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布莱克
威廉·布莱克写出了“一沙一世界”这玄奥的诗歌,也写出了“老虎、老虎……”这勇猛的句子,阿尔弗雷德·贝斯特的名作《群星,我的归宿》将其作为篇首诗。死后二百年,布莱克的作品才被发现和认可。海德格尔说,骚塞作为一名桂冠诗人,如今已无人知晓,拜伦的名望日趋衰落,华兹华斯保持着他的荣誉,而威廉·布莱克,他将随时间的推移而日益显现出他被人们的不解所遮蔽隐藏的光辉。
威廉·布莱克,在其有生之年,因一次不成功的爱情而疯掉,接着便生活在疯人院里,米歇尔·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中阐述了疯人院这种现代文明的畸形产物,因为大多数疯子必须要肩负对抗文明的使命。
贾木许的电影中,只用布莱克的名作为隐喻,诠释文明与野蛮的冲突。而对于人类理性的绝望,源于某种深刻的对称:当文明与野蛮的力量处于并不均衡的状态时,永远会是野蛮杀死文明,如果我们知道文明会如何地去非理性地加速熵增,难道它与野蛮又有什么不同?或者我们能否永恒地保存一种高贵而正确的精神存在,却不破坏最初的生态?这巨大的对称下,是一种当我们必须走向无解时所面对的无从逃避的质疑,这并非是说进步不具有现实意义,只是当我们说到意义时,它必然是终极的,是一种企图解决所有困境的根本的东西。
当然,也许它并不存在,正如数理逻辑体系之下的不完备,当我们走向与无穷的交点时,必然呈现出对一切体系的摧毁力量。我们看到一种野蛮无视它的法则,进而爆发出另一种美,直接的、短促的,以及如同灰暗的夜色中那鬼魅般的对称的。
带着康拉德和梅尔维尔所展现出的原始力量,那包含杀戮和毁灭的力量。威廉·布莱克在美国西部,这个文明与野蛮直接对话过的地方,开始杀人,杀死那紧紧靠拢着空虚的真实而为某种企图拿起武器的人们。他们是:殖民者迪金森的儿子,一个妓女的情人;摇滚明星伊基·波普扮演的煮豆子的人及其与他一样,最为卑贱,难以称之为人的两个伙伴;两个追杀布莱克的警察;贩卖烟草的商人;另一个追杀的警察;最后是迪金森派来的杀手。
完成这一系列的杀人之后,布莱克回到印第安人的小船上,谁知道他会漂流到什么地方?是那海天相接、一切灵魂到来的地方吗?我喜欢布莱克因他走向一种宿命的不可知,如《红楼梦》中那一个个折射着命运的名字一样,生命的核心便是宿命,如果主人公不叫威廉·布莱克,那这个故事便没有任何意义。可最终这些名字是虚假的,他形成对我们感知世界的最大挑战,与命运呼应的名字如尼采的永恒轮回般,使整个场景所描述的世界成为不存在的,因此如果我们讨论它的事件,那便偏离了其意义。它不再是《陆上行舟》那对于人类创举的赞美,更非杀手或爱情这种浅显的话题,而是只能将死亡压缩于隐喻之中的绝望。
场景中最直接而短促的一幕,便是吃人,吃人背后,则是对信仰和神性的蔑视。殖民者的代表,那最后一个死去的杀手,杀死并吃掉了自己的同行者,但这个脱离信仰的人踩碎的人头却如同神像。这最后的追杀如死神索命,但这依旧不是最深层的掠夺,杀手,依旧像一个使用着文明工具的野人一样,最终被杀死。而在此隐藏的真正的文明者呢?
那其实是殖民者迪金森,那边并不亲自杀人的人,在他的儿子死后只表现出冷漠和复仇之快感的大家伙,现在,故事结束了,他却依旧隐藏在金矿之中。
威廉·布莱克,这个接受了天启的野蛮人,这个与印第安野性的“无人”同行的“文明人”,将无法触及到他。文明的进化是用文明的工具杀死野蛮,文明的进化是用另一种野蛮脱离神性。艾米丽·迪金森,一个终生隐藏于自己河畔小屋的诗人,与这个殖民者同姓。最后的逃离恰恰又如华兹华斯的湖畔,蒲公英与烟草自由地飞行于茫茫的水面,漫无止境的是过于开阔的虚无。此时,“无人”已经无法拯救,那个看过现代文明的一切错误的印第安人,那流浪着的失落部族的灵魂,被一把野蛮人拿起的长枪杀死。这是一场死人的梦境吗?文明最野蛮一面与世界最原始一面碰撞、湮灭,只留下向着虚无的布莱克永远地漂浮于水面上,这似乎呈现了某种希望,如果我们忘记了金矿中不会写诗的迪金森。
有人生为怡悦,有人生为漫漫黑夜,那些黑夜的慢行者刚刚从费尔南多·佩索阿的烟草店走过,你有烟草吗?我不吸烟……可你那幽暗的本性,被夹在原始和文明的交战中,世界站满黄昏的诸神,那战争隐藏着,隐藏着,可它还会追杀,会毁灭,于是你带上着自己的烟草吧,你们,死人们的流浪是合理的。
(《死人》中贾木许的场景对人的恐惧多于关怀,就像《唯爱永生》里他毫不客气地调侃莎士比亚,这个杜撰算是对整个人类文明的质疑,但如果我们试图理解,我们应该会像许多批评者一样,把它变得更好,毕竟,威廉·布莱克还在漂泊,未来也随之充满了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