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里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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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制与夺情

阅读古代史籍和小说时,常会见到“守制”和“夺情”一类词语。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回说一个叫张鼎臣的经理人,在主人公九死一生的父亲死后,担心九死一生年纪太小,不谙人情世故而上当受骗,所以“临去时,执着我的手,嘱咐我回去好好的守制读礼,一切事情,不可轻易信人”。这里有一个“守制”。又如《警世通言》三十五卷说一个人称“况青天”的苏州府太守况钟,“因丁忧回籍,圣旨夺情起用,特赐驰驿赴任”。这里又有一个“夺情”。

“守制”与“夺情”都和服孝的礼制有关,是古代的两种文化现象。

在古代,丧葬礼仪是所有礼仪中最特殊的一种礼仪。这种礼仪所体现的“尊尊”和“亲亲”的孝文化原则,是封建统治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历代统治者都要借重舆论和法律的力量来维护和保证这种服丧守孝制度的顺利执行。早在战国时代,这种制度就已盛行了。吴起不就是因为母亲亡故不回乡守孝而遭非议和批评的吗?可见古人对服孝礼制的看重。

守制就是居丧服孝,是孝子居丧期间在衣食住行方面必须严格节制和遵守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守制者日常生活一切从简,要像苦行僧一样过苦日子,不能享乐,并以种种自虐和压抑人性的极端方式来体现所谓的孝道。所以居丧也叫“丁忧”或“丁艰”。丁父忧又叫丁外艰,丁母忧又叫丁内艰。以下从衣食住行四个方面来看看孝子守制时日常生活是如何一切从简和自虐的。

挂孝图

衣 亲人初死,服孝者就应除去华丽服饰,换以素淡衣服。大殓之次日就要换上正式的丧服,“五服之人,各服其服”。服期内一般不能洗澡,不能剃头,不能更换衣服等。

食 饮食必须严格节制。父母初终三日之内,孝子不能饮水也不得进食,必须空腹尽哀。大殓之后方可少量食粥。居丧期间只能吃缺盐寡味的粥饭,禁食瓜果菜蔬,更不要说酒肉了。《礼记·檀弓》说曾子执亲丧“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梁书·昭明太子传》说萧统丧母,“至殡水浆不入口,每哭辄恸绝”,丧事未完人已消瘦得不行了。这些都是为后人称颂的事例。当然也有因贪口福而受谴责甚至惩处的。《晋书·何曾传》说阮籍居丧期间饮酒食肉,被指责为“败俗之人”;《日知录》卷十五说唐人陆慎余与其兄博文居丧守制期间,被奏“衣华服,过坊市,饮酒食肉”,结果各被打了四十板子逐出京城,陆慎余还遭到流放循州的惩处。

住 住处必须简陋,不得奢华。未葬之前,应在中门外先搭个茅棚作为起居处,谓之倚庐。“寝苫枕块”,睡草席枕砖头泥块,身穿孝服守于庐中,深居简出不与人来往,睡觉也要和衣而卧。下葬之后,则于墓旁搭棚而居,谓之墓庐。居庐守制期间不得与妻妾同房。《后汉书·陈蕃传》说一个叫赵宣的儒生,为博取孝名竟在墓道中居丧守了二十多年,于是以孝得到了推荐。不料太守陈蕃前去访察时,竟访出他在墓道中与妻子生养了五个孩子,结果被下狱治罪。唐朝的法律也规定,居父母丧而生子者处一年徒刑。(《唐律疏议》)

孔门弟子结庐守丧图

行 居丧期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严禁娶妇嫁女,访亲会友也要受到限制,更不允许接受推举或参加科举去做官。汉律规定,“不为亲行三年服不得选举”;隋唐时有父母之丧的人也绝对不能去应举,其他尚可酌情而定;北宋时严到缌麻之丧也不得参加科举,一个叫时稹的人“冒缌而举”,竟“为同辈所讼”,真宗居然命御史台去劾问查究。

做官的如果碰到亲丧,一般就应立即辞去官职回家守制。但若情况特殊则可有所变通,这就是守制中的“夺情”现象。

夺情犹夺服,就是终止守制,指官员不能回家服孝而要留在朝廷办公。正常情况下,官员遇到父母之丧必须去职回家守制,但特殊情况如军事需要或政务需要时,该守制的官员就必须在岗而不能回家守制,甚至在家守制的官员也会被召回强令出仕,这就叫夺情,后者也叫起复。因为从封建伦理来说,君臣之义大于父子之情。正如孙权所说,孝父母是礼,忠君国是义,所以一旦君国“有事,则杀礼以从宜”,“盖随时之宜,以义断恩也”,“方事之殷,国家多难,凡在官司,宜各尽节,先公后私”。(《三国志·吴书·吴主传》)

夺情起复的现象屡见于史籍,只是各朝规定并不完全相同。唐朝官员常因国事需要奉命夺情起复。如丞相张九龄丁母忧,结果被诏令夺哀起复;欧阳询儿子欧阳通也是丁忧起复的。据说欧阳通被夺情起复后,每次入朝都光着脚走到朝廷门外才穿鞋,并且很少说话,“非公事不言”,回家后又“必衣衰绖,号恸无常”。宋朝的夺情官员多在官衔前冠以“起复”二字,如宋初宰相赵普丁忧起复后就自称“起复左仆射中书门下平章事臣赵普”,以示有孝在身。元明时期一般不允许夺情起复,主张官员应该为父母守制。到了清初,则八旗官员若遭父母之丧,百日后即可起复授职。

(宋)赵普

由于丁忧守制的官员没有俸禄,而且守制期满后很难起复为原职,所以常有贪图禄位而不报忧守制的。后唐明宗时的孟昇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他在母亲去世后不报忧奔丧,事发后即被大理寺判为充军,皇帝认为这是忤逆不孝的十恶大罪,结果被赐自尽。也有不愿离职而自谋夺情的。如明朝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接到父亲讣告时,正忙于一些改革和变法工作,他不愿就此功亏一篑,因而迟迟不去奔丧。年幼的万历皇帝虽派官慰问,却并不想留他,于是他就通过太后让皇帝诏令夺情,而他本人却在表面上一再上疏要求回家守制。虽说反对派和他展开了一场混战,但最终还是他自谋的“夺情”成功了。

(明)张居正

守制和夺情都是针对百官的,皇帝不需要守制。大行皇帝的灵柩还在眼前,新皇帝就登基即位了。国不可一日无君,为了国家,当然就顾不上尽孝了。所以皇帝的登基即位就实质而言都是夺情。但作为万民的父母,总得有些孝行吧,于是史书上就写了不少天子们的孝行,如《册府元龟·帝王部·孝德》说唐太宗病危时,“太子侍疾,旬日之间,发有变白者”。感动得太宗说他孝心超过了古代的文王,自己可以死而无憾了。只是太宗有所不知,这个太子在侍疾时正和父亲的侍妾在那里调情呢。《资治通鉴》说高宗为太子时,“入侍太宗,见才人武氏而悦之”,在他继位后不过五年的时间里,就和武氏生了两儿一女。可见他们的热恋和结合,都是在三年服孝期中,他们的行为是直接违背封建礼制的。从这个例子就可以看清,帝王的人格都是双重的,他们所倡导的孝道也只是放在嘴上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