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理三棱镜:媒介批评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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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新型的公民言论空间

——《南方都市报》来论版的意义

2002年3月4日,《南方都市报》在扩版为日出88版的当天,推出每天一版的时评版,开始了迈向“有厚度,更有深度”的主流媒体之旅。2003年4月2日,《南方都市报》更将来论辟为专版(第三版),与社评版(第二版)并列编排。在我国报刊发展史上,来论独立成版还是第一次,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一 来论的版面化

何为“来论”,国内学界尚未有严密的界定。邱沛篁等主编的《新闻传播百科全书》指出:“来论,新闻评论学术语。指放在社论版位置发表的读者写来的重要评论。属社论的一种变体。”在论述新闻评论种类的划分时又说:“西方国家通常把报纸的新闻评论分为四类:1.社论,包括社论、统一社论、舆论结、代论;2.专论,包括专论、来论、星期论文;3.释论,包括大事分析、时事述评、评述;4.短评,包括分散在各专业版内的短小评论文章。”[1]

显然,从新闻评论的分类看,西方的来论并不属于社论形态。刘建明主编的《宣传舆论学大辞典》在“社论版对页”条目写道:“(社论版对页)是指与社论版相对的那一个版面,专门用来当可以同社论版唱对台戏的‘自由论坛’,刊登本报政治评论专栏作家的稿件和来论。西方一些报纸标榜它们的政治专栏作家是‘独立的’评论家,他们自由发表评论,不受报社态度的限制。”[2]本文所讨论的《南方都市报》来论版的“来论”,与西方的来论概念接近,意即读者写来的评论。

我国党报历来重视群众的批评意见。解放后党中央的“关于新闻工作的第一个文件”《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指出:“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报纸刊物上作关于这些缺点和错误的自我批评,在今天是更加突出的重要起来了。”[3]因此,党报常辟有“读者来信”的专栏,用以发表群众中“有益”且“能判断其为真实”的批评。但是,“读者来信”长期由报社的群众工作部负责,在人们心目中类似政府信访部门之类的角色。读者来信的内容,主要是群众倾诉个人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谈不上意见的表达和交流。

在这种情况下,“评论专栏”特别是“群言专栏”在新时期蓬勃发展起来。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思想禁锢的解除和媒体几次大的自由讨论的开展,以《人民日报》设立“今日谈”专栏为发端,《新华日报》“细流集”、《文汇报》“虚实谈”、《羊城晚报》“街谈巷议”等言论专栏纷纷设立。其中《人民日报》“今日谈”、《中国青年报》“求实篇”等群言专栏颇受读者欢迎,并在1996年中宣部举办的中央新闻名专栏评选活动中入选十二强。它们是一种开放型专栏,文章个人署名,作者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20世纪90年代后期,报刊评论逐渐打破“栏”的界限,呈现出版面化的倾向,如《中国青年报》的“青年话题”、《解放日报》的“视点”、《南方都市报》的“时评”专版、《经济观察报》的“社论”版等。在这场被称作“时代先声”的“时评热”中,时评正是以“大众视点”“平民写作”来彰显其力量的。换言之,这一时期评论空间的拓宽,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群言评论”(可归为后来的“来论”)的“攻城略地”。

以《南方都市报》为例,据笔者粗略统计,在其开设“时评”专版的一年多时间里(2002年3月4日至2003年4月1日),常设的栏目除该报编辑部成员或特约评论员撰文的“社评”“点评”“媒体焦点”以外,由普通读者撰文的栏目先后开设了十余个,其中包括“视点”“观点交锋”“议论风生”“读者来论”等。从文章数量来看,每天的“来论”数量基本保持在两篇或两篇以上,约占“时评”版文章总量的1/3甚至1/2。经过2003年4月2日的版面调整,《南方都市报》的“来论”完全突破了“专栏”的界限,辟出“来论版”,形成独立版面,以“视点”“马上评论”“一家之言”等栏目为主打,专门刊发来论。

“来论”从无到有,由单篇发展到专栏,直至版面化,不仅起到了丰富评论品种、壮大评论队伍的作用;而且与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互动互进,在客观上拓宽了公共空间,提升了读者的主体地位。

二 “公共空间”的开放

“公共空间”(public sphere),又译作“公共领域”,是哈贝马斯构建的“政治性乌托邦”的关键词。按照哈氏的定义,它是“允许市民自由发表和交流意见,以形成共识和公众舆论的地方。它向公众开放,所有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在这块地方自由讨论有关公共利益的任何事务。大众传媒是这一领域的主要论坛”。[4]

《南方都市报》开辟“来论版”,最明显的变化体现在言论空间的扩大:言论版由以前的一个版面扩大到两个版,评论总量也由扩版前的4—6条增加到扩版后的8—10条。随着评论数量的激增而带来的,更是言论本质的微妙变化。

一方面,来论版的相对独立使得“来论”自成生态,生机盎然。从2003年4月6日起,《南方都市报》即在“来论版”下方注明“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既表明该版面的民间色彩,又促进了话题的多样选择和表达的自由发挥。以对“非典”事件的评论为例,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在4月21日至4月30日间,该报共发表评论80篇,涉及“非典”的相关评论49篇,超过总量半数以上。在话语主题的选择上,既有关于“市民是否戴口罩”这样的健康生活话语的讨论,也有对“河北省对瞒报疫情市长就地免职”之类政治话语的关注。该报2003年4月22日“来论版”,就温州副市长吴敏一辞官下海现象同时刊发四篇评论。《由吴敏一辞官反思三个问题》和《政坛精英流失现象值得忧虑》两文从大处着笔,前者质疑现行的领导干部选拔、管理机制,后者则与前文相呼应,鲜明提出“待遇,人事得改革”的建议。《官员辞职:私心莫大于公心》则批评官员辞官下海是私心作祟,认为“为官是来不得半点私心的,否则,干脆别做官。”而新浪网的特供稿《有感于下海官员“从政”观》同样站在反方的立场,进一步阐发了“从政”的意义:“不在于争取个人的幸福”,它是一种为公众谋福利的事业,不但要抛弃“权力的优越感”,还要树立“权力的责任感”。

另一方面,“来论版”采用的是“社评版”对页的形式,在视觉上不会破坏言论版面的整体感。这种版式与《纽约时报》言论版的做法颇为相似,后者强调“来论”与“社论版”评论的冲突性,在版式设计上体现出一种“平衡”理念。而《南方都市报》的言论版,就目前而言,来论与社评实现了“空间同一”,但尚未实现“共时态”生存。也就是说,在该报同一天刊发的评论中,鲜见社评版文章与“来论”围绕同一现象或主题展开评论。在笔者看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观点之间的冲突性。

三 社会参与的强化

从话语空间的角度说,来论版的开辟是公共空间的开放;而从传播主体的角度看,辟出专门的来论版刊登人们的来论,则是社会参与的强化。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传播学界提出了社会参与理论(或称民主参与理论),认为作为受众的公民不仅有“知”(即知晓信息)的权利,而且有“传”(即表达意见)的权利。《南方都市报》《经济观察报》等报纸的每一篇“来论”,均会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所在城市甚至个人职业。《南方都市报》11月4日“来论版”刊发6篇文章,标明来自北京、广东、四川、河南、山东等五省份,职业身份有职员、教师、交警、记者等。这表明,来论突破了言论仅是编辑部、职业写手、政治精英写作专利的局限,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普通作者拾起手中笔,写“我”所想,书“我”所感。

马少华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言论版面化对于读者心理所起的微妙变化。他认为,“言论的语言、情感和逻辑,以及它所提供的事实是有一种影响人,左右人,征服人的力量的。……当人们面对一篇评论的时候,无论它是出自报纸编辑部,还是其他随便什么人,它的论据、逻辑、说服人的技巧和强势地位,往往是阅读者的头脑不知不觉地处于受支配、左右的地位——一个被动接受的地位。……但是,在一个言论版上,许多篇观点不同、利益背景不同、论据和逻辑不同的言论放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各自具有的那种对读者的强势、支配力,受到了相互抵消,言论本身受到了弱化,而读者——一个在不同观点之间评判取舍的认识主体,则不期然得到了提升。这也是一个给言论‘除魅’的结构。”[5]

诚然,来论及其独立版面的出现本身就是社会民主化的体现,是读者主体意识的体现,是公民参与传播过程的体现。198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交流问题研究委员会在一份名为《多种声音,一个世界》的报告中就曾指出,以前通常把读者、听众、观众当作产品的“消费者”,而产品的内容如何是不要消费者过问的。这样的交流往往是“单向”的,受众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报告主张“交流应成为自由开放的答复、做出反应和进行争论的过程。这一权利可以保证集体行动的真正一致,并且使个人能够影响权威人士作出的决定”。[6]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负责管理交流工具的人拨出更多的报纸篇幅和更多的广播时间,供公众或有组织的社会集团的每一个成员发表意见和看法。

在我国,《宪法》和有关法规对公民的表达权也作出了明确的表述。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7]学界认为,这一项自由,是公民表达意愿、参加社会生活和国家生活的基本手段和途径。1978年以来,我国社会在各个方面已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变迁的各个方面带给人们许多困惑,也驱使人们有着强烈的表达欲求。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社会阶层已经发生了结构性的改变,“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及利益认同的差异日益明晰化”,[8]不认同政治、经济与知识精英联盟而垄断社会资源与话语权的时评作者,“为了维护社会生态平衡,就必然会选择自己角色立场,自觉地以平民的视角看问题。”[9]

2003年,被称为“新民权行动年”。在有关孙志刚、李思怡、孙大午等人命运的自发的平民维权行动中,“我们看到了当事人与舆论间的互动,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的互动,公共知识分子与媒体、当事人的互动;最后,还有政府与民间的互动。”[10]“公民权利”不只是作为法律条文的某种存在,而是作为一种实际权利得以一再实践,由此进入每个普通人的心中。因此,我们更有理由相信,以读者平等参与和交流为基点,形成多元开放言论空间为目标的“来论”及其“来论版”,一定会走得更远。

(原载《新闻界》2004年第5期,与研究生丰帆合写)


[1] 邱沛篁等主编:《新闻传播百科全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28、227页。

[2] 刘建明主编:《宣传舆论学大辞典》,经济日报出版社1992年版,第252页。

[3] 张之华主编:《中国新闻事业史文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41页。

[4] 肖小穗:《媒批评——揭开公开中立的面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9页。

[5] 马少华:《言论版的秘密》,《新京报》2003年11月13日第2版。

[6] 参见刘建明主编《宣传舆论学大辞典》,经济日报出版社1993年版,第293页。

[7] 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7页。

[8] 邓科:《中国当代社会阶层透视:洋葱头结构、良性变化》,人民网,http://www. people.com.cn/GB/shenghuo/76/123/20011221/632469.html。

[9] 鄢烈山:《二十一世纪的“新乐府”——我的“时评”观》,《采写编》2003年第6期。

[10] 秋风:《新民权行动年》,《新闻周刊》2003年第4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