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帝国是怎么栽在“帝国坟场”阿富汗的
阿富汗对于我们来说一直都是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近十几年来一直有它的消息,陌生则是关于阿富汗,我们又几乎说不出来关于它的很多细节。它给人的印象就是又落后又能闹,但是如果了解阿富汗这两百年来的历史,就会发现很多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阿富汗在哪儿?它北边通过土库曼斯坦可达里海,东边有小部分跟我国接壤,西边通过伊朗可达波斯湾,南边可以通过巴基斯坦进入印度洋。
如果对地理和军事有研究,看到阿富汗的位置就会立刻反应过来:阿富汗是兵家必争之地。
事实上,如果一个国家有资源或者地处交通要道,那它怎么看怎么“欠揍(3)”。
在过去几百年中,资源型国家除了俄罗斯这样的国家,其他无一例外被暴打。如果资源型国家不同意发达国家的要求,就会被打成一片废墟,比如伊拉克;陆地上的交通枢纽被打了个稀巴烂,比如阿富汗。
回到1838年,已经成为日不落帝国并且引爆工业革命的大英帝国已经忍阿富汗很久了。此时的英国如日中天——德意志帝国那个时候还没成立,昔日的“海上马车夫”荷兰早已经通过四次英荷战争被打得跪地求饶,一度攻城略池的拿破仑也被英国纠集一群人给打回了原形,拿破仑禁卫军的熊皮帽子也被英国人抢过来戴脑袋上了,天天高调羞辱法国。
1812年,独立没多久的美利坚入侵当时英国的殖民地加拿大,英国人为了报复,1814年,一把火把白宫烧成了黑宫。白宫以前是灰不拉几的,被英国人泼上油烧黑之后,美国人一看实在忍无可忍,于是重新粉刷了一遍,刷成了白色,终于感觉好多了,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白宫。
1812年,英国炮轰美国一个叫麦克亨利堡的地方,由于炮火太猛烈,美国人都吓呆了,一口气跑了个精光。一个美国战俘发现远处竟然还有一面破国旗,心潮澎湃,写下了《星条旗永不落》,后来它成了美国国歌,歌词中谴责了英国人对美国人的暴行:“火炮闪闪发光,炸弹轰轰作响,它们都是见证,国旗安然无恙。”
此时的英国只有一个敌人,这也是欧洲历代崛起的大国共同的心病——沙皇俄国。
当初拿破仑不去进攻俄国,不是挺好吗,为什么要冒险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也比较简单,简单地说,以俄国的战略纵深、资源广度、动员深度,你不去找它,等它准备好了打过来,那一切都晚了。而且当时的俄国侵略成性,所以拿破仑都在沙俄未完全动员的时候就开始进攻俄国,等到俄国后备力量顶上来,战争结局也就差不多了。
1838年,已经雄视全欧洲的英国面临的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俄国。当时的大英帝国作为一个唯利是图、基本不做赔本买卖的国家,自然不会傻到去直接进攻俄国,但是也得防着俄国扩张,尤其得防止俄国扩张到大英帝国的地盘上。当时大英帝国最重要的一块地盘,就是印度。谁敢染指印度,大英帝国就跟它拼老命,事实上后来英国支持日本崛起,也是防止沙俄从东边染指印度。
印度对于英国来说太重要了——英国为啥叫“帝国”,帝国这个词可不是随便用的,欧洲那些君主都是国王,皇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罗马皇帝。后来罗马灭亡了,罗马灭亡前分成了两半——西罗马帝国的法统被东法兰克王国给继承了,后来又被奥匈帝国继承,他们也叫罗马,可以理解成一个低配版本的罗马。
上边说的是西罗马的事,不是还有一个东罗马?东罗马也被消灭了,东罗马覆灭前,有一个公主被沙俄娶走了,所以沙俄觉得,既然罗马没了,我这个罗马女婿自然堪当大任,继续当罗马皇帝。我们成天叫“沙皇”,其实这个沙皇就是俄语的“恺撒”,代表着“罗马皇帝”的意思。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奥斯曼,也就是那个灭了东罗马的国王竟然也加冕成了“恺撒”。奥斯曼突厥人也觉得既然我灭了东罗马,占领了君士坦丁堡,那我不是罗马你们好意思自称罗马?所以就当仁不让地当上“罗马皇帝”了。
在某种意义上,“一战”前欧洲的各种斗争,其实就是三个帝国在争夺罗马的继承权。
英国人是没法当罗马皇帝的,不过中亚那一带还有个皇帝,就是波斯皇帝,这个传承关系复杂得很,最终传承到了印度的莫卧儿帝国手里。英国抢过来,英女王维多利亚在1877年把“印度皇帝”的王冠戴在了脑袋上。
严格意义上讲,从这个时候英国才成了“大英帝国”,而且是“印度皇帝”,之前是矮别人半截的“王国”,后来印度在“二战”后独立,英国又把这个皇帝头衔去掉了。现在的英国女王不是皇帝,是国王;英国也不是帝国,是王国。
当然了,印度对于英国人来说,远远不止是一个名号的事,更重要的是,印度是英国的原料产地、兵员产地和超级市场。
当初英国人从法国人手里抢下印度的时候,本来准备去印度卖布的。谁料结局非常惊人,布压根卖不出去,印度手工做出来的纺织品比英国机器生产的质量好得多,还便宜。
一向倡导“自由贸易”的英国人忍不了,跑去砸了印度的生产基地,把所有倒卖印度布匹的商人抓起来,终于逼死了印度纺织业,然后把棉花运回英国,用机器生产成布匹卖回来。
我在公司有一个印度的徒弟,他在印度接受过最好的教育,他说印度主流学术界认为印度发展得比较差,是因为被英国伤害了——英国统治印度期间,基本尽掠夺了,严重破坏了印度人的生产能力。
英国最重要的兵员补充就是印度兵,经常是一个连队全是印度人,再配一个英国军官。比如我们知道的第一次鸦片战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其实英国人没来几个,全是印度人、尼泊尔人,后来还有澳大利亚人、加拿大人。当时在英国人的眼中,印度人不算人,英国几乎所有战报中的“我方阵亡××人”,说的都是英国人,至于印度人,鬼才知道死了多少人。
英军中的印度人以听话著称,一般英军军官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相当温和。据说印度士兵有个特点,一旦长官战死了,印度士兵就在那里呆呆地等死。
所以说,英国人形象地把印度变成“帝国奶牛”。早在18世纪,英国一年就从印度打劫几十亿英镑,印度贡献的经济总量占到了英国的近一半。有国民的奉献却没国民的待遇,在大英帝国统治时期,只有甘地那样的名门贵族才能算人,剩下的99%全是被忽略不计的、无视的人。
也可以这么说,印度基本上是把一切都贡献给了英国,而在当时的英国人眼里,印度跟他们特产的肉牛没什么差别。
总之,大英不能没有印度,没了印度的大英帝国,无论是从文化上还是经济上,立刻就被打回了原形。
印度这么好,既可以补充兵员,又可以当经济殖民地,人又好管理,即使本国发生大起义反抗英国,竟然也是印度人帮忙给镇压的。这一点全世界都注意到了,包括当时的沙俄。
沙俄对领土的野心基本是无法填补的,不过这种冲动早年并不明显,直到16世纪之后,被西方的地理大发现给刺激到了,俄国也想去东方,只是苦于没有良好的出海口。不过俄国也有自己的优势,就是从路上一直往东溜达,也能到达东方。
到了1580年,距离西班牙人发现美洲已将近一百年,并且已经发了财,甚至都破产了一次,俄国探险家才带着火枪和哥萨克骑兵,一直向东而去。
人一般都习惯在同纬度折腾,沙俄整个西伯利亚地区尽管冷,不过穿着厚厚的熊皮的俄国人非常舒适,也非常习惯。
沙俄的人尽管也怕冷,但是对于中亚的开拓比西伯利亚晚了两百多年,主要原因之一是受不了中亚的沙漠气候。
当然了,我们说一件事能长期坚持做下去,主要还是有利可图。俄国一直都在西伯利亚追狍子、打熊皮、养貂,收益不错。据估算,17世纪俄国在西伯利亚打狍子的皮毛业务最高占到GDP的30%。
欧美也一样,开拓海外殖民地有利可图,所以才坚持不懈地折腾了几百年。
沙俄在19世纪初,西伯利亚皮毛业务已经接近稳定,所以开始往西部扩展势力。随后势力扩展到阿富汗,阿富汗下边就是巴基斯坦,巴基斯坦当时还是印度的地盘,英国开始警惕了。
印度这个国家的地形很有特点,北方两大山脉,西边是兴都库什山脉,东边是喜马拉雅山脉,两山中间有个狭长的走廊叫开伯尔山口。历史上游牧部落每次从这个山口进入印度,全印度无险可守,就会被奴役一次,每次新来的游牧部落就后来居上,成了更高种姓,地位最低的就是印度本土的土著。
眼看着沙俄一步步蚕食中亚,并且和阿富汗开始搞经济合作,英国准备先下手为强。1839年,英国找了个借口,三万英军从开伯尔山口攻入阿富汗。
阿富汗当时的军队是民兵水平,没法打大规模阵地战,而且沙俄没有跟英国硬杠的心理准备,丢下阿富汗就跑了。阿富汗基本没抵抗,首都就被攻陷了。
到了1841年,阿富汗人民越来越反感英国,终于爆发了大起义。
阿富汗这个国家全国基本都是山地,绝大部分领土都属于兴都库什山脉。“兴都库什”就是“杀死印度人”的意思,从这个词里大家也能体会到印度人和阿富汗人的“传统友谊”。
现在我们看新闻也能了解到,纯机械化的美军在阿富汗也装备了骡子和驴。美军在阿富汗山区非常容易被伏击,被打冷枪,阿富汗人的战斗力让美军吃尽苦头。
1841年起义爆发后,成千上万的阿富汗人举刀带枪去砍杀英国人,英国人的先进火器只有结成空心方阵,严阵以待才有优势,以当时的填装速度,混战中根本没有一点优势。大批英国占领军被阿富汗人砍碎,3万人被砍死1万多,剩下的1.6万人绝望地出逃,向开布尔山口狂奔。
这次死亡行军的沿途成了修罗场,随军的印度军人眼看形势不对,赶紧倒戈跑阿富汗那里去了。倒戈的印度人和成群结队的阿富汗人冲杀英军军营,一路成片地死伤。
当时阿富汗人使用一种细长的土制步枪,他们叫“杰撒伊”,枪管很长,填装很慢,但是射程非常非常远,达到457米。这种枪不适合两军对战,但适合猎杀,属于猎人装备,而英军装备的制式步枪射程只有137米,所以阿富汗人藏在山里基本对英军呈现出单方面的屠杀。
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医生,抱着被砍掉的一只手跑回了印度,向英国报告三万阿富汗远征军全军覆没。当时报纸上登出来的消息非常煽情,说是英国指挥官问奄奄一息的医生:“你的部队在哪儿?”医生回答:“我就是全部的部队。”
当时英国战败的消息传到欧洲,全欧洲大哗,股票和债券应声大跌。
英国人是一个村、一个郡的士兵编在一起。那一仗中,一个苏格兰军团全军覆没,对应的那个苏格兰地区家家戴孝。所以,英国在帝国时期代价也非常大,并不是稳赚不赔的。
第二次英国和阿富汗的战争跟第一次战争结果差不多——沙俄和阿富汗结盟了,英国又感受到了一股来自北方的威胁,于是警告阿富汗不准结盟,被阿富汗拒绝后英军就打上门了。这次沙俄又跑了。不过据英国说,阿富汗装备的步枪和大炮不像是阿富汗自己的,应该是沙俄给的。
跟第一次英国和阿富汗的战争差不多,阿富汗正规军一触即溃,但是英国在随后汹涌的游击战面前并没有好的方法,走哪儿都有冷枪,小队出去巡逻经常是有去无回,尤其是在一个叫梅旺德的地方,爆发了一场大规模决战,英国阵亡了一千多人。
英国流血太多,所以英国逼迫阿富汗政府签约统一出让外交权就赶紧跑路了。
英国为什么要外交权?防止阿富汗跟着沙俄跑了。英军损失了两亿英镑的战争费用之后,赶紧收拾行头回印度去了。
一般认为这次战争后阿富汗变成了英国的经济傀儡。整体来说,当时的阿富汗政府表现很差,但是人民都是暴脾气,发起飙来连英国人都敢砍。英国也受到了教训,领略到了近距离白刃战和狙击手的恐怖。
这次战争之后,英国和阿富汗都消停了,因为沙俄在1853年的克里米亚战争中被英法联军击败,从那以后不想再惹英国了。英国也去忙别的事了,比如专心致志地扶持日本,用日本人来防俄国。
直到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各国民族主义情绪高涨,都想独立过日子,阿富汗人民希望把四十年前出让的外交权要回来,希望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这下又把英国激怒了。
英国在“一战”中伤筋动骨,一代年轻人被打了个精光,而且“一战”中英国大量工业已经转移到美国、德国,战争巨大的消耗迫使英国变卖海外资产来还债。
“一战”后各地又开始蠢蠢欲动,印度也不服管了,欧洲也不再把它当大哥了。这时候英国必须把冒头的阿富汗人给打下去,不然大家都起来闹事就麻烦了,尤其是印度。英国不能没有印度,所以要杀鸡给印度人看,于是英国不顾疲劳,3.4万大军攻入阿富汗。
不过这场战役中英国疲态尽显,从始至终在旁围观的印度人开始越来越看不起这个大哥。跟前两次阿富汗战争一样,阿富汗政府军主力正规战依旧不行,但是几乎不间断的游击战让英军苦不堪言,尽管有空军助阵,依旧打得非常费力。
战争过程中,英国人发现阿富汗人装备的大炮射程竟然比英军的都远,而且在缴获的步枪里发现了美国制造的春田狙击步枪。英国一看就明白了,这是“一战”中当初美国支援英国、英国支援给俄国的武器,被俄国拿来给阿富汗用了。
俄国人在背后捣鬼,印度越来越不稳定,英国人果断割肉止损,把外交权还给阿富汗,双方不打仗了。
一般都认为三次阿富汗战争英国都失败了,只有第二次有点争议。不过阿富汗并没有凤凰涅槃,反而因为地理环境差等因素,如今还处于落后的状态,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前后耗趴下了三个超级大国,成了当之无愧的帝国坟场。
七十年的战争对大英帝国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开销,死了4万多人,损失了几十亿英镑,而且阿富汗战争结束没多久,昔日辉煌无比的大英帝国就此日薄西山,在“二战”后被美国从背后捅了一刀,彻底被打回了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