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民族地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困境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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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一 国外研究综述

众所周知,“意识形态”这一概念虽然是由法国哲学家特拉西(Antoine Destutt de Tracy)提出来的,而且在19世纪就提出来了,但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努力和研究,才使意识形态真正成为了科学的意识形态理论,也正是因为如此,意识形态研究真正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在西方学者中形成了众多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这些意识形态理论体系,贯穿、承载着意识形态的不同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不同阐释

对于意识形态的概念,尽管特拉西、马克思与恩格斯都做了分析、阐释,但这仍然是不同意识形态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

1.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的“两种意识形态”。

卡尔·曼海姆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将意识形态区分为“特殊的意识形态概念”和“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他指出,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将表明术语‘意识形态’有两个突出的而且可以被分开的概念:特定的和总体的”[1]。所谓“特定的”意识形态或“‘意识形态’的特定概念只是把对手提出的论断的一部分”(仅指其内容)表示怀疑,而“意识形态的总体性概念则使得对手的整个世界观(包括其认知能力)存在着疑问,而且力图把这种世界观看成是他所参与的集体生活的产物”[2]。“‘意识形态’的特定概念使其对思想的分析建立在纯心理的层面。……对意识形态的总体性概念……是根本不同的思想体系,是存在着广泛差异的经验和诠释模式……(即)思想家的生存状态的产物的思想模式的观念结构。”[3]这也就是说,“特定的意识形态”与个体有关,“总体的意识形态”是一个时代或集体的意识结构,正因为如此,与个体有关的特定的意识形态要上升融入针对一个时代或集体的总体意识形态。因为在卡尔·曼海姆看来,“如果我们把观察局限在发生在个体身上的心理过程并把个体看成是意识形态唯一可能的承担者,我们就永远不能从总体上领悟属于某个既定历史状况下的社会集团的认知世界的结构”[4]。而且只有从“意识形态的特定概念到总体概念”才有意义,“正是意识到我们的总体观点不同于其细节,它可能被扭曲,才使得意识形态的总体概念在理解我们的社会生活方面具有特别的意义”[5]。不仅如此,卡尔·曼海姆认为意识形态自从被特拉西创立以来,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对这些变化仅作“特定意识形态概念”与“总体意识形态概念”的区分与研究还不够,还应该侧重对“总体意识形态概念”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予以分析。“现在的趋势已不再是满足于指出对手在心理的或经验的层次上受到错觉或歪曲的损害,而是要使他的整个意识与思想结构接受彻底的社会学分析。”[6]“随着意识形态总体概念的出现,单一的意识形态理论就发展成了知识社会学。”[7]而“知识社会学正是把这种思维结构(主体的总体思维结构)作为自己的问题的”[8]。意识形态总体的、知识社会学的分析、考察,可以使“人们暂时地并且为了对问题的简化,而不对所面对的思想的正确性作出判断。这种方法仅限于揭示某种精神结构与其存在于其中的生活环境之间的关系”[9],“如果观察者或思考者局限于某一社会地位之中,显然他就不可能获得对问题的全面的洞察。”[10]这样一来,经过卡尔·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的改造,意识形态与特定的党派的立场分离开来,而且最终成为超阶级超党派的纯粹的知识体系。“在知识社会学领域,我们就因为‘意识形态’一词的道德含义而尽可能地避免使用它,取代它的是,我们说思考者的‘观点’。”[11]“总体而言,曾经是党派的思想武器(著者注:‘参见马克思主义的表述“铸造无产阶级的思想武器”’)的东西转变成了社会和思想史的研究方法。”[12]

2.弗雷德里克·詹姆逊[13](Fredric R.Jameson)的七种意识形态说。

弗雷德里克·詹姆逊作为美国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著名代表,也是后现代理论家和文化批评家。他在建构自己的意识形态理论过程中,从历时、共时两个角度提出了他的七种意识形态概念,分别是:“作为错误意识的或有局限性的意识形态”“作为领导权或阶级合法化的意识形态”“作为物化的意识形态”“作为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作为国家机器的意识形态”“作为支配权的意识形态”“作为语言异化的意识形态”[14]。这种区分是他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基础上,在对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关于意识形态实现进行分析、研究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结合资本主义新变化作出的反思,因而使经过马克思、恩格斯的努力成为科学的意识形态理论又有了新视角、新形式、新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但正因为他将意识形态区分为了多样的形式、模式,使意识形态的表现更具体也更分散,所以他的意识形态理论难免缺少了社会综合分析研究的视角、思路,只从文化的领域对意识形态加以分析、阐释,也使他的意识形态理论难以发挥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3.斯拉沃热·齐泽克(Slavoj Zizek)的意识形态概念。

斯拉沃热·齐泽克秉承拉康精神分析学,在肯定意识形态由于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而成为人的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的基础上,套用黑格尔构筑自己理论的“自在—自为—自在自为”的逻辑理路,提出了自己关于意识形态的三种概念:“作为观念体系存在的‘自在的’意识形态、作为物质—仪式存在的‘自为的’意识形态、作为前观念的自发‘幻象’存在的‘自在自为的’意识形态”[15]。这种划分的确符合斯拉沃热·齐泽克的观点,他认为意识形态就是一种“社会存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意识形态就表现出了这三种形式,因此这三种形式的意识形态也构成了他的意识形态概念。尽管斯拉沃热·齐泽克的这一理论留给我们无尽的遐想,但其意识形态理论又存在难以逾越的缺憾。“他苦心孤诣地精心铸成的资本意识形态批判的理论大厦,却吊诡性地在资本逻辑‘收编’之下轰然坍塌了,甚或变为从反面对资本进行的某种辩护。最终,他大概也陷入了他所猛烈批判的阳奉阴违、玩世不恭的犬儒主义意识形态的泥潭之中而难以自拔”,从而“最终必然走向了乌托邦式的批判”。[16]斯拉沃热·齐泽克的这些研究为国内深入研究意识形态提供了借鉴。“从现实层面看,齐泽克理论也提出了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理论重构过程中值得重视的问题,甚或在某些方面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重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比如:如何准确把握当今意识形态转型与发展态势,警惕西方意识形态利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对我们的渗透,动摇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地位,影响到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如何重新认识意识形态功能发挥的多种形式,如何以某种文化的方式、以‘非意识形态表象’的方式来表述、传播和灌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如何认识意识形态的心理发生机制,如何唤起主体认同主流意识形态的欲望”。[17]

(二)关于意识形态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的研究

关于意识形态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的研究,其实也是对于意识形态作为特定阶级集团的思想观念体系在为该阶级服务中所展开的斗争的研究。20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失败,使这些地方的一批学者重点从哲学层面上探讨革命失败的原因。他们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失败的主要原因不仅在暴力革命方面,更重要的是在思想领域即意识形态领域,所以他们纷纷把研究的重点也转移到了这方面。这里只重点分析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三位代表人物卢卡奇(Georg Lukacs)、柯尔施(Karl Korsch)、葛兰西(Antonio Gramsci)的观点,他们三人对意识形态的研究虽然各有侧重,但都对意识形态对于无产阶级及其革命的作用作了研究。

卢卡奇的“总体性意识形态理论”。卢卡奇在其代表作《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指出,由于物化(人的关系的物化)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普遍现象,所以物化意识就成为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基本形式,这种意识的“实质是丧失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个现实的批判力和改造能力”[18]。正因为如此,西欧无产阶级革命中的意识形态危机就不可避免,这也是其革命失败的最主要的原因。要摆脱这种危机,无产阶级必须打破资产阶级以物化意识为基本形式的意识形态的束缚,确立无产阶级自己的意识形态——阶级意识。这种阶级意识与资产阶级的物化意识根本不同,它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其理论形式的。这里卢卡奇凸显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重要性。

柯尔施的“意识形态专政”理论。柯尔施与卢卡奇一样,也非常重视意识形态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作用。在《马克思主义和哲学》中,他首先肯定了意识形态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对列宁的意识形态理论有所抵触)。在他看来,正是由于意识形态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无产阶级在革命的过程中要进行意识形态斗争,就是在夺取和掌握了政权以后更要进行意识形态斗争,即“意识形态专政”。“意识形态专政”其实可以看作他与列宁意识形态理论相区别的一个标志,尽管这一提法连他自己也认为不太适合因而引起了许多误解,但仍然凸显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斗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葛兰西的意识形态“领导权”理论。葛兰西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著名代表之一,也是重视意识形态理论的,但他与前两位的不同在于:一方面非常强调意识形态的物质载体问题,如俞吾金教授指出的“这些意识形态的物质载体则是教会、学校、各种宣传媒介、工会、党派等组织或团体”[19];另一方面也是最为重要的方面,就是提出了意识形态“领导权”问题,并且指出,对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夺取和掌握是一种与“运动战”不同的“阵地战”。

他们的意识形态理论尽管存在许多不足,但为我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提供了理论借鉴。

(三)关于意识形态与精神、意志的关系的研究

意识形态作为社会存在的反映,与精神、意志等其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在很多意识形态研究中,也较多地将其作为特定集团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工具、平台、载体,精神、意志等都仅仅成了意识形态形成的丰富资料,因此,从精神、意志方面研究意识形态很是薄弱。而这一局面则在叔本华、尼采、弗洛伊德等学者那里有了改观,他们都在研究自己的哲学、意识形态过程中,把这些内容引了进来,并且作了各有特色的研究。

叔本华关于意志的理论被人们称为“生命意志”。这是因为他在论述自己的哲学理论中,首先继承了康德的传统,也把世界区分为两个世界:“自在之物”的世界和“现象”世界。但他把这两个世界命名为“意志”(“自在之物”的世界)和“表象”(“现象”世界),并把意志作为世界的基础、本源,是“世界的内在内容和本质”[20]。叔本华认为作为世界本源的意志无处不在,所以它“既是每一特殊事物的内在本质和核心,也是全部事物的实质和核心,它既表现在盲目的自然力中,也表现在人的自觉的行为中”[21]。虽然意志“表现在人的自觉行为中”,可是这种意志是一种无意识的意志,所以它的基本特点仅是求生存,只要求得生存,其他一切都可忍受,因而他的意志被称为“生存意志”或“生命意志”。

尼采与叔本华一样,也是把意志作为世界的本源,但他的意志与叔本华的无目的、无意义的生命意志不同,他的意志有强烈和明确的目的——权力,即“生物所追求的首先是释放自己的力量——生命本身就是权力意志”[22]。正因为如此,尼采的意志被称为“权力意志”。尼采的“权力意志”至少说明了这么几方面内容:第一,权力意志告诉我们,生命是一种积极的、追求力量的过程;第二,正因为这样,生命就不能只满足于自身(叔本华所说的只追求生存),而应该不断超越自己;第三,这种超越不是通过借助诸如信仰、道德等形式,而是依靠自身的力量来超越。这才是生命的意义和目的。

弗洛伊德是以“精神分析”为自己的研究任务的。在他的精神分析中,本能是个主要内容。因为在弗洛伊德看来,人的精神存在有三个组成部分,他分别命名为: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在潜意识中蕴含着各种不同的本能欲望和原始冲动,而性冲动、性本能和性欲望则是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主要的。虽说如此,但只有潜意识才是个体的真正的精神现实,而潜意识中的基本内涵——性冲动、性本能、性欲望,则是现实人的本性。“由此可以推出,现实生活中的人只能是‘性欲人’,而非‘理性人’。”[23]这些理论的确显现了社会的主体——人的作用,而且对人的基本特性作了必要分析研究。这一点在研究他们的理论时必须予以关注,其实特别应该予以肯定的是他们的理论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中注重良好社会心理的培育提供了重要借鉴。

(四)关于意识形态与文化、科学技术的关系研究

这里说的文化是指大众文化。关于大众文化与意识形态关系也是国外学者尤其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内容。虽说如此,但他们对大众文化的认识并不一致。“总起来看,本雅明、洛文塔尔以乐观的态度对待和接受大众文化;霍克海默、阿多诺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葛兰西虽然看到了作为意识形态的大众文化对人们的欺骗,但认为其仍有存在的合理性;马尔库塞开始对其持批判态度,后来则有所改变;哈贝马斯最初肯定了大众文化的积极作用,其后则指出了它的商业性质。”[24]不论他们的观点有什么不同,但是这些研究对我国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三化”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还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于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研究基本集中在法兰克福学派。我们知道,早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就已经深刻认识到了科学技术的作用,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科学技术的作用,把它作为重要的生产力。他们对科学技术的作用的认识也仅限于此。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在当代工业社会作用的发挥尤其是负面作用的显现,西方的学者在剖析科学技术给工业社会带来极大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注意到其带来了明显的消极作用尤其使人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问题,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的《单向度的人》就是典型。之所以科学技术的广泛使用造成了“单向度的人”,是因为科学技术不仅是生产力的重要因素,而且自身日益成为统治的合理性手段;于是在他看来,“技术的合理性”转化为“统治(政治的)的合理性”。正是基于此,马尔库塞于20世纪50年代首先提出了科学技术是意识形态的观点。对此,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另一位著名人物哈贝马斯深以为然。如俞吾金指出的:“哈贝马斯认为,如果全面地分析马尔库塞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合理化问题的产生的见解,就会发现,他肯定了科学技术进步有双重功能,一是科学技术已成了最重要的生产力;二是科学技术本身已成了意识形态,蕴含在科学技术中的合理化成了新的意识形态的灵魂。”[25]正因为如此,哈贝马斯有专门的著作,题目就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

法兰克福学派关于科学技术就是意识形态的研究是从批判的视角进行的,但这些研究告诉我们,意识形态要获得社会成员的认可、认同必须要有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 国内研究综述

意识形态问题也是国内学术界持续关注的重点,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更是如此,也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研究

我国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的是马克思主义,所以学术界在对意识形态理论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基本是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为研究的重点,而且关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则又以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为研究的切入点,从中找寻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及其建设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如俞吾金的《意识形态论》(人民出版社,2009年1月再版)、宋惠昌的《当代意识形态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张秀琴的《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当代阐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周宏的《理解与批判——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文本学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朱兆中的《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纵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郑永廷等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胡隆辉的《当代中国意识形态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杨海英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创新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年)、敖带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热问题与冷思考》(人民出版社,2011年)、侯惠勤等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李萍的《马克思意识形态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陈晓明等的《意识形态建设理论的新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刘明君等的《多元文化冲突与主流意识形态建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黄传新等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研究》(学习出版社,2012年)、聂立清的《我国当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研究》(人民出版社,2010年)等等。

上述成果在概括自从特拉西提出“意识形态”这一概念之后马克思、恩格斯作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普遍认为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对意识形态给出明确、具体的界定,更多的是从否定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因而不可避免地给后来的研究留下了困惑、疑问。但是,他们通过对自己生活时代的社会现象的科学研究,不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规律乃至人类社会的本质、特征、规律做出了科学揭示,而且对与资产阶级相对立的无产阶级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从而使无产阶级有了科学意识形态理论的指导,开始了其推翻旧制度、建设新制度的历程。其间经过列宁、毛泽东等的丰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成为了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相区别的理论体系,成为无产阶级政党执政过程中必须坚持的主流意识形态。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也遭受到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反对,且在苏联这一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有了结果,也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成为了我国学界研究的重点。因而这些研究成果也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必然性、必要性、紧迫性、严峻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特点、内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途径、举措都作了必要的阐述、论述。这些研究为本课题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学理支撑。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观研究(包括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价值观研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阶层、利益格局日益多样化,进而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需求也日益多元。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事业,要顺利推进,必须要有全党、全国人民的齐心协力、凝心聚力,这需要发挥意识形态的教育功能。且意识形态还具有规范社会行为、凝聚社会力量、指引奋斗方向的功能,尤其能够为制度的合法性提供理论支撑。为了凸显和强化意识形态的丰富功能,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6]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的要求。并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同时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作出了部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

基于此,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也成为了学界研究的热点,形成了一系列的成果。这些成果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特征、功能、建设实践的途径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许志功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现实背景是:由我们正在做的事情所决定的;由我们所处的内外环境所决定的;与认真总结我们党在价值及价值观建设方面形成的优秀思想传统,积极吸取国外思想建设的有益经验,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李前进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社会历史条件论析》一文中将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社会历史条件概述为五个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国际背景——国际社会的新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国内背景——我国社会快速发展中的新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历史依据——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经验总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理论基础——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内在要求——当前意识形态建设本身的新挑战。吴潜涛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中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立足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价值认同系统;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刘旺洪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概念、特点和实践路径》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内在价值理念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当代中国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和有机统一。田海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概括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鲜明的主导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广泛的包容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强烈的时代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独特的民族性。刘旺洪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科学性、系统完整性、实践性的特点。乔法容、赵增彦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指导功能、引领功能、整合功能、创新功能。高红艳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功能体现在五个方面:政治稳定的功能、经济促动的功能、社会整合的功能、文化优化的功能、道德提升的功能。许志功认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三个途径: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抓好马克思主义指导这个重点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切实改进方式方法。刘旺洪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路径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科学揭示和高度概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全民公开征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确表述活动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开展全民普及教育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代表人物的思想道德建设。

在此过程中,又引发了概括、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呼声,并且学者们做了尝试和努力。如梅荣政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包括:求是、人本、自主、共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构成》);许耀桐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自由、民主、公正、互助、改革、发展(《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问题》);包心鉴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以人为本、民主公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与建构》);杜飞进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共建、共享,平等、解放,友爱、和谐,进步、富强(《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钟明华、黄荟认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对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为:以人为本,共同富裕与公平正义,爱国主义与改革创新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解析》);钟哲明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为十六字:人民民主、共同富裕、中华复兴、世界大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六字建议》)等等。

正是有这样的努力,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而且明确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后围绕这一内容的研究无疑有助于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深化和推进。

其实,不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都是秉承着一个理念: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续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既然要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就必须在受众的范围、领域上拓展、拓宽,所以关于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也成为了学界关注的又一问题。对此的研究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分析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性。梁英认为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表现在:能够引领多元民族文化和价值观,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共识;能够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巩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能够有效抵御西方敌对势力意识形态的渗透(《论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苏雪芹认为加强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助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有助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研究》)。何林认为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在于:有利于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利于民族地区文化的繁荣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探析》)。王蕾认为民族地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是:强有力地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维护国家统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的理论保障;提升民族地区群众思想文化素质的有效途径(《民族地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及对策研究》)。胡日查认为加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意义是:有助于增强人们的民族自豪感,引导民族地区文化发展与传播的方向(《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探析》)。田亚兰认为加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意义在于: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民族认同感与自豪感;为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价值导向;有助于民族地区群众思想观念的与时俱进和个人价值的充分实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路径探析》)。

其次是阐释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难题。梁英认为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经济基础薄弱,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思想保守、观念落后,缺乏创新精神;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加大了整合的难度;宗教信仰的普遍性和国际性增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复杂程度(《论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何林认为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面临的难题和挑战表现在:经济发展滞后且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扬弃问题(《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探析》)。

再次是提出了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对策。梁英认为要推动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须做好以下工作:大力推进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大力发展西部民族地区教育事业,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坚持指导思想的一元化与民族文化多样化的辩证统一,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论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苏雪芹认为加强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研究少数民族文化对少数民族成员的心理与行为的重要影响;需要实现少数民族“文化自觉”;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抢救民族地区濒临失传的文化遗产(《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研究》)。何林认为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有:加快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物质基础;大力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党在西部民族地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社会基础;加强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探析》)。王蕾认为民族地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策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与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大力度发展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积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民族地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及对策研究》)。粟迎春认为要加强公民价值观教育;要引导各民族在文化交流中进行价值选择;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入各项规章制度;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传播先进思想文化,引领文化潮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一种文化时尚(《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探析》)。田亚兰认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路径是:大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与教育良性循环发展;加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民族地区宗教的发展(《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路径探析》)。

由此可以看出,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研究、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成果数量并不是很多,但这些研究为本课题从西部民族地区的视角研究意识形态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启示。

(三)西部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研究

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直接以“西部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为题的成果几乎没有,只有少量与此有相关的成果。如:王莉萍、康毅的《宗教传播对边疆群众思想意识影响调查研究——以内蒙古地区为例》(《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6年第9期);高永久、秦伟江的《对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思考》(《新疆社科论坛》2006年第6期);马凤强的《对新疆意识形态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汉文版)2007年第4期);马凤强的《新疆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挑战与对策》(《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汉文版)2007年第1期);王英姿的《迎接新疆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挑战》(《世纪桥》2007年第8期);岳海峰的《新疆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新疆师范大学,2009年);张倩的《新疆意识形态建设的方法和路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张春霞、蒲晓刚的《境外宗教渗透与新疆意识形态安全》(《新疆社会科学》(汉文版)2010年第1期);张春霞的《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边疆主流意识形态构建的路径选择》(《社会主义研究》2010年第4期);胡晓霞的《对新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几点思考与建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1期);莫宏亮的《伊宁市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4期);解庆锋的《维护新疆意识形态安全的新兴媒体策略》(《塔里木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依明卡力·克衣木的《新形势下新疆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挑战及其对策研究》(《新远见》2012年第7期);孙浩然的《境外宗教渗透与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安全研究》(《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1期);古丽巴哈·苏来曼的《关于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思考》(《边疆经济与文化》2013年第8期);叶力的《关于云南边境地区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思考》(《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6期);王晓艳、孙伟、杨云的《跨境民族宗教背景下边疆地区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新西部》(理论版)2014年第33期);陈全国的《以敢于亮剑的精神确保西藏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2013年第21期);周思成的《当代意识形态理论视阈下的西藏意识形态安全:新挑战与新机遇》(《西藏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杨云、刘颖的《影响边疆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前沿》2014年第23期);杨玲、潘妍、朱圆的《关于边疆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思考——基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视角》(《新西部》(理论版)2015年第1期);姜宁宁的《南疆意识形态安全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喀什大学,2015年);杨胜才的《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民族院校责任》(《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6年第18期);李雨健、朱大明的《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社会责任问题探究》(《价值工程》2016年第26期);等等。

虽然这些研究并不与本课题直接相关,但在研究中它们对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安全所面临的挑战以及特殊性等都作了具体的分析和阐述,同时又都结合所研究的地域的特点提出了维护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安全的对策、措施,既使人们从中了解了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的特殊性,也使人们对如何加强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进而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有了切实的思路和举措。正因为如此,这些研究内容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启示,因而也有助于本课题的顺利完成。但是总体来说西部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仍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研究成果的数量太少。上述所列举的关于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研究的论文数量只有数十篇,的确太少,就是这数十篇论文也只是民族地区,而不是西部民族地区的。说明对于民族地区尤其是西部民族地区意识形态的关注还很不够,亟须提高。

第二,上述所列举的对民族地区意识形态的研究涉及的西部民族地区,如新疆、云南、内蒙古、西藏,也仅限于西部民族地区中的个别省及自治区。别说涵盖广大的民族地区,就是我国典型的民族地区:五个民族自治区和三个少数民族最集中的省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广西、宁夏、云南、贵州、青海),也没有完全涉及,所以在研究领域上有待扩展。

第三,不论是孙浩然的《境外宗教渗透与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安全研究》,马凤强的《对新疆意识形态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张春霞的《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边疆主流意识形态构建的路径选择》,还是杨玲、潘妍、朱圆的《关于边疆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思考——基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视角》,周思成的《当代意识形态理论视阈下的西藏意识形态安全:新挑战与新机遇》,研究内容均以局部问题为切入点,局限于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的某一个方面,不能梳理出民族地区意识形态建设的系统理论和建设对策。

鉴于上述状况,本课题的研究希望可以在这三个方面能够有一些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