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请按套路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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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同学,请按套路出牌

虽然余静静很疼爱余初,平时很忙但也会尽量抽出时间陪伴余初,物质方面也尽量满足。但空荡荡的房子只有两个人实在冷清。余初还是比较喜欢来郑衍家里玩,人多热闹饭菜香。

自从上次去过一次之后,李慧很是喜欢余初,再听说平时她一个人待在家里吃饭的时候,心疼到不行。李慧就忽悠郑衍,多多邀请余初到家里玩。余初乐此不疲,答应得很爽快。

一来二往,余初跟郑衍家里人慢慢熟悉起来。周明旭所就读的学校也是淮水一中。只不过郑衍和余初所在的是高中部,周明旭所在的是初中部,两栋教学之间隔了一个巨大的荷花池。初中部和高中部用的则是一个食堂。这导致余初经常和吃货周明旭在学校遇见。

人狠话很多的周明旭远远看见余初,快步追上来,笑容灿烂地跟余初打招呼。“嫂子好。”然后乐呵呵地跟旁边的同学介绍。“我哥女朋友,长的漂亮吧。哈哈哈。”然后洋洋得意地自顾自大笑。

余初站在原地一脸的尴尬。等她张口要解释,周明旭先发制人。“我不跟你说了啊!我有点饿了得去买点吃的。对了,记得跟我哥说一声,下午篮球场见。”说完,和同学一溜烟地跑了。少年本就精力旺盛,人高腿长,跑的贼快。

独独留下余初一个人在原地风中凌乱。关于称呼这件事,余初跟周明旭同学说过很多遍,她不是郑衍的女朋友,就只是单纯的同桌关系。也不知道说健忘,还是这货故意的。每次看见她还是直接喊“嫂子。”

余初的任务也随即加重,周明旭经常跑过来找郑衍打篮球,余初从只给郑衍买水,变成给表兄弟俩买水买零食。妥妥的工具人一枚。大冬天的,抱着两瓶矿泉水坐在观众席风中凌乱。余初觉得就是一个DM。

实在无聊了,余初直接坐在观众席上写作业,再或者是看书背单词。来围观帅哥打篮球的小女生也很自觉,怕打扰到学霸的学习氛围,自觉离她远一点。

余初对于围观群众自觉且友爱地行为感到无比的欣慰。但事实上是,围观群众自觉躲开是为了保护好自己,余初虽然长的漂亮,私底下很多人羡慕她的美貌。但她的面瘫脸,还有她本人散发出来的强大气场比班主任还要恐怖,不是所有人都敢轻易靠近的。

余初两只耳朵戴着耳机听歌,一边听一边算数学题。耳机将女生们兴奋的尖叫隔绝开。每次郑衍他们结束,余初的作业做的也差不多了。

周明旭抱着篮球跑过来,顺手拿起余初手边的运动饮料。“谢谢嫂子。”他的声音很欢快。

余初抬起头轻咳两声,站起来从周明旭手里拿过运动饮料。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唇。“这是给你哥的,这个才是你的。”她将另外一瓶矿泉水递给周明旭。

“不是吧。你这偏心的也太明目张胆了吧!”周明旭捏着手里的矿泉水,不满的撇了撇嘴。

郑衍走过来刚好听见两个人在说话。听到周明旭说“你这偏心的也太明目张大了吧!”的时候,他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愉悦地笑容。

余初淡淡瞥他一眼,理所当然地说。“他给我钱了。”然后从包里掏出餐巾纸递给小跑过来的郑衍,等他完汗,她才把运动饮料放到他的手心里。“这个牌子的运动饮料出了新款,好像很受欢迎,今天就剩下这么一瓶了。销量这么好,味道应该也可以,你试试。”

郑衍莞尔一笑。“谢谢。”

周明旭更加不满意了。“嫂子,人家也想喝运动饮料嘛!看起来好像很好喝的样子。”

看着周明旭委屈巴巴的小表情,余初心里偷偷翻了个白眼,忍住想要笑的冲动。周明旭很喜欢撒娇,在家的时候也经常对着老郑夫妇也这样,跟个还没长大的孩子一般。余初总在想,明明是生活在一个环境,吃一锅饭长大的两兄弟,性格方面怎么差距这么多呢。

余初觉得周明旭小朋友这副撒娇要糖吃的表情,可怜巴巴的。跟前世她养的那只小狗很像,那只小狗饿了跑过来要吃的,就是这副可怜模样。

余初轻咳两声,有些无可奈何。“今天卖完了,下次我给你买。不过你得给我钱。”余初记得郑衍前世很喜欢这款饮料。每次打篮球喝的就是这个,她无意间看到,就记到现在。

“好啊好啊。”周明旭小鸡啄米似地疯狂点头。

郑衍看着余初对着周明旭一脸“宠溺”的微笑,酸到牙疼。他不动声色地伸腿踢了一脚周明旭,周明旭差点一口矿泉水给喷了出来。

周明旭心眼大根本没意识道自己哪里惹到自家表哥了。回头恨恨地瞪着罪魁祸首,但后者的气场明显比他强大。周明旭只得弱弱地收回自己不满意地眼神。

周明旭转过头看向余初,眼神略带委屈地撒娇。“还是嫂子对我好,人美心善又体贴……怎么就看上我表哥……”他后面的话还没说完,又被自家表哥踹了一脚。周明旭想踹回去,可惜,他没这个胆量。他越想越觉得委屈,想着一会儿回去要跟舅舅舅妈告状。

“周明旭小时候,我姑妈常常给他吃用门夹过的核桃,所以……”郑衍指了指周明旭的脑袋,惋惜地叹了口气。“所以这儿有点不太好。”

郑衍话里的内涵,周明旭当然是听出来了,小宇宙当即就爆发了。“余初姐,郑衍这个人特别闷骚,特别不会哄女孩子开心。你看看他还爱踹人,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家暴。不然你就换个人喜欢吧,你看我怎么样?我比他年轻,还帅气!而且我特别乖,你要是喜欢我,就可以收获一枚乖巧地小奶狗哦!”

呃。面对突如其来的反转,余初沉默了。周明旭同学十年后确实是一只又奶又乖巧地小奶狗。而且这只小奶狗的颜值确实不属于郑衍这条闷骚狗。郑衍是闷骚,不会哄女孩开心。所以三十岁了,还是一条闷骚的单身狗。

但是关于家暴。余初和郑衍前世认识这么长时间,郑衍这个人虽然不太爱说话,也不怎么会说话。但绝对为人真诚,待人礼貌。家暴这种事情,余初相信绝对不会出现在郑衍身上。

竟然敢明目张大地跟他抢人了?郑衍越看周明旭牙就越疼。他看着周明旭,眼神阴鸷,心里早就暗暗骂了周明旭三千遍。刚要再踹他一脚,这回周明旭学乖了,快速躲到了余初的身后。

对于灵魂已经三十岁的余初来说,郑衍和周明旭都只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少年,爱玩的年纪。童言无忌,刚刚他们说的话,余初都没有放在心上。

“我跟郑衍就只是普通的同桌关系。”余初转过头很有耐心地跟周明旭解释。“我们现在还是学生不能早恋的,以后看见我不要瞎喊,叫我余初就好。要是以后喊习惯了,让郑衍未来女朋友听见了误会怎么办啊!”

余初的表情认真且严肃,兴许是她以前在希望小学当过教师的缘故,她跟比自己小的周明旭讲道理的时候自带强大气场。

明明比他大两岁,还矮了半个头的柔弱少女。周明旭面对余初的时候,莫名有一种被班主任拖进办公室训话的感觉。周明旭脑袋微微垂着,双手放在身体两侧,不敢怼回去。他好怕余初下一句说。“回去写八千字的检讨书,明天交给我。”

从学校里出来,三个人又一起去学校门口的面馆吃了面,一起乘坐地铁回家。大概是余初刚刚训了周明旭地缘故,平常很话唠的他,一路上基本没怎么说话。

郑衍更是一路上阴沉着脸,一个字都没有说。一路上安静的过分,余初反倒有点儿不习惯了。郑衍下车的时候才淡淡地跟余初点点头,生硬地挤出一句。“注意安全,路上小心。”

余初不喜欢他,郑衍对于这个事实也已经早就接受了。在重生之前,郑衍就打算好和余初做一辈子好朋友。

但是人总归是贪心的,在未曾得到之前不敢去奢求。一旦尝到一点儿甜头,就想得到更多。郑衍想既然已经重生了,还是他先一步遇见余初,老天爷重新给了他一次机会。

余初下午在篮球场对周明旭说的话,理论上来说很有道理。但是道理归道理。但郑衍听着心里很是不舒服。他当时就很想告诉余初,他不想跟她做普通同桌,更不想像上辈子那样做好朋友。郑衍不怕别人我会,因我他喜欢的那个人一直都是余初。这被子他只想好好的喜欢她,明目张大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