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贪冒于财,欺罔其上,造作恶语,谗毁平人
欺瞒上级而贪得无厌地冒取钱财,捏造坏话恶事来谗毁清白无辜的人
贪冒于财,欺罔其上,造作恶语,谗毁平人(欺瞒上级而贪得无厌地冒取钱财,捏造坏话恶事来谗毁清白无辜的人)
索取无厌曰“贪”,昏昧[1]无耻曰“冒”。事上忠而持己廉,人臣之大节。今也以贪冒之故而罔上[2],臣节安在?纵令一时富贵,多见旋踵[3]破败,子孙狼狈矣。孰若忠廉有守,求保身名乎?至夫衙胥侵蚀钱粮,庄仆隐匿税租等类,种种弊端,不可枚举,总属下取上财,计掩智罔。然所取之财,原是命中本有,无如来路不正,遂致身财两失,何如于此纤毫不苟,则本有之财,必从他途正分中来。在我同一取而有之,然安险之相去远矣。此是至理,人当不昧[4]。
索取财物不知足,叫作“贪”,不明事理没有羞耻心,叫作“冒”。事奉君上要忠心,自己为官要廉洁,这是为人臣子的节操。现在有的人却因“贪冒”而欺君罔上,哪还有为臣的节操?纵然能得一时的富贵,但大都很快就会破败,导致子孙狼狈不堪。这样怎能比得上以忠贞廉洁自守,永远保住自身清白的名誉呢?至于衙门官吏侵吞公家钱粮,仆人私藏庄主税租的事情,种种弊端不胜枚举,这些都属于在下位者窃取上位者的财物,以计谋来掩护,用小聪明来蒙骗。然而他们所取得的钱财,原来就是命里本应该有,无奈的是来路不正当,最后生命钱财两者都失去。还不如对这些丝毫都不苟取,那么命中本有的钱财,必定会从其他正当途径得到。对自己来说,同样都能取得,但安全和危险的结果却相差甚远。这是真理,世人不要忘记。
明贵州大中丞[5]王公,总制两广,清查库帑,有赢金三十四万两。户部已经开销,军饷亦皆发足,无主可归。盖缘承平日久,军少饷多,日积月累,遂以有此。莫能究其何自而来,朝廷亦不知也。公查得,即欲具疏奏闻,家人莫敢言者。有同学老友从容请曰:“公一尘不染,朝野共知。但此银既非下取民膏,亦非上侵国课。公有令嗣四人,可以稍为之计乎?报出三十万金,留四万金分授四郎君,于公之忠介无损也。”公笑曰:“君言亦合情理,但孀居[6]三十年,一旦为儿孙计,白头改节,毋乃左[7]乎?”卒尽数题报,不留锱铢。后公历任郡守[8],诸孙元魁接武,清要相继,有雪园太史兄弟也。嗟乎!王公可以为难矣!可以为天下之真君子矣!
明朝贵州大中丞王公担任两广总督时清查府库钱财,有多余的黄金三十四万两。此账在户部已经消除,军饷也已发完,所以这些黄金是一笔没有主的钱。因和为平时期已久,军队少而粮饷多,这样日积月累,才多出这些黄金。没法追究它们是从哪来的,朝廷也不知道有这笔钱。被王公查到,他就想要具文上疏禀奏皇上,家人不敢说他。有同学老友怂恿他说:“王公您为人一尘不染,朝野共知。但这些银两既不是向下榨取的民脂民膏,也不是向上侵夺的国家税赋。王公您有四个儿子,可以稍微替他们打算一下吧?您只要报出三十万两黄金,留下四万两分给四个儿子,这对王公您的忠心清廉一点都不影响。”王公笑着说:“你所说的也很合情合理,但我清贫自居已经三十年了,一旦为儿孙打算,到老变节,这不是大错误吗?”最后全数上缴国库,不曾留下一点点。后来王公历任郡守,他的诸多子孙,不是考上文状元,就是考中武状元,不断当上清廉显要的官,有雪园太史兄弟。唉!王公的作为,可以说是难能可贵了!王公也可说是天下的真君子了!
明成化中,秦纮[9]巡抚陜西。秦府旗校[10]肆横,居民苦之,纮悉擒治,不少宽。秦王奏纮欺灭亲藩,上怒,逮下锦衣卫[11]狱。命内臣尚亨籍其家,止得黄绢一疋,故衣数件。亨回奏纮贫状,上亲阅其赀,嘉叹久之,诏释纮系。赐钞万锭,以旌其廉,调巡抚河南。既抵任,太监汪直[12],亦以事至。时直威势震赫,他巡抚皆屈礼以见,纮独抗礼。直知其忠廉,加敬焉。纮密疏汪直,多带旗校,骚扰地方。后直回京,上问:“各省抚臣贤否?”直独称纮廉能。上以纮疏示之,直叩头服罪,称纮贤不置,上释之。纮后位尚书。
明宪宗成化年间,秦纮奉命出任陕西巡抚。当时陕西秦王府旗军校官横行霸道,当地百姓深以为苦,秦纮将他们全捉来查办,一点都不宽贷。秦王就向皇上奏报,说秦纮欺灭皇亲贵族,皇上非常生气,下诏让锦衣卫将他逮捕,关在监狱。并命亲近之臣尚亨没收他的家产,但秦纮家中只有黄绢一匹、几件旧衣。尚亨将秦纮的贫穷状况回报皇上,皇上亲自查阅秦纮的家产,不断称赞他廉洁,因此下诏释放秦纮。然后赏赐他一万锭银子,以表扬他的廉洁,还调其为河南巡抚。他刚到任时,太监汪直刚好有事到此地,当时汪直权势如日中天,其他巡抚都卑躬屈膝求见,惟有秦纮对他行平等礼。汪直知道秦纮忠厚廉洁,对他更加尊敬。秦纮却暗将汪直之事上疏皇帝,说他多带旗兵护卫,骚扰地方百姓。后来汪直回京,皇上就问汪直:“各省巡抚大臣贤能吗?”汪直特别称叹秦纮廉洁能干。皇上于是将秦纮的奏疏给他看,汪直立刻叩头认罪,并不停地称赞说秦纮很贤能,皇上因而宽释汪直。后来秦纮官至尚书。
明颜茂猷曰:“行节至此,如皓月烈炎,如精金美玉,不亦善乎?使秦公稍积货财,则一下诏狱,其能如此洒脱否耶?廉威既震,阉宦无色。威宁伯[13]尹尚书辈,所叩头乞怜者,而秦公以远臣挫其锋。”嗟乎!贵贱固所自处耳!
明朝的颜茂猷先生说:“人的品德节操能到这种地步,就像洁白的月亮、光明的太阳,又像精纯的黄金、美丽的翠玉,这不是很完美吗?如果秦纮稍积些财货,那么入狱时他能如此洒脱吗?廉洁的威信既然建立起来,太监近臣都会黯然失色。太监汪直,连威宁伯王越和尹尚书拥有这些显贵身份的人都要向他叩头乞怜,但秦纮却能以远臣身份挫其锐气。”唉!贵贱的身份,本来就是自己建立的!
宋杜衍[14],山阴人,食于家,惟一面。或言其太俭。公曰:“衍本一措大[15],名位福禄,冠带服用,皆国家所有。一旦去身,复为措大,何以自奉哉?夫俭者,廉之法也。物交势迫,浸不自由,奢费恣靡,悉此是赀,虽欲廉得乎?故廉莫如从俭。莅民之时,无异处家之时;用官之财,不啻用己之财,斯可矣。”
北宋杜衍是山阴人(今浙江绍兴),他在家吃饭时只吃一碗面。有人说他太节俭。杜公说:“我本来就是个穷书生,现在的名位福禄、穿戴的衣帽和花费的钱财都是国家给的。如果没当官,我仍是个穷书生,那样如何养活自己呢?节俭是养廉的方法。人被物欲所逼迫就会不自在,他浪费的东西也都是国家的财物,即使想要廉洁,他做得到吗?所以廉洁必从节俭做起。为官治民时,就和在自己家中一样,花费国家财物时,就如用自己的财物一样,这就可以了。”
绍兴府一布政,巧于贪饕[16],积财至数十万。及败官归,买良田十万亩,富甲一郡。其祖父屡见梦,言:“冥谴将及。”不信。止一子一孙,果嫖赌不悛,皆夭死,布政公寻染瘫痪。子媳孙妇,颇着丑声。利其有者,趋之若鹜,布政犹目及见之,垂死家已罄矣。临终张目大呼曰:“我官至布政不小,田至十万不少,我手中置,我手中了[17],不晓?”说毕而死。嗟乎!此特花报耳,其果报在地狱,又不知何如也?善哉杨伯起曰:“吾虽无厚产以遗子孙,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所遗不既多乎?”
浙江绍兴府有位布政使,奸巧狡猾,贪得无厌,积累钱财达数十万。丢官回家乡后买了良田十万亩,成为该郡的首富。他祖父常托梦给他说:“阴府的谴责快到了。”他却不相信。后果然应验。他只有一子和一孙,嫖赌不知悔改,都夭折了,布政使自己不久也身体瘫痪。他的儿媳和孙媳都不守妇道,恶名昭彰,远近皆知想要前来占便宜的人非常多,布政使都亲眼看到。他快要死时,家产已经花光。临终时,他张大眼睛大声呼叫说:“我官当到布政使,职位可以说不小了,田地我有十万亩,财产可以说不少了,这些都在我手中置下,也都在我手中完了,真不知道是何道理?”说完他就死了。
唉!这只是前期的花报罢了,他的果报在地狱,还不知要如何呢。杨伯起(即东汉杨震,其介绍见“不履邪径,不欺暗室”一章)先生说得好:“我虽没有丰厚的财产留给子孙,但如果能使后世之人称赞我子孙是清白官吏的后代,那么这样遗留的不就很多吗?”
人纵有过,亦当曲为掩护。若本是平白无辜之人,乃编造流言捏作恶事,以谗毁之,其毒甚于刀斧虎狼。盖人本无罪,而一人簧鼓,群小吠声,听者荧惑,莫辨是非。致令贤奸溷淆[18],黜陟[19]倒置,此君子所深诛也。佛言:“恶口之业,死当堕入刀兵拔舌地狱,生则备受刲宰[20]及形体残毁之报。”
人纵使有过错,也应当为他掩护。若本来就是清白无辜的人,却编造流言、捏造坏事来谗毁他,这种恶毒更甚于刀斧虎狼。他本来没罪,却有人说些煽动的话,加上一群小人盲目附和,使听者受到迷惑,无法分辨是非,最终导致贤人奸人混淆不清,官位任免升降被颠倒处置。这是君子最痛心疾首的事。佛说:“造作恶口的罪业,死后当堕刀兵、拔舌地狱,而生于世上则常会遭受宰杀以及形体残毁的果报。”
古诗曰:“谗言慎莫听,听之祸殃结。君听臣当诛,父听子当决。夫妻听之离,兄弟听之别。朋友听之疏,骨肉听之绝。堂堂七尺躯,莫听三寸舌。舌上有龙泉,杀人不见血。”谗毁之害如此,听言者,可不慎诸?
古诗说:“谗言千万莫听从,听了谗言祸上身。君王听从杀忠臣,父亲听从断亲情。夫妻听了会离弃,兄弟听了会分离。朋友听了会疏远,骨肉听了会绝情。堂堂七尺之身躯,切莫听信三寸舌。舌上有把龙泉剑,杀人必是不见血。”听信谗言的危害就是如此残酷,听信人言的人,怎么可以不谨慎呢?
郑瑄曰:“俗语近于市,纤语近于娼,诨语[21]近于优。君子稍一涉此,不独损威,亦且折福,况恶语乎?”
郑瑄先生说:“常说粗俗的话,会让人觉得他如市井小人;常说柔细的话,会觉得他如娼妓;常说逗趣的话,会让人觉得他如戏子。君子稍一牵涉到这些,不只会损及自身威严,而且还减损福报,更何况说恶语呢?”
明陈良谟[22]曰:“余昔以分守[23]至公安县。有白教谕[24],会试入京。其妻好善,曾以教谕出名题疏,施银一两与道姑,并纻丝一丈绣旛。适有同僚之妻,过访,见之骇曰:‘儒官与道姑往来,为累不小。’白妻遂信以为夫之官,自此休矣,怏怏于心。比教谕下第归,取此纻裁衣,却又剪动,妻益不自安,自缢死。余适闻之,以问知县,具道其详,未尝不怜白而哀其妻也。后抚院林二山,会议贤否册,谓余曰:‘白教谕奸学吏妻,其妻有言,遂勒令缢死,罪不容诛。’余乃述所闻告之,公沈吟间,余曰:‘不审前言,得之何人?果君子也,容或可信,苟非其人,请更访之。’公乃幡然击几曰:‘是矣!是矣!’即奋笔抹去之。后白升国子助教,余转官闽臬,见二山公于莆,公指邻家谓余曰:‘此吴姓者,向为公安训导,谗白教谕者是也,平素心术不臧,吾故因君言顿悟。渠后升萍乡教谕,亦为同僚所谗,罢归,过鄱阳湖,舟覆,仅以身免,今且无聊矣。’”
语曰:“好谈闺门,及谈人种种短者,必至鬼神所怒,非有奇祸,必有奇穷。”矧吴训导,谗玷清白者哉?其报当不止此也!然听言之法,惟在察其进言之人,抑亦明矣。
明朝陈良谟先生说:“我从前以分守身份被派到河北公安县巡视。有一位姓白的教谕到京城参加会试。他妻子喜欢行善,曾把白教谕的名字写在疏文上,布施一两银子给道姑,并把一丈麻丝绣在道教的旗旛上,以此祈祷丈夫前途顺利。刚好有同事妻子来拜访她,看到旗旛之后就很惊骇地说:‘儒官跟道姑往来,对官途影响不小。’白妻信以为真,以为丈夫官途从此完了,因而心中闷闷不乐。等到白教谕落榜归来,就拿那块麻料来做衣服,因此又剪坏了旗旛,白妻更是不安,就上吊死了。我刚好听到此事,就去问知县,知县将案情详细说明,我很同情白教瑜的遭遇,更替他妻子感到哀伤。后来巡抚林二山在讨论各臣属贤能与否时对我说:‘白教谕奸淫同僚妻子,他妻子对他不满,白教谕命她上吊自杀,这种罪过实在是天地不容。’我就将之前所听到的事实告诉巡抚,林公正在考虑,我接着说:‘不知道您先前所说的话,是从何人口中所得?若是正人君子,或许还可相信,若不是正人君子,请您再深入查访。’林公听了恍然大悟,拍着桌子说:‘是啊!是啊!’随即拿起笔来涂掉资料。后来白教谕升任国子监助教,我转任福建按察使,在福建莆田见到林二山先生。林公指着邻居对我说:‘这位姓吴的人,以前当过公安县的训导,他就是说白教谕坏话的人。他平时就心术不正,我因你的提醒才省悟。后来吴某升任江西萍乡教谕,也被同事的谗言毁谤。他罢官回家经过鄱阳湖(江西省北部)时,所乘的船翻了,只留下一条命,现在已经很落魄了。’”
俗语说:“好谈闺门男女之事和说别人各种是非的人定会触怒鬼神,如果不是遭到奇祸,也会导致奇穷。”况且吴训导所谗毁的是清白之人,他的果报应该不只如此啊!而分辨某人进言的真假,只要观察进言者是何人品就很清楚了。
【注释】
[1]昏昧(mèi):不明事理。
[2]罔上:欺骗君上。
[3]旋踵(zhǒng):掉转脚跟,比喻时间极短。
[4]不昧(mèi):不忘。
[5]大中丞:古官名,掌管接受公卿的奏事,以及荐举、弹劾官员的事务。明清时用作巡抚的别称。明朝都察院副都御史职位相当于御史中丞,常用作巡抚的加衔,故有此称。
[6]孀(shuāng)居:本来指独居寡妇,此指王公一直清贫自居。
[7]左:斜,偏,差错。
[8]郡守:郡的行政长官,始置于战国。战国各国在边地设郡,派官防守,官名为“守”。本系武职,后渐成为地方行政长官。秦统一后,实行郡、县两级地方行政区划制度,每郡置守,治理民政。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改称太守。后世惟北周称郡守,余均以太守为正式官名,郡守为习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9]秦纮(hóng)(1425—1505):字世缨,明代山东广饶县花官乡大桓村人,徙迁山东单县,进士,曾任巡抚、总督、户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三边总制。弘治十年加太子少保衔,从三边召还京都办理部事,他以年老为由,连续上书辞官归田,皇帝下诏赐车回家,照发俸禄。第二年九月病故,卒年八十岁,赠少保,谥襄毅。
[10]旗校(xiào):旗军的校官。
[11]锦衣卫:全称“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前身为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洪武十五年(1382),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成祖永乐年间诛戮甚惨,明代末世与东厂相依附,更加残酷狠毒,天下为侧目,并称之为厂卫。
[12]汪直:明代权宦之一。广西大藤峡瑶族人。自幼入宫,曾侍奉明宪宗万贵妃。历任御马监掌印太监、西厂提督。因监军辽东有功,总领京兵精锐“十二团营”,开明代禁军掌于内臣之先河,权倾天下。后被东厂提督尚铭等人弹劾,被宪宗贬逐而亡。
[13]威宁伯:即王越(1423—1498),明代武将。字世昌,大名府浚县人。景泰二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总制大同及延绥甘宁军务。以功封威宁伯。越尝三次出塞,收河套地。身经十余战,出奇取胜,动有成算。奖拔士类,笼络豪俊,人乐为用。惟因前结汪直,后结李广,为士论所轻。卒,谥襄敏。
[14]杜衍(978—1057):字世昌,北宋大臣。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大中祥符元年进士。历仕州郡,以善辨狱闻。宋仁宗特召为御史中丞,兼判吏部流内铨。改知审官院。庆历三年任枢密使,次年拜同平章事,为相百日而罢,出知兖州。以太子少师致仕,封祁国公,谥正献。
[15]措大:又称穷措大。旧指贫寒失意的读书人。
[16]贪饕(tāo):贪得无厌。
[17]了(liǎo):完结,结束。
[18]溷(hùn)淆(xiáo):混乱,杂乱。溷,混乱。
[19]黜(chù)陟(zhì):指人才的进退,官吏的升降。“黜”是贬斥、废除的意思;“陟”指晋升。
[20]刲(kuī)宰:指宰杀。
[21]诨(hùn)语:诙谐逗趣的话。
[22]陈良谟(1482—1572):字中夫,号楝塘,安吉凤亭(今凤凰山乡)人。明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初授工部主事。奉母入京,船行中途,适河道水涸,须陆行,畏难不前。母责曰:“平生出入徒步,若初入官便思安逸,纵此一念,吾立见汝败矣。”遂敬诺改途。于朝廷工、礼、刑、兵四部郎署辗转达十年,后外调,历任湖广参议、福建按察副使及贵州参议。他为官清廉,某巨商曾持良谟友人书函以求助,始欲许之,后见出千金相赠,顿鄙而拒之。年五十七,因病乞休归里。时,湖俗士大夫以财相高,惟与良谟相处不敢言财,时人誉其为“有志于圣人之徒”。自幼勤学,耄耋之年仍琅声不绝。其诗文温醇典雅,著作甚丰,存有《天目山房集》《见闻纪训》及《佩韦纂要》等数百卷。
[23]分守:明朝时按察使、按察分司,又称监司,亦可称分守。
[24]教谕:明清时代县设“县儒学”,是一县之最高教育机关,内设教谕一人,另设训导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