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互联网企业发展格局的成因分析
美国知名金融数据提供商Dealogic的数据显示,目前在世界市值最高的20家互联网公司中,美国占了11家,其中包括谷歌(Google)、脸书(Facebook)、亚马逊(Amazon.com)、易贝网(eBay)等这些老牌的互联网大企业,亚洲国家占了9家,其中中国6家,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网易、唯品会等;日本2家,其中雅虎(日本)(Yahoo! Japan)榜上有名,韩国最大的门户网站NAVER也上了榜单,但是欧洲却一家也没有。可见,在世界互联网发展格局中,以中美两国最为兴盛,而其他国家互联网企业发展的规模和市值与中美主流互联网公司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其中的原因,则与各国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因素息息相关。
(一)市场环境差异
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壮大与市场需求、市场环境有着很大关系。巨大的市场需求、良好的市场环境是互联网企业实现迅速发展的催化剂。在中国,因为幅员辽阔,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线下商铺与购物服务的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从而给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相对优质的客观环境。电子商务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同时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日益发达,通过网络进行购物、交易、支付等的交易环节和售后服务不断完善,网购不但受到普通消费者的青睐,成为当今社会的一种时尚,同时还有效促进了中小企业寻找商机、赢得市场。京东联合21世纪经济研究院发布的《2016中国电商消费行为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模稳居全球第一,预计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0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0%。在中国电商领域,一线城市电商消费已经超越发达国家,形成自己独特的模式,二线城市消费理念逐渐走向成熟,中西部地区的新兴消费阶层也在不断崛起。这些现象充分表明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仍然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相比较之下,日本的电子商务领域则发展缓慢。究其原因,与日本完善发达的线下服务有很大关系。以日本东京为例,东京是线下实体店最为密集的城市,大街小巷遍布着各种连锁便利店,据资料显示,日本7—11、全家、罗森等便利店,总数超过5万家,随处可见的药妆店,如松本清、杉药局等,总数超过2万家。遍布各地的大型百货与特色卖场及自动售货机,让日本民众在自己的生活圈与视野可及之处,几乎可以买到他们的生活所需品,因此,日本民众的网购需求不大。市场需求量小,是制约日本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日本线下实体业与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博弈战中,互联网企业优势不明显、不突出,发达的线下服务体系制约了互联网创业的空间。
(二)创业环境差异
互联网企业是创业型企业,因此,创业环境的好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互联网企业的做优、做强、做大。比如说中国,就有着很好的创业环境。首先是政府支持创业,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鼓舞了一大批有梦想、有追求的人投身创业的大潮,同时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这也为许多人投身互联网创业大潮创造了机会和条件。《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各类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发展,为创业创新者提供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的线上交流和资源链接服务。鼓励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创新活动加速发展。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支撑,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创业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促进创新成果及时转化,构建开放式创业创新体系。可见,良好的创业环境,让互联网这个当前作为中国中小型企业和创业者最为活跃的创业平台,充满生机和活力,也为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相比较之下,日本的创业环境则显得活力不足。人才咨询公司瀚纳仕(Hays)集团以世界13个国家的年轻人为对象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考虑将来创业”的日本年轻人为29%,在接受调查的13个国家中最低。在日本,整个国家的文化就不鼓励创业。在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日本几乎被苹果、雅虎、脸书、谷歌、亚马逊等公司垄断,日本也几乎没有本土的互联网企业可以与之抗衡。在日本,风险投资人相对保守,他们不会轻易将资本投给创业者,他们更为看重的是公司的信誉与品牌以及创始人的资历等等,而不是产品是否足够创新、有前景等因素,因此,日本创业者在创业之初一般很难获得风险投资。根据日本风险企业中心和美国国家风险投资协会的数据显示,日本风险投资家的投资总额在2014年仅为11亿美元左右,不到美国的3%,而美国风险投资总额则接近500亿美元,是日本的45倍。缺少创业活力,是制约日本拥有全球知名互联网大企业的重要因素。
(三)企业文化差异
由于社会制度、传统文化、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差异性,各个国家的企业文化都有各自的特点。不同国家企业文化的差异性,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本国的创业文化。以中日两国为例,中国互联网企业多数是借鉴美国的企业管理体系,奉行的是以绩效为核心的企业考核与升迁标准。在中国互联网公司,末位淘汰制普遍盛行,员工即便在大企业也普遍存在一种“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张感和焦虑感。因此在大企业,外面与内部的失业风险同时存在,但是创业则具有较高的自由度,财富的获取速度也更快,加之中国国内互联网创业环境不断改善,O2O、互联网思维风行一时,这些有利因素吸引了中国大批年轻人涌向各种互联网创业项目。而日本则不一样,日本企业界奉行的是终身雇佣制,这套制度体系下的企业都非常注重员工忠诚度,企业认为要对员工有终身承诺及技能培养的责任,并为之提供公司自行发展出的管理技术训练,让员工由基层逐级往上晋升。这种良好的上升机制与人性关怀导致日本年轻人认为待在大公司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状态,因此不愿意自主创业。
(四)生活方式差异
互联网产业做的是与人们生活方式息息相关的产业,因此,一个国家互联网企业发展状况也和国民生活方式紧密相连。日本移动互联网产业发达,与日本人民的生活习惯息息相关。日本大多数人上班所用的交通工具为地铁和通勤客车,平均每人花在上班途中的时间为70分钟,手机成为这些人消磨时间的主要工具。而日本的3G和4G网络覆盖率很高,流量资费相对较低。据网络调查,日本用户平均一周的APP使用次数全球最高,从中可以看到,日本用户对手机的依赖程度很深。同时,日本人有着很强的付费能力和消费习惯。日本人游戏平均单个付费率是美国的3到4倍,是中国的10倍以上,因为日本是一个发达国家,它的整体国民收入水平是比较高的。再加上日本人对于文化产业很热衷,不管是动画漫画还是音乐行业、电影行业、游戏行业等,都特别舍得在这些方面花钱。日本国民的这些行为习惯和消费习惯也造就了日本比较发达的移动互联网产业,特别是在手机游戏、O2O、移动医疗、移动广告、手机视频等方面都具备领先优势。早在2003年,日本功能手机已经具备很成熟的使用环境,手机电视、手机钱包等功能已经得到广泛应用。2004年,日本政府提出“U-Japan”战略,物联网技术已被包含其中。从自动售货机、交通运输,到物联网支付等领域,日本的运营商都与行业的大客户实施了诸多成功的应用。这也造成了即使以美国苹果手机为代表的智能手机出现,也不能够迅速让日本民众放弃使用功能手机的习惯,智能手机并不能立刻占领日本移动互联网市场。然而,日本的人口少子化和高龄化及经济的持续不景气等社会问题,都不可避免地减缓了日本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而随着苹果手机的出现,美国迅速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新发动机,中国的移动互联网市场也蓬勃兴起,世界各地的互联网市场掀起了新一轮的竞争热潮。
可见,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着本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速度与规模。
(五)语言文化差异
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壮大与国家语言文化传播的广泛性和通用性有着很大关系。以欧洲为例,由于历史原因,欧洲是由45个国家和地区组成的大洲,国家与地区之间语言文化差异巨大,这使得欧洲的互联网发展比较困难。互联网不同于制造业,十分强调速度和运营,欧洲多语言环境让德语的网站连其他欧洲国家都打不进去,这种语言上的屏障使得欧洲发展互联网的成本很高,因此,像德国、法国建立起来的互联网公司,只能在本土发展,没有拓展国际化市场。虽然,欧洲拥有一批像King、Supercell、Rovio、Gameloft等优秀的手机游戏厂商,手机游戏行业发展不错,但在市值规模上,这些公司和中美主流移动互联网公司相比有很大差距。相比于中美两国,欧洲缺乏一流的国际互联网企业。而中国和美国各自都有通用、统一的语言,有利于形成足够大的统一市场,这对互联网企业发展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