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地区分化及增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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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国各省区市和地区环境质量增长指数及排名

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得出各省区市和地区2003—2016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按排名顺序)、各省区市和地区2003—2016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各省区市和地区2003—2016年环境质量指数(上一年=100)以及各省区市和地区2003—2016年环境质量指数(以2003年为基期),分别见表1-5、表1-6、表1-7和表1-8。2016年、2015年、2014年、2010年以来、2003年以来30个省区市环境质量综合评分分别见图1-1、图1-2、图1-3、图1-4和图1-5。

图1-1 30个省区市2016年环境质量综合评分

表1-5 各省区市和地区2003—2016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按排名顺序)

续表

表1-6 各省区市和地区2003—2016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续表

表1-7 各省区市和地区2003—2016年环境质量指数(上一年=100)

表1-8 各省区市和地区2003—2016年环境质量指数(以2003年为基期)

续表

图1-2 30个省区市2015年环境质量综合评分

图1-3 30个省区市2014年环境质量综合评分

30个省区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指数(以2003年为基期)见图1-6。从图1-6中可以看出,14年来,湖南的环境质量指数改善最多,河南的环境质量指数改善最少。按2016年四个板块来说,14年来,环境质量指数改善的顺序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分别改善了45.91%、31.62%、26.17%和22.61%。

图1-4 30个省区市2010年以来环境质量综合评分

图1-5 30个省区市2003年以来环境质量综合评分

图1-6 30个省区市和地区2003—2016年环境质量指数(以2003年为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