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事的威力至少为好事的两倍,在涉及情绪和人际关系,而非涉及金钱时,坏事的威力一般至少为好事的三倍。这就意味着,要使“好”压倒“坏”,正面比率应至少达到3∶1,最好还要略高一点。因此,我们建议读者参照我们所说的“四比一定律”的指导原则,即:要抵消一件坏事,需要有四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