加皇帝的工作量,故部院轮值奏事,不失为一种控制奏摺总数、减轻皇帝工作量的制度设计。
这种排班制度,在晚清时期发生了一些变化:首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作为中央部院,进入到值班序列。又因总理衙门属于新设机构,所办事务无成例可言,且常有突发的重要事件,故而“有要事,当随时陈奏,不以值日拘也”。(9)
其次,清末新政,传统的六部结构解散,陆续出现新设的西式各部,值日次序屡有变动。至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官制改革,最终形成了11部的局面。根据军机处《早事档》,这一时期转变为文官衙门、八旗及武官衙门共十班的值日次序,排班如下:
第一班为外务部、钦天监、侍卫处(领侍卫内大臣);第二班为吏部、翰林院、镶黄旗;第三班为民政部、都察院、正黄旗;第四班为度支部、宗人府、正白旗;第五班为礼部、学部、正红旗;第六班为陆军部、銮舆卫、镶白旗;第七班为大理院、法部、镶红旗;第八班为农工商部、邮传部、军咨府、正蓝旗;第九班为理藩部、镶蓝旗;第十班为内务府、前锋与护军营。(10)
除递奏摺外,部院轮值的第二项活动是递膳牌,预备召见。据光绪朝《大清会典》的记载,奏事处掌管递膳牌一事:
递膳牌亦如之。宗室王公用红头牌,文职副都御史以上,武职副都统以上,用绿头牌。遇直班奏事引见之日,各于膳前呈递,曰“膳牌”。惟内廷行走之王公大臣不递膳牌。内阁学士及班次在副都御史以下之京堂官亦不递膳牌。凡外官来京者,文职按察使以上,武职副都统总兵以上,皆递膳牌。遇皇帝巡幸,则随从行在之道府亦递膳牌。(11)
膳牌在早膳前呈递,向皇帝提供名单,以便选择膳后召见的大臣。轮值衙门因当天递送奏摺,所以须递膳牌,以备皇帝咨询上奏的内容。根据前文所引雍正帝上谕,遇到某衙门值日,无论有事无事,其全体堂官(出差、请假者除外)都必须前来。
当天,他们须在凌晨做好准备入内,听候“起单”(见起的清单),这是一项苦差。如果皇帝在西郊圆明园,则更是苦不堪言。1791年的某个冬日(乾隆五十六年十月),乾隆帝体恤臣下,让轮值衙门的堂官可稍晚入内。上谕称言:
朕因年高少寐,每当丑寅(约3:00)之际即垂衣待旦,日以为常。而诸臣因请驾较早,率皆先时祇候。且汉大臣中,多有住居城外者,趋朝自必更早。如诗所云“东方未明,颠倒衣裳”,殊属无谓。况自今冬月日短,朕用膳办事,总在卯正(6:00)以后,诸臣早集朝房,亦无所事。嗣后各该衙门遇有陈奏事件及带领官员引见,俱着于卯正到齐,亦不为迟,以示体恤。(12)
乾隆帝起床阅摺时间较早,轮值部院堂官因预备召见,也须极早起床,穿戴入宫,家在外城的大臣更费周折,因此乾隆帝体恤当值官员,让他们晚些时候再入宫。当然,这只是乾隆帝临时起意,之后的君主并未延续。嘉庆年间,一位御史曾经质疑这种部院轮值、堂官预备召见的合理性,理由是各部院堂官人数众多,无须全数前往,应留下大部分在署办公。结果,这一理由被嘉庆帝定性为“名为急公,实系疲玩”,遭到痛斥。(13)
关于值日之期部院堂官递膳牌见起,这里以户部侍郎、总理衙门大臣、海军衙门大臣曾纪泽的例子进行说明。1889年3月27日(光绪十五年二月二十六日),在皇帝接受归政、独自处理政事后不久,曾纪泽当天的日记记载:
寅正一刻(4:15)起。茶食甫毕而苏拉来报叫起叫起即召见,催舆飞趋入朝。三库递月摺,海军奏事三件也。步趋至九卿朝房,幸起单未下,坐二刻许。卯初二刻(5:30)入乾清门,遇庆邸于遵义门阶下,立谈片刻。卯正(6:00)召见,皇上问同文馆事,问海军本日保奏人员事,问西洋语言文字之大凡,敷对约三刻许。(14)
当天户部三库递月摺、海军衙门奏事递摺(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类似,遇事可随时上奏,不拘值日),因他同时担任总理衙门大臣、海军衙门大臣,并管理同文馆事务,曾纪泽按规定须递膳牌。当天光绪帝想详细询问他各处事宜,所以让人报叫起,单独召见三刻。
(二)奏摺处理与军机处见起
雍正朝之后,清帝每日晨起最重要的政务是处理奏摺。有关清代的奏摺制度,学界研究已十分丰富。下文将顺着奏摺的走向,细致考察奏摺的处理流程,补充和修正前说的相关内容。按照清代制度,京内、外省奏摺,都是经由奏事处直抵御前。所以,我们首先来看奏事处接收奏摺的程序。
奏事处由御前大臣兼管,其中领班侍卫一人,在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内特简;章京六人、笔帖式二人、奏蒙古事侍卫六人。此外,还有内奏事处,由太监18人组成。(15)奏事处的主要职能是接收满、汉奏摺。奏摺传递入宫,遵循如下规定:
凡接摺于宫门,皆以昧爽。乾清门启以寅正(4:00),奏事直班章京豫俟于门外,门启,乃接摺。在京各衙门之摺,皆储(贮)以黄匣,其有密奏事件,则加封储(贮)匣。外省奏摺,皆固封加贴印花,外加夹板。驻跸圆明园,则接于出入贤良门左门;驻跸热河,则接于大宫门;行在,则接于行宫门。接摺后,汇交奏事太监呈览。惟邮递者接无时。(16)
当然,不是谁都有资格递摺。为了限制奏摺的数量进而避免给皇帝造成过重的工作量,除了轮值衙门以部门名义外,制度规定只有如下人员才能递奏摺:在京宗室、王公,文职京堂以上、武职副都统以上官员,翰林院、詹事府官员中授日讲起居注者,以及言事的科道官;外省文职按察使以上、武职总兵以上,驻防总管、城守尉以上,新疆西路北路办事大臣、领队大臣以上官员。道员如言事,也可递奏摺。无递摺资格的京官,如果奉特旨外派查办事件,或担任学政、织造、关监督,也可递奏摺。(17)
奏摺上递之后,分为外省和在京两类进行处理,《大清会典》分别有如下说明:
每日所递各摺,除驿递之摺皆由奏事太监径交军机处封发不由奏事处发下外,其馀外省各摺,无论有旨无旨,皆由奏事太监封固,于次日交本处发给原递摺之人祇领。
其在京所递各摺,除留中及由军机处发下,或饬交是日召见之大臣发下外,其馀各摺,或奉旨“依议”,或奉旨“知道了”,由本处(按:奏事处)发下者,即由本处传旨给领。(18)
京内、外省奏摺的处理次序不同。1802年(嘉庆七年)的一道上谕称:“每日批览奏摺,奏事处先将外省所递奏摺呈阅后,始将各部院衙门事件以次进呈”。(19)清末军机章京吕允甫亦回忆说:“每日外摺最先发下。”(20)可见,奏摺的处理顺序是先外省,后京内。以下分别论述两类奏摺的处理方式。
一般而言,京内奏摺又可粗分为两类:部院衙门奉旨议覆本部所辖事务的奏摺,有决策的性质,皇帝一般给予“依议”的回复;本部所辖事务的例行奏报,皇帝一般给予“知道了”的指示。不过,这两种结果,皇帝无须动笔,而只在奏摺表面“以爪抓痕”,划出横线与竖线:横线表示“知道了”,竖线表示“依议”,故又称“横知竖议”,而后由奏事处据此口传处理的结果。这一做法被评价为“虽百十函,无一舛误”。(21)军机章京吕允甫也曾谈论过这一流程,他说:
京内各衙门奏摺,均盛以黄匣,无封套,上用指甲在摺面画竖道为“依议”,横道为“知道了”。由太监传旨后,各衙门均将原摺带回。太监将其所抄《内摺事由簿》注明“依”或“知”字,送到本处,宣读某衙门某事一摺“依”,某事一摺“知”。本处将预录事由随听随注,注讫交供事缮写,编入《内奏事档》。(22)
由此可见,对京内部院衙门的奏摺,如果皇帝意见仅为“知道了”“依议”,则无须朱批,只由奏事处口传谕旨,由各衙门将奏摺带回执行即可。这些奏摺,军机处无法得到副本,而只有“预录事由”及处理意见这两种简单记录。这一程序,我们通过王庆云日记(时任翰林院侍讲学士)也可得到印证,他在1847年7月24日(道光二十七年六月十三日)记载:
丑正(2:00)候于宫门外,寅初一刻(3:15)宫门启,较前月初九早一刻,入,递摺于奏事门外之西朝房,复至外朝房少憩。卯初(5:00)复进内,卯正二刻(6:30)发出摺子,至奏事门前领。奏事官传旨:“知道了”,古谓之口敕。阅过摺子,于皮面奏字下掐爪痕。巳正(10:00)回寓。(23)
这里的“掐爪痕”就是上文吕允甫提到的“上用指甲在摺面”画道,“横知竖议”;“口敕”就是奏事处口传奏摺的处理结果。这种方式减轻了君主的工作量,但显得不够慎重,甚至有可能造成疏漏。1866年(同治五年),鸿胪寺少卿文硕上摺称,奏摺的处理意见最好能宣之笔墨,以作凭信:
窃查在京各衙门摺奏事件,自钦奉朱批,或由军机大臣承旨外,其馀所奉谕旨,向由奏事官口传各衙门,有于次日述旨者,亦间有不述旨者。至奉旨“依议”“知道了”等件,则仅凭摺面横竖划记,从无述旨之例。奴才伏思传宣诏旨,只字皆关紧要,仅凭口传手画,终不足以昭敬慎,设有舛误,关系匪轻。然自奏事太监而奏事官,自奏事官而各衙门递事官,递相传述,咎将谁归?(24)
不过,从后来的情况看,文硕的建议并没有得到积极回应,指甲划痕的方式依然得以继续。可见,此类奏摺无须皇帝进一步发挥,只是照例对部院奏报“知道”或“依议”即可,这说明大部分京内衙门奏摺仅是例行公事;另一方面也说明,皇帝对这一时段部院的议覆奏摺都会给予肯定答复,尊重他们的专业意见。
那么,如果遇到稍微复杂和重要的京内奏摺,皇帝有更详细的谕旨,或者他对奏报内容不熟悉而须找人咨询,或者干脆不同意奏摺的意见,或者为科道言官不宜公开的“封奏”,又该怎么处理呢?
上引文中吕允甫提到的军机处《内奏事档》,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台北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馆的军机处档册中无法查得,但却有与之相似的《早事档》。(25)我们不妨选取《早事档》的部分内容,看看京内的各类型奏摺究竟如何处理。1898年5月26日(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初七日),军机处《早事档》记载:
宗人府银库奏请派管库大臣事,奉朱笔圈出崑冈。
户部奏遵查已革道员何应钟被参,有无冤抑,应否饬四川总督查究请旨事单一件,奉旨“留”;又奉本年春季官绅等认领股票银数事单二件,奉旨“知道了”;又片奏派员赴上海制造股票事,奉旨“知道了”;又会议湖南奏销案内知县续完银两,请减议事,奉旨“依议”;又奏会议广东奏销未完一分以上各员事单一件,奉旨“依议”;又奏四川陆续收捐请奖事单一件,奉旨“依议”;又奏核覆直隶淮军收支各款事,奉旨“依议”;又奏三个月奏闻事件事,奉旨“知道了”。
步军统领衙门奏,饷鞘进城数目事单一件,奉旨“留”;又奏现审月摺,奉旨“知道了”。
克勤郡王晋祺因病请续假五日,奉旨:“赏假五日”。
启泰病痊请安,奉旨“知道了”。
詹事府值日名单,奉旨“知道了”。
通政使司、镶白三旗各奏无事,均奉旨“知道了”。(26)
结合上文所述的轮值制度可知,当天轮值的机构为户部、通政司、詹事府,镶白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步军统领衙门亦附于后。他们上递的绝大部分奏摺,都得到“依议”“知道了”两种意见。这些意见,光绪帝直接以指甲划摺面,交由奏事处口传谕旨即告完成。户部查何应钟一摺、步军统领衙门一摺,奉旨“留”,也就是这两道奏摺“未奉谕旨”进而发下军机处,由军机大臣阅后在入见时带上,与皇帝商量处理结果。再看当天军机处《随手登记档》:
朱批饶应祺摺,报四百里,闰三月初四发,马递发回,请以彭绪瞻补库车直隶厅同知由,“吏部议奏”,交;阿克苏道李宗宾因病出缺由,“吏部知道”,交;片:委李滋霖署阿克苏道由,“吏部知道”,交;片:委骁骑校成寿等署防御等缺由,“兵部知道”,交;请以周仪补玛喇巴什直隶厅通判由,“吏部议奏”,交;户部摺,遵查革道何应钟报销参案请旨办理由;单:款目。
步军统领衙门摺,饷鞘月报由;单一,归箍。
交片一件:交户部:贵部奏革道何应钟报销参案开单呈览,面奉谕旨:户部咨行川督查明办理由,交户部领去。
奏片二件:照录邓华熙等电信呈览由;遵拟致德皇国电一件呈览由。
缮递致德国国电稿,随事递上,发下后,由堂交总署。
缮递初六日朱批摺件事由单;缮递初六日早事传旨事由单。(27)
朱批意见后的“交”,指交内阁发抄。《随手登记档》是军机处的档案,“交片”是军机处交给京内衙门的上谕行文;“奏片”是军机处呈递给光绪帝的奏事片单;其后“缮递”“递上”的主语都是军机处。
由档案记载可知,当天光绪帝收到的外省奏摺,都来自新疆巡抚饶应祺。光绪帝对这些奏摺一一动笔朱批,交内阁发抄,由吏部、兵部议覆或知道。京内衙门奏摺中,两份“留”下“未奉谕旨”等待处理的奏摺,也出现在《随手登记档》之中,且注明处理意见:户部查何应钟一摺,军机处奉旨交户部咨行四川总督查明办理;步军统领衙门摺单,则直接发给军机处“归箍”,即放入军机处录副奏摺的“月摺包”中存档。
这一天,户部尚书、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翁同龢,户部侍郎、总理衙门大臣张荫桓皆留有日记。翁同龢在他的日记中记载:
晴,无风。外摺少,电一,威海初五交英租。张君拟国电,余等面呈,上以为然,遂照电旨式写奏片递。上命臣索康有为所进书,令再写一分递进,臣对:与康不往来。上问:何也?对以:此人居心叵测。曰:前此何以不说?对:臣近见其《孔子改制考》知之。是日户部值日,奏昭信股票京中得七十四万,各省七百馀万。与仲山访张君,拟两电,一告吕使宝星随后再寄,国电先译递;一饬沪道试办宝星寄京。(28)
《张荫桓日记》当天记载:
晴。丑初(1:00)起,至园,寅正(4:00)。受之正白蒙旗值日,同坐谈。无起。常熟属勿行,候其退直。余倦卧矣。常熟、仲山同至公所,邀余过寓蚤餐,商制宝星。子良以粤制为佳。上敕询荫桓、常熟相商。余以沪关蔡钧明白,宜从沪制,以沪有粤匠也,遂定议。余草电稿与蔡,交总办带署。余亦返寓。(29)
“受之”为镶白旗蒙古都统崇礼,张误作“正白蒙旗”。这一天,户部、镶白旗三旗值日,因此户部尚书翁同龢、侍郎张荫桓及崇礼皆须入内递膳牌等待召见。翁有军机大臣身份,每日必见。张则不然,他递膳牌等待召见,结果“无起”,遂打算回去。在光绪帝处理完外省、京内奏摺后,发下“留”而“未奉谕旨”奏摺,翁同龢等军机大臣入内“见面”,将两份奏摺带上,听光绪帝述旨;另同时带上张荫桓起草的致德国国电,交光绪帝钦定。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判断军机处《随手登记档》与《早事档》的产生过程。《早事档》记载京内各部院所上奏摺及其意见,除奉旨“留”的奏摺,其他皆以口传谕旨方式,交给上奏部门领回,未经由军机处录副保存。(30)《随手登记档》则记录每天京外奏摺及其处理意见,京中部院“留”下“未奉谕旨”等待见面时处理的奏摺,也被载入其中。
还有一种在《早事档》中被标注“留”的奏摺并未发下军机处,仅在《随手登记档》中有“留中”的记录。这种奏摺一般由翰詹科道所上,内容是密议政务或者弹劾他人。由此也可见《早事档》的“留”并不等于“留中”,而是留下待处理、避免直接由奏事处口传谕旨的意思。标注“留”的奏摺因此也有两种处理结果:一是发下军机大臣阅览而后由军机大臣见面时商讨请旨,二是留中。这其中,又以前一种占大多数。
到了1907年10月(光绪三十三年九月),宪政编查馆开办《政治官报》,将每日内外奏摺的处理情况公开刊布,分别名为“内摺传旨事由单”“外摺钦奉朱批事由单”。这两种事由单的记载内容,分别与《早事档》《随手登记档》基本重合。两类事由单的名称也显示,京内摺一般“传旨”处理,而外摺则通过朱笔批答来进行。
下文列举《政治官报》上某天的记载进行说明。当年11月25日(十月二十日),值日的衙门是外务部、钦天监、侍卫处,《政治官报》上记载的两件《事由单》分别是:
内摺传旨事由单
外务部封奏二件,奉旨“留”;又代递出使大臣李家驹、杨枢、孙宝琦奏摺各一封,均奉旨“留”;御前、乾清门、吏部、陆军部各奏月摺,均奉旨“换出”;钦天监奏考试官生等第分别优劣举劾事,奉旨“依议”;兜钦(按:侍卫处官员)奏紫禁城内外值班弁兵应得奖赏变通办法事,奉旨“依议”;又片奏南苑教练兵丁等免其看视事,奉旨“依议”;又片奏应得奖赏兵丁等均分二日看视事,奉旨“依议”。
外摺钦奉朱批事由单
吴廷斌(按:署理山东巡抚)奏建立高等农业学堂先设中科摺,“农工商部知道”;又奏查勘河工起程日期片,“知道了”;又奏候补守方桂芬等期满甄别片,“吏部知道”;又奏勘估本年分应办运河各工需用银数摺,“该部知道”;又奏饬提学使罗正钧赴任片,“知道了”;又奏解亲贵出洋经费片,“该部知道”;又奏八月分雨量情形摺,“知道了”;又奏藩司接收交代摺,“度支部知道”。
信勤(按:署理浙江巡抚)奏筹解俄法本息摺,“该部知道”;又奏解练兵经费片,“该部知道”;又奏解六批地丁京饷片,“度支部知道”;又奏解新约赔款摺,“该部知道”;又奏解拨补厘金银两片,“该部知道”;又奏解第七批直隶协饷摺,“该部知道”。
承祐(按:马兰镇总兵,负责守卫遵化清东陵)奏谢准开缺恩摺,“知道了”;又奏请以增茂补茶房拜唐阿缺摺,“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
罗正钧(按:署理山东提学使)奏到任日期并谢恩摺,“知道了”。
李家驹奏呈递国书礼成摺,“知道了”。
外务部奏谨拟出使俄国大臣敕谕国书摺,“知道了”;又敕谕单;又国书单;又奏胡惟德辞任国书单;又奏议覆杨士骧奏请添设东省关道摺,“依议”。
孙宝琦奏呈递国书礼成摺,“知道了”;又颂词答词单。
杨枢奏呈递国书礼成摺,“知道了”;又奏日君赐宴并赠银器片,“知道了”。(31)
这两件清单显示:大部分内摺都是由当天值班的衙门所上,并且无须动笔朱批;外摺则由光绪帝朱批;内摺、外摺并不局限于字面的意思:但凡皇帝“留”下未做掐痕处理进而发下军机处的奏摺,都被归入外摺清单之中,外务部与出使大臣的奏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责任内阁成立之后,中央各部轮班值日、轮班递摺的制度仍在继续,《政治官报》(后更名《内阁官报》)仍在每天公布前一天的《内摺传旨事由单》《外摺钦奉朱批事由单》。很显然,这象征着一切政务仍出自圣裁,只不过处理奏摺的辅助机关由军机处变成了新内阁。直到袁世凯内阁成立后,1911年11月22日(十月初二日),在袁的建议下,清廷下旨停止官员入对奏事。(32)从此,中央各部轮值递摺、递膳牌预备召见的朝会制度寿终正寝,政令发出之权正式从君主转移到内阁。
根据以上论述,可依奏摺类型,将部院轮值奏事、皇帝批阅奏摺、军机处见起的朝会活动概括说明如下:
1. 京内奏摺。六部、理藩院、内务府等衙门轮值,八天一班。轮值部院在当值之日呈递奏摺,称为“奏事”。同时,轮值衙门堂官须全体呈递“膳牌”,以备皇帝咨询、召见。
对于部院递送的大部分奏摺,处理意见是“知道了”“依议”两种,无须朱笔批答,只需皇帝在奏摺封面上掐痕,然后交奏事处口传谕旨即可。这类奏摺,无须发下军机处,也无须录副、发抄,也未由宫中或军机处定期回收,只在《早事档》中有所记录,故今天较少看到原件。
对于皇帝使用朱笔批答的奏摺,发下军机处,根据朱批内容做下一步的处理。
对于没有批示也无掐痕的奏摺,也发下军机处,这类奏摺,在《早事档》中记载为“留”,即留下不由奏事太监口传谕旨,而是发下军机大臣阅看,再捧入做进一步的商讨和处理。上述两类奏摺,在军机处《随手登记档》中有题由及处理意见的记载。
这里有所例外的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事不排班,可随时递摺。总理衙门的奏摺,也不做掐痕处理,一律“留”,发下军机处做下一步处理,且都能在《随手登记档》中找到处理流程与痕迹。也正因为如此,总理衙门奏摺获得朱批的比例远高于其他部院;相应地,缴回宫中的比例也最高,在《宫中档》中保存得最为完整。(33)总理衙门改组为外务部之后,亦如此办事,即外务部奏摺(包括由总理衙门、外务部代递的出使大臣奏摺)不作掐痕、不直接传旨,而统一留下,待与军机处商讨后处理。这一点,可从前述《政治官报》的引文中看出来。
除此之外,有少量的封奏皇帝给予“留中”的处理,暂不发下,事后归入军机处录副奏摺的“月摺包”中。这些奏摺,在《早事档》中也记载为“留”,在《随手登记档》中,则有“留中”两字的记录。
2. 外省奏摺。它们不做掐痕处理,不记载在《早事档》中。它们或经皇帝朱笔批示,或在咨询军机大臣、部院大臣后以廷寄、明发上谕形式做出对应的处理。
每天奏摺的处理顺序,是外省奏摺在先,京内奏摺在后。
据上文的考述,可将每日奏摺处理的一般情况总结如下:
表2-1 奏摺分类与处理程序
这里要说明的是,从每日寅正(4:00)奏事处开门接摺(光绪帝亲政后有所提前,下文将详述),到值日部院堂官完成召对、军机大臣发出上谕,这一长串的早朝活动一般在午初(11:00)前结束。军机大臣多由部院堂官兼任,他们在结束早朝活动后,还要赴本职所在部门处理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