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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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早年岁月(1564—1585) The Early Years,1564—1585

威廉·莎士比亚出生在一个人口匮乏、现有人口数量也难以维持的时代。1564年,英格兰的人口仅在300万到500万之间,远少于300年前持久大瘟疫暴发之时。此时,还活着的英国人总数其实还在下跌。此前20年,全国人口减少了约6%。伦敦死掉了多达1/4的市民。

但瘟疫只是英格兰死亡哀痛的开端。心烦意乱的民众还面临着结核病、麻疹、佝偻病、坏血病、融合性和出血性天花、淋巴结核、痢疾,以及名目繁多的流感和热病:间日热、四日热、产褥热、船热、每日热、斑疹热——外加“狂躁症”“秽恶症”,以及其他种种含混不清的奇病怪症。当然啦,生病无关阶级高低。伊丽莎白女王本人在1562年就差点被天花夺走了性命,这一年,距离威廉·莎士比亚出生还有两年。

即使是相对轻微的疾病——肾结石、伤口感染、难产——也有可能很快致命。治疗方法差不多跟得病一样危险。医生喜欢给患者开泻药、放血,直至后者昏迷;这样的处置,显然不利于虚弱者的体质。在这样一个时代,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健在的孩子,可谓少之又少。

许多莎士比亚时代听起来带着异国情调的疾病,现在都有了其他为人熟知的名字(比如他们叫的“船热”,就是我们所说的斑疹伤寒),但有些则神秘地只属于那个时代。其一是“英伦汗”,它猛烈地暴发了几次,害人无数之后突然失效。它被称为“不必恐惧的灾祸”,因为它发作得异常迅速:患者往往发病当天就死了。好在还是有不少人活了下来,人们逐渐获得了集体免疫力,到16世纪50年代,这种病便渐渐退却。麻风病是中世纪最让人恐惧的一种恶疾,此时也同样幸运地逐渐消退,再不曾大规模卷土重来。但还不等这些恶疾彻底消失,另一种叫作“新病”的恶性发热横扫全国,在1556年至1559年之间多次暴发,造成数万人死亡。更糟糕的是,1555年和1556年偏偏又碰到庄稼大幅歉收。那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可怕时代。

然而,瘟疫,仍然是最黑暗的苦难。威廉出生后不到3个月,斯特拉特福圣三一教堂教区登记处的墓葬区便出现了几个不祥的字眼“Hic incepit pestis”,意思是“从此处开始,皆为逝于瘟疫者”,在它旁边,是一个叫奥利弗·冈恩(Oliver Gunne)的男孩的名字。1564年的疫情相当严重。在斯特拉特福,至少有200人死亡,大约是正常死亡率的10倍。即使在非瘟疫年代,英格兰的婴儿死亡率也有16%;这一年,近2/3的新生儿都死了。莎士比亚的一个邻居失去了4个孩子。从某种意义上说,威廉·莎士比亚在人生中取得的最大成就,不是写了《哈姆雷特》或十四行诗,而是在人生的第一年活了下来。

我们不清楚莎士比亚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为了根据一两点确定的事实和少许微不足道的概率因素推测出他哪一天来到这个世界,人们煞费苦心。传统认为是4月23日,俗称的圣乔治日。这是英格兰的国庆日,很巧也是莎士比亚52年后去世的日子,这令它产生了某种无法抵挡的对称美感,然而,我们对他的出生日期唯一掌握的确切事实是,他在4月26日接受了洗礼。按照当时的惯例,孩子出生以后要迅速受洗(这是新生儿死亡率过高的结果),除非有可信的推迟理由,否则,不迟于出生后的第一个星期日或宗教节日。如果莎士比亚出生于4月23日(1564年的第一个星期天),那么,最显而易见的洗礼日就是两天后的圣马克日,即4月25日。然而,有人认为圣马克节不吉利,所以——或许心怀一丝希望,认为洗礼仪式会推迟一天,到4月26日。

能知道这么多,我们已经很幸运。莎士比亚出生的年代,人们保留的记录才首次有了一定的精确度。虽然25年之前(1538年),政府已经规定英格兰所有教区都需要保留出生、死亡和婚礼登记,但并非所有教区都遵照执行。(不少人怀疑,国家突然对信息收集产生兴趣,是为新增苛捐杂税做准备。)斯特拉特福直到1558年才开始保留记录——正好来得及保留小威廉的,但他妻子安妮·海瑟薇(Anne Hathaway),因为比莎士比亚年长8岁,就不在此列。有一点需要考虑的因素,令有关莎士比亚出生日期的争论变得相当学术性。莎士比亚出生时使用的是古老的儒略历,而不是1582年才创造出来的格里历(这时莎士比亚已经够岁数结婚)。因此,当时的4月23日,对我们而言是5月3日。由于格里历出自外国设计,意在纪念一位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又译作额我略十三世),英国一直很排斥它,直到1751年才广为推行。故此,在莎士比亚的大部分人生里,以及此后的135年里,英国和欧洲其余地方通行的日期都差别很大——这件事素来对历史学家产生着极大困扰。16世纪的主要社会背景是英格兰从天主教社会转变为新教社会,虽说整个过程并不顺利。在爱德华六世治下,英格兰的国教是新教,在玛丽一世治下,变成了天主教,而到伊丽莎白一世继位后,又再次变为新教。政权每一次改变,过于顽固或者来不及逃跑的官员,都会面临痛苦的报复。1553年信奉天主教的玛丽一世登基之后,当时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克兰麦(Thomas Cranmer)[15]和同事们就在牛津被火刑处死。这一事件,被生动地记录在了约翰·福克斯(John Foxe)的一本书里,它的正式名字叫作“在这末后危险岁月里关乎教会的事迹与见证”(Actes and Monuments of these Latter and Perillous Days,touching Matters of the Church),但更为人熟知的名字叫“福克斯殉道者名录”(Foxe's Book of Martyrs)——一本在莎士比亚的时代,能为反天主教的激情火上浇油的书。它还为伊丽莎白一世提供了极大的安慰,因为后来的版本增加了额外的一章,“伊丽莎白女士,现英格兰女王的非凡保护”,赞美她在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姐误入歧途的统治期间,英勇地保护了新教(虽说实际上,从伊丽莎白在玛丽统治时期的表现来看,她远算不上什么勇敢的新教徒)。

尽管这是一个宗教大规模动荡的时代,也有许多人殉难,但总体而言,过渡到新教社会的过程还算平稳,没有发生内战,或大范围屠杀。伊丽莎白一世统治的45年里,只有不到200名天主教徒被处决。相比之下,在1572年的圣巴托洛缪节大屠杀期间,仅在巴黎,就有8000名胡格诺派新教徒遇害,在法国其他地方遇害的新教徒更不知凡几。这场屠杀在英格兰造成了极惨痛的创伤效应,对此,克里斯托弗·马洛[16](Christopher Marlowe)在《巴黎大屠杀》(The Massacre at Paris)中做了生动描写,他的其他两部喜剧里也加入了屠杀场面——这一下,两代英国新教徒都因为自己的肤色战战兢兢,爱国情绪也随之狂热。

威廉·莎士比亚出生时,伊丽莎白一世年仅30岁,才刚做了5年的女王,此后,她还将执政39年(虽说干得从不轻松)。在天主教徒的眼里,她的执政不合礼数,而且是个私生的“杂种”。她遭到连续数任教皇的残酷攻击,他们将她逐出教会,而后又公然放话要暗杀她。此外,在统治的大部分时间,她身边始终扎眼地站着一位随时准备接班替补的天主教徒:她的表妹玛丽,苏格兰女王。由于伊丽莎白的生命受到威胁,王室用尽了一切预防措施来保护她。她不得独自出门,在内也受到严密保护。她要警惕所有“贴身”穿的衣物,因为它们有可能遭到瘟疫的污染。甚至,连她通常坐的椅子,都一度被怀疑给撒上了传染性毒剂。有一阵子,传言说有个意大利投毒师潜入了她的朝廷,她所有的意大利仆人即刻遭到遣散。最终,因为完全无法信任任何人,她睡觉时床边总摆着一柄古剑。

即便等伊丽莎白侥幸活下来,贯穿她整个统治时期(也贯穿了威廉·莎士比亚生活的大部分时间)的继任事宜仍然是个全国性的大问题。正如文学评论家弗兰克·科莫德(Frank Kermode)指出,莎士比亚有1/4的剧作都围绕王室继承问题展开——但揣度谁会继承伊丽莎白的王位,是大逆不道的违法行为。有个名叫彼得·温特沃斯(Peter Wentworth)的清教徒议员,仅仅因为在一篇文章里稍微提了一下这件事,就被关进伦敦塔,囚禁了整整10年。

伊丽莎白一世是个相当宽松的新教徒。她赞成许多早已成为风俗的天主教仪式(要是没有她,如今的英国教会就没有晚祷环节),在她统治的大部分时期,她只要求人们象征性地归附英国国教即可。王室无意规范人们的宗教信仰,只要确保其忠诚即可。天主教神父被控非法传道时的罪名,通常不是异端邪说,而是叛国罪,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伊丽莎白一世巡视全国时,很乐意跟天主教家庭待在一起,只要这些人确定无疑地忠于自己。因此,在伊丽莎白一世治下的英格兰,信奉天主教并不是什么特别胆大妄为的事情。不过,我们马上会看到,公开天主教教徒身份,为天主教高唱赞歌,那就另当别论了。

1581年之前,不参加英国国教礼拜的罚款仅为12便士,而且收得有一搭没一搭的,可就在这一年,罚款大幅提高,对大多数人来说,高到了根本承受不起的地步——每个月20英镑。颇为扎眼的是,大约有200名公民,既有足够的财富,也有如此的虔诚,缴得起这笔罚款。事实证明,这成了王室的一笔意外收入,仅在与西班牙无敌舰队进行海战期间,就筹措了极为有用的45000英镑。

然而,女王的大部分臣民,都是所谓的“尊奉国教的天主教徒”,也叫“违心守法的新教徒”——只要有需要,他们愿意支持新教,但如果情况发生变化,他们也乐于,甚至悄然渴望再次投入天主教的怀抱。

新教徒同样有危险。清教徒(这个词出现在莎士比亚出生的那一年,有轻蔑的意味)和各种分离派也受到破坏——不是因为他们的信仰或礼拜风格,而是因为他们习惯性地不服从权威,可以说,信奉新教甚为危险。有个著名的清教徒,名叫约翰·斯塔布斯(John Stubbs,这个名字简直起得过分恰当了,“stub”也有“断肢”的意思),因批评女王跟法国天主教徒安茹公爵的未决婚事[17],被砍掉了右手。斯塔布斯举起自己血淋淋的断肢,把帽子抛向人群,高喊道:“上帝拯救女王!”接着昏倒在地,入狱18个月。

实际上,斯塔布斯受的处罚还算是轻的,因为当时的刑罚重起来令人咋舌。许多被定罪的重罪犯还会听到如下叫人不寒而栗的话:“你从哪儿来,就会被带到哪儿去……你的身体将被剖开,心脏和肠子被拔掉,你的私处,会被当着你的眼睛割下来扔进火里。”其实,到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人还活着就被开膛破肚的情况是极为罕见的,但例外的情况也有。1586年,伊丽莎白下令,对策划暗杀自己的富有的年轻的天主教徒安东尼·巴宾顿(Anthony Babington)处活剖之刑。巴宾顿被从绞刑架上拖下,此时他尚有意识,眼看着自己的腹部被切开,内脏器官滚了一地。此时,就连嗜血的围观群众,也为这种可怕的残酷行为感到恶心。

王室享有极其广泛的惩罚权力,而伊丽莎白一世也动用得随心所欲,动辄把惹恼了自己的朝臣(比如,未获女王祝福就擅自结婚)从朝廷上赶出去,甚至关起来(有时还关押相当长的时间)。从理论上讲,任何人,凡是未能妥当尊奉区分社会阶层无数烦琐规矩的,她都可以把无限的权力施加其身——而这样的规矩,又真的很多很烦琐。在社会金字塔塔顶的,当然是君主。接着依次是贵族、高级神职人员和绅士。其次是市民(当时代表富裕的商人等):资产阶级。接下来是自耕农(也就是小农),最后是工匠和普通劳动者。

众所周知的《奢侈法》(Sumptuary laws),准确而又荒谬地规定了什么人可以穿什么样的衣服。年收入20英镑的人,准许穿缎面紧身上衣,但不得穿缎面长外衣;年俸100英镑的人,可以随意穿着缎面衣服,但天鹅绒只准用在紧身上衣,不可用于外套,且天鹅绒不得是深红或蓝色,后两种颜色专为嘉德军功骑士及他们的上司保留。同时,丝绸长袜仅限于骑士及其长子,以及某些(但非全体)使节和王室侍从。特定服装使用多少面料,是应该带着褶皱穿还是熨得笔挺穿,也都在数之不尽的清单里做了规定和限制。

颁布此类法律,一部分原因是保护国民账户,因为相关的限制几乎完全是针对进口面料。出于大致相同的原因,有一阵子,英国出台了《无边软帽条例》(Statute of Caps),旨在帮助国内制帽商度过萧条期,规定人们要戴无边的软帽,而不是有边的硬式高帽。不知道为什么,清教徒对这一法规表示不满,并经常因藐视法律而遭罚款。表面上看,其他的《奢侈法》大多并未实际执行。记录显示,几乎没有起诉。尽管如此,它们仍然保留在册,到1604年才被废除。

食物也受到类似的管控,人们能吃多少道菜要看其地位的高低。红衣主教一顿饭可以吃九道菜,而每年收入低于40英镑的人(也就是大多数人)只被允许吃两道菜以及汤。好在自从亨利八世与罗马决裂以来,星期五吃肉不再是一项死罪,但要是有人在大斋节期间吃肉且被逮到,仍可能入狱三个月。教会当局获允出售大斋戒豁免令,赚了很多钱。豁免令有这么大需求量很让人感到惊讶,因为大多数的白肉,包括小牛肉、鸡肉和所有其他家禽的肉,都归在鱼类食品里[18]。

生活里几乎所有方面都受到这样那样的法律约束。在地方一级,你可能会因为让鸭子在路上游荡、滥用城镇砾石、未经当地长官许可擅自在家里招待客人等行为而遭罚款。我们与莎士比亚这个名字的第一次相遇,就与这样的一次一般性过犯有关,即1552年(莎士比亚出生12年前),他的父亲约翰因在斯特拉特福的亨利街上留下了一堆粪便而被罚款一先令。这不仅仅是市政当局的大惊小怪,也是由于镇上反复暴发瘟疫而产生的真实担忧。一先令的罚款不算轻,或许相当于约翰·莎士比亚(John Shakespeare)两天的收入。

约翰·莎士比亚的早年岁月,我们了解得不多。他大约出生于1530年,在附近斯尼特菲尔德(Snitterfield)的一座农场长大,成年之后来到斯特拉特福(多亏了这一点,后人不必把他儿子叫成来自斯尼特菲尔德的吟游诗人),干起了白色皮匠的营生——做手套,以及其他白色或软质皮革制品等。这是一个很受人尊敬的行当。

斯特拉特福是一座极为重要的城镇。当时,全英国只有三座城市人口在10000以上,此地便拥有2000人。它位于伦敦西北约85英里的地方——步行需要四天,骑马需要两天,处于首都和威尔士(Wales)之间一条主要的羊毛运输路线上。[19]

经常有人(尤其是那些希望把莎士比亚形容成缺乏动力、教育,所以无法写出自己名下剧作的人)说,莎士比亚的父亲是文盲。毫无疑问,在16世纪,文盲是种常见的情形。根据一项计算,那个时代至少有70%的男性和90%的男性无法写出自己的名字。但在更上层的社会阶级,识字率就明显提高了。在熟练匠人(约翰·莎士比亚就属于这类人)中,大约60%(这个比例甚为可观)的人能读写。“莎士比亚的父亲是文盲”的结论,出自他在流传至今的文件上用一个记号作为签名的已知事实。但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许多人,尤其是那些自认为忙碌的人,哪怕能读能写,也爱这么做。这就像如今一位忙碌的高管,可能会在备忘录的空白处,潦草地写上自己名字的首字母。一如塞缪尔·舍恩鲍姆所指出,莎士比亚一家的同时代人,同样住在斯特拉特福的阿德里安·奎尼(Adrian Quiney),用十字架在自己流传至今的所有文件上签了名,显然他也可能被视为文盲——但偏不巧,我们有一封出自他手笔,于1598年写给威廉·莎士比亚的动人信件。有一点我们必须记住,约翰·莎士比亚曾在权威机构里得到过一系列的职位晋升,无法读写造成的妨碍会很麻烦,甚至无法逾越。不管怎么说,有一点显而易见,他能不能读写,绝对不曾影响到他孩子的能力。

不管是不是文盲,约翰都是一位颇受欢迎、颇受敬重的家伙。1556年,他获得了自己的第一个市镇职位,“集市艾尔啤酒品酒师”(borough ale taster)。这份工作要求他确保整个城镇的旅店老板、屠夫和面包师,正确地执行了行政规定和制定了价格。两年后,他当上了治安官(当时和现在一样,这个职位需要很好的体力和勇气),次年又当上了“要价员”(affeeror),为按既有章程无法解决的问题评估罚款。然后,他先后做了伯骑士(burgess)、小管家(chamberlain)和市议员(alderman),最后一个职位,让他可以被人尊称为“主人”(Master)而不仅仅是“庶民”(Goodman)。最后,到1568年,他拿下了镇上级别最高的选举职位,高级执达官,其实就是市长(除了名字不是)。所以,威廉·莎士比亚出生在一个地方大户之家。

身为高级执达官,约翰的职责之一是批准市镇基金为巡游表演团体支付的款项。16世纪70年代,斯特拉特福成为巡回演员们的一个常规停驻点,我们可以合理推测,小威廉在成长岁月里看了许多戏剧,并留下了深刻印象。他甚至可能得到了一些鼓励,并和其中的一些人建立了一些关系网,这让他日后进入伦敦剧院的过程变得顺利了许多。至少,他见过了一些日后与之关系紧密的演员。

400年来,我们对约翰·莎士比亚就知道这么多了。但到20世纪80年代,一些来自公共档案室的发现表明,他扮演的角色,还存在另一个相当可疑的方面。

“他似乎跟一些名声很不好的人勾勾搭搭的。”大卫·托马斯说。16世纪70年代,约翰被控(或是有人威胁要起诉,记录有时很不清晰)买卖羊毛和放贷,这是两项极不合法的活动。尤其是高利贷,按法律的严厉措辞,这是“恶中之恶的恶习”,罚款极重,而约翰似乎卷入得很深。1570年,他被控向沃尔特·玛萨姆(Walter Mussum)放出了一笔价值220英镑(包括利息)的贷款。这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数目(按今天的货币价值算,超过10万英镑),而玛萨姆似乎并不是笔靠谱的投资:直到他去世,他的所有遗产仅价值114英镑,远远少于约翰·莎士比亚借给他的钱。

与此事相关的风险,大到令人咋舌。凡是被判有罪的人,所有放贷的钱,外加利息,都要被没收,此外,还可能面临巨额罚款,甚至有可能入狱。法律适用于所有延期信贷——必须说这略有不公。比方说,如果有人收到了你交付的羊毛,他知道自己会稍晚再给你钱,同时还要因为带给你的不便付给点利息,这也被视作高利贷。约翰·莎士比亚惹上官司的高利贷大概就是这种形式,因为他同时也做大数量的羊毛生意(至少看起来是)。例如,1571年,他被控收购了300托德(相当于8400磅)羊毛。这是一批数量很大的羊毛,必然会冒很大的风险。

他到底有多大的罪,我们无法确定。大卫·托马斯指出,控告方有时会把告上法庭当成一种骚扰手段,指望被告(哪怕是无辜的)会答应庭外和解,而非到伦敦去面对一场代价高昂、旷日持久的审判。控告约翰·莎士比亚的人,确实有着打这种恶意官司的记录。

无论如何,在约翰的商业生活中似乎发生了一件非常不利的事情,因为1576年,小威廉12岁的时候,约翰突然退出了公共事务,不再参加会议。他成了因为“担心引发争论”而错过教堂礼拜的九名斯特拉特福居民之一。他的同事一再减少或免除他应付的税款。他们还在财务案卷上把他的名字又保留了十年,显然是希望他能缓过劲来。但约翰未能东山再起。

莎士比亚的母亲玛丽·阿尔登(Mary Arden)为我们提供了一段相当明确的历史,甚至可以说非常生动,且具有启发意义。她来自一个著名家族的旁系。她的父亲种田,家里人过得很宽裕,但大概仅此而已。她生了八个孩子:四个女儿,只有一个活到了成年;四个儿子,大部分都成了年,但只有一人(小威廉)结了婚。除了威廉之外,其他所有人留下的信息都不多。琼,出生于1558年,与当地一位名叫哈特的帽商结了婚,活到了77岁。吉尔伯特,出生于1566年,成为一名成功的杂货商。理查德,出生于1574年,活了不到40年,我们对他知道的就这么多。最小的埃德蒙,成了伦敦的一名演员(有多成功,属于哪家剧团,我们都不知道),27岁就去世了。他被葬在南华克大教堂,八个兄弟姐妹中只有他不曾安歇在斯特拉特福的圣三一教堂。莎士比亚家的八个孩子里有七个似乎都以近亲或家族好友的名字命名。唯一的例外是威廉,这个名字的灵感一直是个小小的谜团,跟他生活里的其他一切差不多。

通常认为(也经常这么写),莎士比亚在当地文法学校(位于教堂街会馆的国王新校)接受了良好教育,有可能是这样,但其实我们并不知道,因为该学校在那一时期的记录早就遗失。我们只知道,该校对当地所有男孩(不管多愚笨,不管多贫寒,只要他能读会写就行)开放,威廉·莎士比亚显然会读也会写。国王新校有着异乎寻常的高标准,并得到了市镇的慷慨支持。校长享有20英镑的年薪(大约是其他市镇的两倍还高,更值得注意的是,比当时伊顿公学校长的年薪多)。在莎士比亚的年代,学校里的三位教师都来自牛津——又一个独特之处。

男孩通常在七岁开始上学,读上七八年。教学日很长,并以极度乏味为特点。一周六天,学生们坐在坚硬的木头长椅上,从早上六点一直坐到下午五点或六点,只有两次短暂的课间休息。(第七天可能主要进行宗教指导。)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他们很难看到日光,所以我们很容易理解莎士比亚为什么在《皆大欢喜》(As You Like It)中写到,学童“像蜗牛一样慢腾腾地拖着脚步,不情愿地呜咽着上学堂”。

纪律恐怕很严格。按斯蒂芬·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latt)的说法,懂得怎样鞭打学生,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一项标准。不过,较之许多私立或寄宿学校,斯特拉特福的新校还算是个轻松的地方。伦敦威斯敏斯特学校的男孩们要睡在没有窗户的谷物房里,没有取暖手段,只能洗冷水澡,食物很少,鞭打频繁。(但话说回来,这些条件,许多20世纪的英国学童并不陌生。)他们的教学时间从黎明时开始,晚上还有一小时的额外课程和自习,一些男孩直到深夜才能休息。

本·琼森说过一段著名的话,称莎士比亚的“拉丁语词汇少,希腊语词汇更少”。实情远非如此,莎士比亚的拉丁语词汇非常丰富,因为语法学校(即教会学校)学生的生活,几乎全部用来阅读、写作、背诵拉丁语,而且还大多采用多次重复、极为枯燥的方法来学习。当时一种最主要的教科书要求学生们以150种方式用拉丁语说“谢谢你的来信”。通过这样的练习,莎士比亚学会了几乎每一种修辞手段和策略——隐喻和回指、尾词重复与夸张、借代、联珠,以及其他种种晦涩难懂的修辞法。根据斯坦利·韦尔斯(Stanley Wells)和加里·泰勒(Gary Taylor)在牛津版《莎士比亚全集》(Complete Works)前言中的说法,当时任何语法学校的学童,拉丁语修辞和文学的底子都比“今天大多数修读经典课程的大学学位持有者”更扎实。但当时的学生也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要学。无论莎士比亚对数学、历史或地理有什么样的知识,他肯定都不是在文法学校里学到的。

莎士比亚的正规教育可能是在快15岁时停止的。在那之后他做了些什么,如今并不清楚——但许多传说涌现出来填补了空白。有个流传最久的故事是,他在斯特拉特福城外查莱克特村托马斯·露西(Sir Thomas Lucy)爵士的庄园里偷偷猎鹿,并谨慎地选择速速离开该城。就算是现在,这个故事以及它的后续细节,也经常被反复提起。在学术作品《都铎及詹姆士时代肖像》(Tudor and Jacobean Portraits)中,作者罗伊·斯特朗(Roy Strong)说,莎士比亚于1585年离开斯特拉特福,以避免因在查莱克特偷猎而被起诉,次年,他就会在伦敦现身。事实上,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离开斯特拉特福,什么时候抵达伦敦,更不知道他偷没偷过哪怕是一枚鸡蛋。但不管怎么说,他在查莱克特偷猎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这里的鹿园要到下个世纪才出现。

莎士比亚刚成年这段时间发生了些什么,我们唯一确定的一件事是,1582年11月下旬,伍斯特(Worcester)的一名书记员记录威廉·莎士比亚申请了结婚证。按照原始记录,新娘不是安妮·海瑟薇,而是附近格拉夫顿教堂的安妮·威特利(Anne Whateley),这件神奇的事情令有些传记作家产生猜测,他们暗示莎士比亚曾同时向两位女士求婚,又因为要为怀了身孕的安妮·海瑟薇负责,他放弃了安妮·威特利。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曾一度有些头脑发热,他表示,年轻的威廉“外出到格拉夫顿教堂当杂役”,或许对“一个甜美如五月、害羞如小鹿的标致闺女”动了心。

其实,说不定从来没有过安妮·威特利这个人。学者们搜索了她近400年,从没能找到她的其他记录。伍斯特的书记员在做记录的时候,似乎不怎么讲究一丝不苟。在同一份原始记录里,学者们发现他把“Barbar”(理发师)记录成了“Baker”(烘焙师),把“Edgcock”误记为“Elcock”,用“Darby”代替了“Bradeley”。所以,以他这任性妄为的样子,把“Hathaway”(海瑟薇)变成“Whateley”(威特利)一点也不奇怪。此外(为了莎士比亚,研究人员真的不知疲倦),卷宗还表明,在另一份记录册里,这个书记员同一天还记下了一桩跟威廉·威特利(William Whateley)相关的官司,故此,推测起来,威特利这个名字留在了他的脑海里。不过,真正的新娘明明来自苏特利(Shottery),格拉夫顿教堂是怎么进入记录的,还没人找到令人信服的解释。

结婚证本身遗失了,但另一份文件,婚姻契约,保留至今。在它上面正确地写着安妮·海瑟薇。莎士比亚的名字写成了“Shagspere”——诸多有趣变体中的第一个。婚姻契约的成本为40英镑,允许只做一次预告(通常会预告三次)即进入接下来的结婚仪式,以便它更快进行。40英镑是给教会当局的赔偿费,以免因此发生任何代价高昂的诉讼(如悔婚等)。这个数目高得简直惊人(相当于今天的20000英镑),尤其是考虑到莎士比亚的父亲债务缠身,因为害怕被捕和坐牢,几乎不敢离开自己的家门。显然,这对夫妇有些要紧事,比如着急结婚。

让人颇为费解的是,在当时,婚礼上新娘怀有身孕并不少见。根据一项计算,高达40%的新娘都是这样,所以,此时为什么要破费这么大一笔钱匆忙结婚,只能由后人猜测了。不过,18岁(莎士比亚当时的年纪)就结婚,是不寻常的。男性大多25岁之后才结婚,女性要早一点。但这些数字变化极大。克里斯托弗·马洛有个姐姐,12岁便结了婚(13岁时死于分娩)。直到1604年,女孩被允许结婚的年龄是12岁,男孩为14岁。

我们对莎士比亚的妻子知之甚少,对她气质如何、智力高低、有什么样的宗教观点,还有其他个人品质一无所知。我们甚至不确定安妮是不是她的常用名字。在她父亲的遗嘱中,她叫作“Agnes”,当时,这个名字的“g”不发音,所以读作“安努斯”。安努斯和安妮经常被视为可互换的名字。我们还知道,她是家里7个孩子中的一个,家境显然很不错:她童年的家虽然总被人叫成“安妮·海瑟薇的小木屋”,但它当时是(现在仍然是)一栋实实在在的可观产业,足有12间房。她的墓碑上说她1623年67岁去世。仅此一点,我们便可得出结论,她比自己的丈夫年纪更大。除了墓碑外,没有其他证据记载其年龄。

我们还知道,她跟威廉·莎士比亚育有三个孩子:1583年5月生了苏珊娜(Susanna),1585年2月初生下双胞胎朱迪思(Judith)和哈内特(Hamnet)。但除此之外全是空白。我们完全不知道这对夫妻的关系怎样——他们是不断争吵,还是恩恩爱爱。我们不知道做妻子的是否曾陪同丈夫去过伦敦,是否看过丈夫的任何戏剧,或对它们有没有兴趣。两人之间并无温情迹象——但我们也没有威廉·莎士比亚跟其他任何人之间存在温情的证据。但我们大概可以这么推测:至少,在两人婚姻的头几年,他们有着某种真正的纽带(毕竟,他们生了两次孩子)。从我们现在所知的情况,很可能,他们其实一直很恩爱,婚姻关系(虽然常常相隔甚远)始终亲密。莎士比亚人生能确定的事情不多,但有两点除外:他的婚姻关系一直维持到他去世;他力所能及地把自己的大部分财富送回了斯特拉特福。或许,这不是双方关系的确凿证据,但至少很难用来作为反方的证据。

不管怎么说吧,我们知道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境况:家境贫寒,是一大家子人的长子,还不到21岁。对一个雄心壮志的年轻人来说,这样的出身不算太有前途。然而,他从这些并不顺遂的背景里脱颖而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在一个竞争激烈、充满挑战性的行当里,似乎眨眼工夫就大获成功。他是怎么做到的,始终是个谜。

有一种可能性经常被提到。1587年,莎士比亚23岁的时候,一个重要表演剧团“女王的部下”(Queen's Men)碰到一件事,这兴许为莎士比亚出头提供了开场的机会。具体来说,在各地巡演期间,剧团停驻在了牛津郡的河边小镇泰姆,剧团的男主角威廉·克内尔(William Knell)和另一名演员约翰·汤恩(John Towne)发生了打斗。在打斗过程中,汤恩刺穿了克内尔的脖子,让后者受了致命伤(不过,此举明显是为了自卫,因为事后汤恩洗刷了罪名)。克内尔之死让剧团少了一名演员,而他们途经斯特拉特福时,很有可能招募向往舞台生涯的青年莎士比亚(也可能是年轻人的自告奋勇)。遗憾的是,在莎士比亚事业的所有阶段,没有任何文献证据能把他跟“女王的部下”剧团联系起来,而且,我们也不知道剧团是在泰姆打斗事件之前还是之后到访的斯特拉特福。

然而,这里还有一条有趣的额外注脚。不到一年之后,克内尔年轻的寡妇丽贝卡(Rebecca),只有15或者16岁,再婚了。她的新伴侣是约翰·海明格,海明格将成为莎士比亚最亲密的一位朋友和同事,并将与亨利·康德尔一起,在莎士比亚去世之后,为他编撰作品集,也即“第一对开本”。

但记录能提供的也无非就几条有趣的注脚。很难想象,在莎士比亚定居伦敦成为著名剧作家之前,历史记录仅仅为我们提供了他的四次匆匆一瞥:他的受洗,他的婚礼,他两个孩子的相继出生。1588年,他父亲卷入一桩财产纠纷案,官司里也连带地提到了莎士比亚,但对他当时在哪儿在做什么,全无谈及。

关于莎士比亚的早年生活,我们所知的无非是一连串的浮光掠影。这样一来,当他即将开始如今为人所熟知的“失踪岁月”时,我们发现,那可是真真正正的“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