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的设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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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衣饰的起源

《说文》载:“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象覆二人之形”,衣自产生以来,就成为人们身体的依靠,具有遮蔽身体、抗寒保暖、美化装饰等基本功用。因此“衣”亦成为象征人类文明产生的物化形式之一,它的起源凝结着先民对生存方式的思考、艺术审美的偏好、神灵宗教的崇拜、工艺技术的演进、道德伦理的建构、文化风俗的遵循……以下将通过对《说文》中对相关语汇的分析深入探讨上古衣饰的起源问题。

一 由“冠”的由来看元服[1]的起源

“冠”是一个会意字,由它的构字成分,不难想象其最初呈现的面貌与意义。

冠,《说文》:“冠,絭也,所以絭发,弁冕之总名也。”

很明显,“冠”可以分成三个部分来看:“冖”“元”“寸”。“冖”的形象是由一向两边下垂,《说文》指其:“覆也”,即俗称的“幂”[2];“元,始也。从一,从兀”,[3]“元”本意为人头,《左传·襄公九年》曾提到:“元,体之长也”,而甲骨文“”、金文“”的写法也都毫无例外地突出了人体的头部,徐锴更明确地指出:“取其在首,故从元”;“寸”在《说文》中释为:“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林义光在其《文源》中十分生动地描述了冠的形态和戴冠的动态:“从寸之字,古多从又,象手持冖(幂)加元之上;元,首也”,“冠”即穿戴于头上的服饰。

据典籍记载,“冠”最早出现于黄帝时期,或许是出于对自然、鸟兽的崇拜、或许是出于对美的追求的天性使然,人们开始对野兽的头角和鸡禽的顶冠产生浓厚的兴趣和向往,于是,由木、石、玉、骨、皮、羽毛等材料加工制作而成的[4],形似禽兽冠角的头饰随之出现。云南三千多年前的沧源崖画中就曾出现了许多头戴角冠的人物形象(图1-1)。《后汉书·志·舆服下》中也曾有类似的记录:“(后世圣人)见鸟兽有冠角髯胡之制,遂作冠冕缨蕤,以为首饰。”但奇怪的是,“冠”字的形象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均杳无踪迹,与之最为接近的也仅有众说纷纭的“冒”嫌疑最大。也许,起初“冠”的功用仅是为了束住头发而做成的简易的“持发”[5]之箍,只是在后来又被赋予了更多、更为复杂的政治与社会内涵。

二 从“巿”的构形与含义看衣饰的起源

关于衣饰的起源问题,学界上存在多种说法,因其年代久远,又缺乏有力实证而多有争论。其中,《说文》“巿”的训解为衣饰起源的猜测提供了基础。

巿,《说文》:“巿,韠也。上古衣蔽前而已,巿以象之。天子朱巿,诸侯赤巿,大夫葱衡。从巾,象连带之形。韍,篆文巿。从韦,从犮。”

韠,《说文》:“韠,韍也。所以蔽前,以韦。下广二尺,上广一尺,其颈五寸。一命缊韠,再命赤韠。从韦,毕声。”段氏引郑玄注《礼》曰:“古者佃渔而食之,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独存其蔽前者,不忘本也。”

图1-1 沧源崖画中头带角冠人物形象

按此组《说文》语汇的互训关系构成看,“巿”“韍”与“韠”三者同指一物,为上古先民开始尝试着衣时遮蔽身体的服饰。先撇开“巿”的布料质地不论,只从其样式而言,“巿”是仅遮蔽身前的衣裳,从“巾”的字形结构“象连带之形”,说明这件“蔽前”的衣裳是通过系带穿戴在身上的。“巿”最早见于盂鼎金文,其“从一从巾”的文字图像亦显示出大巾以一根博带系于身前的样子。经段氏考释认为,“(从巾,象连带之形)谓一也。玉藻云:颈五寸,肩革带博二寸。郑曰:颈五寸亦谓广也。颈中央,肩两角,皆上接革带以系之。肩与革带广同”。在《师克蘯铭考释》中郭沫若提出“巿一般作芾,亦作绂或等,古之蔽膝,今之围腰。古人以为命服”的观点,即巿应为垂至超过膝盖,好像今天做饭时使用的围裙。但是又与围裙直接系在身上不同,“皆上接革带以系之”,巿之系带是拴在革带上的。

其材料选用方面,依据许书中以从韦之“韍”作“巿”之异体字,又与同为“韦”属的“韠”形成递训关系,《段注》在引用《周易乾凿度》时体现出“巿”的又一变体:从糸之“绂”来看,这种上古蔽膝应初以皮革简单围拢,后加工鞣制使生皮柔软更贴合身体。纺织技术发展起来后,丝麻制的布料逐渐替代皮料成为原料供给的主力,而蔽膝也作为原始生殖崇拜遗制完全融入衣饰构成之中。就安阳殷墟出土的考古实物看,古人腰带下方正中位置装饰有一块上狭下广的斧形巾饰,结合郑玄“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独存其蔽前者。不忘本也”在礼经的注解来看,“巿”是围腰的推断应最贴近事实的巿巾样式。当然,也有人认为其应类似于今天的“肚兜”,还可以护卫胸腹。但不管是肚兜还是围裙,先民们关注的重点首先都在于身前,而后才顾及到股后。尤其是肚兜和围裙发生交集的下体处的生殖器,似乎更是衣之初服“巿”产生的真正原因。

至于为什么要在下身围遮衣饰“巿”的更深入原因,也基本显示了人们对衣之起源的几种基本看法。针对郑注“先知蔽前。后知蔽后”之语时孔孙颖达训释“以人情而论,在前为形体之亵,宜所先蔽”,认为人是在面对两性时因感到害羞而以衣巾遮蔽之。西方《旧约·创世纪》的记载中也曾提到亚当、夏娃违背上帝命令偷吃禁果后开始意识到赤身露体的羞耻,而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作衣服遮挡身体。(图1-2)《白虎通·号》也有:“古之时……能覆前而不能覆后”的类似说法。可见“遮羞说”似乎是古今中外人们的共识,但是很难想象身前的一块布或一片叶子可以彻底地完成遮羞的工作,又或者其实它们什么也遮挡不了,而是一种特意引人注目的信号?上古先民有着对生殖器的执着崇拜,在《说文》收录的“祖”“后”“族”等语汇中都不难发现取象生殖器形态的痕迹,人们甚至为其供奉祭祀、顶礼膜拜,不以为羞,反以为荣,皆因其象征着后代子孙的兴旺、氏族部落的繁荣。著名的芬兰艺术学家希尔恩认为,早期先民运用多种方法遮掩私处,其实只是一种引起异性注意的手段,聚会、狂欢时跳舞佩戴腰饰也是为了更好地达成这一目的而产生的。[6]因此,仅就“巿”所析之观念看,先民在腰间系“巿”的行为掺杂了对异性的吸引与挑逗,同时也包含着对生殖器的保护与崇拜,是原始生殖崇拜思想的承袭和物化表现。

图1-2 亚当和夏娃

三 从上古社会巫术宗教中孕育而生的蚕丝制品

“蚕”字在楷书中由上“天”下“虫”构成,意喻可代表上天神灵的虫子,听起来匪夷所思,竟与神灵相通。而在上古小篆文字中“蚕”写作“蠶”,《说文》释其:“任丝也。从䖵,朁声”,表示孕育丝的虫子。蚕在先民眼中与其他生物是不同的,从卵孵化为幼蚕,经历四次蜕皮后结成蚕蛹,再破茧成蛾,整个过程就像是一曲不断变体重生的生命变奏曲,一生充满着神奇与感叹。与之类似的如蛾、蝴蝶、青蛙、蛇、鸟、蝉、龟、鱼等也都曾经历不止一次的生命形态转化,而成为永生不朽的吉祥象征,纵观历史,无论蒙昧的原始社会或发达的今日世界、皇家王族还是民间百姓、阳居摆设亦或阴宅明器,都不舍这些意喻生命不灭的灵物形象装饰,是自原始崇拜延续下来的对生命的敬畏与向往。

尤其是蚕,其形象被艺术化为各种饰件或纹样装饰于器皿等上,商代初期蚕形装饰盛行于各式器皿,特别是青铜祭器,笃信鬼神的商人将其列为巫觋在祭祀仪式上沟通鬼神的重要法器,“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左传·宣公三年》),而其上的装饰蚕纹亦成为辅助巫师与神交流的得力助手,无形中渲染上“神事”的色彩。再看蚕之形象:头圆、两眼突出、体屈曲状,因此有人认为,殷商明器上的饕餮兽面纹即以蚕首为原形;也有人根据商代将蚕祭称为龙祭的说法推测蚕其实为龙之本义,又说蚕纹如蛇纹般有鳞状斑纹、曲体呈长条状却不能盘卷,其生命历程也如传说[7]中的龙般既可游于地面亦可羽化翱翔于空中。但不论蚕究竟属于何种神物原形,它在上古巫术宗教和先民心中的地位显然都是非同一般的。因此,可想而知,由象征通灵圣物的蚕吐出的丝、制成的丝织品顺理成章同样被视为神秘之物用于巫祭。(图1-3)

图1-3 春秋青铜蚕纹18字铭鼎

及至秦汉,这一礼俗依然留存。“晋侯伐齐,将济河。献子以朱丝系玉二瑴”(《左传·襄公十八年》);“日食必救之何?阴侵阳也。鼓用牲于社,社者众阴之主。以朱丝萦之,鸣鼓攻之,以阳责阴也”(《白虎通·灾变》);“大水者,阴灭阳也。阴灭阳者,卑胜尊也,日食亦然,皆下犯上以贱伤贵者,逆节也,故鸣鼓而攻之,朱丝而胁之,为其不义也”(《春秋繁露·精华》);“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温”(《艺文类聚·卷四》引《风俗通》)。当天灾人祸降临时,人们就会习惯性地在祭祀时献上可以沟通鬼神的珍贵丝织品,祈求得到上天的护佑、辟邪和赐福。

四 藏礼于“衣”的等级初分

历史上经常会提到“藏礼于器”一词,其中“器”字一般会被理解为器具、器皿,因为上古祭祀时礼器的设计与严格的礼仪制度规范互为表里,并从数量、大小、组合、纹饰等各项细节体现级别的高低。而今天俗称的“衣服”之叠音字“服”在《说文》被归类于“舟部”,释为“用也”,从一定角度来看,衣服同器具、宫室、车船等性质相同,都部属人们生活之“用”,因此,自祭祀礼器体现礼制等级的方式在凡“用”的领域内皆同样适用。

衣,《说文》:“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象覆二人之形。”

许书释“衣”为遮蔽身体的依靠的统称,其“上衣下裳”的结构显然是中国古代早期较为普遍的衣着形制。从殷商时甲文“衣”的写法“”看,上古衣饰是由表示双臂的“(入)”加两袖“”和两襟互掩“”的上衣组合示意而成,左右交领的两旁是与之缝在一起的宽大衣袖。尽管“裳”字的出现相对较晚,但小篆中从尚表高级之义的裙子“裳”也是拥有悠久传统的正式服装,它搭配上衣一起成为不晚于商代的中国上古传统礼服中代表最高级别的汉服衣饰。《周易·系辞下传》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黄帝、尧、舜都是神话时代伟大的部落首领,他们身着衣裳制的服装除了“依以芘寒暑也”“自障蔽也”(《释名·释衣服》)外,还用于治理天下,无疑证明了“衣裳”形制的古老与高贵。(图1-4)随后出现的头饰、冠帽、足衣等也与之搭配,共同协助衣裳“表德劝善,别尊卑也”(《白虎通·衣裳》)。而这种“上衣下裳”的衣饰形式设计并非想当然的天马行空,却是取自先民对“乾上,坤下”的宇宙天地的朴素认识。那时的人们相信自然万物均受制于某种神秘力量,世间的一切都应在一定秩序中循环往复,继而,这种原始宗教的自然崇拜刺激了思想中对天地、阴阳、男女、君臣、父子等自然、社会、人伦关系的理解与建立,并将其投影于衣饰的设计,形成了如领袖、冠履(官吏)等衣裳构件上下有序的配置和结构形式。同时,原始部落首领也依据衣裳中各主要部位主次高低的顺序设立官职,“垂衣而治”。可见按照穿戴配饰的不同划分等级、官职的传统古已有之,并在周代建立起森严的服饰等级规范,形成更为系统化的礼制制度。

图1-4 山东嘉祥武梁祠黄帝像石刻

前文提到的衣之初服“巿”在《说文》的说解中不止阐释了服饰的产生原因,亦涉及到由衣饰的色彩、配饰的变化所彰显的不同人群社会地位的差异。《说文·巿》载:“天子朱巿,诸侯赤巿,大夫葱衡”;《说文·韠》的“一命缊韠,再命赤韠”则出自《礼记·玉藻》:“一命缊韍,幽衡;再命赤韍,幽衡;三命赤韍,葱衡”之句,两者语汇相互应对,共同将早期衣饰划分成简单而明确的三个等级:一等天子着赤黄色蔽膝佩黑色玉衡,二等诸侯穿赤色蔽膝佩黑色玉衡,三等大夫为赤色蔽膝佩青色玉衡。“巿”之设计规范显露出衣饰发展前期就已遵循的“以等上下而差贵贱”(贾谊《新书·服疑》)的传统设计理念,使“衣服有制,宫室有度”(《荀子·王制》)。而这种以衣饰标志人的尊卑贵贱的观念与宫室的建制一般,同样根植于阶级社会的历朝帝王心中,“易冠服”也成了每任开国君主的必修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