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第五辑)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 反思:西汉七十年的历史回顾

作为西汉前期的大儒,董仲舒如何看待和反思汉初七十年的发展历史?基于一种历史眼光,他首先把反思和批判意识上溯到秦朝的暴政。这是因为,董仲舒有时候不便直接评论汉初社会政治问题,就着重批判秦朝暴政。通过批判秦朝暴政,曲折地反映了他对汉初社会政治问题的一些看法。

在写给汉武帝的对策中,董仲舒批判指出:“(秦)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圣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天人三策·第一策》)董仲舒认为,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不仅没有及时调整先秦法家的统治政策,反而“又益甚之”,主要表现为“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尽灭先圣之道”,等等。其最终结果,竟导致秦朝的暴亡。

不过,董仲舒的上述批判只是阐明了秦朝实行法家政策的危害及其后果,却没有分析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为何固守先秦法家思想传统。显然,其缘由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在秦统一六国的战争年代,法家思想卓有成效,竟使“秦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荀子·议兵》)。因此,在秦朝统治者看来,法家思想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战争结束之后的秦帝国的指导思想。这是一种巨大的历史惯性。这样,尽管当时的淳于越博士意识到必须对秦帝国的意识形态加以调整、更新,但秦朝统治者却不能立即抛弃法家思想传统。李斯对淳于越的驳斥体现了一种历史惯性的思维模式,也反映了一种既得利益者的思维模式,因而不无某种典型性和普遍性。李斯意识到治国必须统一思想,乃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关键问题在于统一于何种思想、以什么方式来统一,以及统一到什么程度。秦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国家,由于缺乏“前车之鉴”,断然实施“焚书坑儒”的暴政措施,强制推行“以吏为师”的意识形态,截然斩断了自战国以来多元发展的思想文化传统。这种做法在短期内似乎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由于违背了人心、违背了那种正常的思想文化发展态势,故而事与愿违,很快就被历史所淘汰了。

在董仲舒看来,秦朝所实行的法家政策是反教化的。他批判说:“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于下也。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是以百官皆饰虚辞而不顾实,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诈,趣利无耻;又好用憯酷之吏,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群盗并起。是以刑者甚众,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然也。”(《天人三策·第二策》)这段话所谓“百官皆饰虚辞而不顾实”“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诈,趣利无耻”,等等,可谓入木三分,令人警醒。特别是,董仲舒还指出,“自古以来,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嚚顽,抵冒殊扞,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天人三策·第一策》)这段话除了批判秦朝暴政,还折射出董仲舒对汉初社会风俗的一种批判精神,也反映了他希望变革治国理念与文教政策的强烈愿望。

继而,董仲舒回顾和反思西汉立国七十年的发展历程。对于当时西汉的社会状况,董仲舒批判说:“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天人三策·第一策》)这段话主要反映了汉初的社会政治问题。经过七十年的休养生息,西汉社会经济繁荣、国力昌盛,但在繁荣、昌盛的外表之下,潜伏着日趋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黄老无为作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已经失去以往那种休养生息、恢复生产的积极作用,蜕化为一种阻碍革新的顽固、保守的思想观念;[2]第二,地方诸侯目无法纪,贪得无厌,大肆兼并土地,导致贫富两极分化。[3]这不仅严重削弱了朝廷的权威,而且也对国家的统一与稳定带来极大的隐患;[4]第三,在思想文化方面,先秦诸子百家遗风犹存,各执一辞,不利于统一思想和加强中央集权。[5]另外,由于国家不重视文化教育,导致民众道德水平低下、社会风俗败坏;[6]第四,匈奴时常入侵,两越不断制造事端,弄得边境不宁。[7]

概而言之,正是因为上述四大问题的综合作用,造成汉武帝上台以后,呈现一种所谓“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的恶性局面,统治者“虽欲善治”,却竟然“亡可奈何”。凡此种种,无不表明“黄老无为”作为汉初国家意识形态,已经愈来愈不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董仲舒认为,要想实现“善治”,首先必须调整、革新国家意识形态,建立一种新型的、积极有为的治国理念与文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