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纪检监察概况】2018年,唐山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纪党员领导干部,使“四种形态”比例分别为60.1%、32.2%、3.7%和4%。全年立案审查违纪案件2713件,涉及3254人,结案2642件,党纪政务处分2964人,分别比上年增长8%、10.4%、6.7%和12.1%,其中立案审查县处级干部65人、乡科级干部499人,采取留置措施38人,移送司法机关60人。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开展“天网”行动,追回在逃人员2名,受到省纪委肯定。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唐山市纪委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从检察机关划转编制332个,转隶干部238人。建立留置陪护支队,设置留置场所,确保办案安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部更名为纪检监察组,被赋予13项监督职权,规范管理保障措施,凸显“派”“驻”权威与优势。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发《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细则(试行)》等6个规范性文件,制定配套工作流程图7个、常用文书模板91个,运用12种调查措施,实现提前介入审理、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审查起诉、退回补充调查等关键环节无缝衔接,市、县两级留置案件全覆盖,审查调查工作效率提高,涉法案件办理平均用时比改革前缩短。
【“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2018年,唐山市纪委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扶贫脱贫领域问题整改暨巡视巡察,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行整改“回头看”,集中检查中省巡视和市委巡察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16~2017年“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问题整改情况、2017年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整改情况,清理发现问题2883件,其中对照原问题清单发现问题1065件、新发现问题1818件,查处问题1586件,涉及2556人,问责党组织52个、领导干部223人,督促各级单位新建相关制度2928件,修订203件。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市本级通过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524件。规范信访举报受理流程,提高处置效率,全年处置问题线索5858件。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和感染力,编印《信仰的力量》廉政读物和十八大以后唐山市9名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
【党建巡查监督】2018年,唐山市纪委协助市委制发《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推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筹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党性教育,制作廉政教育片《警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党员干部16人。防范党内政治生活中突出问题,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市本级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69人次,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情况,查纠各类问题174个。开展政治巡察,采取常规巡察、示范式联动巡察、提级(交叉)巡察等方式,市、县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对557家单位进行35轮巡察。
8月1日,市纪委监委举行廉政教育宣讲团成立大会暨首场宣讲活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德明为宣讲团授牌。
张晔 摄
【“四风”问题查处专项行动】2018年8月1日~10月15日,唐山市纪委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半月查纠“四风”问题明察暗访专项行动,统筹监督力量,采取市、县联合与分组交叉等方式高频次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4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8人、组织处理358人、通报曝光72批236起,市纪委收到有关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举报比上年下降57%。监督检查市委“四项战略”“五场硬仗”“十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查纠不坚决、搞变通等问题121个。聚焦生态唐山建设,制订执纪问效专项方案,成立环境整治督导专班,市纪委直接查处有关问题82个,处理县处级领导干部8人。监督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文件、生活待遇、婚丧嫁娶等制度落实情况,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群众反映问题专项整治】2018年,唐山市纪委监委围绕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惩治损害群众利益及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查处问题2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455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落实“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核查方法,以矿产资源、海上渔业、交通运输3个领域为突破口,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6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57人。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制订《安全工作手册》《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留置措施使用规范》,强化日常监管,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编印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51份、监察建议书103份,强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