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社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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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当代中国社会心态与宗教信仰处境

一 问题的提出

当代中国社会已进入多元发展阶段,随着社会阶层多样化、社会处境复杂化成为新常态,人们的心境也有了各种变化,其中对待宗教信仰的社会心态亦极为多元,这就直接影响到中国的宗教信仰处境。本来,改革开放40年通过对宗教问题认知和处理上的拨乱反正,中国宗教进入了比较健康的良性发展时期,但由于一些最基本的理论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或没有形成基本共识,在当前改革开放走向深入、社会进入重要转型时期这一关键之点,对宗教的认知出现反弹,在宗教问题的“我”“你”之分、“友”“敌”之位、“拉”“推”之策上表现出巨大的分歧;加之近期国际环境在民族宗教问题上出现的巨大变化,中国社会舆论在对宗教的评价上遂由多元共存而走向了激烈争论,人们各持己见,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歧见和异常尖锐的争辩。目前社会认知在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在加大,一些地方举措出现对宗教的超常管束,而随之所导致的异常事变,也正令人担忧地将宗教推向对立面。这种复杂的社会心态涉及许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包括如下一些。

一是关于中国究竟有没有宗教、需不需要宗教的问题。这是已经争论了百年之久的老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一种社会心态认为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宗教,因此今天中国人也更不需要宗教,在这种心态下,真正的宗教被认为是外来的,如佛教、基督教等,中国传统的儒道则都不是宗教;而那些本可视为宗教的现象也被贬为迷信、落后、与当代社会格格不入的负面现象。本来,中国无宗教论只是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因为反对康有为提倡以孔教为国教而提出,得到一些学者的呼应,但这些学者包括梁启超本人几年以后就实际上放弃了其观点,但近些年来这些论述却再次浮出,甚至出现在一些主流媒体和学术讨论中,造成中国人对自己宗教认知的混乱局面,也说明贬宗教的意识依旧非常强大。在这种心态下,当今中国宗教信仰的社会存在处境明显恶化,宗教界在被视为另类时也在寻找出路,其有可能因失望而分离,另外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同类,故此可能导致中国宗教信仰者与我们的主流社会及其主流意识渐行渐远,出现危险的外化、异化和他化。而社会上,承认宗教存在以及同情宗教存在的民众则开始与反对宗教存在的群体之间形成精神上的分化,由此亦逐渐出现不同心态导致的社会层面的对抗,这种分道扬镳最终则可能走向社会的分裂。关于中国历史上究竟有无宗教的问题,笔者曾经专门写了《中国人的宗教信仰》一书来加以阐述,说明中国宗教信仰的丰富多样。如果认为中国无宗教,则需要在学术上根据历史事实来加以令人信服地说明,而不可简单断定中国社会既没有宗教也不需要宗教,更不可随后就以此为基准来审视今日的中国宗教、主张削弱其存在、加快其消亡等相关举措的推行。

二是关于宗教是否会与执政党、社会主体对抗的问题。这里,我们看到一种颇令人担忧的心态,即认为当前中国社会能与执政党抗衡的力量只剩下宗教了,因此应将宗教作为异己或潜在的对立力量而严加限制,甚至坚决打压。但也有与之对立的认识,即强调执政党完全可以引导宗教,使宗教成为不与社会相悖、不与执政者相争的社会存在,宗教并不是非要与执政党对峙、对抗不可。作为执政者,当然要看清宗教信众乃其执政、管理下的基本群众,做宗教工作是做群众工作,而不是推行排除异己的举措。最近中国宗教界推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场所的活动,就表明了绝大多数宗教信仰者对执政党和主流意识形态及其价值观的拥护和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若还要以价值观不同来排斥、否定宗教,非把宗教推往其对立面不可,那显然就非常不合情理了。所以,在中国当代的政党与宗教关系中,起主导作用的当然是执政党,关键在其如何对宗教加以积极引导,做到“导之有方”。但在这一方面,近来个别地方“说”与“做”已经出现了脱节,实际上已把理论上的“导”异化为行动上的“压”。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处理宗教问题“关键在导”而不在对之“打压”。压而不服反而会导致矛盾激化、社会分化。

三是当今宗教在中国社会的功能、作用及影响问题。一种社会心态认为宗教作为过去的遗留已经过时,不再需要其在社会中彰显;宗教的功能、作用及影响基本上是负面的,因此对之所需要的举措是防范、遏制和打压。为此,这种心态希望社会舆论不要说宗教的积极贡献,而要加大对宗教现象的负面宣传;甚至出现一些舆论,即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对宗教的政策偏“右”,“护持”或“纵容”了宗教的发展,而现在则是需要对之“纠偏”的时候了,故而主张调整以往宗教政策,以对宗教“缩紧”为立意。这种主张及做法实质上是否定了我们党关于紧密团结群众、积极引导宗教的策略。而与之对立的观点却认为,当前社会仅剩下宗教这块“净土”,宗教信仰者积极向善,主张出淤泥而不染,不与社会的腐败同流合污,在社会工作和群众心理安慰方面甚至还可以弥补因相关部门及干部腐败或不作为而留下的空白,因此主张人们应回归宗教,重新获得精神上的纯洁。这一看法也只会片面地看待宗教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在褒扬宗教的同时却会使宗教与我们的现实社会格格不入、行若陌路,且渐行渐远。

在这些明显对立、对抗的见解之对峙并存和彼此交锋下,各自看法之间的差距竟然如此之大,而这种社会心态之区别则有可能发展为社会共在之撕裂,破坏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因此,对这种社会心态的了解,关注其与宗教信仰问题的联系,也是重要的社会舆情工作,是对当下社会脉搏跳动的把握。这对于党和政府动态了解民情,及时做出正确的决策亦极为重要。

二 问题的分析

如果社会政策、舆论明确突出宗教与我们主流意识形态的区别或对立,相关宗教及民族人士的心态也会出现明显变化,使之在这种选择中势必会问“我是谁?”“我代表谁?”等尖锐问题,其自我身份的确认可能引发其对社会认同的担心,并进而会怀疑自己究竟是否为这一社会的“自己人”,其思想内在的分裂和自我被边缘化的感觉则迟早会导致其社会外在的分裂。其自我异化或与自己相濡以沫的社会脱离、隔离,则会威胁到我们民族的团结、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样,宗教信仰在中国存在的环境也就会发生巨大变化。一旦我们社会主体不再从内心将宗教界真正视为“自己人”,那么其会不得不找寻另外的选择,寻得并最后皈依其同类,而不可能再有以往的那种单层面、单向度的“苦恋”。有关专家对相关民族地区干群状况的调研令人担忧,其内在的、潜匿的分殊及分化正在形成。

西方基督教主流社会因对伊斯兰教的渗入开始警惕而在加强防范,这两大宗教在历史上的恩恩怨怨也因此而正在被唤醒。例如,英国伦敦自2001年至今已经减少了500多个教堂,但此间却有423个清真寺建立,许多清真寺就是直接以原来的教堂来改建的!此外,2016年5月伦敦市长选举,巴基斯坦裔穆斯林萨迪克·汗当选,成为伦敦历史上首位穆斯林市长;英国驻沙特阿拉伯大使西门·克里斯皈依伊斯兰教,在朝觐麦加后称为哈吉·克里斯。故而一些捍卫基督教信仰的英国人惊呼:“教堂倒下了,清真寺起来了!”“穆斯林的礼拜声完全盖过了大本钟的钟鸣!”“伦敦沦陷为伦敦斯坦了!”在欧美出现了抵制穆斯林移民潮的运动,最近奥地利政府干脆宣布关闭7座据称有极端思潮的清真寺,并准备驱赶60多名土耳其资助的伊玛目。但这些抵制、打压带来的是欧美社会的动荡,暴恐活动也随之激增。

伊斯兰教与一些民族有着复杂的关联,这种历史上形成的长期融汇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难在二者之间绝对区分。例如,伊斯兰教传入印度,其与印度教的结合共融就产生了一个新的宗教即锡克教,随之信仰该教的锡克教徒又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即锡克族,故而很难将锡克教与锡克族截然分开。如果抱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要“除掉”之心态来在少数民族及相关宗教聚集地区对其宗教实行限制和打压,效果也会适得其反。不少宗教、民族传统都已有数百年、上千年的积淀,不是任何人在短期内可以铲除掉的!仅从我国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情况来看,超过1000万人口的民族有回族和维吾尔族;从其居住地的密度来看,生活在新疆的维吾尔族占其总人口的99%,哈萨克族占97%,柯尔克孜族占97%,乌孜别克族占96%,塔吉克族占93%,塔塔尔族占91%;也就是说,全中国穆斯林的一半以上即大约55%居住在新疆。此外,散居在各地的回族与伊斯兰教也有着历史上的不解之缘,回族的形成本身就是这一历史过程的见证。世界本无独立的、在中国境外发展的回族,其民族的形成就在于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阿拉伯、波斯等地的穆斯林留居中国并与中国人通婚融合而成。这种回族与伊斯兰教的关系极其复杂,故而几乎不可能让回族与伊斯兰教完全脱离。因此,必须看清回族与伊斯兰教的历史关联,其渊源关系问题是我们今天在此从事民族宗教工作而必须要认知、要强调的。这是我们对之审时度势,制定正确政策的基础和关键。由此可知,如果不把绝大多数宗教信仰者作为“自己人”,那么推出去的这一巨大群体将会是我们自己给自己制造的麻烦和障碍。目前相关地区治理、维稳成本的增大,即与相关情况有着密切关联。团结各个民族及广大宗教界人士,是我们共同建好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能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关键所在。

所以,对于当前社会面对宗教存在的复杂心态,需要我们正确对待和积极引导,这里就涉及广大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团结合作问题。中国文化是一种“和合”文化,中国社会理应是一个“和谐”社会,中华民族的共同努力就是要争取“和生”的发展。早在约三千年前,中国哲学第一人史伯(西周末期人)就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点,主张“和而不同”的思想,强调“和”与“同”之区别。他认为,同上加同,不可能产生新事物,指出“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26],只有不同之间的对话、交流,才能产生新事物,形成新思想,而强求完全相同则会适得其反。他在西周末年甚至预言了西周将亡,指出其原因就是周王要“去和而取同”。他虽论及“和合”,但更认为真实可能性乃“和生”,此即中国文化“大道和生”智慧之根源。在信仰、思想领域要想绝对行“同”排“异”,其结果只可能是思想的混乱、社会的动荡。而在当今如此多元的世界,要想“绝对同”,也几乎不可能。故此只能求同存异、和而不同,而要防范同而不和之局面,无和也就不可能根本实现同。我党统战理论的“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实乃体现出中国文化之睿智!

这就需要我们保持中华信仰传统上的“和而不同”,在此前提下争取最大的共识,此乃我们共存及共同发展的基础。

因此,在我们当今社会稳妥处理好宗教、民族问题需要政治睿智和冷静周全的考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宗教时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对宗教社会存在的评价,那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宗教是相关社会状况的反映,宗教问题的彻底解决在于社会问题的根本解决;若根本否定宗教也就是否定其存在的社会,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评价是与其社会存在相一致的,但我们现在对宗教的评价就能够脱离社会吗?脱离社会存在的宗教评估及相关实践策略还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吗?如果社会的普遍心态是认为宗教有问题,那么也只能说明我们的社会真正出了问题,但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批判、整治的首先仍然是社会而不是宗教。而全力将矛头指向宗教,其方向本身就错了。所以,在今天仍全盘否定宗教的心态必须得以调整,必须意识到马克思主义论宗教与社会关系时所强调的前提与结论的逻辑一致性,由此而认识到这种对宗教的否定最终会导向对我们社会的否定之逻辑关联。二是对宗教的认识论评价,在此,马克思主义的确指明宗教属于唯心主义,但马克思主义更是强调认识论层面的问题解决需要更长久的时间,需要更完备的条件,首先仍然是去努力改变社会存在处境,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然后才是辅以对宗教的持久、细心的工作。这也要求我们有更多的耐心,而不要简单地去“消灭宗教”或“向宗教宣战”!历史证明简单粗暴的做法不仅不能减弱宗教,反而会削弱自我。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这种直接向宗教宣战的做法是非常愚蠢的。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分析及批判方法,也体现了对宗教的宽容。这种宗教宽容思想曾受到过欧洲近代洛克、霍布斯等人政治哲学的启迪,马克思本人就亲身经历了宗教不宽容对其家庭所带来的伤害,欧洲19世纪由基督教主导的社会对犹太教等其他宗教的排拒,引起了马克思对当时一统天下的基督教世界之不满,而认同宗教宽容学者的思想。在这些哲人看来,相关信仰如果在其真理诉求上走到极端,以自己的绝对正确而不包容任何其他信仰,并借助自己掌握的政治力量来打压其他信仰,企图使之削弱或消失,这势必会遭到其他信仰的坚决抵触和拼死反抗;而当其政治力量不够彻底排除异己、完全打压时,社会的分裂、动荡及不稳则在所难免,甚至会有动乱或战争的危险。只有主流信仰的包容、开明才会真正带来社会的和谐及共存。他们还预警、提醒说,在预见这种社会危机和风险之疾病时,起初往往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察觉,而社会大多数却不理解、非常麻木,但此时实际上也是防患于未然、最容易治愈社会疾病、防止社会走向危机的极佳时机。等到多数人都可以看到其社会病状时,并主动积极地呼吁对之治疗时,却为时已晚,那时的社会已经病入膏肓,很难救治了!

在中国社会宗教信仰者是少数,当其遭到歧视、偏见和打压时,自然就会产生离心力,而设法向具有大多数相同信仰的外部世界求助、靠拢,那么境外渗透就会加剧,并得到境内的呼应,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则无法根本坚持,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想也会破灭。当党中央制定了面向世界的国际合作、引导国内社会健康发展的战略方针之后,我们理应积极落实,但有些地方针对宗教的举措却适得其反,可能会挑起政教分歧及冲突。长此下去,我们会离我们的宏伟目标越来越远,而离不稳甚至动荡可能越走越近!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宗教问题不可能靠打压而彻底解决,表面的平静只是内在逆反的暂时压抑而已。基督教无论是在其被罗马帝国全面打压的初创时期,还是在中国清朝康熙在“礼仪之争”后的禁教时期,都采取地下隐蔽的方式而得到了明显的发展。我们在当代社会对“法轮功”等“邪教”问题的治理,其效果和结果也都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反思。现在社会上多元化发展明显,与传统体制及思维渐行渐远的人在增多,不少人离开了中国,选择向海外移民,却与国内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我们的社会走向产生了巨大影响,使人们有了多种选择及意向。这种社会分化尚处于萌芽状况,却也有着离心、偏离的种种迹象,对此及时救药势在必行,不可再有太多耽误。

上述这一切现象都值得我们深思。我们把握社会心态,需要更为开阔的视野、更为宽广的胸襟。应从全球化的角度、世界民众大迁徙的动机来对之加以综合分析,而不能只看表面现象,仅有浅层心理分析。于此,我们也需要具有洞观、透视意义的“深蕴心理学”之社会展望和人心把握。如果我们在民族、宗教问题上不坚持我党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理论和举措,一厢情愿地把宗教推向我们的对立面,将来的发展则不可逆转,我们会不得不面对强大的宗教反对面,而我们本来是可以完全避免这一反对面形成的。当前已时不我待、不能再拖了!社会出现的处理宗教问题上的简单粗暴,以及对宗教研究的限制压缩,不仅对我们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已经颁布的相关政策方针不妥不利,而且也令人匪夷所思!如果我们不研究宗教,那么如何去了解宗教发展的脉络神髓呢?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最近都强调了促进宗教学的研究,但真正落实的情况如何呢?这种社会状态的出现,确实值得我们警醒。

同理,在这种复杂、多变的社会心态下,宗教爱国领袖及精英人士的处境也复杂起来: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爱党与爱教有没有内在的根本性分裂,能否统一?本来应该是没有分裂、可以统一的,但在实践中这却成了一个问题。按主流意识形态思路如何看待宗教?按宗教信念又如何适应对其的否认?故而让宗教界人士处于尴尬之状,成为一种理论与实践上的“二律背反”。而在当前的“分殊”意识及其理解下,宗教领袖与主流意识贴得越紧,其与虔诚信者的距离则似乎离得越远。加之某些对宗教的不妥施压已带来信众的不满和抵触,爱国宗教领袖亦被其信众指责,陷入两头为难的窘境,找不到一种理想而妥当的出路。宗教与其他社会形态不同之处,就在于宗教之信基于其信仰对象的神圣性和信仰主体的虔诚性。这种张力最终是否导致宗教思想脱离主流意识体制而另行发展,成为社会另一种选择的一股力量;而不得不在两大领域中都想求得生存者由此是否会成为“两面人”?对这些动向及思想倾向,我们不能回避或沉默,而必须高度关注,至少当下必须守住的底线就是避免社会的分裂、思想的分化。对此,我们需要慧眼睿智,洞观其问题之所在,修补其漏洞之所出。

由此而言,今天社会心态的变化与宗教信仰的发展动态已有机联系起来。我们在真正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时,不仅需要宗教社会学的系统知识,也需要社会心理学的充分准备。

[原载《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