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的意义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距上次会议约有15年之久,反映出这些年来党和政府在保持、延续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基础上在宗教工作理论上的新突破,在宗教工作实践上的新进展。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论及宗教问题的特性,概括以往对宗教“五性”的论说而浓缩地提出宗教存在的长期性、群众性和复杂性问题,并特别指出“最根本的是宗教存在的长期性”,预见宗教的消亡“可能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此外,在2001年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正式形成了以“四句话”为经典表述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最近召开的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则明确提出,我们要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分析我国宗教工作形势,研究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这是党中央对宗教问题最新、最全面的阐述,在观察视野、理论高度上都有了与时俱进的重大突破。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应该有如下一些方面的思考。
一 领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
在新形势下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次会议对当前国内外宗教形势有一个基本评估,对党的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专门的阐述。综合来看,会议的重大意义体现在如下几个层面:
1.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问题关系到国际时局、政局,亦与中国社会现实存在及发展紧密关联。当前国际形势中宗教因素凸显,宗教问题处理妥否的后果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宗教关涉到世界和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民众和谐等方面。一些国家和地区因为没有及时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而进入了多事之秋、陷入了恶性循环,带来了惨痛教训。我国历史上也有起因于民族宗教问题的冲突、动乱和战争,形成灾难性后果。比较国际发展、借鉴历史之镜,提醒我们在处理宗教问题上必须慎之又慎,不可掉以轻心,防范因为小错而导致大乱。为了维护我国当前的大好局面,保持社会稳定,我们党和政府从长期可持续发展来思考宗教问题的意义,将之作为治国理政上的重要考量,并对正确处理好宗教问题相应有着长期性、系统性、综合性的举措。
2. 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对此,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在论及这种重要性时谈到了四个关系,一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这里包含着宗教工作的科学开展,做好宗教工作是我们当前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构成;二是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宗教信仰者也是我们的基本群众,宗教工作是重要的群众工作,涉及我们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问题,因此必须做好这一工作;三是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因为宗教是社会的子系统之一,并与不少民族有着传统关联,做好宗教工作是防范社会动乱、民族分裂的重要保障之一;四是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做好宗教工作是防止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渗透、分裂祖国的重要屏障,我们维护国家安全、保持祖国统一也必须在宗教工作上多下功夫。
3. 对我国当前宗教工作形势做出了基本评估,认为这一形势总体是好的,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一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贯彻,这是我党过去15年来在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取得的重大成果,从其最初提出到得以贯彻落实则充分说明我们党指导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已日渐成熟,达成共识;二是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团结广大信教群众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个统一战线有着悠久的传统,今天在新形势下仍然得以保持和延续,其对于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至关重要;三是宗教工作法治化明显加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依法管理宗教乃是依法治国的有机构成,相关法律法规得以不断完善,宗教界的法治观念也在不断加强;四是宗教活动总体平稳有序,我国宗教形势基本稳定,宗教活动的开展也有条不紊,处于正常之状。因此,实践证明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值得进一步坚持和强调。
4. 重申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这一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我国国情和宗教具体实际出发,汲取正反两方面经验制定出来的。宗教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其政策性强、敏感度大、影响面广,受到普遍关注。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就是针对这一错综复杂的局面实事求是、审时度势、与时俱进而提出来的,体现出其时代性、现实性、理论性和可操作性,受到人们的关注,也获得普遍好评。因此,我们今天要想真正做好宗教工作,就必须对之要一以贯之地坚持,并维护其整体性和系统性,体现出其宏观把握、综合治理的特色。
5. 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落实我国宪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精神,尊重公民信教与不信教的自由及相关宗教选择,保障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会议精神强调,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坚持与落实,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使全国人民同心同德、齐心合力地参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6. 清楚阐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意义及目的,其中包括五大方面,一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识到祖国利益高于一切,人民利益大于一切,从而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将之作为根本利益来保护、维系,坚决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都要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二是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的宗教姓“中”、姓“社”,必须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融入社会主义社会之中,坚定不移地走爱党爱国爱教的发展道路;三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这一核心价值观来影响、指导中国的宗教存在与发展,并与之结合而积极弘扬中华文化,使落实核心价值观引导中国宗教能够接地气,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四是使宗教界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做好宗教活动遵法守法,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五是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全国人民一起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力量。
这次会议对今后全国宗教工作具有决定性的指导意义,因此我们必须透彻领会会议的精神,并按照这一指导精神来开展我们的宗教工作及宗教研究。
二 全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为我们理论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任务,因而在我们今天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及其中国化的研究中也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学习运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经典表述,弄清楚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真正理解和根本评价,以及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时空背景,在此基础上尝试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来观察、解决中国的宗教问题。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已经开始实事求是地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来具体分析、解决中国宗教问题,既坚持原则,又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来灵活运用,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有很多非常实际且极为管用的举措,也解决了许多现实问题。在今天看来,他们的观点和举措都仍然值得我们思考、学习和坚持。在新的形势发展进程中,我们至少也要做到决不能在中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已有成功实践的现实方略及举措上倒退。第二阶段是探索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发展。这主要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探索、新进展。多届党中央及党的领导人都非常关注宗教问题,制定了许多符合中国国情的宗教工作文件,探讨了宗教“五性”问题,尤其对宗教的长期性有特别的强调和思考,提出了依法管理宗教的具体措施,并逐渐推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这样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之应用在当代中国得以真正接地气、有实效,特别是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开始形成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意识、中国元素。第三阶段则是要真正形成系统、厚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乃是吹响了集结号,发出了动员令,是我们今后宗教理论工作的使命和任务,党和政府及其所属的研究机构和高校的宗教研究者更是义不容辞。
通过初步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综合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至少应该从如下五个方面来展开探讨: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建设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认识和对待宗教,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基本原理来实事求是地具体分析当前我国宗教与社会存在的关系,遵循宗教发展和宗教工作的规律对之展开深入研究,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宗教领域的各种问题。是否能真正领会及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来观察、分析,并科学、有效和具有积极结果地解决我国当前的宗教问题,是检验我们能否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试金石。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建设要注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没有“积极引导”则很难让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而如果宗教不愿或根本不能适应我们的社会,就会缺乏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实践基础。社会主义与宗教这一问题,是创立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列宁就曾特别关注并尝试稳妥加以解决的问题,但列宁只是提出了问题,并没有机会去有效实践;而其天才般的想象和预见,实际上却已触及如何有效或积极引导宗教适应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我们今天应该冷静分析列宁的系列思想,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做出真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决策和举措来。所以说,如何积极有效地引导宗教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一个大课题。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建设要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看到中国宗教中所蕴含的中国文化要素及其对世界文明积极因素的融合,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结合,对之做出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并促成宗教在参与今天中国文化建设中自我革新、完善和升华。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宗教与中国社会文化发展的关系,必须立于历史现实而不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臆测。中国文化的起源及发展没有也不可能彻底脱离宗教,那种“中国无宗教”之说缺少历史依据。我们今天文化发展也不可能根本与过去的传统剥离开来。所以,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同样也必须正视和尊重作为其有机构成的宗教。如果既根本否定宗教又彻底否定中国文化的过去,那么让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则会步履维艰、困难重重、没有可能。
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建设要辩证地、积极地评价宗教,使宗教能够不断增加正能量,最大限度发挥积极作用、克服消极因素,不断革新、与时俱进。其实这一点在今天中国社会现实中是最困难的,人们往往容易对宗教的积极评价只是虚晃一枪而马上会有对宗教的实质否定和消极对待,其结果只能是让宗教界人士因得不到真正理解、客观评价而失望消沉,与我们主流社会及主流意识渐行渐远,自觉或不自觉地不得不退入“隔都”而最终成为另类、异类。
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建设要以一种大统战的积极思维来看待、协调好与宗教关联的各种关系。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理论过去是克敌制胜的三大法宝之一,起过行之有效的积极作用。这种“统战”的实效在于“统战者”的真诚、实在,为此才用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来表述。“统战”需要双向互动,即引导加回应。如果只是一方的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另一方的屈就服从、违心应对,那么“统战”的生命力就会终结。所以,我们要认真想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及其特点,三思而行,有备而来,在宗教领域真正实效地做好当今的统战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的建设既是当前我们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社科理论、学术领域的光荣任务。这一理论体系的建成将会彻底实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完善我们今天建立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三 认真体会积极引导宗教的关键在“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这一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这是我们党对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第一次如此辩证、透彻的表述,从方向上、方法上解决了究竟应该怎样积极引导的问题,因而体现出高瞻远瞩的政治睿智和脚踏实地的执政谋略。这种智慧之“导”涉及如下各个层面:
1. 提出并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导”之指向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于此,一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提供引领上的可靠保障;二要摸清宗教存在及发展的规律,以便宗教工作能有的放矢;三要认清宗教的流动性辩证发展,以变应变、与时俱进,联系实际、创新发展,不搞形而上学,不能僵化保守、故步自封。
2. 重申“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是“导”之原则
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上,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这种“坚持”必须要有实际举措,要对宗教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起信教群众的共鸣和共识。为此,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则是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基础和历史根源。二要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这种团结、宽容是一种境界崇高的真诚和善于交往的艺术,是治国理政所需要的气魄和策略;三要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做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这一指导思想显然以对宗教的积极评价和对宗教思想教义的相对肯定为前提,其中实现了社会主义原则、中国文化传统及宗教思想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积极扬弃这种三位一体的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才可能实现有力、有效之“导”。
3. 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是“导”之实施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我们可以理解其中涵括我国究竟有哪些宗教关系以及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这两大方面。我国的宗教关系包括五大关系:一是党和政府与宗教的关系,其中党和政府起着决定作用;二是社会与宗教的关系,在此需要宗教与社会积极的双向互动;三是国内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其妥善处理即和平共处、相互尊重、积极对话、和而不同,防范出现其中一教独大的现象;四是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的关系,这就要求独立自办、各不隶属、友好交往、互不干涉;五是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这也需要求同存异、和谐共融,在个性中找出共性,为共同利益、共同目标而携手共进。要想真正促进宗教关系和谐,那么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
至于如何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则有两大原则必须坚持。一是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在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统摄一切,是国家综合治理之纲,其中当然包括对宗教界的领导和指导。这种治国理政的模式与1949年前的中国及19世纪的欧洲是根本不同的,对其区别、原因则值得仔细研究。二是必须坚持政教分离。这里分为宗教和政府两个方面:从宗教方面来说必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宗教纯为“私人”的事务,而宗教团体则是“完全自由的、与政权无关的志同道合的公民联合体”[23]。从政府方面来说则要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这主要是社会、政治层面的管理,其中包含四项任务:一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二要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依法处理关涉这些关系的纠纷。这前两项任务是针对政府管理宗教事务、宗教关系时的法律要求及约束;三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宪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权威;四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让教规自觉服从国法。这后两项任务则是关涉政府如何依法来管理宗教、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服从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 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是“导”之关键
这里,会议精神对宗教团体有新的定位,体现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继承和发展,具有突破和开创性意义。这一新的定位即明确说明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清楚表述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是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之处,我们应该将之建设成为通畅的桥梁和结实的纽带,而绝不可使之瘫痪为断桥散带。习近平总书记谈到了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要做好五项工作,这是宗教“内涵式”管理的关键所在:一是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即由宗教团体出面来管理好宗教内部的工作、理顺其内在关系。二是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这说明宗教领袖的培养首先是政治上可信,必须使其与我们党同心同德;而要做到这点则必须将宗教领袖拉过来使其真正成为我们的自己人,而不能以任何理由将之推出去使其成为异己人士、离心力量。如何做好这一工作至关重要,需要认真研究,更需政治智慧。三是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这种人才建设则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这四项用人标准。这种用人标准同样告诉我们,宗教界人士完全可以成为我们党和政府的自己人,而其宗教信仰及其知识理论也不必然就与我们的政治原则和思想意识绝对相矛盾,否则“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放在一起就很难讲得通。四是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只有积极有效地把宗教拉过来,使宗教在我们的视域和把握之内,才可能有效抵御渗透、防范极端思潮、打击非法活动。五是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这一工作是网络时代使然,“互联网+”必须加上我们对网络宗教活动的有效监管和掌控,在互联网上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传播正面声音,消除杂音。
5. 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是“导”之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宗教工作纳入其重要议事日程,认清宗教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紧密关联。这是敏锐地看到,在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因此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既要全面推进,有普遍性布局,也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宗教情况错综复杂、宗教变化跌宕起伏,所以要结合时空处境关联来观察分析各宗教的具体情况,抓住其主要矛盾,解决其突出问题,以做好重点工作来推进全局工作,有纲举目张、四两拨千斤的执政能力。为了加强这种能力,一是要加强学习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加强学习宗教基本知识,做到知己知彼、有备无患,所以要把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各级干部尽可能多地掌握好。这就意味着干部管理宗教工作必须培训上岗,做到真懂实干,有效高效,故而需要有科学性、知识性人才储备。二是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做好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察。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说得非常具体,指出统战部门要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宗教工作部门要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而其他有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则要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宗教工作。这样,宗教工作就成为党、政、人民团体等齐抓共管的整体工程、系统工程。三是要广泛宣传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宣传与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宗教方面宣传舆论引导。除了各级党的组织要普遍抓好宗教工作之外,特别是在宗教信众多、宗教工作任务重的地区,党的地方基层组织更要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工作。
这里,习近平总书记也重申了党的政治纪律,明确了党的政治信仰与宗教信仰的本质区别,即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要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而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同样,也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相信科学、学习科学、传播科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总之,这一积极引导关键在“导”的辩证思想及政治智慧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凸显了党的统战工作的优秀传统和当下意义,旨在顺应形势发展、时代更新而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新时期的统一战线,体现出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党的统战精神,指出对信教群众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吸引人、团结人。这再一次充分说明,宗教工作的本质就是群众工作、统战工作,而其核心意义就是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群众,使我们的朋友越多越好、敌人越少越好。
四 做好对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党中央高度重视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绝大多数政治局常委出席了会议。李克强总理在主持会议时强调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现实意义和前瞻意义,这就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科学地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阐明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因而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李克强总理希望大家全面理解、深刻领会、深入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因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是思想上、政治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要求。
李克强总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特殊重要性,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更好把握宗教自身规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增强做好宗教领域重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团结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增进社会和谐,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时任全国政协主席的俞正声同志作了总结讲话,在其总结中也特别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来科学分析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为此而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这些深刻、独到的阐述标志着我们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因而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俞正声同志指出,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其关键就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坚持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关键所在,深入领会讲话中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为此,俞正声同志提出了六个深刻理解:
1. 要深刻理解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2. 要深刻理解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善于用群众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开展工作;
3. 要深刻理解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
4. 要深刻理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断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
5. 要深刻理解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使宗教关系和谐真正能落到实处;
6. 要深刻理解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
俞正声同志在总结中最后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学习宣传,切实解决问题,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中央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
根据党中央的上述指示精神,随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召开,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的最新指示精神。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之前,我国理论界、学术界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有过广泛的讨论,提出了积极而具有建设性的见解和建议,也有过不同观点及意见的商榷或争论,这些都是正常的学术现象和学术争鸣。但我们从今以后则应该端正我们的认识、调整我们的思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而不断努力,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建设,迎来中国宗教工作和宗教研究发展的全新局面。
(原载《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