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机构编制概况】2018年,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唐山市编办)推进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筹和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制发《唐山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意见》,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考评办法。7月10日,《唐山市打造“四最”营商品牌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7月24日、27日,省领导赵一德、范照兵对调研报告《问题导 改革逼 工程推 唐山市着力打造“四最”营商品牌》给予肯定批示。8月29日,常务副省长袁桐利在全省“双创双服”观摩会上对唐山市打造“四最”(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营商环境给予肯定。9月,涉及改革4大类29项60个单项任务全部完成,营商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市编办重点工作成效给予报道,得到各级领导肯定。年内,市编办获得市“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创建现代文明机关先进单位”“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称号,2个处(局)被评为文明处室,13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唐山市获得“2018中国企业营商环境十佳城市”称号。
【市县党政机构改革】2018年,唐山市编办根据中央和省、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制订《党政机构改革调研方案》,调研14个县(市、区)和52个市直部门机构编制情况,统计市县部门编制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5年内预退休人数,明确市县机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及责任分工。对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有关国务院部委职责划转情况,梳理市政府涉改部门需划转职责68项、职责交叉问题13项。起草《唐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及说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革事宜,征求市领导和省委编办领导意见,修改《方案》及说明26次,形成《唐山市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11月22日报省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以市编委名义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机构编制审批和管理制度,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三屯营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18年3月,省委、省政府确定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为全省6个国家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联系点之一。市编办围绕6方面17项改革任务实地调研指导,组织相关人员在南方学习,制发《关于深化迁西县三屯营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第一批84项审批服务事项,制订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清单、行政执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立精简组织架构,设置7个党政机构并配置人员,研究批准为三屯营镇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充实政务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力量。10月11日,省委编办领导在三屯营镇实地督察,对改革落实情况给予肯定。
【环保体制改革】2018年,唐山市编办完成市环保机构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梳理涉改单位存在问题,将各县(市、区)环保局调整为市环保局派出分局,在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解决超编上收人员问题。理顺各层级环保部门职能职责,制发环保分局“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规定,截至3月底,全市14个县(市、区)、5个开发区(管理区)环保分局全部印发到位。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制发《关于乡镇、街道设立环保工作机构的通知》,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承担环保职责内设行政机构加挂“环保所”牌子,设立乡镇(街道)环保所227个,调剂增加行政编制399名、事业编制10名,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全覆盖,扫除基层环保监管盲区。加强市县两级机动车污染防治,制发《关于配齐配强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人员和管理力量的通知》,在内部调配基础上核准26名人员招录计划。
【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唐山市编办对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等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结合摸底数据和转隶部门模拟划转,提前查找转隶部门人员编制性质、人员编制划转比例、科级领导职数核定等问题。多次与市纪委商讨市监察委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领导职数核定、职责配备等事宜,研究对策措施,共同起草市监察委组建方案,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将市纪委派驻35家纪检组更名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79家单位监督全覆盖。
【重点领域体制改革】2018年,唐山市编办完善扶贫工作体制,将市、县扶贫工作机构和职责划归市、县农工委,在有扶贫任务乡镇(街道)挂牌设立扶贫办,调剂增加扶贫办人员力量。完善退役军人管理体制,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设置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为辖区退役军人提供反应诉求、了解政策、寻求帮助、沟通交流工作平台。完善港口、园区管理体制,围绕加快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构建“4+5+4”(做强精品钢铁、装备制造、现代化工、新型建材及装配式住宅四大支柱产业,做大智能轨道交通、机器人、电子及智能仪表、动力电池、节能环保五大新兴产业,做优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新兴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四大生产性服务业)现代产业体系,整合市直涉港部门管理职责,统筹港口机构设置,优化港口领导体制。完善文物保护体制,组建唐山市公安局清东陵保护区分局,打击和预防各类文物犯罪。完善河湖管理体制,按照《唐山市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程工作方案》,将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更名为唐山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与唐山市防汛抗旱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参照市机构设置模式,路南区与丰南区河长制办公室更名为河湖长制办公室,其他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名称不变。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2018年,唐山市本级和迁安市、迁西县编办完成国家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1月通过中央编办验收,得到中央编办和省编办肯定。3月29日,省编办印发《关于下达唐山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置换所需行政编制的通知》,用393名财政供养事业编制置换262名行政编制,纳入市行政编制总量。召集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研究人员安置政策,对851名涉改人员逐条对比政策条款,实现涉改人员平稳过渡。制发《关于事业单位清理职能的通知》,清理市县两级事业单位行政职能,明晰事业单位技术性、事务性公益职能和支持辅助职能。
【检验检测机构改革】2018年,唐山市在全省率先组建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4月12日挂牌运行,形成土壤、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畜产品、水产品、粮食、蔬菜、水果、保健品、化妆品等完整检测链条,实现食品、药品、农产品检测全覆盖,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面积和检测设备为全国地级市一流水平。市编办多次召集人员划转协调会,履行划转相关手续,争取省编办支持,核准并组织实施15名检验检测高层次人才招录计划。
【权限下移】2018年,唐山市编办坚持市级减权、县域扩权,推动市县同权,为创新创业降低门槛。3次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照上级取消事项目录逐项研究处理,取消行政权力事项38项,承接下放52项,行政审批事项由229项精简为90项。注重向下放权事项需求度与含金量,在29项“下放”事项中,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经营(含仓储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9项事项为县级强烈需求事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等事项涉及重点领域。与曹妃甸区研究讨论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党政机构改革、“政区合一”管理体制等事宜,将90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向曹妃甸区放权,并申请将部分省级审批权限下放曹妃甸。优化园区布局和管理体制,在农垦体制改革中组建镇街管理机构,完善区域基层政权管理架构。支持指导曹妃甸打造唐山营商环境“四最”品牌示范区。按照“编随事走”原则分批向各县(市、区)下达行政编制162名、事业编制122名,由权限下放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县(市、区)软硬件建设,实现权限、人员、事项、责任衔接。组织各部门调整修订权责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报审报备,公示公开。市本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907项,责任清单保留部门职责518项、与部门相关职责298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362项。
【降费减税】2018年,唐山市编办精简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实行差别化税收政策,与省内11个地市和国内20个城市对标,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取消经营性收费1项,降低收费标准3项,对涉及民生、带有普惠性质工本费由政府承担。截至年底,唐山收费项目降为26项,全年减少收费2亿元。取消2016年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址南湖风景区门票收费,游客数量增加3倍以上,带动周边餐饮、婚庆、会展、住宿等行业消费增长。调研开滦矿山公园、国际旅游岛管委会下辖“三岛”景区、唐山工业博物馆等AAAAA级以下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将清东陵门票价格由120元调整为108元。将列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符合特定条件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现代服务业、农业产业化、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降费减税计划报省政府。在全市开展“降费减负”专项行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清理整顿、物业服务收费检查和供水、供电、供暖、电信领域价格检查,督促整改个别企业电讯商品明码标价不规范、收取公共部位电费、擅自处理电梯广告收益等问题,落实执收单位收费公示和报告制度,公示和报告率100%。
【审批机制优化】2018年,唐山市编办优化服务流程,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市行政审批局封存23个部门49枚公章,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开展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领域综合服务试点工作,制订《唐山市不动产转移登记暂行办法》,将国土、住建、地税3个部门窗口合为1个综合受理窗口,在交易、登记、契税等办理环节实行“一套材料、并联办理、信息共享、结果互认”,为市民办理二手房交易业务3801宗,单宗交易办理时间压缩为50分钟。实行社会中介服务市场化,建立中介服务实体和网上超市,20家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机构、31家网上中介超市年内营业。各县(市、区)实行“双向选择”机制,组织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实体超市、网上超市,提升服务效能,降低经济成本。梳理市县两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其中市本级616项,占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总量91.6%。市行政审批局对169项审批事项重设流程,实行“135办结制”(简单事项1日办、一般事项3日办、复杂事项5日办),审批环节比原部门压缩14.58%,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为3.2个工作日,比原部门压缩25.2%,比法定时限压缩86.57%,年内办结审批业务5.75万件,其中即办事项5.25万件,当场办结率100%。实施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能“简、压、联、调”(简化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落实联合审批、调整办理模式)“四字要诀”,在财政限价评审阶段取消纸质版签批手续,开通评审“快速通道”,评审时限比规定时限压缩一半。组织起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审联验新办法,优化项目联审联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将项目前期各类评估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实行“一口受理、同步评估、联合评审”,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年内,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累计办理项目施工图联审45个,涉及建筑面积501.3万平方米,项目资金315.4亿元。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保障机制,组织市直部门谋划重点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图,印发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召开调度会推进方案落实。利用互联网提升审批效能,市行政审批局在互联网审批平台公开办事指南、审批流程、示范性文本、制式表格等信息,在网上申请、受理、核准,用快递送达批件。年内,市县两级网上受理事项分别为302项、3778项,占审批事项总量84.59%和83.92%。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实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编制公布市级“50证合一”目录清单,企业办理手续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核发一照、加载一码”,简化办事流程、手续和材料,年内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2.16万份,依托电子信息推送机制向市直监管部门送达注册信息13.64万条。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101项行政权力事项实施配套改革,包括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特定活动市场准入管理。将市高新区、曹妃甸区、迁安市高新区作为“打包审批”改革试点,围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考古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事项,提前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结果,提供给区域内建设项目,解决建估手续多、时间长、费用高问题。年内,迁安市高新区投资20万元形成整体安全评价报告,降低入驻企业制度性成本。
唐山市编办优化服务流程,政务服务实行“一窗受理”“多评合一”“多证合一”等一系列便民利企举措。
李墨非 摄
【便企利民服务】2018年,唐山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和应急服务,其中市级单位累计开展便企利民服务6.23万次。开展“一个单位一个品牌、一个部门一个特色”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派出机构、市直部门等74个单位主要领导开展“一分钟访谈”公开承诺活动,市行政审批局在全省率先实行“审批结果快递送达”,迁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被自然资源部认定为“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曹妃甸区、丰南区、遵化市、滦州市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开展硬件建设、进驻项目、审批流程、网上服务和内部管理“五大标准化建设”,其中迁安市行政审批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在全省率先通过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终期验收。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重点新型监管机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13个部门下发《关于建立完善相关领域失信守信黑红名单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年内有12个部门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办法,4个部门通过“信用唐山”网站向社会公布“黑名单”。开展社会治安民意调查,依法打击妨碍企业正常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年内查处各类阻碍重点项目建设案件104起,处理阻工人员190人。利用新闻媒体播发《致全市人民征求意见的公开信》,围绕公共交通、行车安全、企业经营等社会反映突出问题公开征集市民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整改通知单,明确责任主体,限定整改时间。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市本级保留证明事项由95项精简为37项,精简率61.05%。按照考评办法将19项重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月对相关单位考评排名,在《唐山劳动日报》公布。建立问题督办机制,对群众举报涉及营商环境问题下发督办单,年内累计接收电子邮件及电话467件(次),梳理有关营商环境意见和建议199条,下发整改通知单45份。
【“三不分”清理整改】2018年,唐山市开展“三不分”(政事、政企、政会不分)问题整改“回头看”,市编办在市本级“回头看”基础上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回头看”。利用微信群、互联网实现上、中、下三级衔接,向上对接省编办“三不分”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中间对接市专项办综合、数据、督导3个组,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委5个牵头单位及70个市直部门,向下对接19个县(市、区)和开发区(管理区)。年内,“回头看”整改问题1686个,其中政事不分问题848个、政企不分问题597个、政会不分问题241个,整改完成率100%。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8年,唐山市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330个,涉及保密事项不公示单位2个。完成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新增初领证书单位22家,变更证书单位7家,撤销证书单位13家;新增初始登记单位3家,变更登记61家,注销登记1家,在市编办网站发布公告。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制发《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事业单位法人随机事项抽查,抽查结果在市编办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要求,重新编制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明确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在网站和办公地点公示,承诺所有事项不收费。
【机构编制管理】2018年,唐山市编办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在改革前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并规范使用周转编制的通知》《关于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制度,解决部分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编制不足问题,年内核定全市第一批周转编制10个。在教育系统实行编制“ABC动态管理模式”,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破解编制不均衡困局。在市直公立医院实行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年内将市中心血站纳入编制备案单位。将编制资源向县级倾斜,减少市级机关人员编制,增加县级编制,全年向各县(市、区)分配行政编制162名、事业编制122名。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将机构编制纳入审计、巡察工作范围,建立问题自查整改、台账销号和汇总上报制度,加强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配合省编办调查核定丰润区有关部门科级领导职数,办理市审计局移交案件3件,办结率100%。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机制,对网上名称管理、网站开办审核和挂标工作及时办理注册、变更、注销和充值,确保域名存量与机构数一致。
【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2018年,唐山市编办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科级以下干部年度考核,全年转入党员3人,转出4人,如期转正预备党员1名,2人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组织县级干部填写“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处室负责人填写“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印发党风廉政建设3个规范性文件。开展警示教育4次,明确党风廉政教育责任清单,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调研活动,将6月、7月定为“机构改革集中调研月”,完成各类调研报告35篇,多篇报告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依据机构编制规定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9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全年辑印《唐山机构编制信息》155期,在各级报刊、网站等媒体刊发稿件240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65篇,《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要有新作为》《唐山市编办“四强化四到位” 扎实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唐山市编办“把五关”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等稿件在党报党刊上刊发,引起各级领导关注。
(陈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