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摄影是什么
第一节 摄影的特征与作用
一、摄影的定义
美国当代最著名的知识分子苏珊·桑塔格女士说“摄影是一门挽歌艺术”“今天,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为了在一张照片中终结。”她还说,摄影“是核实经验的一种方式,也是拒绝经验的一种方式”,是“体验某些事情、表面上参与某些事情的主要手段之一。”相机“像枪支和汽车,是幻想机器”,是“捕食者的武器”。
北京电影学院杨恩璞教授告诉我们:摄影是“揭示科学现象的工具”,是“纵横世界,凝固历史,研究文化的工具”,是“艺术殿堂的新宠儿”,是“一种动用现代科学手段的新艺术”。
美国摄影教育工作者迈纳·怀特认为,摄影是“一种可以唤起诗情的媒体”。
纽约现代艺术馆摄影部主任撒迪厄斯·约翰·萨考斯基(Thaddeus John Szarkowski)认为,摄影是“一种全新的制作图片的方法”。
摄影史学家内奥米·罗森布拉姆在其论文《社会行为中的相机影像》中用史实向我们证明,摄影是“重新塑造工人阶级形象的理想工具”,相机已成为“形象化地反映经济政治战线斗争的武器”。
本书作者则一直坚信“摄影是我们观察世界的一种方式”。
图1-1 摄影是我们观察世界的一种方式
而其他人,则完全可能从他们各自的角度出发把摄影看作科技,看作美术,看作商业,看作娱乐,看作广告的一种形式,看作证明和炫耀的一种手段,或者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周末的一种嗜好、赚钱的一种手段、欺骗的一种办法……
我们也许真的有必要把问题换一下,不去叩问“摄影是什么”,而仅仅来回答一下“什么是摄影”。从词源的角度来看,“摄影”(Photography)一词是从希腊语中的“光”和“绘画”组合演变而来的,其含义是“用光线绘画”。当然,具体“用光线绘画”的方法很多,我们主要是指以照相机和镜头为画笔、胶片或者数字感光元件为画布的这种方式。查词典会得到“通过胶片的感光作用,用照相机拍下实物影像,通称照相”这样的定义。一般的摄影教科书则通常会给出偏于科学和技术的定义:“摄影是指使用某种专门设备进行影像记录的过程,一般我们使用机械照相机或者数码相机进行摄影。有时摄影也会被称为照相,也就是通过物体所反射的光线使感光介质曝光的过程。”略为考虑全面一点的书中会写道:“摄影是一门记录影像的科学技术,是一种涉及美学和感情领域的艺术形式,是当代人类的一种基本活动。”
即便如此,我们对摄影的定义,还是颇感语焉不详。也许,从其外延出发,考察一下其特性是更切合实际也更为全面准确的办法。
二、摄影的特性
摄影是技术还是艺术?关于摄影的本质属性,人们讨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话题。于是纪实性与艺术性便成为了摄影的基本特性。所谓纪实性,一般认为就是摄影能比以往所有艺术或者方法都更准确、更真实地记录现实影像的特性。摄影术自诞生之日起便具有纪实的特性,其技术特点就是借助光学的特性逼真地再现现实事物的影像。因此,纪实性可以说是摄影的自然属性。而艺术性则是指摄影家能够通过自己的拍摄活动反映生活、表达观点、抒发情绪的性质。两者看上去似乎并不矛盾,在实践中却常常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
图1-2 摄影师的镜头无处不在
我们知道,摄影诞生之初是没有摄影家这一说法的。从事摄影的是喜欢搞发明的科技人员和以画家为主的美术工作者,目的主要是“用光绘画”。摄影起源于绘画,这是历史的事实。在最初的几十年里,摄影创作主要就是仿效绘画的经验,创作核心就是试图证明摄影也能够“创作”出像绘画那样的作品来。然而,在这一阶段,摄影并没有得到承认,人们普遍认为利用物理和化学手段制作出来的照片,并不能成为艺术。只有通过手工制作出来的东西才能被称为艺术。所以,初期的摄影家们在制作照片的时候,往往特别注重摄影作品的画意效果,力图把一张张照片制作得虚无缥缈,其实质是借助于摄影手段进行的一种特殊的绘画创作。
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纯影派摄影的出现才让人们的观念产生了改变。纯影派摄影提出“只有通过纯粹的真,才能得到完全的美”,要求摄影摆脱绘画的束缚,发挥自己真实记录的特性,在现实中寻找和截取美。于是,人们开始发现“原来生活中美无处不在”。从此,摄影艺术开始用光线、影调、线条和色调等构成自己的造型语言,摄影家开始学会借助摄影独特的语言来构筑摄影自身独特的美。在这样的前提下,纪实性从幕后走到了前台。人们开始对摄影记录真实生活的能力有了更主动的运用。摄影开始摆脱“新鲜玩意儿”的既有形象,也不再仅仅是作为“绘画的一种工具”存在。人们相信,摄影可以为他们提供比任何其他媒介更为真实全面的信息。摄影报道和画刊开始得以流行。人们渴望足不出户却亲眼看到各种奇迹,似乎亲临新闻现场。从此,作为一种传播信息的媒介,不仅摄影的纪实特性被肯定为其最基本的特性,而且其自身的社会性、历史性、文化性等诸多特征也越来越明显。
图1-3 作为瞬间艺术的摄影
那么艺术性呢?是否还是摄影的基本特性之一?作为对初期仿画摄影的反对,提倡尊重事实,发挥摄影真正特性的人们强烈反对摄影的艺术性。他们宣称:摄影有摄影自身的特性!摄影有摄影自身的魅力!而不必做艺术的奴婢!然而,当我们来叩问究竟什么是“艺术性”时,我们发现,艺术性并不与纪实性相冲突。早期真实记录的影像多的是,为什么我们没有觉得它们是优秀的纪实摄影作品呢?原来,纪实性也并不全然是由单纯的技术因素决定的,它也必然要融合历史、文化、道德等因素,才能感动我们,才能成为“纪实”照片。而所谓艺术性一般来说是指“文学艺术作品通过形象反映生活、表现思想感情所达到的准确、鲜明、生动的程度以及形式、结构、表现技巧完美的程度。”换句话说,艺术性包括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很显然,即便是一张最普通的新闻照片,它对事实最严格的恪守也并不与图片的形式美冲突,更不会与摄影活动的内容美矛盾。相反,最优秀的纪实作品,包括新闻图片,往往具有形式和内容两方面的美,从而超越了具体事件的报道,具有了艺术的气质,成为真正具有纪实特性的“美的照片”。
摄影纪实特性被发现之后,我们对摄影艺术性的理解也该加深,应把包含着社会、历史、文化因素在内的纪实性与单纯技术意义上的真实记录特性区别开来。然而,理论似乎很容易说明白说清楚的问题,在实践中却往往有更复杂的表现。纪实摄影成为流行和主体之后,以往的那种仿画摄影作品难道就没有生存的空间了?通过暗房加工出来的让我们叹为观止的神奇作品难道不算具有艺术性的摄影作品?尤其是在今天的数码时代,我们难道能把摄影限定为没有经过后期处理的才是真正具有纪实性的作品?人们对摄影艺术性的理解并不会被我们的理论所限定。以画意为追求目标的摄影作品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后期暗房加工一直是不少摄影家最偏好的内容,他们甚至宣称,拍摄不过是“收集视觉素材”而已,真正的创作“只在暗房里”。即便是根本就没有后期制作的一次性完成的拍摄,人们也常常把意境、“像画一样”这样的评语作为褒义词用在对摄影的评价中。综上所述,尽管人们说到艺术性时,其具体所指有所区别,但不管是从狭义的“艺术摄影”领域来看,还是从广义的整体的摄影活动来考察,艺术性的确仍是摄影的基本特性之一。
随着人们对摄影认识的深入,我们发现,摄影绝不是仅仅用简单的纪实性和艺术性两词就能叙述清楚的。比如摄影的霸权与侵略性、武断化、表面化等特征就成为了近年来人们讨论的热点话题。摄影师的镜头无处不在,无所不拍。很多时候当事人并不希望被拍到,对他们来说,摄影确实存在着一种侵略性,对个人隐私有相当的侵犯嫌疑。另一方面,再客观的摄影师都必然是通过自己的视角去观察世界,呈现给大家的总是经过筛选的“最终图片”。对于我们绝大多数读者来说,真的只能按照摄影师的视角去看待未曾谋面的事物,并从心里以为图片展示的“就是事实”。这种隐性的霸权似乎比显性的霸权力量还大。这种潜含着霸权的侵略性,也时常直接以偷窥的形式出现。这种偷窥并非仅仅是违反法律和道德的偷拍,即便是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如果被拍摄者并不知晓拍摄活动,或者即便知晓却不愿意被拍,甚至是主动参与拍摄活动却被摄影师抓拍到了其不愿意示人的那一面,在相当大程度上都可以被认为是“偷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得不佩服苏珊·桑塔格关于“相机是猎枪”的比喻实在是太贴切了。
图1-4 记录与表现可以同时存在
与这种偷窥和侵略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摄影的武断性与表面化。既然摄影作品记录的是拍摄者在观察事物时的个人感受,不可避免地打上拍摄者的个人感情印迹,那作品的片面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就不可避免。这种明显带有作者个人情感与对事物独特理解的摄影作品,不仅对于其他观者而言是片面的,即便是对拍摄者自己来说,由于其拍摄的完全可能是“特定时刻的特定感触”,当换个角度换个时间来看自己的摄影作品时,通常也会有别样的想法。因此,这样的摄影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片面的。
由于摄影作品只是截取了时间长河中的一个瞬间和片段,它往往只能是对特定对象的表面化表现,换句话说,表面化也是摄影的基本特性之一。虽然好的摄影作品肯定有内涵,是摄影者在拍摄过程中对摄影对象理解到一定程度后并通过摄影语言进行的表达。但由于摄影比任何其他艺术形式都更易得、更瞬间化,这种表达往往显得偶然和武断。
此外,摄影的欺骗性也是人们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
图1-5 摄影用“纯真的目光”进行观察与记录
为什么其他艺术形式严格意义上也存在的这些问题,大家却并没有如此较真呢?究其原因,还是由于摄影的技术特性让其看上去太真实了,太容易误导观众忽略摄影师的存在,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事实了。所以,在这里提醒大家:创作时对摄影的侵略性、表面化等诸多特性必须有所认识,有所控制,要么给予充分的利用和发挥,要么尽量避免和克服。
被人誉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那些达到创作成熟的摄影家中,没有一位能有其影响大”的美国摄影家、摄影刊物编辑人迈纳·怀特(Minor White,1908—1976)对摄影特性的总结十分有个性。他在其著名的《抒情与精确》一文中指出,“精确影像、无限复制、连续影调、差别调焦和全面清晰”,以及“多重影像”和“动体模糊”,是摄影的七项有形特征;“真实感、纯真的目光、选择”是摄影的三大无形特征;有形特征和无形特征总是相互交错,共同发挥作用。关于摄影的特性,还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将其总结为信息特性、技术特性和表现特性三大部分,等等。
三、摄影的作用
人类为什么会发明摄影呢?顺着历史的轨迹回溯,我们发现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国家,对照相机发明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小孔成像原理很早就被人们认识了。人们对这个现实物体的投影产了浓厚的兴趣,他们相信投影中包含着某种神秘和伟大——如同原始人点燃篝火,把自己的身形投射到岩石上,还用黑碳将之描摹下来一样,人们渴望把小孔成像获得的“现实影像”永远地保留下来。直到19世纪初,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化学领域的进步,人们才找到了把影像“如实”保存下来的方法——而不是依靠以往“主观”和“必然变形”的绘画手段。满足人们“将影像长期保存下来”的渴望是摄影第一个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作用。
随着摄影技术的进步和观念的更新,摄影作用也越来越大。今天,通过摄影,我们不仅可以看到逝去亲人的音容笑貌,甚至还可以看到尚未出世的宝宝的可爱形象;我们从未离开过自己待的县城,却可以“亲眼目睹”非洲的大草原,欧洲的古建筑,以及北极的冰雪世界;我们甚至还可以看到漆黑夜晚里动物的活动,可以看到大洋深处的情况,可以看到木星的表面,可以看到子弹从自己眼前飞过的细节……摄影,不仅让我们看得更久,还可以让我们看得更多。人类“千里眼”的理想在相当大程度上得到了实现。摄影大大拓展了我们观察的范围,延伸了人类的视觉能力,这是摄影的第二个基本作用。
以上两点是我们比较理性的理解,如果到生活中去访问调查,就会发现人们对摄影的作用——或者说功能、意义、价值——的理解要感性得多,因而也更生动,更富有启发意义。
“摄影的魅力在于你可以记录下让你感动的人和事,并且,若干年后,当你回头去看的时候,你还可以在其中发现很多当时并没有注意到的细节,获得不少新的感触。”
“通过摄影,我可以将自己对生活的判断和理解表达出来,可以将自己的价值观和理念传播出去,让更多的人学会感动,学会细细体悟生活中的真善美,学会珍惜,学会爱。”
“我试图通过摄影,找到一个新的视角,来重新审视城市文明的发展与现状。”
“摄影可以让我记录下孩子的成长,可以让我捕捉到生活中的美好瞬间。”
“我希望通过这些拍摄引起人们对匕首问题的关注,不再让格拉斯哥为暴力犯罪所荼毒。”
“我相信,摄影可以将人们真实地连接起来,可以成为一种积极的动力,帮助我们理解今日的种种挑战与机遇。”
“摄影可以让我放松。”
“我从事战地摄影,是因为我对战争深恶痛绝。记录战争,是为了让更多无辜的人免遭不幸。”
“对我来说,摄影便是通过图像讲述你对世界的理解,是人类在地球上记录生活的方式。假若真的有外星人来访,照片将向他们诠释我们的本质。”
“这些摄影作品让我们的营业额翻了数倍。”
“我所有的拍摄项目都是在试图来回穿越内部与外部的世界,通过他人的认同来真正了解我自己。摄影非常适合完成这项任务,因为摄影本身便是充满个体特性与记忆的媒体。”
“摄影首先让我感到自己的存在,人们会问‘能给我看看你的照片吗?’这种存在感让我得以克服羞涩与拘谨。”
“摄影用色彩和元素唤醒你沉睡的心灵之眼。”
“我通过摄影向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致敬。”
“我因为快乐而摄影,说到底,摄影只是一种消磨时间的绝佳方式。”
摄影可以让我们“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
摄影是“文明的手印”,对我们“保存对历史和这个时代的记忆”意义重大。
图1-6 摄影用记录性手段表达摄影家的观点
通过摄影,“我记录我看到的世界,分享我感受到的美好。”
……
不仅普通人因工作、角度、思想以及价值观的不同,对“摄影作用”的理解千差万别,即便是行家里手和对摄影见解非常深刻的大师们,对摄影功能的表述也各不相同。
比如,伊朗著名导演阿巴斯就告诉我们“不能与另外一个人一同欣赏绮丽的风景,感受那种愉悦,是一种折磨。”这就是他“开始摄影的原因。”
玛格南图片社曾因拍摄组照《中国》被国人熟悉的著名摄影师久保田博二则说“我喜欢美的事物,所以摄影。摄影是对美的传递。”
大量的纪实摄影家们,包括通过其摄影活动促使意大利南部精神病院做出了重大改革的法国摄影家侯蒙·德巴东,在芝加哥弱智儿童学校拍摄弱智儿童照片并因此促使州政府将原先准备裁减的对弱智儿童拨款又恢复到了原有水平的摄影记者杰克·戴金加,以及我国著名的希望工程摄影师解海龙等人,普遍地“相信他们手中的相机可以改变世界,可以拯救那些弱势群体于苦难之中。”
苏珊·桑塔格在其著名的《论摄影》一书中用严肃的口吻告诫我们“摄影,既不能弥补我们对于历史的无知,也不能揭示苦难的根源。也许这些影像唯一能做的就是提醒人们去关注,去学习,去检视强权如何造成巨大的苦难,去思考是什么造成了影像呈现出的那一切?谁该为此负责?这是能够宽恕的吗?它是能够避免的吗?是否我们生活中的某些事情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程度?”
……
图1-7 摄影用视觉化语言表达摄影家的态度
顺着他们的思路,我们可以继续描述摄影的作用:摄影能反映社会现实生活,是记录社会和自然现象的一种形象化手段;摄影能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它真实、直观、可视性强,成为了人们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一种视觉语言;摄影能有助于科学知识和文化艺术的传播,在科学、文化、教育等领域都大有可为;摄影还是艺术创作的一种手段,具有形式美和内容美两方面的作用;摄影是新闻报道的重要手段,能够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图1-8 情感既是摄影的功能也是摄影的手法
总结起来,人们种种对摄影功能的讨论可以概括为“见证”“审美”与“商业”三大点。“见证”主要是指摄影从一诞生开始,就成为了除绘画、文字之外,记录人类发展变化历史与现状的最强有力的工具,具有为历史作证的突出价值。摄影的“审美”,或者说“功能”,主要包括形式美和内容美两大方面。至于摄影的“商业”作用,肯定会有人反对将之单列出来。理由是,摄影的商业价值仅仅是我们对摄影基本功能的运用而已,非其基本意义上的功能和作用;并且,如果商业作用也需要拿来与“见证”与“审美”作用并列的话,那我们还可以说摄影具有文化作用、娱乐作用、证据作用、色情作用、怀念作用……完全可以无穷无尽地列举下去。
的确,我们也知道把摄影的“商业”作用单列出来显得有些突兀,但鉴于目前国内的摄影教科书中很少单独对其进行强调,而且,中国的摄影界似乎还有这样的“习惯”:一说商业,摄影就没价值了;一说艺术,摄影就伟大无比。加上在客观现实中,在如今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专业摄影师的主要工作基本都是与商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某种意义上都可以归入商业摄影的范畴。所以,我们这里将之单列出来,就是希望引起大家对摄影这一重要功能的足够重视。
具体来看,摄影的“商业”作用,主要体现为广告摄影、商业人像摄影和摄影图片库三大类,也就是说,所有的摄影作品——当然是指专业摄影者的作品——包括许多新闻摄影和纪实作品在内,都具有一定的“商业”性质:要么是为商品销售服务;要么自身就是一项商业活动,通过拍摄直接获得利润;要么就是作为商品出售,或者直接就是拍摄者谋生的手段。正是在“专业摄影”的这个意义上,我们既承认“商业摄影”仅仅是众多摄影种类中的一种,又觉得有必要把“商业”作用突出出来,作为现代摄影的一个基本功能来描述。尽管这样可能并不十分恰当,但它对改变我国摄影图片知识产权得不到足够承认,商业图片库极不发达,摄影作品销售观念单薄的现状来说,还是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