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决计出逃
过了一段时间,米考伯先生的申诉得到了受理的机会;根据破产债务人法,他奉命得到了释放,这让我大为高兴。他的债主们也不是毫无通融的余地。米考伯太太告诉我说,就连那个凶狠的鞋匠,都在法庭上当众宣布,他对米考伯先生并无恶意,只不过人家欠他钱,他总是想收回的,这是人之常情。
米考伯先生的官司结案后,他又回到了高等法院监狱,因为在他正式出狱以前,还有一些费用得结清,有些手续得办理。俱乐部里的人欢天喜地地迎接了他,当天晚上,还特地为他举行了一次联欢会。米考伯太太则跟我在睡着的家人中间,悄悄地吃了一顿羊杂碎。
“在这样的时刻,科波菲尔少爷,”米考伯太太说,“我们就再来一点加料酒[1]吧!”因为我们已经喝过一些了,“纪念纪念我爸爸妈妈。”
“他们都不在了吗,夫人?”我喝了杯里的纪念酒后问道。
“我妈妈在米考伯先生遇上困难之前,”米考伯太太说,“或者说,至少在困难还没压着他时,就去世了。我爸爸生前曾保释过米考伯先生好几次,后来也去世了。大家都很惋惜。”
米考伯太太说到这儿,摇着头,一滴思亲之泪,滴落在手中抱着的双胞胎身上。
我发觉,想要问那个跟我密切相关的问题,没有比现在更合适的机会了,于是我便对米考伯太太问道:“我可以问一句吗,夫人?现在米考伯先生的困难已经过去,已经获得自由,你们有什么打算呢?考虑好了吗?”
“我娘家,”米考伯太太说(她说这几个字时,总显得很神气,但我从来没能发现她指的是什么人),“我娘家的人的意见是,米考伯先生应该离开伦敦,到别处去发挥他的才能。米考伯先生是个很有才能的人,科波菲尔少爷。”
我说,我完全相信这一点。
“他很有才能,”米考伯太太重复说,“我娘家人的意思是,像他这样一个有才能的人,只要有人帮点忙,完全可以在海关上找个事做。我娘家在普利茅斯当地还有点势力,所以他们希望米考伯先生去那儿。他们认为,他本人必须等在那儿。”
“这样人就现成了,是吧?”我接过话头说。
“一点没错,”米考伯太太回答说,“这样人就现成了,要是有什么机会的话。”
“你也去吗,夫人?”
那天发生的事情,加上那对双胞胎,即使不算上那加料酒,也已使米考伯太太有点歇斯底里了,她流着泪回答说:“我决不会抛弃米考伯先生的。米考伯先生最初也许瞒过我,没把他的困难对我说。不过他是个性格乐观的人,他也许盼着自己能克服困难。我妈留给我的珍珠项链和镯子,连一半的价格都不到,就卖掉了。我爸给我的结婚礼物,一套珊瑚首饰,简直等于白扔掉一样。不过不管怎样,我决不会抛弃米考伯先生。决不会!”米考伯太太比先前更激动地大声喊着说:“我决不会做这种事!硬要我那么做,也办不到!”
我感到很不是味儿——米考伯太太冲着我这样喊,像似疑心我要她那么做似的——于是便惊慌失措地坐在那儿看着她。
“米考伯先生有他的短处。他不懂得省吃俭用,这我不否认。他不让我知道有多少收入,多少债务,这我也不否认。”她继续说着,两眼直盯着墙壁,“可我决不会抛弃米考伯先生!”
这时,米考伯太太的声音提得更高了,完全变成了尖叫,吓得我急忙奔到俱乐部。只见米考伯先生正坐在一张长桌的首席上,领着大家合唱:
快跑,道宾,
快呀,道宾,
快跑,道宾,
快跑,快呀——哦——哦![2]
我把米考伯太太情况吓人的消息告诉他,他听后立即哭了起来,急忙跟我一起出了俱乐部。他的背心上,挂满他刚才在吃的小虾的头尾。
“艾玛,我的天使!”米考伯先生冲进房间,大声叫道,“你怎么啦?”
“我决不会抛弃你,米考伯!”她喊着说。
“我的命根子,”米考伯先生把她搂在怀里说道,“这我完全知道。”
“他是我孩子的爹呀!是我的双胞胎的父亲!他是我心爱的丈夫!”米考伯太太挣扎着叫喊道,“我决——决——不会——抛弃米考伯先生!”
她的这忠贞的表白,使米考伯先生深为感动(至于我,这时已经泪流满面了),他亲热地朝她俯下身子,求她抬起头来看着他,求她安静下来。可是,他越求她抬头看着他,她的目光越飘忽不定,他越求她安静,她越不肯安静下来。结果,米考伯先生很快也受不了啦,开始泪如雨下,跟他太太的、我的,全都流在一起了。后来,他求我,要我找椅子在楼梯口坐一下,让他先把米考伯太太弄到床上躺下。这时天色已晚,我本打算回家过夜了,可是他坚持要等送客铃响了才让我走。于是我就在楼梯的窗口那儿坐着,直到他拿了另外一把椅子,过来跟我坐在一起。
“这会儿米考伯太太怎么样了,先生?”我问道。
“很不好,”米考伯先生摇了摇头,回答说,“紧张过度。啊,今天真是个可怕的日子!现在我们成了光杆儿了——我们已经一无所有了!”
米考伯先生紧握住我的手,呻吟着,接着便哭了起来。我非常感动,但也十分失望,因为我原来以为,在这样一个盼望多时才到的好日子,我们应该快快活活才是。不过我想,米考伯先生和米考伯太太已经过惯往日的那种艰难日子了,一旦想到他们已经脱离那种生活,他们反而觉得遭受海难似的绝望了。他们所有的那些顺应环境的能力,全都失去了。我从没见过他们像这天晚上那样伤心过,像那样的一半伤心都没见过。因此,当铃声响起,米考伯先生陪我走到门房,在那儿为我祝福,跟我分手时,我真感到很担心,竟让他留在那儿,因为他是那么伤心,那么痛苦。
但是,在我们卷入的这番使我感到意外的混乱和情绪低落中,我清楚地看出,米考伯夫妇一家就要离开伦敦,我们的分别是近在眼前了。那天晚上,在我回住所的路上,以及后来躺在床上久久睡不着时,我第一次有了一个想法——虽然我不知道这想法是怎么进入我的头脑的——这想法,后来成了我坚定不移的决心。
我已经习惯于跟米考伯家相依为命,跟他们成了患难之交,亲密无间,除了他们,我就举目无亲了;一想到我又得重找住所,又得生活在陌生人中间,仿佛旧时的光景又回到目前的生活中,因为我对以往的经历记忆犹新。一想到这一点,我所有受到过它狠狠伤害的敏感的感情,所有它在我心中永远留下的耻辱和不幸,就会变得更加痛苦难当。因此我认定,这样的生活我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
我当时十分清楚,要是我自己不采取行动,我就没有逃离这种生活的希望。谋得斯通小姐很少给我来信,谋得斯通先生更是只字未写。他们只给过我两三包现成的或修补过的衣服,由昆宁先生转交给我。每次只在里面夹个字条,上面写的大意是:简·谋希望大·科努力工作,专心尽职——我除了老老实实安心做个苦力外,是否还有别的什么指望,他们连一丁点暗示也没有。
就在第二天,我心里正在为自己打定的主意七上八下时,事实已向我证明,米考伯太太并不是无缘无故说到他们要走的。他们在我住的那家租了个地方,说好只住一个星期,到期后,他们就要动身去普利茅斯。当天下午,米考伯先生亲自到货行账房间,告诉昆宁先生说,到他动身那天,他不得不撇下我了,而且还对我的人品大大称赞了一番,我相信,对这种称赞我是当之无愧的。于是,昆宁先生叫来了车夫蒂普,他是个结了婚的人,而且有一个房间可以出租。昆宁先生定下这个房间,让我寄住在他家——他有一切理由相信,我们双方一定都会同意;因为我什么话也没说,虽然此时我已经下定了决心。
在我跟米考伯夫妇住在一起的那几天里,晚上我都是跟他们一块儿度过的。在这几天里,我觉得我们相互之间更加亲密了。最后那天星期天,他们请我吃中饭。我们吃的是猪腰肉蘸苹果酱,还有一个布丁。在头天晚上,我买了一只带斑点的木马,送给小威尔金斯·米考伯——那个男孩,又买了一个布娃娃,送给小艾玛,作为临别的礼物。我还给了那个孤儿一个先令,她就要给遣散回去了。
这天我们过得很愉快,尽管我们想到即将到来的离别,心中都有些伤感。
“科波菲尔少爷,”米考伯太太说,“以后只要提到米考伯先生这段艰难的日子,我决不会不想起你。你的所作所为都表明,你是一个最能体贴别人,最肯帮助别人的人。你绝不是我们的房客,你是我们真正的朋友。”
“我的亲爱的,”米考伯先生说,“科波菲尔,”近来他已经习惯这样称呼我了,“这孩子心眼好,别人有困难、不得意时,他能同情他们;而且头脑灵活,会打算,有一手——总而言之,有能耐,能把用不着的东西处理掉。”
对他的这番称赞,我表示领受,同时说,我为我们的即将分别,心里感到很难过。
“我亲爱的年轻朋友,”米考伯先生说,“我比你年长几岁,在做人方面总算有点经验了,而且——简而言之,在对付困难方面,也算有点经验了,总的说来是这样。眼下,在我时来运转之前(我可以说,我时刻都有可能时来运转),我无可奉赠,只有几句忠告。不过我的忠告还是很有价值的。我自己——简而言之,我自己就是因为没有接受这一忠告,才成了,”——米考伯先生一直眉飞色舞,有说有笑,可是说到这儿,却一下停住了,皱起了眉头——“你眼前的这个悲惨的可怜人。”
“我亲爱的米考伯!”他太太求他不要这样说。
“我要说,”米考伯先生回答说,这时他已完全忘了自己,重又微笑着,“成了你眼前的这个悲惨的可怜人。我要给你的忠告是,今天能做的事,绝不要留到明天。拖延乃光阴之窃贼[3]。要抓住他!”
“这是我那可怜的爸爸的座右铭。”米考伯太太说。
“我亲爱的,”米考伯先生说,“你爸爸,从他的作风来说,是很好的。老天绝不会让我说损害他名声的话的。拿他整个人来说,我们也许再也不可能——简而言之,再也不可能结识到像他那样的人了。他那么大年纪,还打那样的绑腿,还能不戴眼镜读那么大的字。不过,他把那座右铭用在我们的婚事上了,我亲爱的。我们的婚事实在办得太早了,结果,弄得我永远弥补不上花掉的那笔费用。”
说到这儿,米考伯先生转脸看着米考伯太太,补充说:“我并不是为这件事懊悔。完全相反,我的宝贝。”说完这话,他有一两分钟神情很严肃。
“我另外的一句忠告,科波菲尔,”米考伯先生说,“你是知道的。年收入二十镑,年支出十九镑十九先令六便士,结果是快乐。年收入二十镑,年支出二十镑零六便士,结果是痛苦。那样,花就谢了,叶就萎了,太阳就西沉了,只留下一片凄凉景象,这一来——这一来,简而言之,你就永远给打败了。就像我这样!”
为了要使他这个榜样给人以更深印象,米考伯先生带着十分欢畅满意的神情,喝下了一杯潘趣酒[4],接着还用口哨吹起了《学院角笛舞曲》[5]。
我没有忘记要他放心,我说我一定把他的规诫牢记在心,其实我用不着这么做,因为当时这些话显然已经深深感动了我。第二天早上,我在公共马车站跟他们全家相聚,看着他们心情凄楚地上了马车的后部,坐在车厢的外面。
“科波菲尔少爷,”米考伯太太说,“上帝保佑你!我永远也不会忘了你的一切,你知道,即使我能忘记,我也决不肯忘记。”
“科波菲尔,”米考伯先生说,“再见啦!祝你一切幸福,万事如意!要是在岁月的流逝中,我能使自己相信,我这遭受摧残的命运,能成为你的一个鉴戒,那我就会觉得,我活在世上一场,还不完全是白白地占了别人的位置。如果有朝一日时来运转(我相信会有这一天),我有能力改善你的前程,那我就太高兴了。”
我想,当时米考伯太太带着孩子,坐在马车车厢的后面,我站在路上依依不舍地望着他们,她眼前大概一下子云开雾散,看到我其实还只是一个小孩。我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她带着一种新的慈母的表情打手势叫我爬上车,用双手搂住我的脖子,吻了我一下,就像吻她自己的孩子一样。马车走动起来时,我差一点没来得及下车。他们朝我挥动着手帕,弄得我几乎看不到他们一家人了。马车一会儿就看不见了。我和孤儿茫然相对地站在路中央,随后我们就握手道别。我猜想,她又回圣路加济贫院去了,我则上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开始我那疲劳乏味的一天。
不过,我已经不打算再在那儿过更多疲劳乏味的日子了。不打算过了。我已经打定主意要逃走了——决定不管用什么办法,到乡下去,到世上我唯一的亲戚那儿,把我的遭遇告诉我姨婆贝特西小姐。
我已经说过,我不知道这个胆大妄为的主意,怎么会跑进我的脑子里来的。不过,我的脑子里一旦有了这个主意,它就在那儿生根了,成了一个追求的目标。我一辈子从来不曾有过比这更坚定的目标。这件事有没有什么希望,我一点也没有把握,不过我的主意已定,非实现它不可。
打从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想起这个主意,弄得觉也睡不着以来,我一次又一次,上百次地重温了我可怜的母亲对我说的我出生的故事。从前听母亲讲这个故事,是我的一大乐事,因而我已经记得滚瓜烂熟。故事里说到我姨婆的到来,也说到她的离开。这是个令人可畏的威风凛凛的人物。不过,在她的行为举止中,有一个我喜欢的小小特点,这给了我一点小小的鼓励。我忘不了母亲说的,她觉得姨婆曾用那并不粗暴的手抚摸她美丽的秀发。虽然这也许完全是我母亲的幻想,事实上没有任何根据,我却据此创作出一幅小小的图画;认为可怕的姨婆,被母亲的少女之美所打动,心肠变软了(母亲的少女之美我记得很真切,爱得很深),因而使得整个故事也变祥和了。很可能这一想法在我心中留存已久,渐渐地形成了我的决心。
可是,我连贝特西小姐住在哪儿都不知道。我给佩格蒂写了一封长信,装作不经意地问她,她是不是还记得。我托词说,听说有这样一位太太住在某个地方(地名是我胡诌的),我很想知道是否就是这个地方。在信中我还对佩格蒂说,我有项特殊的用途,急需半个几尼,要是她能借给我,待我有钱时再还她,我将对她非常感激,至于派什么用场,我以后会告诉她。
佩格蒂的回信很快就来了。跟往常一样,她对我充满了挚爱和忠心。信中附来了半个几尼(恐怕这是她费尽心机才从巴基斯的箱子里弄出来的),还告诉我说,贝特西小姐住在多佛附近,但是是在多佛本地呢,还是在海斯、桑德盖特,或者福克斯通,她就说不清了。不过,我问过我们货行里的一个人,据他说,这几个地方都离得很近。我认为,这对于达到我的目的,已经足够了。于是就决定在那个周末动身。
我人虽小,但我生性诚实,我不愿自己离开后,在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留下个坏名声,所以我认为,我一定得待到星期六晚上才能走。而且,因为我初来时预支了一个星期的工资,因而决定,在平时领工资的时候,我就不去账房间。就是由于这个特殊的原因,我向佩格蒂借半个几尼,以免在路上一点旅费也没有。这样,到了星期六晚上,大家都在货行里等着领工资,我看到车夫蒂普第一个进账房领钱时(他总是占先的),我就握住米克·沃克的手,请他在轮到他领钱时,对昆宁先生说一声,说我去把自己的箱子搬往蒂普家了。然后,我又跟粉白·土豆说了最后一声再见,就跑开了。
我的箱子还在河对岸的旧寓所里,我已经拿了一张我们钉在酒桶上的店址卡片,用作行李签,在背面写了几个字:“大卫少爷,暂存多佛公共马车站,待领。”我把这张卡片放在口袋里,准备从寓所里取出箱子后,再把它拴上。在我往寓所走去时,我直朝四周张望,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人,可以帮我把箱子搬往车站售票处。
我看到有一个双腿长长的青年,赶着一辆空着的小驴车,站在黑衣修士路上的方尖碑[6]附近。我从他身边走过时,我的目光正好跟他的相遇,他就骂起我来了,骂我是个“只值六个假便士的小无赖”,想“看清了好做证”,这是在找死呀——我知道,他这准是指我盯着他看这件事。我站住脚对他说,我朝他看并不是有意冒犯他,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干一件活。
“啥活?”长腿青年问道。
“搬一只箱子。”我回答说。
“啥箱子?”长腿青年又问道。
我告诉他,我有一只箱子在那边那条街上,我愿出六个便士,要他把箱子搬到多佛车站。
“就六便士吧,我替你搬!”长腿青年说,接着便跨上自己的车(他那辆车,只不过在轮子上装了个大木盘),骨碌碌地向前飞驰而去。我竭力追赶,好不容易才追上了它。
这青年有一副目空一切的蛮横神气,跟我说话时,嘴里总叼着一根草棍儿,我看着很不喜欢。不过交易既已谈妥,我就带他到了那家楼上我要搬离的房间,一起把箱子搬下来,放到他的车上。此刻我还不愿把行李签拴上,怕被房东家的什么人看穿我的行动,把我扣留。所以我对那青年说,到高等法院监狱没有窗户的墙外时,请他停一会儿。我的话刚一说完,他就把车赶得骨碌碌地飞跑了,仿佛他、我的箱子、车子,还有那头驴子全都发疯了。我在他后面一面跑着一面喊着,到约定的地点赶上他时,我累得气都喘不过来了。
由于过于激动、紧张,我在掏行李签时,把我的半个几尼也从口袋里带出来了。为了安全起见,我急忙把它放进嘴里,虽然我的两只手哆嗦得厉害,让我满意的是,我总算把行李签拴到箱子上了。可就在这时,我只觉得我的下巴被那个长腿青年重重拍了一下,于是眼看着我的半个几尼从我嘴里飞进了他的手中。
“好哇!”青年抓住我的衣领,可怕地咧嘴狞笑着说,“这是桩违警案,是吧?你这是想溜,是不是?走,上警察局,你这小坏蛋!走,上警察局!”
“请你把钱还给我,”我说,当时让他给吓坏了,“放我走吧!”
“走,上警察局!”青年说,“你到警察局里去说去。”
“请你把我的箱子和钱还给我吧,好不好?”我喊着说,一下哭了起来。
青年嘴里仍在说:“走,上警察局!”恶狠狠地把我拖到驴子跟前,仿佛这头牲口跟治安官之间有什么密切关系似的。就在这时,他突然改变了主意,跳上车子,坐到我的箱子上,大声嚷嚷说,他要驾车直接去警察局,同时比先前更快地把车一阵风似的赶走了。
我拼命地在他后面追赶,可是我已上气不接下气,叫不出来了,而且即使有力气,也不敢叫。我追了他有半英里地,路上至少有二十次,我差一点让车给辗过。我时而看不见他,时而看见他,时而又看不见他,时而遭鞭打,时而受吆喝,时而跌进烂泥里,时而爬起身来,时而冲进什么人怀里,时而一头撞在柱子上。到末了,由于既怕又热,弄得昏头昏脑,同时又担心,不知道这时是不是半个伦敦的人都出来捉拿我了,我只好由着那个青年带着我的箱子和钱,去他要去的地方了。我一面喘气,一面哭着,但是决不停下脚步,直朝格林威治前进,我知道它在多佛大道上。我一直朝我姨婆贝特西小姐隐居的地方走去,身上带的东西是如此之少,比起那个惹得我姨婆大为恼怒的晚上,我来到这世上时所带的多不了多少。
注释:
[1] 在啤酒、苹果酒中加香料、牛奶、鸡蛋等加水而成的酒。
[2] 歌曲《有一天我正赶着马车》中的合唱部分。“道宾”是马名。
[3] 出自英国诗人、剧作家爱德华·扬(1683—1765)的著名长篇讽喻诗《哀怨:或夜思》。
[4] 一种用酒、果汁、牛奶等调和的饮料。
[5] 英国作曲家、演员查尔斯·迪布丁(1745—1814)所作。他因创作海洋歌曲和歌剧而闻名。角笛舞系流行于水手中的一种生动活泼的单人舞。
[6] 位于黑衣修士路南端,于1717年为伦敦市长克罗斯比而立,1905年迁往帝国战争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