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研究缘起与价值
一 研究缘起
(一)体育人类学中的跨文化比较
1896年,爱德华·伯内特·泰勒在牛津大学创立了第一个人类学教研室来倡导“跨文化比较研究”,成为文化人类学的奠基人,被誉为“文化人类学之父”。此后,比较研究一直是人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体育人类学亦不例外。[1]在体育研究领域,以“体育比较研究”为主题的论著较多,涉及体育课程、法律保障、体育教育、管理、场馆等诸多方面。但在武术研究领域,以“比较研究”为主题的论著并不是太多,主要有武术与域外体育项目、民间武术与学校武术、竞赛规则等方面的比较。更值得一提的是,杨海晨等在《论体育人类学研究范式中的跨文化比较》(2012)一文中旗帜鲜明地对体育人类学跨文化比较研究范式进行了阐述,并指出:跨文化比较研究应遵循可比性、整体性、主客位性等原则;在研究方法上应综合考虑类型比较法、历史比较法及模式比较法等方法;应选取具有相似表现形式的项目,根据地缘或渊源进行研究。[2]这为本书对两个侗寨武术文化进行比较研究提供了理论与方法上的指导。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少数民族武术研究领域,尚未见到以“比较研究”为主题的论著。而以村寨或村落武术为研究主题的论著虽然不多,但却为本书提供了方法上的参考。其中,郭学松的《一个少数民族村落传统武术人口变迁的考察》(2015)和《乡土村落武术的变迁规律:畲族八井拳的个案研究》(2016)均通过少数民族村落武术人口的变迁解析了村落传统武术围绕社会环境变迁呈现出波动的一般性社会规律。[3]无独有偶,王明建的《村落武术的文化人类学研究》(2016)一文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阐述村落武术的研究范式,而他在《拳种与村落:武术人类学研究的实践空间》(2016)一文中则以“他者”为视野,以陈家沟太极拳和鲍店传统武术为个案,透视民间武术的社会符号存在和村民因“拳”而分的社会学意义;印证村落武术与民众社会生活的关系[4],并指出:前期相关的武术理论的研究和探讨大都停留在必要性的理论阐述,武术的文化人类学研究近乎一个盲区。[5]这反映了当时学界在武术文化研究方面的不足。实际上,在该文之前,虽然已有周惠新的《中国村落武术变迁的文化人类学分析——以湖南梅山武术为例》(2015)、温博的《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及其理论在武术研究中的应用》(2009)、龚茂富的《近代中国武术文化变迁的文化人类学审视——从文化适应到文化自觉》(2008)对武术的文化人类学研究进行了理论探讨与分析,但缺乏相应的案例解析和深度。近年来,学界对侗族武术也进行了零星的研究,相对而言,最早研究侗族武术的是欧阳开松的《侗族武术月牙镋引进校园的创编与研究》(2012)。此后,以张江龙、刘文燕、罗辑、陈超为代表的一批贵州学者,针对侗族武术的文化内涵、文化生态及其嬗变、传承与发展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析。唯有刘文燕等的《黔东南侗族黑虎拳的人类学研究》(2017)一文对黑虎拳进行了初步的人类学分析,但美中不足的是,该文欠缺研究深度。尽管如此,该文也为本书提供了一定的参考。纵观国内武术研究,虽有武术的人类学研究和田野个案分析,但迄今为止,几乎无人对武术的个案进行比较研究。虽然泰勒当初提倡的是“跨文化比较”,但是笔者认为,同一文化内部也存在不同的子文化系统,相互之间存在着差异。如本书中的甘溪和觅洞两个村寨分属于北南两个不同的方言区,从文化信仰到民风民俗乃至村民的心理结构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武术的传承之道也不同。因此,对两个村寨的武术文化进行比较研究,既可以揭示侗寨武术传承之道最深层次的各种社会原因,同时也是对体育人类学“跨文化比较研究”范式有益的补充。
(二)体育人类学中的“深描”
英国的马林诺夫斯基将自然科学中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引入人类学研究领域中,视田野调查为人类学的研究方法重要依据,实现了人类学在研究方法上的转变。之后,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对泰勒的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进行了批判,认为“这种泰勒式大杂烩理论方法将文化概念带入了一种困境”[6]。格尔茨借用吉尔伯特·赖尔的“深描”概念,通过分析“挤眼睛”的文化意义,提出了“民族志是深描”的说法,指出:“民族志学者首先必须努力把握它们,然后加以翻译。这一点在民族志学者活动之最为基础的丛林田野工作层面上有真切的表现:访问调查合作者、观察仪式、查证亲族称谓、追溯财产继承的路线、调查统计家庭人口……写日记”。[7]显然,格尔茨的“民族志深描”不仅继承了卡西尔的文化哲学整体观,更是强调了文化的阐释。在体育研究领域,虽然学界运用田野调查法做了一些可圈可点的体育人类学研究,但有关“民族志深描”的成果并不多见。其中,除了上文提及的郭学松、王建、刘文燕等学者所做的体育人类学研究之外,更有诸如胡小明、白晋湘、杨世如、杨海晨、谭华、谭广鑫等专家学者对相关体育项目进行的体育人类学的田野调查。其中,胡小明先生是国内较早提倡和进行田野调查的体育人类学家之一。他与杨世如在《黔东南独木龙舟的田野调查——体育人类学的实证研究》(2009、2010)中连续阐述了他们带领团队深入黔东南州清水江与巴拉河流域对独木龙舟进行田野考察的过程和结果。随之,胡小明先生在《体育人类学方法论》(2013)一文中明确提出了要在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的基础上构建体育民族志,脚踏实地进行跨文化比较。[8]这为本书对两个侗寨武术进行田野民族志式的比较研究提供了方法论依据与参考。而更加值得学界关注的是,学界在以往研究少数民族武术时,偶有部分学者做了田野调查,但也多为“走马观花”式的“民间采风”,停留在对少数民族武术现象的浅层描写,缺乏体育民族志式的深描,但杨海晨在《族群体育与认同构建》(2017)中,在对黑泥屯的演武活动进行深度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演绎出族群体育与族群认同这一学理。这一体育民族志式的深描理论与方法,为本书提供了重要参考。尽管如此,在笔者看来,武术技术虽然处于武术文化的最外层,但却是武术研究的根本,也是一切武术文化研究的源泉。对侗族武术进行人类学调查,并对技术进行拍摄和记录,既可以弥补以往武术研究中缺少人文关怀的弊端,又可以避免过于强调人文关怀而忽略武术技术本体的缺憾。无独有偶,谭广鑫的《巫风武影:南部侗族“抬官人”挖掘整理的田野调查报告》(2014)一文采用人类学田野调查的方法,以“抬棺人”为研究对象进行了“深描”:论述侗族武术的人类学背景及其所生存的民俗场域,为本书提供了体育民族志深描方法上的参考。相比之下,刘文燕等的《黔东南侗族黑虎拳的人类学研究》(2017)和张江龙等的《对黔东南侗族武术的主要内容与文化精神的研究——基于渡马镇、高酿镇、双江镇等武术之乡的田野调查》(2017)虽然对侗族武术村寨进行了实地调查,但未能结合体育民族志深描理论进行阐释,在研究理论与方法上就略显不足。而笔者的《苗族濒危体育文化遗产镋钯传承的人类学调查》(2018)一文运用田野调查法,对流传于云贵川三省苗区的苗族镋钯的传承进行实物史料的搜集和口述访谈,尝试运用体育民族志深描理论揭示镋钯在苗族迁徙中从形制到技法功能的演化及背后的人类学故事。尽管如此,该文在“深描”层次上仍显不足,但为本书的体育民族志深描积淀了基础。
(三)文化整体观与主位观
文化整体观是体育人类学研究重要的方法论。胡小明、倪依克、杨海晨等一大批专家学者都曾提倡并运用文化整体观分析体育文化现象。然则,由于研究范式的固化,学界虽然有部分学者从人类学的视角分析少数民族武术文化内涵,但绝大多数学者对于少数民族武术的认知与研究仍未能摆脱“就武术而研究武术”的困境,剥离了武术赖以生存与传承发展的文化土壤,未能从文化整体观的角度去理解少数民族武术的内涵。本书吸取以往研究中的教训,基于文化整体论,对包括村寨历史、民风民俗、侗族大歌、侗戏、民间信仰、寨佬制度等在内的两个“侗拳之乡”进行相对全面的调查,为揭示侗寨武术的传承之道提供依据。与此同时,以往的研究成果多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待武术,没有运用人类学中的主位观,站在本土人的立场去阐述问题。而龚茂富在《中国民间武术与社会变迁——基于四川地区民间武术的研究》(2018)一书中提及要从“他者”的视野理解“民间”,尽管在书中并未明显凸出“他者”的视野,但其研究思路与方法却为本书提供了参考。龚茂福指出:“民间武术也是我们可以借以理解中国社会结构的重要路径之一。民间武术群体并非‘乌合之众’,他们所继承或产生的群体文化是中国社会深层次结构以及中华民族所特有文化的反映。”[9]而本书中所论述的存在于侗寨武术传承中的武术伦理、民风民俗、民间信仰等实际上就折射出当时的社会结构。此前,笔者也曾在《苗族濒危体育文化镋钯传承的人类学调查》(2018)一文中运用人类学中的“主位观”分析苗族镋钯的传承,但未针对侗族武术进行主位观分析。而如美国人类学家格尔兹所言,“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10]。所以,本书运用人类学中的主位观,让侗拳师说话,倾听他们对于侗族武术文化的解释,凸显民间拳师的“话语权”,避免武术研究成为学者们的“主体性建构”。
(四)相关研究
除此之外,在侗族文化研究方面,国外主要关注于中国侗族的语言、民俗等方面,尚未关注侗族武术;而国内学界在侗族武术研究领域正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主要集中于发展现状、文化内涵、教育传承等研究主题,尚无侗族武术方面的专著。而学界对于其他民族武术却做了可圈可点的研究工作,其中,郑玲玲等的《云南德宏傣族孔雀拳运动》(2013)仅对云南德宏傣族孔雀拳在文化特征和项目介绍、技术分析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石兴文的《蚩尤拳》也仅仅展示了流传于广大苗区的蚩尤拳的历史渊源、技法特征、历史人物故事等。而与以上有所不同的是,郭振华的《滇黔武术文化研究》(2015)一书从地理环境、民风民俗、古迹兵器、战争与移民、武术社团、反封建斗争、地域与心理特征方面较为全面地展示了滇黔武术内容与文化特征,既有技术展示,又有理论解析;既有全面介绍,又有个案分析,而正如郭志禹教授所说,“舞中演武”是该书分析、提炼的精要之一。[11]其实,该书不经意间已经运用了文化整体观来分析滇黔武术文化,为本书提供了思路上的参考。
基于以上几点,本书基于文化整体观,希望以侗族武术研究为切入点;以两个侗族村寨武术为例,率领研究团队深入两个侗族村寨,运用文化整体观,对侗族村寨历史和文化遗迹、武术社会语境、武术技术体系、武术伦理、侗寨武术的社会影响等做相对全面的田野考察。在田野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深度访谈对侗寨武术文化现象进行“深描”,揭示社会结构、文化伦理等与侗寨武术的相互建构。在此基础上,本书还运用国家在场、在地化、共生、行动者网络等社会学与人类学理论方法,对两个侗寨武术进行深度解析和比较研究,揭示两个“侗拳之乡”传承之道不同的文化根基与历史记忆。此外,本书希望通过对两个侗寨武术进行个案比较研究,形成一个“试验场”,以期为学界进行同类比较研究提供研究范式上的借鉴和理论方法上的参考。
二 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学术价值
1.完善少数民族武术研究,推动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发展
根据上文对侗族文化研究情况的分析可知,当前学界虽对侗族武术文化进行了零零散散的分析,但截至目前,尚无侗族武术研究专著。因此,本书不仅填补了国内侗族武术研究在专著方面的空白,也扩展了少数民族武术的研究内容;不但丰富了整个中国武术研究的内涵,还在研究范式上大胆尝试,对少数民族村寨武术文化进行比较研究,这必将完善少数民族武术研究,推动整个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发展。
2.丰富体育人类学的研究内容,推动体育人类学的发展
中国体育人类学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但有关体育民族志的深描并不多见。与此同时,虽然体育人类学提倡“跨文化比较研究”,但多针对不同的体育文化系统进行比较分析,而鲜见对于同一文化系统内的不同子文化之间进行比较研究。尤为重要的是,学界在体育民族志深描的基础上对两个民族村寨进行比较研究的更是非常少见。因此,本书通过体育民族志深描的方式,对同属于侗族传统文化系统内的南北两个不同文化子系统中的武术文化进行比较研究,不仅丰富了体育人类学的研究内容,还将推动体育人类学的发展。
(二)现实意义
通过课题组深入广大侗族地区进行田野调查,挖掘蕴含于侗族文化生态系统中的武术文化内涵及相关人类学解释,并对两个村寨武术进行比较研究,不仅对于促进侗族地区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在侗族地区的实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带动乡村文化旅游建设、促进侗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美丽中国”战略的实施也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与此同时,通过本书也有助于增强侗族的文化自强和文化自信,增强侗族的国家认同感。这对于促进民族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胡小明:《体育人类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第4页。
[2] 杨海晨、王斌、胡小明:《论体育人类学研究范式中的跨文化比较》,《体育科学》2012年第8期。
[3] 郭学松:《一个少数民族村落传统武术人口变迁的考察》,《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5年第12期。
[4] 王明建:《村落武术的文化人类学研究》,《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
[5] 王明建:《拳种与村落:武术人类学研究的实践空间》,《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
[6] [美]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第4页。
[7] [美]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第12页。
[8] 胡小明:《体育人类学方法论》,《体育科学》2013年第11期。
[9] 龚茂富:《中国民间武术与社会变迁:基于四川地区民间武术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绪论第3页。
[10] [美]克利福德·格尔兹:《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
[11] 郭振华:《滇黔武术文化研究》,民族出版社2015年版,自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