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大宪章
失地王
理查身亡的消息让全欧洲放下心口大石,理查在法国领土上霸道的征伐已经让他所有的敌人惴惴不安,不知道这家伙什么时候会打到自己眼前。如今魔王已死,危险化解,终于可以松口气了,尤其是“小狐狸”腓力,至少感谢了上帝一千多次。而英军失去统帅,精神力量瓦解,英法的战局也很快随之逆转。对腓力二世来说,所有的英王都是敌人,因为他们手里握了大把法国土地,所以他对英国的策略从来是扶持反对党,其目的就是把英国搅乱,自己可以趁乱把领土收回来。虽然之前支持约翰篡位,待约翰真要登基了,他又开始发展新的造反派了。
话说约翰正兴高采烈地准备登基为英王,可这家伙形象太差了,先是背叛自己的老爸,后来又趁哥哥圣战的时候篡位,绝对是个卑鄙小人啊,全英国都很鄙视他。而英国王室并没有只剩他一个男人啊,他三哥杰弗里有个儿子叫亚瑟算是比较出息的,支持他成为英王的贵族也非常多。腓力二世赶紧利用这种矛盾,也开始私下扶持亚瑟跟叔叔约翰争位。
约翰是个标准的窝里横,内战内行,叔侄一场恶斗下来,亚瑟和一群英国贵族被约翰生擒。回忆约翰的哥哥理查和父亲亨利二世,在对待自己的亲属反叛的事情上,基本都是原谅和宽恕的,可约翰显然不是同类人,他不仅残杀亚瑟,还抛尸野外,追随亚瑟的英国贵族更是受到各种酷刑折磨而死。即使是中世纪,这样清理异己也让所有的基督徒侧目,约翰让自己本来就很衰的形象又更恶劣了几分。
英国王室的名字都带有编号,比如亨利一世、亨利二世、查理一世、查理二世之类的,因为子孙出于对先祖的爱戴,会用那些英明的先王之名为王子取名。而说到约翰,比较省事,他就叫约翰,以后也没有英王再用这个名字,因为实在丢不起人,这伙计几乎是英国历史上最耻辱、最丢人的君主,他最出名的绰号叫“失地王”,一听就知道他干了些什么。
昏君一般都好色,约翰肯定也有这毛病,他明明已经有王后,突然宣布要停妻再娶。他看中了一个法国女地主,拥有昂古莱姆领地的伊莎贝拉。伊莎贝拉长得美艳不用说了,最重要的是,如果娶到她,则昂古莱姆的土地便是陪嫁,约翰取得这块土地,英国在法国的领土就从北到南就连接成片,管理起来更加顺手。可惜约翰没有他爹亨利二世那么好的运气,这伊莎贝拉原本已经许配给一个法国的于格伯爵,于格伯爵家道中落,就指望未婚妻的嫁妆翻身呢,既然英王想撬墙脚,可以啊,交出差不多的银子,伯爵出让自己的未婚妻。
这约翰娶伊莎贝拉就是为了发财,如果先掏一大笔钱出来,这买卖就不好玩了。所以他摆出了一副女人我要带走,银子一分钱没有的无赖嘴脸。于格伯爵是个守法公民,受了欺负,一纸诉状将约翰告上了法王的法庭。
腓力收到这份诉状,差点没笑出声来,这真是想啥来啥,正想收拾约翰,他就自己落到手心里来了。虽然约翰是英王,但因为顶着诺曼底公爵之类的头衔,所以也是法王的属臣,腓力二世马上给约翰一张告票,让英王到巴黎来参加庭审,解决跟于格伯爵的争老婆官司。约翰再傻也知道,此去巴黎凶多吉少,生死难测,自己没有那种单刀赴会的本事,所以就装傻,拒不接受传讯。腓力当然知道约翰不敢来,他等的就是这个结果,于是他脸色一板,开始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直接宣判了约翰的罪行,说诺曼底公爵不履行封臣的义务,违抗王命,大逆不道。判决结果是:将约翰在法国的土地全部没收!这个命令一下,那些准备多时的法国军队便按各自的位置潮水般杀入英国在法国的所有领土,很快就将这些土地牢牢控制。
让我们先清算一下新英王约翰已经犯过的错误:杀掉了跟自己争位的侄子,有点不仁;随后想停妻再娶是为不忠;抢别人老婆不给钱是为不义;得罪法王是为不智;加上他先前还造过父亲和哥哥的反,当然是不孝,这么个不忠不义、不仁不孝还不智的东西坐了大位,想象一下他会闯出多少祸来。
前文已经说到,法王腓力二世没收了英国在法国的所有土地。让约翰有了个名垂青史的大名叫“失地王”。不过失去法国的土地也不全是不好,约翰之前的英王更喜欢在法国住着,在英国本土的时间非常少,到约翰这辈,除了英格兰这个小岛,其他地方也不能随便去了,所以只好老实待在伦敦上班,成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英王。
“失地王”坐在伦敦的王座上,愚蠢的脑袋时刻盘算着如何拿回法国的土地。可以肯定,他是想不出什么高明主意的。蠢人千万不能思考,因为他一想事,就会闯出更大的祸来,而且吧,这个家伙很倒霉,在他的任上,与他利益攸关的对手都是顶级的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