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丽蓓卡遇敌
两个姑娘走进客厅,只见一个肥胖臃肿的男人坐在炉前看报。他下身穿着鹿皮马裤,脖子上围着好几条大围脖,差点儿把鼻子都捂住了;内穿一件红条子背心,外罩一件苹果绿上衣,上面缀着半克朗硬币那么大的钢制纽扣。这正是当年公子哥儿的典型晨装。一见姑娘们进来,他从扶手椅上一跃而起,脸唰地红透了,慌得差不多把脸整个儿缩进了围脖。
“乔瑟夫,不是别人,是你妹妹,”阿米丽亚握着他伸出的两个指头摇了一下笑着说,“我回来了,再也不走了,知道吧。这是我的朋友夏普小姐,你听我提起过的。”
“没有,从来没有,真的,”缩在围脖里的脑袋簌簌发抖地说,“就是说,听说过——天气真是冷得要命,小姐。”说完他就使劲拨起火来。其实这时已是6月中旬了。
“他很潇洒。”夏普小姐对阿米丽亚耳语说,但声音相当大。
“你觉得他很潇洒?”阿米丽亚说,“我会告诉他的。”
“好妹妹,千万别告诉他。”夏普小姐像小鹿一样怯生生地倒退一步说。在此之前,她向这位先生恭敬腼腆地行了个屈膝礼,眼睛含羞,始终瞧着地毯。她是怎么得到机会看见了他的长相,真是令人不解。
“谢谢你送给我的漂亮的披肩,哥哥,”阿米丽亚对拨火人说,“丽蓓卡,你瞧这些披肩多漂亮!”
“啊,美极了!”夏普小姐说。她的目光从地毯一下子跳到枝形吊灯上。
乔瑟夫仍然在气喘吁吁地拨火,把拨火棍和火钳弄得乒乒乓乓一片响。他那黄脸皮能有多红就有多红。“乔瑟夫,我可没法送给你这么漂亮的礼物,”做妹妹的接着说,“但是在学校的时候,我给你绣了一副挺漂亮的背带。”
“老天爷!阿米丽亚,你这是什么意思?”做哥哥的真的慌张了,嚷道。他猛扑过去拉铃绳。但铃绳断在他手里,越发使他这个老实人狼狈不堪:“看在老天爷分上,去看看我的便车是不是在门口!我等不得了。我得走了。我那该死的车夫!我不得不走了。”
这时候这一家子做父亲的恰好走了进来。他一副地道的英国商人派头,摇着他那串印章,弄得哗啦哗啦响。“爱米,怎么回事?”他问道。
“乔瑟夫要我去看看他的……他的便车是不是在门口。爸爸,便车是什么东西?”
“是单马轿子。”老先生说。他打趣很有自己的一套。
乔瑟夫听了这话哈哈大笑起来。笑着笑着与夏普小姐四目相对,便像被人打了一枪那样,戛然而止。
“这位小姐便是你的朋友?夏普小姐,欢迎光临。你和爱米是不是已经跟乔瑟夫吵了起来,弄得他想走了?”
“先生,我答应了同事博纳米,说跟他一同吃饭的。”乔瑟夫说。
“胡扯!你不是跟你母亲说在家吃饭的吗?”
“可是穿着这身衣服不行。”
“瞧他打扮得这么潇洒,在哪儿吃饭都行,夏普小姐,你说是不是?”
听了这话,夏普小姐当然瞧瞧自己的朋友,两人便咯咯笑起来,老先生听了心里乐滋滋的。
“你们在平克顿女校见过这样的鹿皮马裤没有?”老先生得了手,不肯罢休,接着问道。
“哎呀,父亲!”乔瑟夫嚷道。
“哟,我伤了他的自尊心了。塞德利太太,亲爱的,我伤了你儿子的自尊心了。我提到了他的鹿皮马裤。不信问问夏普小姐。来来来,乔瑟夫,跟夏普小姐交个朋友。咱们都吃饭去。”
“乔瑟夫,今天做了一盘土耳其八宝饭[1],按你的口味做的。爸爸还从比林门鱼市买回了最好的大鲮鲆。”
“来来来,先生,陪夏普小姐下楼去,我同这两位年轻女士随后就下来。”做父亲的说。他一手挽着太太,一手挽着女儿,兴冲冲地下楼去了。
丽蓓卡·夏普小姐拿定主意要征服这个肥胖的公子哥儿。各位太太,我以为那是无可厚非的。当然,一般说来,姑娘家理当羞答答的,得把物色夫婿这样的事托给当娘的去做。可是请记住,夏普小姐没有慈祥的母亲来替她张罗这么棘手的事;如果她不亲自动手,在这茫茫人世间就没有另一个人会替她代劳了。闺女们为什么“出来交际”?还不是为了嫁人这一崇高目标?她们为什么成群结队到海滨胜地去?为什么玩儿命地一连几个月每天跳舞跳到清晨五点?为什么不辞劳苦地练钢琴奏鸣曲;为什么肯出一基尼一课时向走红的声乐老师学唱就那么四支歌;为什么胳膊长得美、双肘匀称的,就弹竖琴?她们为什么戴着插了羽毛的绿色箭手帽?还不是为了用她们的那些要命的弓箭射倒某个“如意郎君”吗?她们那些体面的父母为什么肯掀掉地毯,把房子弄得乱七八糟,每年把五分之一的收入花在开舞会、请客吃饭、喝冰冻香槟上?那是不是纯粹爱同类,毫无私心杂念地希望年轻人快乐,希望看到他们翩翩起舞?呸!他们要嫁女儿嘛。正像忠厚的塞德利太太出于慈爱,心里早已为她的阿米丽亚的亲事想出了二十几个小计策,咱们可爱的丽蓓卡也下定了决心要千方百计找个丈夫;因为她举目无亲,比她的朋友更需要丈夫。她想象力活跃,加之又读过《天方夜谭》和《格思里地理学》[2],因此她在换衣准备吃饭时,向阿米丽亚打听过她哥哥是不是很有钱之后,便一面打扮一面为自己造了个空中楼阁,在背景中隐约有个丈夫(她还没有见过他,因此他的身影不会很清晰)。她在想象中试过无数披肩、头巾式无檐帽和宝石项链,骑上大象,按《蓝胡子》[3]中的进行曲节奏行进,去朝见莫卧儿大汗[4]。令人陶醉的阿尔纳斯加[5]式的幻景啊!只有年轻人才能把你们创造出来。自古以来想入非非、尽做着白日梦的少男少女多的是,又岂止丽蓓卡一人!
乔瑟夫·塞德利比妹妹阿米丽亚大十二岁,在东印度公司[6]民政部供职。在我所写到的这个时期,他的名字出现在《东印度纪事》孟加拉分刊上,身份是博格雷沃拉的收税官。人人都知道,这是个体面的肥缺。读者要了解乔瑟夫后来在该部晋升到什么地位,可以查阅同一刊物。
博格雷沃拉周围地区风景优美,人迹罕至,沼泽密布,草木蓊郁,是远近闻名的猎鹬的好去处。在那儿往往还可以赶出一头老虎来。兰姆贡奇离这儿只有四十英里,那是州长的驻地。再过去三十英里是一个骑兵营地。乔瑟夫走马上任当上收税官之后把这些都写信告诉了父母。他在这个风光旖旎的地方独自一人住了八年,除了特遣队一年来两回把他收取的税金带走交到加尔各答去之外,终年见不到一个基督徒。
幸好这时他得了肝病,就回到了欧洲治病,他便可以在故国大大地享一下福,作一番乐了。在伦敦逗留期间,他没有与父母住在一起,而是租了房子另住,过着快乐的单身汉生活。他到印度去以前年纪还小,没尝过出入于交际场的男子的快乐滋味,回国之后就孜孜不倦地寻欢作乐起来。他坐着马车逛公园,在高级餐厅吃饭(因为当时东方俱乐部[7]还没有创办起来);追随当时的风气,常常上戏园子,或者费老大劲儿套上紧身衣,戴上三角帽去听歌剧。回到印度之后,他从此谈起这一时期的寻欢作乐就来了劲儿,听那口气仿佛他和布伦梅尔[8]是当时花花公子中的拔尖人物。其实他在这儿跟在博格雷沃拉的丛林中一样,也是形单影只。他在这大都市里差不多一个熟人也没有;要不是有医生、蓝色药丸跟他做伴,他一定早已受不了孤单而闷死了。他生性懒惰,脾气乖僻,又爱吃喝;看见女人就吓得要命。他很少回拉塞尔广场父母家,因为家里一片欢声笑语,他那老父亲又爱开玩笑,不给他留一点儿面子。乔瑟夫那肥胖的身躯给他平添了不少烦恼和惊慌。他有时也下狠心要去掉身上过分丰富的脂肪,可他那懒惰又图口腹的性情很快便占了上风,于是又故态复萌,不知不觉恢复了一日三餐的习惯。他的衣着从来都不合身;但是他在打扮肥硕的身躯方面着实绞尽了脑汁,每天都要花上好几个小时。他的贴身男仆在帮他定做衣服上发了大财。他的梳妆台上摆满了各种发膏香水,种类之多,比得上任何一个半老徐娘的化妆品。为了箍出个腰来,他试用过当时已经发明了的各种肚带、束腹和腰箍。跟多数胖子一样,他偏要把衣服做得过紧,特意用颜色最鲜艳的料子,裁成小青年穿的款式。每天下午终于打扮好之后,他就独自坐着马车逛公园;然后回家重新打扮一番,再独自一人到长廊咖啡馆吃饭。他跟姑娘家一样爱虚荣;也许他极其害羞就是由于虚荣心太重的缘故。如果丽蓓卡小姐能够收服他这样一个人,而且是在她初次踏入社会的时候,那可是绝顶聪明了。
她走的第一步就显示了高超的技巧。她夸塞德利是个潇洒的男子的时候,知道阿米丽亚会告诉她母亲,她母亲大概又会告诉乔瑟夫,或者至少会因听了称赞儿子的话而高兴。做母亲的都是这样。赛科拉克斯[9]是个巫婆,如果你告诉她说,她的儿子卡列班跟阿波罗一样英俊,她听了也会高兴的。再说,乔瑟夫·塞德利八成听见了这句奉承话(丽蓓卡说得够响的了),他也的确听见了(同时暗暗以为自己的确一表人才),这句夸奖的话传遍了他那肥胖的身子,使得条条经络都快活得颤动起来。可是随后心里又一凉。“这姑娘是不是在取笑我?”他想,于是跳起来去抓铃绳,准备逃走。这时他父母走了进来,一个取笑他,一个央告着总算把他留了下来。这些咱们已经知道。他陪着这位小姐下楼去吃饭的时候,心里狐疑不定,很不平静。“她是真的认为我潇洒呢,”他想,“还是在取笑我?”我说过乔瑟夫·塞德利跟姑娘家一样爱虚荣。愿老天爷保佑咱们男人:因为姑娘们说到她们的某个同性的时候,只要反过来说“她跟男人一样爱虚荣”,那是蛮有道理的。须眉大汉跟世上最爱俏的女子没什么两样,一样爱听奉承话,一样讲究打扮,一样为身材长相好而沾沾自喜,一样随时注意到自己的魅力。
他们就这样下楼:乔瑟夫满脸通红,丽蓓卡文文静静,一双绿眼睛老是瞅着地下。她穿着白衣,裸露的双肩洁白如雪——真是天真无邪、活泼而恭顺、质朴而纯洁的妙龄少女。“我得装得很文静,”丽蓓卡想,“而且要显得对印度很有兴趣。”
我们已经听塞德利太太说过她为儿子做了合他口味的可口的咖喱辣酱。吃饭的时候,用人端了一份给丽蓓卡。“这是什么?”她求教似的瞧了乔瑟夫先生一眼问道。
“呱呱叫。”他说。他满口是咖喱酱,狼吞虎咽地吃得津津有味,脸都吃得通红。“母亲,这跟我在印度自己做的咖喱酱一样好吃。”
“什么,这是印度菜,那我一定得尝尝,”丽蓓卡小姐说,“我想凡是从那儿来的东西一定都挺不错的。”
“亲爱的,给夏普小姐一点儿咖喱酱。”塞德利先生笑道。
丽蓓卡从来没有尝过这样的菜。
“你觉得这菜跟印度来的别的东西都一样好吗?”塞德利先生问道。
“啊,可好吃了!”丽蓓卡说,其实她正给辣椒粉辣得苦不堪言。
“夏普小姐,和着青椒一块儿吃吃看。”乔瑟夫真的来了兴趣,这样说。
“青椒?”丽蓓卡辣得咻咻吸气,“噢,好的!”听了这名字,她以为青椒是什么清凉的东西[10]。用人弄了一点儿给她。“多青多新鲜!”她说着叉了一只放进口里。谁知这东西比咖喱更辣,血肉之躯再也禁不住了。她放下叉子,嚷道:“水,看在老天爷分上,水!”塞德利先生哈哈大笑起来(他是个粗人,在股票交易所混惯了,那帮人都爱恶作剧)。“我向你保证这是真正的印度货,”他说,“桑博,给夏普小姐弄点儿水来。”
父亲一笑,乔瑟夫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因为他觉得这恶作剧妙极了。但母女俩只是微微笑了一下。她们觉得可怜的丽蓓卡吃的苦头够大了。丽蓓卡恨不得掐死老塞德利,可她像原先尽力咽下了那难吃的咖喱一样,把这口气也咽了下去,而且她一能开口说话的时候,就装出诙谐而心平气和的样子:“我本该记得《天方夜谭》里的波斯公主在奶油馅饼里放青椒的故事。先生,你们在印度是不是也在奶油馅饼里放辣椒?”
老塞德利笑了起来,觉得丽蓓卡是个脾气好的姑娘。乔瑟夫只是说:“奶油馅饼吗,小姐?孟加拉的奶油很差劲。我们通常用羊奶做奶油。唉,我也只得将就了。”
“夏普小姐,你再也不会看到凡是印度来的东西都喜欢了。”老先生说。可是太太小姐们吃了饭走了之后,狡黠的老头儿对儿子说:“当心哪,乔儿;那姑娘在勾你了。”
“呸,胡扯!”乔说。其实他心里乐不可支。“父亲,我记得在邓姆邓姆有个姑娘,是炮兵部队卡特勒的女儿,后来嫁给了外科医生兰斯。1840年,她死死地追我……追我和马利格脱尼,吃饭前我跟你提到他来着……那可是个大好人,马利格脱尼……他在巴奇巴奇当州长,再过五年准会当上议员。对了,炮兵部队开舞会,第十四团的昆廷对我说:‘塞德利,’他说,‘我用十三镑赌你十镑,雨季还不到,索菲·卡特勒就会把你勾到手,不是你就是马利格脱尼。’‘赌就赌。’我说;嚯,乖乖——这红葡萄酒很不错。在亚当逊店里还是在卡博耐尔店里买的?”
回答他的是轻轻的呼噜声:原来正直的股票经纪人已经睡着了。乔瑟夫的故事那天就没法讲完了。但是他跟男人在一起时话总是特别多。他的药剂师高洛普大夫每次来询问他的病情和蓝色药丸的效果,他就跟他讲这个有趣的故事,讲过好几十回了。
乔瑟夫·塞德利由于是病人,吃饭的时候除了喝一瓶马德拉岛的白葡萄酒之外,只喝了一瓶红葡萄酒,勉强吃了两大盘奶油草莓,还有二十四个小油酥饼,这油酥饼用盘子装着放在他手边,别人都不吃,他只得设法吃下去。当然(因为写小说的有权知道一切)他边吃边时时刻刻在想着楼上的姑娘。“真是个挺不错的小妞,兴致高,乐哈哈的,”他心中暗想,“吃饭的时候我给她捡起手帕,她那么脉脉含情地瞧着我。她掉了两次手帕呢。在客厅里唱歌的是谁?我是不是该去瞧瞧?”
可是他那害羞的心理突然汹涌而来,势不可当。父亲已经睡着了;帽子就在门厅里;南汉普顿大街上不远处有一辆出租马车。他想:“我去看《四十大盗》和德坎普小姐跳舞去。”他穿着靴子踮起脚,轻手轻脚地溜了出去,没有吵醒他那可敬的父亲。
“乔瑟夫走了。”阿米丽亚说。当时她正从客厅打开的窗口向外眺望;丽蓓卡在一面弹钢琴一面唱。
“夏普小姐把他吓跑了,”塞德利太太说,“可怜的乔儿,他怎么这样害羞?”
注释:
[1] 一种土耳其饭菜,用羊肉或家禽肉、葡萄干、杏仁等与米饭一起煮,再加甜汁和炸洋葱等。
[2] 指苏格兰作家格恩里(1708—1770)所著《新编地理、历史、商业初阶》,曾作为模范读本风行百年之久。
[3] 原是17世纪法国童话,1798年改编为歌剧。蓝胡子是个财主,先后六次娶妻,每个妻子与他结婚不久便死去。他最后的妻子法蒂玛偶尔进入一个密室,发现丈夫前六个妻子的尸首。蓝胡子见自己的罪行败露,正要杀死法蒂玛,她的哥哥们及时赶到,杀死蓝胡子,救出了法蒂玛。
[4] 指16世纪征服印度的蒙古人建立的莫卧儿帝国的皇帝。
[5] 《天方夜谭》中的人物。他得了父亲的遗产,用这钱买了一篮子玻璃器皿,幻想靠这些东西起家发大财,不禁手舞足蹈起来,结果把玻璃打个粉碎,白日梦也化为泡影。
[6] 最初为私营企业,1773年实际控制印度政权,1858年正式由英国政府接管,1874年解散。
[7] 成立于1824年,萨克雷的叔叔是该俱乐部成员。
[8] 布伦梅尔(1778—1840),摄政王的朋友,人称花花公子“布伦梅尔”。
[9] 莎剧《暴风雨》中的人物,住在一个海岛上的巫婆。下文的卡列班是她的儿子,半人半怪,其凶无比。
[10] 原文chili(辣椒),与下文的chilly(冰冷)谐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