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士人与地方公益事业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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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南宋时科举制继续促进士人群体增长

(一)北宋末开始的北人南迁增加了南宋士人群体的数量

唐末以来,中国的文化重心一直保持着南移的态势,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文化重心的南移究竟完成于何时,学术界存在争论。多数学者认为宋室南渡以后,中国的文化重心完全移到了南方。[105]考察文化重心转移,除了经济因素、文学家之外,尚有科举进士多寡的标准。从各种因素综合起来看,北宋时,中国文化重心仍居于北方,但文化格局已发生了变化。尽管北宋末南方士人的数量超过北方,南方在各种文化因素中已显示了日趋强盛的态势,但各种重要文化活动却是在北方展开的,文化的重心仍居于北方。

北宋末靖康之变促发了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移动,自靖康之变北宋朝廷灭亡,在南方南宋政权复活当中,规模宏大的北方人口向南方移动。

首先,就南渡士人在南方的地理分布来说,以都城临安为中心,当时的两浙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等地,是南渡士人最集中的地区。但岭南地区随着时代的变迁,文化也得到传播。而推动这种新态势的最原始动力,正是宋代士人的南渡。[106]

靖康之乱时期的北方人口南迁,其规模之大,迁出人口之多,影响之深远,无疑要超过以后的任何一个时期和任何一个阶段。总的来看,南宋人口在移民之后有一个比较快的增长。据吴松弟先生研究,绍兴末两浙路有224.3万户,其中约50.3万户为北方移民及其后裔;江南西路土著户数约145万,北方移民及其后裔约44万户;江东路绍兴末年土著户数82万,北方移民及其后裔14.6万户;淮南东、淮南西、京西南、湖北四路绍兴三十二年,该年土著15.6万户,北方移民及其后裔36.4万户。仅上述各路,绍兴三十二年已有移民及后裔145.3万户,约725万人。估计其中有一半为始迁者。加上迁入四川、湖南、福建、两广的移民以及26.4万人左右的军人,在绍兴和议签订前后估计大约有500万的北方移民迁入并定居在南方。[107]这些人包括地主、农民、商人、僧侣、士人、军人等各阶层的人物,其中对南宋文化影响力最大的是北方士人。

以明州为例,靖康之后,由于战乱的影响,移民开始大规模地迁入南方,两浙路成为移民的集散中心。“建炎以后,江、浙、湖、湘、闽、广,西北流寓之人遍满”[108],“四方之民云集二浙,百倍常时”[109],迁入明州的不在少数,据时人说:“平江、常、润、湖、杭、明、越,号为士大夫渊薮,天下贤俊多避地于此。”[110]据吴松弟先生的估计,在绍兴和议签订前,明州的移民可能有一万乃至数万。[111]这一时期明州北来的移民,以河南、山东一带居多。如根据吴松弟辑录的移民档案(见表1—1),由河南迁入或原籍在河南的移民占总数的60%。

表1—1 建炎以来明州的移民来源及人数[112]

再如根据《宝庆四明志》卷一〇所载的明州历年进士数及其籍贯,两宋以来共有713名,其中129人自北方迁入或祖籍北方,来自开封的移民约占64%。

表1—2 两宋非明州籍进士人数[113]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南宋士人群体既不是单纯的南方本土士人,也不是简单的北方士人与南方士人的集合,而是经过长时期的融合形成的。总的来看,北方士人的南迁,给南方士人群体带来了新鲜血液,并且促进了南宋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二)科举制下南北士人的融合

北方士人迁入南方后,经历了本土化的过程。南宋时科举制继续进行,并且有新的变化。

一是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数之多,超过北宋。据贾志扬的研究,参加各州检定考试的考生人数在11世纪初期约为2万至3万人,而在一个世纪后参加1099年、1102年、1105年这几年考试的人数达79000人。到13世纪中叶,光是中国南部的考生达40万人以上。[114]随着考生的增加,考试中的竞争就加剧了。在1099年制定各州举人的配额后,配额的增加必须按照钦定的配额比率,即举人人数与最近几次考试的平均考生数的比率。这种惯例有许多例外,不过政府不得不把法定比率从5/10降到 1/200,以便限制举人的人数(见表1—3)。这一事实清楚地反映出考试的竞争势力在宋朝一代中增加了许多倍。

表1—3 宋代州试的法定配额比率[115]

实际上,竞争可能比这些法定的比率所表明得更剧烈。福建的福州府是南宋时期出进士的主要地方,1090年在3000名考生中只有40个举人的名额(1/75),而在1207年在18000多名考生中只有54个举人名额(1/333)。两浙西路的严州,1156年在1781名考生中只有18个举人名额(1/100),而1262年在7000多名考生中仍然只有18个举人名额。[116]

这种考生的增长表明南宋读书人的人数相对人口的其余部分在增长着,不仅是与宋代的人口同步增长。这种增长在东南部最为急剧,但很明显的是,在长江中游和上游地区也在较低程度上增长着。如果考虑到这些数字并不包括特种初级考试者、放弃参加考试者或已通过考试者,或开始学习时关心考试但中途退出者,那么我们就会开始了解科举最终对社会有何影响。[117]

袁采有段著名的论述:

士大夫之子弟,苟无世禄可守无常产可依,而欲为仰事俯育之计,莫如为儒。其才质之美,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取科第致富贵,次可以开门教授,以受束修之奉。其不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事笔札,代笺简之役,次可以习点读,为童蒙之师。如不能为儒,则巫医、僧道、农圃、商贾、伎术,凡可以养生而不至于辱先者,皆可为也。子弟之流荡,至于为乞丐、盗窃,此最辱先之甚。然世之不能为儒者,乃不肯为巫医、僧道、农圃、商贾、伎术等事,而甘心为乞丐、盗窃者,深可诛也。凡强颜于贵人之前,而求其所谓应副;折腰于富人之前,而托名于假贷;游食于寺观而人指为穿云子,皆乞丐之流也。居官而掩蔽众目,盗财入己,居乡而欺凌愚弱,夺其所有,私贩官中所禁茶、盐、酒、酤之属,皆窃盗之流也。世人有为之而不自愧者何哉![118]

科举制仍然是南宋时最主要的入仕途径,因此对于一般人来说,进入仕途的途径就是读书参加科举。[119]这就造成读书人越来越多,科举及第名额增加的速度远远跟不上考试者增长的速度,由此进士及第的难度越来越大。很明显,袁采允许家庭成员从事非文人的活动,这是在科举道路艰难之极的情况下的必然选择。

二是南宋科举制度有新的变化。在南宋初年的战争状态下,必须实行特殊的科举政策。南宋不仅对北宋时期的特奏名进士和其他下第举人实行特殊优待,而且放宽参加殿试的标准,使很多士人能直接参加殿试。[120]另外,主要的变革是在川陕设置“类省试”,简称“类试”。川陕类省试是南宋科举制度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不仅具有礼部省试的一般权限和职能,而且更富有独立性与特殊性。建炎元年(1127)十二月一日,高宗诏曰:

国家设科取人,制爵待士。岁月等阴阳之信,法令如金石之坚。顷缘寇戎侵犯京邑,爰致四方之隽,已愆三岁之期。比申饬于有司,涓上春而明试。深虑道阻,宽伫浃旬。而驻跸行宫,时巡方岳,非若中都当远近之会,可使四方得道里之均。特从权宜,创立规制,分礼闱之奏额,就诸路之。俾谨择于考官,周精搜于实学……诸道令提刑司选官,即转运置司州军引试,使、副或判官一人董之。河东路附京西转运司,国子监、开封府人就试于留守司,御史一人董之。国子监人愿就本路试者听。[121]

类试的原则就这样确定了,一纸诏书使处于离乱中的士子们看到了进身的希望之光。同时规定,类试录取比例为“十四人取一名,余分不及一十四人亦取一名。不终场者不计”[122]。诸路类试按贡举法选差试官六员,监试官一员由转运使或判官担任。监试官的职责是督察考场纪律,但“不得干预考校”[123]。有官员子弟参加考试的地方,按避亲法“别试”,防其乘机营私舞弊。

“类省试”在绍兴九年(1139)后坚持下来,并且在孝宗时有所改进,成为与中央省试并行的制度。“类省试”制度弊端尽管很多,但对稳定四川地区的作用自不待言。[124]“类省试”政策给川陕人(特别是川人)带来巨大好处。李焘《贡院记》曰:“乘舆巡狩吴越,士生西南,尤惮涉险,得与计偕,亦迟迟其行。天子委曲加惠,故即以古泽宫择士大典就付西南统帅,既择乃趋行在所策试,遂官爵之。”[125]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优惠的科举政策使川陕举子对二年一度的科场翘首以待,刺激民庶子弟延师习文,对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不容否认的促进作用。当时的成都、阆州、华阳、眉州、洪雅、遂宁等州府的应举人数逐年增多,一州常达四五千人,中第者一州亦多至数十人。[126]

(三)南宋地方官私教育比北宋更加兴盛

在南宋,地方官学教育继续繁荣。见表1—4:

表1—4 南宋64个州学和108个县学的建设活动和破坏活动[127]

续表

由表1—4可见,虽然北宋中期开始建设地方官学,但是南宋的修建活动次数和频率要高于北宋。刘子健先生认为南宋政府没有恢复之道,官学根本没有中兴。教育的重担还是要靠优秀的学者、私人来领导。[128]对此笔者持保留意见。在南宋官员对官学的兴修中,虽然我们能够看到其中很多官学经常处于破败之中,但是官员的态度对官学的兴废毕竟有决定性作用。

因为政府在一州(或一县)只设置一所学校已成定例或政策,因此,政府只能接受一定数量的学生。面对南宋士人数量急剧增加的现状,虽然官学数量的发展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士人的求学渴望,但由于受赵宋王朝政治与经济发展的影响,官学不可能承担主要的教育任务,书院的发展再次成为必要。随着社会上识字人数的增加,一些学生被选送或不得不就读于私人书院的情况便逐渐增多。[129]书院确有开设某些优秀课程的有利条件,这对那些认定自己的子弟可以在书院里受到更好教育的人自然不乏吸引力。但优秀的书院教育推广并非易事,因为他不得不进行调整以适应当时的需要,但也是这样的过程中,书院在学术和教育方面都得到发展,日臻成熟。加之南宋初,科举制度日趋腐败,竟有不赴考者,朝廷仍“以龙飞特恩,即家赐第”[130],腐败可见一斑。许多读书士子终生“钓声名,取利禄”,南宋人罗大经云:“今世儒生,竭半生之精力,以应举觅官。幸而得之,便指为富贵安逸之媒,非特于学问切己事不知尽心,而书册亦几绝交。如韩昌黎所谓‘墙角君看短檠弃’,陈后山所谓‘一登吏部选,笔砚随扫除’者多矣!”[131]官学变为科举的附庸。

南宋新建书院的数目约为北宋新建书院的3倍,若再加上兴复改造的书院,则南宋书院的总数将远远超过北宋。南宋后期,书院大盛,朝廷的鼓励支持允为一大助力。在此情形下,官办书院遂成为主要的发展趋势,“书院官学化”成为主流。[132]不管官学与书院走向如何,官学兴修与书院的广泛建立,都是基于科举制下士人大量增加的社会现实,尽管读书为参加科举的居多,但官学与书院的兴建又反过来促进了社会读书风气的增长,却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文化氛围的社会中,读书应举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为父兄者,以其子与弟不文为咎;为母妻者,以其子与夫不学为辱。”[133]这种风气的长盛不衰,有力地推动了南宋教育的普及和文化的发展,以致出现了“读书人人有分”[134]的观念,甚至连偏远的村落也是如此,故有“孤村到晓犹灯火,知有人家夜读书”[135]的诗句出现。

(四)南宋印刷技术提高带动印刷品的传播,促使文化得到广泛普及

南宋是我国古代雕版印刷业全面发展的兴盛时期,迄今现存的宋版善本绝大部分是这一时期的产物。南宋刊刻书籍的地域,前期主要在两浙、成都、眉山,后期则普遍兴起。两江、淮东、福建、两荆发展迅速,淮西、两广也多有刊刻。[136]其中以两浙、福建和四川为最盛。张家驹先生认为这三地印刷业独盛的原因,“自南宋经济发展来看,这几个地区都是农业和手工业发达的所在,造纸业和雕版工匠都比较集中,加上文化事业的进步,地主阶级物质生活的富裕,形成书籍的广泛流传。因此,就近原料出产地和销售市场,与技术人才相结合,就提供了印刷业以发展的优越条件”[137]。诚为不刊之论。

南宋两浙地区早在中唐时期,其刻书业就已相当兴盛,及至北宋,更发展成为闻名全国的刻书业中心,特别是在雕版刻印技术方面,堪称全国之最。据学者考证,当时设在汴京(即开封)的北宋中央出版机构国子监所出版的书籍(即所谓的“监本”)有相当部分是到杭州刻印的。[138]进入南宋时期,随着两浙地区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其出版业也进一步空前全面繁荣,不仅在刻印技术上继续独领风骚,有所谓“今天下印书,以杭州为上,蜀次之,福建最下”之说[139],而且其出版业普及程度之高,出版机构和人员之众,出版物的质量之佳,种类之多,板量之大,流行之广,出版业在社会上的影响之巨,亦非蜀、闽等其他出版业传统发达地区可比。从某种意义上讲,两浙地区出版业的繁荣是南宋全国出版事业大发展的一个缩影。[140]

在中国刻书史上,南宋时期的福建刻书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宋元时期福建刻书业之盛,首推建安(今建瓯)建阳地区。特别是建阳城西30公里的麻沙镇,书坊林立,热闹异常,南宋时已名扬四方,与崇化并称“图书之府”[141]。宋元时期福建刻书地点遍布全省,不限于建阳麻沙一隅,福州、泉州、莆田、漳州等地的官刻和私家刻书,共同构成了当时福建刻书的繁荣局面。[142]麻沙书籍的销量就一直居全国首位。[143]

宋代四川刻书主要集中在成都和眉山地区。唐末四川的雕版印刷事业以成都为中心,得到了迅速发展。历经五代、北宋,蜀本以具有行格疏朗、刻印精美的特色而名扬天下。南宋时期,蜀刻中心逐渐由成都转向眉山地区,眉山书坊所刻《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唐人文集”等皆赫赫有名。虽然眉山书坊在南宋不及建阳,但也算繁荣。[144]

印刷术的提高促使南宋出版业的兴盛,对中国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它明显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使中国民众可以接触书本,结果使可以参加科举的学生人数大量增多。[145]岳珂曾说:“自国家取士场屋,世以决科之学为先,故凡类编条目,撮载纲要之书,稍可以便检阅者,今充栋汗牛矣。建阳书肆,方日辑月刊,时异而岁不同,以冀速售。”[146]反过来看科举制也间接推动了书籍的广泛流传,知识分子的成才速度大大加快。在科举制下形成了社会上读书的风气。尽管南宋时有谚语云:“世无科举,人不教子;朝无利禄,士不读书”[147],尖锐地指出世人读书的功利心理,但因主观上需要“利禄”,士人也必须读书,读书就客观上成为士人生活的一部分,直接结果就是造成士人阶层的扩大。而士人阶层的扩大并不一定意味着寄生阶层的扩大或游手好闲者的增加,只是从事知识生产和学习的人增加,或者说只是扩大了精神文明领域中的活动者而相对减少了物质文明领域中的活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