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年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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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仲裁概况】2018年,唐山仲裁委员会受理民商事纠纷122起,实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金融借贷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仲裁,受理金融合同纠纷24起,案件争议标的额11.1亿元,标的额连续两年翻倍增长,其中一起股权转让合同标的额1.6亿元,是仲裁委成立后仲裁标的额最高案件。年内案件审结率86.01%,其中以调解、撤回仲裁申请方式结案占51.21%。全年无一起裁决被法院撤销,无当事人上访,无仲裁员被投诉违规违纪。

【仲裁宣传】2018年,唐山仲裁委员会利用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开设宪法宣传专栏,刊登仲裁知识和案例分析,在线解答法律问题。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仲裁委机关设立“仲裁调解中心”专职部门,负责调解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但无仲裁协议纠纷,在中级法院、区级法院设立仲裁便民服务窗口,宣传仲裁法律法规。服务全市民营企业,制发《以法为纲 多措并举 唐山仲裁委以实际行动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仲裁环境。依托市工商联为民营企业提供所需法律知识,提升民营企业对仲裁认可度。将仲裁宣传与专业培训相结合开展公益讲课,2月26日,仲裁委副秘书长高洋、调解中心副主任陈铁军在“送财税法服务到企业”系列公益讲座上宣讲仲裁法规。开展“执法公开宣传周活动”,6月成立仲裁委副主任郁红祥为组长领导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专家和各界群众,分别参加6月25日学习宪法修正案暨仲裁解读座谈会、6月26~27日仲裁委机关“开放日”活动、6月28日仲裁案件旁听和“执法公开宣传周”活动座谈会。

【仲裁员队伍调整】2018年4月10日,唐山仲裁委员会对2017年度仲裁员年检,182名仲裁员参加。年检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仲裁员提交年检表和工作总结。第二阶段,仲裁委成立年检小组,根据仲裁员办案情况、参加仲裁活动情况、当事人反馈、仲裁秘书意见等综合因素,对仲裁员作整体评价。第三阶段,更新仲裁员信息,汇总整理仲裁员11项建议和年检中6项问题,拟定落实方案,研究整改措施。年检中未发现仲裁员有违规违纪现象。按照唐山仲裁委员会年检规定,一旦发现仲裁员有违规现象则不予年检,自动取消其仲裁员资格。7月19日,召开仲裁员年检暨新任仲裁员培训会议,仲裁委主任吴铁汉出席会议,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卢品贤等11名委员列席会议,赵富力等48名仲裁员参加会议。年内新聘仲裁员39名,既有中国政法大学及市高等院校教授,也有北京、深圳、天津、石家庄等市律师。

【仲裁试点改革】2018年,唐山仲裁委员会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改革试点和示范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冀司通〔2018〕053号)要求,开展曹妃甸港区港城共建仲裁服务试点工作,制发《关于迅速开展与曹妃甸港区港城共建的仲裁服务实施方案》,印发至各处室及相关人员,明确曹妃甸区政府、大学、法院“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与框架。与曹妃甸区法院合作开设仲裁宣传窗口,分流民商事案件。5月22日,与华北理工大学签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并挂牌,多名研究生在基地实习。10月18日,唐山仲裁委员会改革示范点工作接受省司法厅督导组督查指导,获得督导组肯定。

【仲裁学习交流】2018年4月15日,唐山仲裁委员会举办金融业务培训班,提高仲裁员业务素质。年内派员参加多项培训活动,5月7~13日,在北京参加“第一期仲裁机构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6月23~29日,在大连参加“新时期民商事仲裁业务实操专题培训班”。6月25~29日,参加“全国仲裁人员2018年北戴河培训研讨会”。7月18~20日,在邯郸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工作推进会暨法制建设培训班”。8月23日,在吉林参加“第二届中国中等城市机构发展高端论坛”。9月13~16日,在廊坊参加“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十一届仲裁与司法论坛”。12月17日,参加唐山市法学研究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专题讲座。

(吴铁汉 杨惠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