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浪头是舔舐融冰的小舌头
孤独通向精神的两极,
一是绝望,一是无边的自由。
——冯骥才
春天不是由远方来到眼前,不是由天外来到人间;
它深藏在万物生命中,从深处喷涌而出。
逼来的春天
那时,大地依然一派毫无松动的严冬景象,土地梆硬,树枝全抽搐着,害病似的打着冷战;雀儿们晒太阳时,羽毛奓开好像绒球,紧挤一起,彼此借着体温。你呢,面颊和耳朵边儿像要冻裂那样的疼痛……然而,你那冻得通红的鼻尖,迎着凛冽的风,却忽然闻到了春天的气味!
春天最先是闻到的。
这是一种什么气味?它令你一阵惊喜,一阵激动,一下子找到了明天也找到了昨天——那充满诱惑的明天和同样季节、同样感觉却流逝难返的昨天。可是,当你用力再去吸吮这空气时,这气味竟又没了!你放眼这死气沉沉冻结的世界,准会怀疑它不过是瞬间的错觉罢了。春天还被远远隔绝在地平线之外吧。
但最先来到人间的春意,总是被雄踞大地的严冬所拒绝、所稀释、所泯灭。正因为这样,每逢这春之将至的日子,人们会格外地兴奋、敏感和好奇。
如果你有这样的机会多好——天天来到这小湖边,你就能亲眼看到冬天究竟怎样退去,春天怎样到来,大自然究竟怎样完成这一年一度起死回生的最奇妙和最伟大的过渡。
但开始时,每瞧它一眼,都会换来绝望。这小湖干脆就是整整一块巨大无比的冰,牢牢实实,坚不可摧;它一直冻到湖底了吧?鱼儿全死了吧?灰白色的冰面在阳光反射里光芒刺目;小鸟从不敢在这寒气逼人的冰面上站一站。
逢到好天气,一连多天的日晒,冰面某些地方会融化成水,别以为春天就从这里开始。忽然一夜寒飙过去,转日又冻结成冰,恢复了那严酷肃杀的景象。若是风雪交加,冰面再盖上一层厚厚雪被,春天真像天边的情人,愈期待愈迷茫。
然而,一天,湖面一处,一大片冰面竟像沉船那样陷落下去,破碎的冰片斜插水里,好像出了什么事!这除非是用重物砸开的,可什么人、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但除此之外,并没发现任何异常的细节。那么你从这冰面无缘无故的坍塌中是否隐隐感到了什么……刚刚从裂开的冰洞里露出的湖水,漆黑又明亮,使你想起一双因为爱你而无限深邃又默默的眼睛。
这坍塌的冰洞是个奇迹,尽管寒潮来临,水面重新结冰,但在白日阳光的照耀下又很快地融化和洞开。冬的伤口难以愈合。冬的黑子出现了。
冬天与春天的界限是瓦解。
冰的坍塌不是冬的风景,而是隐形的春所创造的第一幅壮丽的图画。
跟着,另一处湖面,冰层又坍塌下去。一处、两处、三处……随后湖面中间闪现一条长长的裂痕,不等你确认它的原因和走向,居然又发现几条粗壮的裂痕从斜刺里交叉过来。开始这些裂痕发白,渐渐变黑,这表明裂痕里已经浸进湖水。某一天,你来到湖边,会止不住出声地惊叫起来,巨冰已经裂开!黑黑的湖水像打开两扇沉重的大门,把一分为二的巨冰推向两旁,终于袒露出自己阔大、光滑而迷人的胸膛……
这期间,你应该在岸边多待些时候。你就会发现,这漆黑而依旧冰冷的湖水泛起的涟漪,柔软又轻灵,与冬日的寒浪全然两样了。那些仍然覆盖湖面的冰层,不再光芒夺目,它们黯淡、晦涩、粗糙和发脏,表面一块块凹下去。有时,忽然“咔嚓”清脆的一响,跟着某一处,断裂的冰块应声漂移而去……尤其动人的,是那些在冰层下憋闷了长长一冬的大鱼,它们时而激情难耐,猛地蹦出水面,在阳光下银光闪烁打个“挺儿”,“哗啦”落入水中。你会深深感到,春天不是由远方来到眼前,不是由天外来到人间;它原是深藏在万物的生命之中的,它是从生命深处爆发出来的,它是生的欲望、生的能源与生的激情。它永远是死亡的背面。唯此,春天才是不可遏制的。它把酷烈的严冬作为自己的序曲,不管这序曲多么漫长。
追逐着凛冽的朔风的尾巴,总是明媚的春光;所有冻凝的冰的核儿,都是一滴春天的露珠;那封闭大地的白雪下边是什么?你挥动大帚,扫去白雪,一准是连天的醉人的绿意……
你眼前终于出现这般景象:宽展的湖面上到处浮动着大大小小的冰块。这些冬的残骸被解脱出来的湖水戏弄着,今儿推到湖这边儿,明日又推到湖那边儿。早来的候鸟常常一群群落在浮冰上,像乘载游船,欣赏着日渐稀薄的冬意。这些浮冰不会马上消失,有时还会给一场春寒冻结在一起,霸道地凌驾湖上,重温昔日威严的梦。然而,春天的湖水既自信又有耐性,有信心才有耐性。它在这浮冰四周,扬起小小的浪头,好似许许多多温和而透明的小舌头,去舔弄着这些渐软渐松渐小的冰块……最后,整个湖中只剩下一块肥皂大小的冰片片了,湖水反而不急于吞没它,而是把它托举在浪波之上,摇摇晃晃,一起一伏,展示着严冬最终的悲哀、无助和无可奈何……终于,它消失了。冬,顿时也消失于天地间。这时你会发现,湖水并不黝黑,而是湛蓝湛蓝。它和天空一样的颜色。
天空是永远宁静的湖水,湖水是永难平静的天空。
春天一旦跨到地平线这边来,大地便换了一番风景,明朗又朦胧。它日日夜夜散发着一种气息,就像青年人身体散发出的气息。清新的、充沛的、诱惑而撩人的,这是生命本身的气息。大地的肌肤——泥土,松软而柔和;树枝再不抽搐,软软地在空中自由舒展,那纤细的枝梢无风时也颤悠悠地摇动,招呼着一个万物萌芽的季节的到来。小鸟们不必再奓开羽毛,个个变得光溜精灵,在高天上扇动阳光飞翔……湖水因为春潮涨满,仿佛与天更近;静静的云,说不清在天上还是在水里……湖边,湿漉漉的泥滩上,那些东倒西歪的去年的枯苇棵里,一些鲜绿夺目、又尖又硬的苇芽,破土而出,愈看愈多,有的地方竟已簇密成片了。你真惊奇!在这之前,它们竟逃过你细心的留意,一旦发现即已充满咄咄的生气了!难道这是一夜春风、一阵春雨或一日春晒,便齐刷刷钻出地面?来得又何其神速!这分明预示着,大自然囚禁了整整一冬的生命,要重新开始新的一轮竞争了。而它们,这些碧绿的针尖一般的苇芽,不仅叫你看到了崭新的生命,还叫你深刻地感受到生命的锐气、坚韧、迫切,还有生命和春的必然。
1994.3
苦夏
这一日,终于撂下扇子。来自天上干燥清爽的风,忽吹得我衣飞举,并从袖口和裤管钻进来,把周身滑溜溜地抚动。我惊讶地看着阳光下依旧夺目的风景,不明白数日前那个酷烈非常的夏天突然到哪里去了。
是我逃遁似的一步跳出了夏天,还是它就像一九七六年的“文革”那样——在一夜之间崩溃?
身居北方的人最大的福分,便是能感受到大自然的四季分明。我特别能理解一位新加坡朋友,每年冬天要到中国北方住上十天半个月,否则会一年里周身不适。好像不经过一次冷处理,他的身体就会发酵。他生在新加坡,祖籍中国河北;虽然人在“终年都是夏”的新加坡长大,血液里肯定还执着地潜在着大自然四季的节奏。
四季是来自宇宙的最大的拍节。在每一个拍节里,大地的景观便全然变换与更新。四季还赋予地球以诗,故而悟性极强的中国人,在四言绝句中确立的法则是:起,承,转,合。这四个字恰恰就是四季的本质。起始如春,承续似夏,转变若秋,合拢为冬。合在一起,不正是地球生命完整的一轮?为此,天地间一切生命全都依从着这一拍节,无论岁岁枯荣与生死的花草百虫,还是长命百岁的漫漫人生。然而在这生命的四季里,最壮美和最热烈的不是这长长的夏吗?
女人们孩提时的记忆散布在四季;男人们的童年往事大多是在夏天里。这由于,我们儿时的伴侣总是各种各样的昆虫。蜻蜓、天牛、蚂蚱、螳螂、蝴蝶、蝉、蚂蚁、蚯蚓,此外还有青蛙和鱼儿。它们都是夏日生活的主角;每种昆虫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快乐。甚至我对家人和朋友们记忆最深刻的细节,也都与昆虫有关。比如妹妹一见到壁虎就发出一种特别恐怖的尖叫,比如邻家那个斜眼的男孩子专门残害蜻蜓,比如同班一个最好看的女生头上花形的发卡,总招来蝴蝶落在上边;再比如,父亲睡在铺了凉席的地板上,夜里翻身居然压死了一只蝎子。这不可思议的事使我感到父亲的无比强大。后来父亲挨斗,挨整,写检查;我劝慰和宽解他,怕他自杀,替他写检查——那是我最初写作的内容之一。这时候父亲那种强大感便不复存在。生活中的一切事物,包括夏天的意味全都发生了变化。
在快乐的童年里,根本不会感到蒸笼般夏天的难耐与难熬。唯有在此后艰难的人生里,才体会到苦夏的滋味。快乐把时光缩短,苦难把岁月拉长,一如这长长的仿佛没有尽头的苦夏。但我至今不喜欢谈自己往日的苦楚与磨砺。相反,我却从中领悟到“苦”字的分量。苦,原是生活中的蜜。人生的一切收获都压在这沉甸甸的苦字的下边。然而一半的苦字下边又是一无所有。你用尽平生的力气,最终所获与初始时的愿望竟然去之千里。你该怎么想?
于是我懂得了这苦夏——它不是无尽头的暑热的折磨,而是我们顶着毒日头默默又坚忍的苦斗的本身。人生的力量全是对手给的,那就是要把对手的压力吸入自己的骨头里。强者之力最主要的是承受力。只有在匪夷所思的承受中才会感到自己属于强者,也许为此,我的写作一大半是在夏季。很多作家包括普希金不都是在爽朗而惬意的秋天里开花结果?我却每每进入炎热的夏季,反而写作力加倍地旺盛。我想,这一定是那些沉重的人生的苦夏,锻造出我这个反常的性格习惯。我太熟悉那种写作久了,汗湿的胳膊粘在书桌玻璃上的美妙无比的感觉。
在维瓦尔第的《四季》中,我常常只听“夏”的一章。它使我激动,胜过春之蓬发、秋之灿烂、冬之静穆。友人说“夏”的一章,极尽华丽之美。我说我从中感受到的,却是夏的苦涩与艰辛,甚至还有一点儿悲壮。友人说,我在这音乐情境里已经放进去太多自己的故事。我点点头,并告诉他我的音乐体验。音乐的最高境界是超越听觉;不只是它给你,更是你给它。
年年夏日,我都会这样体验一次夏的意义,从而激情迸发,心境昂然。一手撑着滚烫的酷暑,一手写下许多文字来。
今年我还发现,这伏夏不是被秋风吹去的,更不是给我们的扇子轰走的——
夏天是被它自己融化掉的。
因为,夏天的最后一刻,总是它酷热的极致。我明白了,它是耗尽自己的一切,才显示出夏的无边的威力。生命的快乐是能量淋漓尽致地发挥。但谁能像它这样,用一种自焚的形式,创造出这火一样辉煌的顶点?
于是,我充满了夏之崇拜!我要一连跨过眼前的辽阔的秋,悠长的冬和遥远的春,再一次邂逅你,我精神的无上境界——苦夏!
1999.8天津
秋天的音乐
你每次上路出远门千万别忘记带上音乐,只要耳朵里有音乐,你一路上对景物的感受就全然变了。它不再是远远待在那里、无动于衷的样子,在音乐撩拨你心灵的同时,也把窗外的景物调弄得易感而动情。你被种种旋律和音响唤起的丰富的内心情绪,这些景物也全部神会地感应到了,它还随着你的情绪奇妙地进行自我再造。你振作它雄浑,你宁静它温存,你伤感它忧患,也许同时还给你加上一点人生甜蜜的慰藉,这是真正知友心神相融的交谈……河湾、山脚、烟光、云影、一草一木,所有细节都浓浓浸透你随同音乐而流动的情感,甚至它的一切都在为你变形,一幅幅不断变换地呈现出你心灵深处的画面。它使你一下子看到了久藏心底那些不具体、不成形、朦胧模糊或被时间湮没了的感受,于是你更深深坠入被感动的旋涡里,享受这画面、音乐和自己灵魂三者融为一体的特殊感受……
秋天十月,我松松垮垮地套上一件粗线毛衣,背个大挎包,去往东北最北部的大兴安岭。赶往火车站的路上,忽然发觉只带了录音机,却把音乐磁带忘记在家,恰巧路过一个朋友的住处,他是音乐迷,便跑进去向他借。他给我一盘说是新翻录的,都是“背景音乐”。我问他这是什么曲子,他怔了怔,看我一眼说:
“秋天的音乐。”
他多半随意一说,搪塞我。这曲名,也许是他看到我被秋风吹得松散飘扬的头发,灵机一动得来的。
火车一出山海关,我便戴上耳机听起这秋天的音乐。开端的旋律似乎熟悉,没等我怀疑它是不是真正地描述秋天,下巴发懒地一蹭粗软的毛衣领口;两只手搓一搓,让干燥的凉手背给湿润的热手心舒服地摩擦摩擦,整个身心就进入秋天才有的一种异样温暖甜醉的感受里了。
我把脸颊贴在窗玻璃上,挺凉,带着享受的渴望往车窗外望去,秋天的大自然展开一片辉煌灿烂的景象。阳光像钢琴明亮的音色洒在这收割过的田野上,整个大地像生过婴儿的母亲,幸福地舒展在开阔的晴空下,躺着,丰满而柔韧的躯体!从麦茬里裸露出浓厚的红褐色是大地母亲健壮的肤色;所有树林都在炎夏的竞争中把自己的精力膨胀到头,此刻自在自如地伸展它优美的枝条;所有金色的叶子都是它的果实,一任秋风翻动,煌煌夸耀着秋天的富有。真正的富有感,是属于创造者的;真正的创造者,才有这种潇洒而悠然的风度……一只鸟儿随着一个轻扬的小提琴旋律腾空飞起,它把我引向无穷纯净的天空。任何情绪一入天空便化作一片博大的安寂。这愈看愈大的天空有如伟大哲人恢宏的头颅,白云是他的思想。有时风云交会,会闪出一道智慧的灵光,响起一句警示世人的哲理。此时,哲人也累了,沉浸在秋天的松弛里。它高远,平和,神秘无限。大大小小、松松散散的云彩是他思想的片断,而片断才是最美的,无论思想还是情感……这千形万状精美的片断伴同空灵的音响,在我眼前流过,还在阳光里洁白耀眼。那乘着小提琴旋律的鸟儿一直钻向云天,愈高愈小,最后变成一个极小的黑点儿,忽然“噗”地扎入一个巨大、蓬松、发亮的云团……
我陡然想起一句话:
“我一扑向你,就感到无限温柔啊。”
我还想起我的一句话:
“我睡在你的梦里。”
那是一个清明的早晨,在实实在在酣睡一夜醒来时,正好看见枕旁你朦胧的、散发着香气的脸说的。你笑了,就像荷塘里、雨里、雾里悄然张开的一朵淡淡的花。
接下去的温情和弦,带来一片疏淡的田园风景。秋天消解了大地的绿,用它中性的调子,把一切色泽调匀。和谐又高贵,平稳又舒畅,只有收获过了的秋天才能这样静谧安详。几座闪闪发光的麦秸垛,一缕银蓝色半透明的炊烟,这儿一棵那儿一棵怡然自得站在平原上的树,这儿一只那儿一只慢吞吞吃草的杂色的牛。在弦乐的烘托中,我心底渐渐浮起一张又静又美的脸。我曾经用吻,像画家用笔那样勾勒过这张脸:轮廓、眉毛、眼睛、嘴唇……这样的勾画异常奇妙,无形却深刻地记住。你嘴角的小涡、颤动的睫毛、鼓脑门和尖俏下巴上那极小而光洁的平面……近景从眼前疾掠而过,远景跟着我缓缓向前,大地像唱片慢慢旋转,耳朵里不绝地响着这曲人间牧歌。
一株垂死的老树一点点走进这巨大唱片的中间来。它的根像唱针,在大自然深处划出一支忧伤的曲调。心中的光线和风景的光线一同转暗,即使一湾河水强烈的反光,也清冷,也刺目,也凄凉。一切阴影都化为行将垂暮秋天的愁绪;萧疏的万物失去往日共荣的激情,各自挽着生命的孤单;篱笆后一朵迟开的小葵花,像你告别时在人群中伸出的最后一次招手,跟着被轰隆隆前奔的列车甩到后边……春的萌动、战栗、骚乱,夏的喧闹、蓬勃、繁华,全都消匿而去,无可挽回。不管它曾经怎样辉煌,怎样骄傲,怎样光芒四射,怎样自豪地挥霍自己的精力与才华,毕竟过往不复。人生是一次性的;生命以时间为载体,这就决定了人类以死亡为结局的必然悲剧。谁能把昨天和前天追回来,哪怕再经受一次痛苦的诀别也是幸福,还有那做过许多傻事的童年,年轻的母亲和初恋的梦,都与这老了的秋天去之遥远了。一种浓重的忧伤混同音乐漫无边际地散开,渲染着满目风光。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
突然,一条大道纵向冲出去,黄昏中它闪闪发光,如同一支号角嘹亮吹响,声音唤来一大片拔地而起的森林,像一支金灿灿的铜管乐队,奏着庄严的乐曲走进视野。来不及分清这是音乐还是画面变换的缘故,心境陡然一变,刚刚的忧愁一扫而光。当浓林深处一棵棵依然葱绿的幼树晃过,我忽然醒悟,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
它不过在寒飙来临之前把生命掩藏起来,把绿意埋在地下,在冬日的雪被下积蓄与浓缩,等待下一个春天里,再一次加倍地挥洒与铺张!远远的山坡上,坟茔,在夕照里像一堆火,神奇又神秘,它哪里是埋葬的一具尸体或一个孤魂?既然每个生命都在创造了另一个生命后离去,什么叫作死亡?死亡,不仅仅是一种生命的转换、旋律的变化、画面的更迭吗?那么世间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庄严、更神圣、更迷人!为了再生而奉献自己的伟大的死亡啊……
秋天的音乐已如圣殿的声音;这壮美崇高的轰响,把我全部身心都裹住、都净化了。我惊奇地感觉自己像玻璃一样透明。
这时,忽见对面坐着两位老人,正在亲密交谈。残阳把他俩的脸晒得好红,条条皱纹都像画上去的那么清楚。人生的秋天!他们把自己的青春年华、所有精力为这世界付出,连同头发里的色素也将耗尽,那满头银丝不是人间最值得珍惜的吗?我瞧着他俩相互凑近、轻轻谈话的样子,不觉生出满心的爱来,真想对他俩说些美好的话。我摘下耳机,未及开口,却听他们正议论关于单位里上级和下级的事,哪个连着哪个,哪个与哪个明争暗斗,哪个可靠和哪个更不可靠,哪个是后患而必须……我惊呆了,以致再不能听下去,赶快重新戴上耳机,打开音乐,再听,再放眼窗外的景物。奇怪!这一次,秋天的音乐,那些感觉,全没了。
“艺术原本是欺骗人生的。”
在我返回家,把这盘录音带送还给我那朋友时,把这话告他。
他不知道我为何得到这样的结论,我也不知道他为何对我说:
“艺术其实是安慰人生的。”
1989.4.28
冬日絮语
每每到了冬日,才能实实在在触摸到岁月。年是冬日中间的分界。有了这分界,便在年前感到岁月一天天变短,直到残剩无多!过了年忽然又有大把的日子,成了时光的富翁,一下子真的大有可为了。
岁月是用时光来计算的。那么时光又在哪里?在钟表上,日历上,还是行走在窗前的阳光里?
窗子是房屋最迷人的镜框。节候变换着镜框里的风景。冬意最浓的那些天,屋里的热气和窗外的阳光一起努力,将冻结在玻璃上的冰雪融化;它总是先从中间化开,向四边蔓延。透过这美妙的冰洞,我发现原来严冬的世界才是最明亮的。那一如人的青春的盛夏,总有阴影遮翳,葱茏却幽暗。小树林又何曾有这般光明?我忽然对老人这个概念生了敬意。只有阅尽人生,脱净了生命年华的叶子,才会有眼前这小树林一般明澈。只有这彻底的通彻,才能有此无边的安宁。安宁不是安寐,而是一种博大而丰实的自享。世间唯有创造者所拥有的自享才是人生真正的幸福。
朋友送来一盆“香棒”,放在我的窗台上说:“看吧,多漂亮的大叶子!”
这叶子像一只只绿色光亮的大手,伸出来,叫人欣赏。逆光中,它的叶筋舒展着舒畅又潇洒的线条。一种奇特的感觉出现了!严寒占据窗外,丰腴的春天却在我的房中怡然自得。
自从有了这盆“香棒”,我才发现我的书房竟有如此灿烂的阳光。它照进并充满每一片叶子和每一根叶梗,把它们变得像碧玉一样纯净、通亮、圣洁。我还看见绿色的汁液在通明的叶子里流动,这汁液就是血液。人的血液是鲜红的,植物的血液是碧绿的,心灵的血液是透明的,因为世界的纯洁来自心灵的透明。但是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说自己纯洁,而整个世界却仍旧一片混沌呢?
我还发现,这光亮的叶子并不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存在,而是为了证实阳光的明媚、阳光的魅力、阳光的神奇。任何事物都同时证实着另一个事物的存在。伟大的出现说明庸人的无所不在;分离愈远的情人,愈显示了他们的心丝毫没有分离;小人的恶言恶语不恰好表达你的高不可攀和无法企及吗?而骗子无法从你身上骗走的,正是你那无比珍贵的单纯。老人的生命愈来愈短,还是他生命的道路愈来愈长?生命的计量,在于它的长度,还是宽度与深度?
冬日里,太阳环绕地球的轨道变得又斜又低。夏天里,阳光的双足最多只是站在我的窗台上,现在却长驱直入,直射在我北面的墙壁上。一尊唐代的木佛一直伫立在阴影里沉思,此刻迎着一束光芒无声地微笑了。
阳光还要充满我的世界,它化为闪闪烁烁的光雾,朝着四周的阴暗的地方浸染。阴影又执着又调皮,阳光照到哪里,它就立刻躲到光的背后。而愈是幽暗的地方,愈能看见被阳光照得晶晶发光的游动的尘埃。这令我十分迷惑:黑暗与光明的界限究竟在哪里?黑夜与晨曦的界限呢?来自早醒的鸟第一声的啼叫吗……这叫声由于被晨露滋润而异样地清亮。
但是,有一种光可以透入幽闭的暗处,那便是从音箱里散发出来的闪光的琴音。鲁宾斯坦的手不是在弹琴,而是在摸索你的心灵;他还用手思索,用手感应,用手触动色彩,用手试探生命世界最敏感的悟性……琴音是不同的亮色,它们像明明灭灭、强强弱弱的光束,散布在空间!那些旋律片段好似一些金色的鸟,扇着翅膀,飞进布满阴影的地方。有时,它会在一阵轰响里,关闭了整个地球上的灯或者创造出一个辉煌夺目的太阳。我便在一张寄给远方的失意朋友的新年贺卡上,写了一句话:
你想得到的一切安慰都在音乐里。
冬日里最令人莫解的还是天空。
盛夏里,有时乌云四合,那即将被峥嵘的云吞没的最后一块蓝天,好似天空的一个洞,无穷地深远。而现在整个天空全成了这样,在你头顶上无边无际地展开!空阔、高远、清澈、庄严!除去少有的飘雪的日子,大多数时间连一点点云丝也没有,鸟儿也不敢飞上去,这不仅由于它冷冽寥廓,而是因为它大得……大得叫你一仰起头就感到自己的渺小。只有在夜间,寒空中才有星星闪烁。这星星是宇宙间点灯的驿站。万古以来,是谁不停歇地从一个驿站奔向下一个驿站?为谁送信?为了宇宙间那一桩永恒的爱吗?
我从大地注视着这冬天的脚步,看看它究竟怎样一步步、沿着哪个方向一直走到春天?
1995.12.28一稿 1996.1.18二稿
珍珠鸟
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简易的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内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舒适又温暖的巢。
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
我把它挂在窗前。那儿还有一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我便用吊兰长长的、串生着小绿叶的垂蔓蒙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越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加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更小哟,雏儿!正是这个小家伙!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得来回摇动,跟着跳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在笼里生气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
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
我不动声色地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地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有一次,它居然跳进我的空茶杯里,隔着透明光亮的玻璃瞅我。它不怕我突然把杯口捂住。是的,我不会。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待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趴在我的肩头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还咂咂嘴,难道在做梦!
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
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1984.1天津
麻雀
这种褐色、带斑点、乌黑的尖嘴小鸟,为什么要在城市里落居为生,我想,一定有个生动并颇含哲理意味的故事。不过这故事只能虚构了。
这是群精明的家伙。贼头贼脑,又机警,又多疑,似乎心眼儿极多,北方人称它们为“老家贼”。
它们从来不肯在金丝笼里美餐一顿精米细食,也不肯在镀银的鸟架上稍息片刻。如果捉它一只,拴上绳子,它就要朝着明亮的窗子,一边尖叫,一边胡乱扑飞;飞累了,就垂下来,像一个秤锤,还张着嘴喘气。第二天早上,它已经伸直腿,闭上眼死掉了。它没有任何可驯性,因此它不是家禽。
它们不像燕子那样,在人檐下搭窝。而是筑巢在高楼的犄角;或者在光秃秃的大墙中间,脱落掉一两块砖的洞眼儿里。在那儿,远远可见一些黄黄的草,五月间,便由那里传出雏雀儿一声声柔细的鸣叫。这些巢儿总是离地很远,又高又险,人手摸不到的地方。
经常同人打交道,它懂得人的恶意。只要飞进人的屋子,人们总是先把窗子关上,然后连扑带打,跳上跳下,把它捉住,拿出去给孩子们玩弄,直到它死掉。从来没有人打开窗子放它飞去。因此,一辈辈麻雀传下来的一个警句,就是:不要轻易相信人。麻雀生来就不相信人。它长着土的颜色,为了混淆人的注意力。它活着,提心吊胆,没有一刻得以安心。逆境中磨炼出来的聪明,是它活下去的本领。它们几千年来生活在人间,精明成了它们必备的本领。你看,所有麻雀不都是这样吗?春去秋来的候鸟黄莺儿,每每经过城市都要死去一批,麻雀却在人间活下来。
它们每时每刻都在躲闪人,不叫人接近它们,哪怕那个人并没看见它,它也赶忙逃掉;它要在人间觅食,还要识破人们布下的种种圈套,诸如支起的箩筐、挂在树上的铁夹子、张在空间的透明的网等,并且在这上边、下边、旁边撒下一些香喷喷的米粒面渣。还有那些特别智巧的人发明的一种又一种奇特的新捕具。
有时地上有一粒遗落的米,亮晶晶的,那么富于魅力地诱惑着它。它只能用饥渴的眼睛远远盯着它,却没有飞过去叼起来的勇气。它盯着,叫着,然后腾身而去——这因为它看见了无关的东西在晃动,惹起它的疑心或警觉;或者无端端地害怕起来。它把自己吓跑。这样便经常失去饱腹的机会,同时也免除了一些可能致死的灾难。
这种活在人间的鸟儿,长得细长精瘦,有一双显得过大的黑眼睛,目光却十分锐利。由于时时提防人,反而要处处盯着人的一举一动。脑袋仿佛一刻不停地转动着,机警地左顾右盼;起飞的动作有如闪电,而且具有长久不息的飞行耐力。
它们总是吃不饱,需要往返不停地奔跑,而且见到东西就得快吃。有时却不能吃,那是要叼回窝去喂饱羽毛未丰的雏雀儿。
雏雀儿长齐翅膀,刚刚学飞时,是异常危险的。它们跌跌撞撞,落到地上,就要遭难于人们的手中。更可怕的是,这些天真的幼雀,总把人料想得不够坏。因此,大麻雀时常对它们发出警告。诗人们曾以为鸟儿呢喃是一种开心的歌唱。实际上,麻雀一生的喊叫中,一半是对同伴发出的警戒的呼叫。这鸣叫里包含着惊心和紧张。人可以把夜莺儿的鸣叫学得乱真,却永远学不会这种生存在人间的小鸟的语言。
愉快的声调是单纯的,痛苦的声音有时很奇特;喉咙里的音调容易仿效,心里的声响却永远无法模拟。
如果雏雀被人捉到,大麻雀就会置生死于度外地扑来营救。因此人们常把雏雀捉来拴好,耍弄得它“吱吱”叫喊,旁边设下埋伏,来引大麻雀入网。这种利用血缘情感来捕杀麻雀,是万无一失的。每每此时,大麻雀总是失去理智地扑去,结果做了人们晚间酒桌上一碟新鲜的佳肴。
在这些小生命中间,充满了惊吓、危险、饥荒、意外袭击和一桩桩想起来后怕的事,以及难得的机遇——院角一撮生霉的米。
它们这样劳碌奔波,终日躲避灾难,只为了不入笼中,而在各处野飞野跑。大多数鸟儿都习惯一方天地的笼中生活,用一身招徕人喜欢的羽翼,耍着花腔,换得温饱。唯有麻雀甘心在风风雨雨中,过着饥饿疲惫又担惊受怕的日子。人憎恶麻雀的天性。凡是人不能喂养的鸟儿,都称作“野鸟”。
但野鸟可以飞来飞去;可以直上云端,徜徉在凉爽的雨云边;可以掠过镜子一样的水面;还可以站在钻满绿芽的春树枝头抖一抖疲乏的翅膀。可以像笼鸟们梦想的那样。
到了冬天,人们关了窗子,把房内烧暖,麻雀更有一番艰辛,寒冽的风整天吹着它们。尤其是大雪盖严大地,见不到食物,它们常常忍着饥肠饿肚,一串串地落在人家院中的晾衣绳上,瑟缩着头,细细的脚给肚子的毛盖着。北风吹着它们的胸脯,远看像一个个褐色的绒球。同时它们的脑袋仍在不停地转动,还在不失对人为不幸的警觉。
哎,朋友,如果你现在看见,一群麻雀正在窗外一家楼顶熏黑的烟囱后边一声声叫着,你该怎么想呢?
1970.2写 1982.6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