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银行信用卡制度研究综述与评析
第一节 银行信用卡制度研究综述
一 银行信用卡发展研究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传统商品交换的一条铁律。然而,货币的进化,银行信用卡的诞生,带来了传统交易的一场彻底变革,“先买后付”成为这次变革的主题。
学者戴维等人经过多年对支付卡行业的经济、技术和制度因素潜心研究,揭示了在信用卡产业这样一个不完全符合任何标准经济模型的行业中企业是如何竞争的,并对这一行业可能的变化提出自己的看法。
唐坤等全面分析了促进商业银行无现金化的因素以及发展趋势,认为安全因素、成本因素、信誉因素、电子支付因素等是商业银行无现金化的发展动力。并通过列举现金交易量占比日益下降的实例数据,说明无现金化的发展是一种趋势。建议商业银行针对自身现金收支情况,在客户营销中采取多种营销策略,有针对性地推广产品,以替代企业的现金交易方式和习惯。[1]
杨璐娅进一步综合分析了银行信用卡对基础货币的影响、对货币乘数的影响以及对传统上M1的定义。由于信用卡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使准确度量货币变得非常复杂。面对变化,央行必须不断调整传统的政策手段,来适应信用卡对现行金融体系的需要。[2]
翟青通过构建银行信用卡与经济增长理论模型和信用卡与中国经济增长关系模型,分析了银行信用卡影响中国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信用卡与中国经济增长存在总量上的正相关关系,银行卡消费金额的增加与GDP的增幅也呈正比关系。”[3]
王杏平等从电子货币的分类入手,厘清了当前电子货币的类型和特点,对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探讨了电子货币快速发展对央行传统职能发挥和货币政策有效性所带来的挑战,并对规范和监管电子货币市场提出了建议。[4]
二 银行信用卡市场研究
钟伟等利用新规制经济学理论考察了信用卡市场的结构,从其双边市场的性质入手,研究信用卡产业的定价问题。通过列举与交换费用相关的各类定价模型,论述了交换费用在信用卡市场中的作用。并借鉴国外政府关于信用卡定价模型的选择,认为成本调查的定价模式比市场化条件下的最优定价模型更适合我国信用卡产业发展。[5]
纵凯等关注了国外双边市场理论的一些前沿问题和最新研究成果,针对其中关于双边市场两边不同类型用户需求弹性不同,再加上用户间存在的间接网络外部性产生的价格歧视问题,引入博弈论动态研究双边市场中用户的讨价还价能力对平台定价的影响。[6]
丁宁以双边市场理论为依据,系统地分析了我国信用卡组织的运作机制及市场的价格结构特征。通过建立模型和实证研究,指出:在我国开放式卡组织的管理下,信用卡市场价格结构明显不合理,并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关的改善建议。[7]
程华提出了在“互联网金融体系下,我国以百度、阿里和腾讯为代表的多边平台企业存在双边市场理论中不均衡的用户定价结构、集中度较高但不稳定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企业间复杂的竞争合作关系等现象”。并提出互联网金融监管需要充分考虑多边平台用户间网络外部性的存在,需要放松基于成本的价格规制,正确评价垄断的社会福利影响,建立综合性的消费者保护机制,促进平台企业间有序竞争合作关系。[8]
傅联英根据我国银行信用卡市场的特点结合双边市场的理论,提出了中国银行信用卡的弱双边市场特征的观点。从增量的角度来看,收单市场受理网络的扩张势必引起持卡用户基数的几何增加,而类似的效应反过来不如前者显著;在中国银行信用卡产业的早期阶段,持卡人用户基础的变化并未引起收单网络规模的显著扩大,直到近期方才渐显。傅联英将中国银行信用卡市场的这种特征称为弱双边市场特征。[9]
三 银行信用卡消费者行为研究
美国马里兰大学经济学教授劳伦斯·奥苏贝尔(Lawrence M.Ausubel)认为,信用卡市场不是完全竞争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产品的定价背离了市场规律。信用卡市场之所以可以维持较高的借贷利率是由于很多持卡人对于信用卡利率不了解或者低估信用卡利率。基于此,他认为,信用卡市场存在高额利润和利率黏性,进而提出了非理性的逆向选择理论。[10]
国内学者关于消费者行为的研究,大多也是基于以上非理性消费和心理账户等理论。
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饶卫和杨蓬勃的《中国信用卡非理性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论文通过对“信用卡非理性消费行为的文献回顾,提出相关假设;运用多元回归方法,实证分析了影响中国信用卡非理性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即心理账户、金钱态度、消费价值观、外部影响和认知偏差”,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了减少信用卡过度非理性消费的相关措施。[11]
杨振东在其论文《从生态马克思主义视角看消费异化与信用卡泛滥》中另辟蹊径,从马克思主义“消费异化论”的概念出发,提出在刺激国内消费需求的同时,控制消费异化现象的滋生与蔓延。并以此为基础,逐步构建良性消费模式。[12]
四 银行信用卡风控模型研究
量化风险指标是风险预期发展的方向。在银行信用卡发卡过程中,通过量化各项指标数据对客户信息进行审核、评估,对信用卡风险进行控制。
传统的客户评估方法又称为专家系统法,主要依赖于专家的经验和主观分析来衡量信用风险。不难发现,这里面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主观性太强,对于评审人员的职业素质很难管理和控制;评审的严格程度也不相同,无法做到统一标准;评审的效率不高,需要人为地过滤很多用户信息,容易造成混淆。信用评分模型的兴起为金融业中个人信贷业务方面的风险预期提供了更加快速、客观且权威的度量工具,也解决了上述评分方法中专家主观评判造成的不合理性。
FICO信用评分系统运用数学模型对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归纳、量化分析,结合历史受信轨迹对个人信用风险给予评价。它的优势在于评分过程完全由计算机自动完成,系统可以客观地预估消费信贷的风险量。FICO 的准确性也得到了实践的检验,它的推广能够提高金融机构的授信效率。准确地界定授信对象的状况是否适合营销,自动化更使得整个决策过程变得真实有效。
奥特曼(1968)研究了影响借款人违约概率的几大因素,并根据这些因素列举出相关的财务指标变量。经过处理,得出Z评分模型[13]考量个人信用风险及资信评估。通过对Z函数的实证和推导,还可以计算出企业破产的临界值。[14]
“Logistic回归方法是商业银行信用卡申请评分的首选模型。它具备完备的理论依据,没有关于变量分布的假设,也不要求假设指标存在多元正态分布。该模型具有模型系数可解释性强(也就是说能对模型系数给予很好的金融解释)、模型稳健、抗干扰等一系列突出的优点,并且经过了国际金融行业长时间的实践检验。”[15]
“BP(Back Propagation)神经网络模型实现了银行信用卡申请人自然信息对违约风险的预测,确定了违约风险的指标体系,通过对小样本数据的训练和仿真,实现了模型输出与目标输出的高度吻合。”[16]
陈为民运用支持向量机理论,结合银行信用卡风险预期的理念,从个人信用评分、拒绝推断模型、客户行为评分级和信用欺诈检测四个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风险管理模型。[17]
在实践中,针对信贷机构的实际需要,既要控制过度授信出现风险,同时又要兼顾最大额度地满足借贷人的需求,平衡利润与风险之间的关系。学者们提出了信用评分模型的临界策略的概念。临界策略关注的不是产生信用分数的技术,而是使用信用分数的决策机制,特别是临界分数的设置。研究表明,期望利润也是影响临界分数的重要因素。[18]
此外,单一的评分模型注定存在局限性,难以满足越来越复杂的评分环境。在对个人信用评分的过程中,要考虑各方因素,如模型预测的精确度、稳定性,等等。吸取单一模型的优点,利用混合模型的方式进行评分也是信用评分模型的一种发展趋势。
我国学者马海英根据神经网络算法预测精度高的特点,结合Logistic回归模型稳健的特点,将神经网络的评分结果作为解释变量之一,再加上其余的特征变量,提出了更为优化的神经网络及Logistic回归的混合信用评分模型。[19]
刘岚等根据BP神经网络算法存在如果陷入局部极小点收敛速度较慢的缺陷会影响风险预测效果的问题,提出了将BP神经网络算法与遗传算法相结合的混合模型形式。[20]
银行信用卡风险的管理除了以上信用评分模型在审核授信阶段的作用外,在银行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对消费者、商户以及发卡机构的监管也是不容忽视的。
刘允斌通过研究美国银行信用卡行业信用风险情况与美国各项宏观经济指标的定量关系,得出了银行信用卡行业信用风险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为显著,家庭负债比率和失业率是信用风险爆发原因的结论。[21]
孙良瑜结合我国银行信用卡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以及发卡机构日益增多,银行之间展开的一系列银行信用卡创新大战等现象,认为银行信用卡的创新必然伴随着风险性。[22]
受国内消费需求拉动以及商业银行发展需要,发卡行加大授信额度、提供优质客户大额分期业务已经成为普遍的营销现象。高建从事实角度出发,分析信用卡业务中大额分期业务的风险,分别从大额授信业务本身资金转移的欺诈、商品或服务价格导致的风险以及对信用卡业务的整体影响等方面,提出了对类似大额分期业务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建议。[23]
王琪将宏观经济运行的逆周期监管理论运用于银行信用卡预期风险监控过程中。通过分析银行信用卡新增不良贷款额的周期性波动规律与经济增长趋势的关系,灵活运用风险监控工具,防范银行信用风险于未然。[24]
我国银行信用卡国际化是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趋势。全新的法律环境和技术环境,复杂的国际汇率变化,还有银行信用信息国际共享的局限性等,势必带来有别于传统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形式。王娜娜等从分析银行信用卡业务国际化特征可能引起的风险表现形式入手,提出了我国信用卡业务国际化创新发展的有益建议。[25]
五 银行信用卡营销制度研究
王新宇在研究国外著名的4Ps、4Cs、4Vs等经典销售理论的基础上,比较各种理论的优缺点,结合信用卡营销的基本要素以及常用的促销方式,提出了银行信用卡组合营销的策略。此外,还针对银行信用卡营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26]
李扬从我国银行信用卡市场由于不合理的竞争存在发卡量大、激活率低等不正当现象出发,提出了基于潜在需求的银行信用卡营销新模式。该模式借鉴国外银行信用卡营销的模式,基于有效需求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开发并引导客户潜在的需求,利用自身的优势,不断推出新产品去引导市场吸引客户。[27]
甘永红关注了新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大学生群体信用卡营销的作用。其建议:严把大学生银行信用卡准入;规范大学生银行信用卡营销;加强大学生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等。[28]
沈艳认为,我国银行信用卡“业务营销发展的谋划方面,不应该单纯以贷款不良率为核心指标衡量信贷风险水平。应该考虑综合性的衡量风险指标,而不是将风险管理置于业务发展的对立面上。应制订综合管理方案,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充分考虑预期收益”[29]。
六 银行虚拟信用卡研究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崛起,以及各种网络支付模式的多元化,第三方支付应运而生。互联网企业的兴起对支付、收单和各种消费信贷产品等银行信用卡传统业务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银行信用卡业务范围又有了新的定义,对于风险的管理又有了新的挑战。
吴静瀛等基于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影响问题进行了研究,并通过对比互联网企业与银行在客户资源、服务平台建设、风险管理、费率体系等方面的优势与劣势,提出将互联网思维融入银行企业文化、深入贯彻“大零售”战略等建议。[30]
郭莉以支付宝的发展为例,论述了阿里巴巴建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发展中积累了庞大的客户、资金和信用资源。在金融领域的影响力之大甚至令银行为之惊叹,与银行合作的支付业务中也呈现了双赢的局面。并判断其推出的虚拟信用卡业务可能推动支付的变革。[31]
七 银行信用卡相关政策研究
我国学者针对银行信用卡的法律法规问题研究得较为全面,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学者杨文辉在其文章中基于民事审判的视角,针对持卡人权益、特约商户审查、司法调整灵活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立法层面如何做出补正的建议。[32]其中对于持卡人隐私权的保护建议很值得借鉴。
与互联网金融领域息息相关的虚拟信用卡属于现阶段比较热门的话题。我国学者林慰曾在其文章中肯定了这种创新行为的存在意义,同时又指出了由于新兴金融产品市场中没有有效的监管机制,这种新型的金融产品往往会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不断触碰法律底线,滋生了许多犯罪行为。他在鼓励类似的金融创新、深化改革的同时,提出了如何完善法律的灵活性、提高司法的能动性来适应不断创新的金融产品,并提出了从软性的法律资源与硬性的国家强制等方面解决互联网金融创新领域纠纷的方法。[33]
学者姜立文等在其文章中也对虚拟信用卡这种新兴产品的监管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他指出,虚拟信用卡与传统的信用卡有很大区别,其中最具争议的风险形式主要体现在合规性和安全性两方面。这就涉及了监管的最根本问题,即如何效率优先兼顾防范风险,寻求监管与创新的平衡。[34]
银行信用卡业务作为一种开放式的信贷业务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即使美国作为最早发行信用卡的国家,在经济实力如此发达、风险监管经验如此丰富的条件下也没能逃脱信用危机的洗礼。我国学者王保艳根据美韩信用卡危机提出了纵向上提高监管法律的效力层次、横向上完善监管的法律体系内容、建立监管部门的协调机制等有针对性的建议。[35]
信用卡市场存在逆向选择的现象是一个普遍问题,相关学者对于引发这种现象的原因做过很多研究和推断。我国学者廖理基于城镇居民消费样本数据的分析就很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其实证结果表明,持卡人的用卡行为习惯显著影响持卡人的信用额度,而学历对信用额度的影响并不是严格的正向相关,但年龄作为影响因素的检验结果则比较显著。这充分说明了隐含信息是造成逆向选择的重要原因,发卡机构很难通过普通的经验数据来实际预测和控制持卡人的消费行为。为此,他提出了强化持卡人风险度量研究,完善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库及依法建立有效信息共享与约束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