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武术文化传承之道:两个“侗拳之乡”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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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中国侗族研究的新境域

——“中国侗族研究丛书”总序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正是各地方民族文化的千姿百态,共同造就了整个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丰富多彩,从而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拥有了得天独厚的文化多样性底蕴和由此形成的文化资源软实力。而侗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一方面创造、发展和传承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民族文化;另一方面则早就在历史的长河中与周边其他民族形成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共生依存关系。尽管语言学界对于侗族语言系属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但侗族是我国古代百越族系后裔这一点,却是民族学和历史学界都一致公认的学术定论。无论是从其百越先民时期,还是从首次出现本族特有族称记载(“仡伶”“仡榄”)的北宋时代算起,侗族这个群体其实都早已与神州大地上的其他民族形成了密切互动和交融的关系,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缔造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正如著名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梁钊韬先生在《百越对缔造中华民族的贡献》(《中山大学学报》1981年第2期)一文中所说的,“数千年来,百越民族与羌彝系统诸民族、苗瑶系统诸民族不断交往,相互融合、混血,成为中华民族的成员民族,为缔造中华民族文化及保卫我国边疆作出了伟大的贡献”。从这个角度出发,显而易见,今天我们深入研究侗族的历史和文化,无论是对于侗族人民提升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还是对于增强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无疑都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漫长的帝制时代里,帝国皇权的空间演化不断重塑着政治的和文化的边界,侗族所在的区域从自在自为的“蛮荒”或“化外之地”逐渐被吸纳为边陲;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边陲又不断地非边陲化。但是,贯穿了这条历史长河的帝国主流文化话语体系却似乎从来就不曾承认过边陲族群存在的合法性或正当性。对于那些被纳入了版籍的边陲族群而言,尽管它们继续存在,可它们的文化连同其族群身份一道,常常会被官儒们表述为没有主体意识的奇风异俗,总是以一种妖魔化和野蛮化的形象出现在主流话语里。在新中国民族平等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到来后,才扭转了这业已延续千年的历史轨迹,使多民族共生发展的认知成为一种共识,使民族身份的认同表达成为社会常态,让许多茧封和遮蔽在深山偏隅里的族群文化得以被知晓、被激活从而获得了新生。

如果不是1950年代初中央民族访问团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队的到来,解除了来自以往一元化帝国历史的厚重的话语遮蔽;如果不是新政权的民族平等政策彻底颠覆了由上千年的受歧视压迫经历积压而成的深深的族群疑惧,很难想象现在称之为“侗族”的这群“蛮夷”同胞会如此毫不畏缩且十分自豪地将他们那尘封多年的民族身份亮出来,并使之成为自己所属的国家公民身份的核心组成部分。

据此我相信,侗族作为一个族体乃是一种本体论意义上(ontological)的存在,不仅有着一系列的文化特质和时空关系结构作为物性的依托与标识,也有着相同的集体境遇记忆和厚重的历史谱系作为亲缘感的基础,而且更是侗族精英代表在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框架下发挥主体性和能动性,与政府互动协商、与其他相关力量博弈共进的结果。西方一些人类学学者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将中国的少数民族加以“解构”,斥之为目的论意义上(teleological)的威权政治创造物,显然有失偏颇,甚至恰恰可能有着难以言说的意识形态偏见或目的论。我十分赞同潘蛟教授在《解构中国少数民族:去东方学化还是再东方学化》(《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中作出的批判,那种把中国少数民族想象成完全没有主体性和能动力、任人摆布和任意组构之玩偶或创造物的观点,不过是对中国少数民族“再东方学化”的畅想,根本经不起迪尔凯姆和莫斯社会人类学意义上的民族志“社会事实”(Facto Social / Facto Social Total)的检验。

谈到侗族的本体存在,便不由自主地想起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多元一体”学说。1988年秋,这位享誉全球学术界的中国民族学大师在著名的“坦纳讲座”(Tanner Lectures)上首次明确而系统地阐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不仅为中华各民族认同与贡献的“客位论述”提供了指导性的学术框架,也给不同民族在这个格局中的自我文化表述赋予了话语正当性。按我的理解,他所说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至少应包括两个层面上的内容:不仅中华民族这个整体是多个民族在近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框架下整合而形成的超级共同体,就连中华民族的各个具体成员族群也几乎都是多元一体的民族单位。

以侗族为例来说,其内部不仅有南北两个方言区,而且各方言区里还有许多不同的支系,有的自称为Gaeml或Geml,有的则自称Jeml。譬如,湘黔桂边区的三省坡一带侗族就有Jeml Laox、Jeml Tanx、Jeml Jaox等不同支系之分,贵州黎平和从江等地的侗族则又有“天府侗”“河边侗”“高山侗”之别。这些不同支系之间在方言土语、文化习俗等方面有异有同,究竟是什么样的因素和何等的机制使得他们能够求同存异,一方面顽强地保持如此多样化的文化自在;另一方面却维系着如此执着而同一的民族认同呢?对这一问题的解答,还有待于我们对侗族进行跨方言、跨支系、跨区域的多学科比较研究。揭示侗族内部的文化多样性与民族认同一致性之间的关系,不仅能够促进对侗族形成过程和机理的认识,而且有助于深化我们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理解。毕竟,正是由于有着像侗族这样一个个支系纷繁的多元一体民族的存在,才构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整体格局,使中华文明充满了丰富的内涵,这似乎也正好应验了人类学巨匠列维-施特劳斯在其经典著作《结构人类学》中写下的那句名言:“文明意味着具有最大限度多样性的文化之间的共存。文明甚至就是这种共存本身。世界文明不是别的,只能是保持着自身特点的各种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联盟。”

但是,在当今我们所处的这样一个复杂多变、各种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全球化生境中,一个民族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再也不能仅仅满足于保持文化自在与认同,而必须实现从文化自在到文化自觉的跨越。文化自觉,诚如费孝通先生所指出的:“是指生活在一定社会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开展对侗族的全方位、多视角、跨学科的研究,正是推动侗族文化自觉的必由之路。

近现代学术意义上的侗族研究起步较晚,论及侗族的人类学民族学论著虽然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年,但最早专门研究侗族的成果却只有20世纪三四十年代李方桂的侗台语调查报告、陈国钧《侗家中的鼓楼》(1942)和梁瓯第的《车寨社区调查》(1947)等成果。而专门对侗族开展较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才出现的事情。值得注意的是,与中华民国时期侗族语言文化论述作者均为“他者”的情形不同,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组织开展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期间,侗族社会历史调查小组的骨干成员中身为侗族的知识分子占了绝大部分,包括来自贵州侗区的向零、伍华谋、张民、周昌武、张士良,来自广西侗区的石若屏、陈衣、陈维刚,来自湖南侗区的杨权、吴万源,杨成权,等等。侗族知识分子们积极参与国家组织的侗族社会历史的调查研究,并编著了一批颇有影响的论著(如《侗族简史》),那这算不算是一种文化自觉的践行或其良好的开端呢?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如果说20世纪中叶这场以重新发现和建构历史为主旨的侗族知识生产活动带有过于浓重的“国家在场”痕迹且还局限于人数不多的侗族精英的话,那么1987年以来,一系列侗族学术社团的成立及其所开展的活动则表明侗族人在文化自觉方面的努力已经拓展到了更为广阔的范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87年成立的侗族文学学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侗族文学分会)、1989年成立的贵州省侗学研究会、2006年成立的湖南省侗学研究会、2007年成立的广西侗学研究会,以及一些地州县先后成立的侗学研究会,都凝聚了大批有志于探讨侗族历史、侗族语言与侗族文化的侗汉等各族人士,旨在“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我国侗族研究成果在数量上的显著增长、在研究深度和广度上的不断提高有目共睹。中国知网和读秀等文献库的检索数据显示,目前以侗族为题的期刊论文数目至少在6000篇以上,著作至少700部以上,硕博学位论文近500篇,尽管相比壮族、苗族或彝族的研究而言还显得薄弱,但就自身的纵向发展而言已蔚为可观——近年来每年的发文量都在200篇以上,而20世纪80年代每年平均发文量还不到30篇。纵观近百年的侗族研究,特别是近一二十年来的侗族相关著述,成绩固然可嘉,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除了学科方法还比较单一、跨学科交叉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之外,有些或多或少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倾向更令我感到不安。对于这几种论述范式或话语倾向,姑且可将之概括为“六化”:原始化、浪漫化、同一化(刻板化)、单一化、溯古化、应时化。

首先,说一说“原始化”和“浪漫化”的问题。这里所谓的“原始化”,就是深受古典单线进化论的影响,将侗族的某些习俗或元素(如尊重女性、萨玛女神崇拜、“不落夫家”、舅权、夏威夷型亲属称谓)解释为原始社会的残余或表征,将早期人类学关于原始社会的论述套到侗族身上,或选取一些侗族文化现象来对所谓的原始社会进行演绎。这种时空穿越式的论述倾向在20世纪80年代比较普遍,近来已不多见,但还是会不时出现。而所谓“浪漫化”,就是把侗族传统文化的一切都描述成美轮美奂的生活图式、浪漫优雅的田园牧歌,譬如有些学者将侗族老人怀旧想象中作为传统社会理想类型的“款组织”当成了社会事实,建构了自己对侗族社会秩序模型的浪漫学术想象;而有人则将侗族传统生态知识的意义过度夸大,想象成了当代环境治理的浪漫神器,这些浪漫化的论述,就如欧洲启蒙运动时代思想家卢梭等人对于“高尚野蛮人”(Noble Savages)的想象一样,看似可以增强文化自信,实则脱离现实,不过是作者对自己心里的“他者”理想类型的学术想象和建构而已。

其次,谈一谈“同一化”和“单一化”的倾向。“同一化”,其实也可称为“刻板化”,这是近年来在侗族研究中比较突出的一种倾向。众所周知,鼓楼、风雨桥、大歌是侗族文化中比较重要的关键符号,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地区的侗族或侗族支系都有这些文化事象,譬如北侗就既无大歌,也已没有鼓楼。然而目前侗族研究的很多著述都是言必称鼓楼或大歌,眼睛总是只聚焦于有鼓楼和大歌的地区,而忽略了侗族其他地区许许多多的丰富文化内涵。这对于全面了解侗族、推动侗族研究深入发展显然十分不利,甚至还严重误导了不少侗族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乡村发展规划和旅游开发走向。周大鸣教授在《行政的边缘 文化的中心:湖南通道上岩坪寨田野调查报告》(民族出版社,2014)一书“总结与反思”章里对侗族地区村寨规划与研究中的这种严重“同一化”的倾向提出了批评,并郑重地提醒我们“侗文化本身就是多样化的”。我认为这是十分中肯而有益的意见,值得侗族研究界注意和采纳。而所谓“单一化”,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倾向,一是研究中的单一民族化;二是研究视角的单一化。侗族地区与其他民族长期交流和融合,形成了犬牙交错的分布格局,在村寨社区层级范围之外的很多地方,其实都处于侗族与其他民族共居共建的状态,但许多论著却没有把那些与侗族水乳交融的周边民族及其文化考虑进来,而只是孤立地就侗族谈侗族,使研究脱离了实际的多族互动语境。与此同时,一些文化事象根本就不是侗族独有的(譬如冲傩仪式),但不少论文却倾向于将其作为侗族特有之物来论述,而没有放置到多民族共有的文化这一框架下来进行比较分析和理解。此外,研究视角的单一化也是长期存在的问题之一,许多关于侗族特定文化事象的著述,缺乏整体论、跨学科、多方位或主客位交互的视角,局限于就某事象而谈某事象,不与其他事象联系起来考量,因而难以全面深入地揭示其内涵和意义。

最后,讲一讲“溯古化”和“应时化”的倾向。这里的“溯古化”有两层含义,其一是目前关于侗族文化的不少论著似乎都过于偏重所谓的传统文化,倾向于对已经逝去的传统进行浓墨重彩的梳理性和建构性论述,而轻视对当下活着且演化中的侗族文化实践的深描记述,好似侗族文化就静态地停滞在传统之中、不再向前演化一样;其二是动辄就要为侗族的某种文化事象去寻找一个越古越好的起源,要么攀附到秦汉隋唐名人望族中,要么不惜笼统地追溯到所谓的“原始氏族社会”,这往往与前边提到的“原始化”倾向交织在一起。其实,由于史料匮乏,侗族绝大多数社会文化事象的起源都并不可考,那些关于侗族姓氏和家族起源的汉字家谱内容里充斥着许许多多的攀附虚托之物,叙事史诗《美道》中的“破姓开亲”故事也不可能是什么原始社会氏族外婚制度的历史写照,而很可能只是对该史诗流传地区侗族聚落世系群发生半偶(moitiés)分裂而导致婚姻圈变化所作的“宪章式”合理化解释而已。与“溯古化”相对的另一个极端就是“应时化”。应时应景炒作是当前很多学科领域的通病,侗族研究也不例外。学术为现实发展服务,达到经世致用的目的,是学术界天经地义的最高理想追求之一。但遗憾的是,一些论文并没有将时代精神贯彻到侗族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中,去发现新问题并提出解答,只是将各个新时期的时髦词句和话语套到侗族身上来炒炒冷饭、发发议论、喊喊口号而已,对于认识侗族社会文化新动向、促进侗族社会发展毫无裨益。

侗族研究的现状及其以上这些不足之处,说明这个领域远未进入成熟期,尚处在科学学家普莱斯(Derek J.de Solla Price)所说的学科领域初期发展阶段。换言之,侗族研究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许多研究主题上的空白需要我们去填补,许多学术问题需要我们去分析和解答,许多的不足之处也亟待我们去弥补和超越。我和贵州山地研究院人文社科部的中国山地民族研究中心之所以会响应侗族研究界一批资深专家学者的建议,主持编写出版这套“中国侗族研究丛书”,就是希望借助新时代赐予的良机,在前人成就的基础上,尽力推动这个研究领域快速而稳步地走向纵深发展。

基于对国内外学术动向和上述问题的思考,“中国侗族研究丛书”在著作选题上优先选择了之前没人调查研究过的侗族社区或侗族文化事象,在研究方法上则优先支持那些具有整体论、跨学科、多视角、深度描述等研究取向的选题。丛书首批书目计划中的《侗语语音语法及名物的多视角研究》《记忆的狂欢:瑶白侗寨摆古节的民族志研究》《侗族武术文化传承之道:两个“侗拳之乡”的比较研究》《中国侗族大歌的生态记录与研究》《河运码头侗寨的石刻记忆:三门塘等地濒危碑刻的抢救性整理研究》《侗医指号学:侗语疾病医药命名与分类的跨学科研究》《侗匠记忆抢救录:贵州侗族传统建筑老匠师的口述史研究》《侗族山地林业史》《北侗生活世界中的礼与俗》《追寻本体的身影:百年侗族论著的知识图谱分析》等,基本上都是作者基于自己的长期田野调查或对第一手资料的扎实把握而写成的学术专著,就研究主题而言都是研前人之所未研、发前人之所未发的填补空白之作。希望这些成果的出版有助于丰富侗族研究的内涵、增强侗族研究的深度、提升侗民族的文化自觉,在推动侗族研究迈向更高学术新境域的同时,也为我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伟大实践奠定更加深厚的知识根基。

2019年5月6日写毕于深圳

2019年5月8日修改于复旦

龙宇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