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制度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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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及研究意义

目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发展与问题交织,改革与转轨并行,利益差异与利益冲突凸显。因此,中国正面临着社会转型、经济转型与体制转型的三元转型。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在最为本质的意义上表现为经济范畴的制度变迁和利益结构的变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和谐社会构建问题的提出,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而和谐社会的形成,有两个方面的因素尤其重要:一是各种社会制度安排的合理性,也就是制度和谐因素,这就要求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二是社会经济发展因素。从总体上看,制度创新有助于社会增加弹性和协调性,同时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性资源。

(一)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国内理论界对和谐社会的研究,集中在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前后。虽然最早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87年,但是相关研究却集中在2005~2007年这一时段。而与本选题紧密相关的论题——和谐社会与制度创新以及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相关研究,都主要出现在2006年以后,而且相对于 “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构建”这两个论题,在数量上相去甚远。如表1所示。

表1 和谐社会及相关论题的研究统计

从研究内容来看,王其俊(1987)的研究,可以说是我国学术界对和谐、和谐社会的最早界定。21世纪集中出现了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和谐社会的界定、和谐社会的特征、衡量和谐社会的标准、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不和谐因素、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的切入点、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青连斌,2006)。结合本研究选题,下面就和谐社会与制度创新以及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研究进行简要述评。

制度创新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关键,这是已有研究的共识。但是对于如何进行制度创新,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第一,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切入。卢现祥等人(2006)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视角,将和谐社会定义为交易费用最小的社会,认为和谐市场、和谐企业与和谐政府(国家)是和谐社会制度建构的3个层面;同样,罗必良(2006)也强调要用交易成本来衡量社会的和谐程度,认为市场机制、产权机制以及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治理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杨明佳等人(2006)强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避免制度的断裂,实现制度的整合;陈文泽等人(2005)重点关注了正式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罗昌瀚等人(2006)强调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和谐关系;而对社会资本和和谐社会的研究,基本都可以归结到非正式制度的制度分析一类(任典云,2006;徐理响、於莉,2005;吴光芸,2006;周文、李晓红,2007)。

第二,从制度构建原则的角度切入。比如,王志勇(2006)强调社会制度调整必须要坚持差别原则、尊重形式正义的原则和增强社会制度适应能力的原则;李宗植(2007)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创新,应该是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类产权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要素分配制度、国家主导型的多结构市场制度、自立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制度的“四主型”经济制度;吴桂林等人(2007)则强调要建立和维持公正客观的利益整合机制、畅通的城乡社会流动机制、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健全的社会控制机制和良好的利益表达和回应机制;蒋京议(2007)认为,利益均衡性制度安排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而权利资源的平等分配是其重要前提,公共选择是其重要途径;陈永森(2006)则从公私观的角度探讨了和谐社会制度安排的问题;姚莉等人(2007)强调地方政府在制度供给机制上应由效率主义向正义内核转变,由政府主导的单一主体向以政府为主的多元主体转变,由追求经济收益最大化向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转变,由非制度化、非规范化的制度供给方式向制度化、规范化的供给方式转变;另外,不少研究强调和谐社会构建中制度的公平公正原则(程竹汝,2007;郑传贵,2006;李志江,2006);张录强(2006)则强调克服信息失真、制度失灵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

第三,从某一具体的制度或问题切入。制度方面,包括从产权制度(熊晓娥、邹小华,2007;张术环,2005)、政党制度(王彩玲,2007;金勇兴,2006)、公安管理制度(王舒娜,2005;彭宇文,200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周传斌,2002)等方面进行的研究;其他领域,包括从制度道德(孔德元、朱卫卫,2006)、劳动关系(吕景春,2006)、制度伦理(彭定光,2006;陈建平,2005)、制度与文化条件(于风政,2005)、“民工荒”问题(刘铮,2007)等领域出发,探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制度创新问题;吕炜(2007)则通过经验研究,对1995~2004年公共财政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

第四,从影响和谐的因素切入。比如,李培林(2005)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实现八大结构的和谐,即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社会阶层结构、就业结构、代际结构、价值观、国际交往环境、人的发展与自然,并据此提出了7点政策建议;李君如(2005)则列举了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增长等10个方面的不和谐因素。

而在为数不多的针对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研究中,绝大多数都将制度创新视为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中心任务(王立国,2006;李罗力,2006;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统筹城乡发展研究中心,2007;孙超英、贾舒、高波,2007;李春洋,2007);王淑莉(2006)探讨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政府管理的角色定位问题;李家祥(2007)探讨了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理论价值与阶段特征;郝寿义等人(2007)则从区域经济学的视角,对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制度空间传导机制进行了研究。

因此,综合来看,对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制度创新问题的研究,有以下几方面特征。第一,从量上来看,与大量针对和谐社会展开的研究相比,数量很少。第二,从不同角度对和谐社会制度构建的研究来看,要么侧重纯理论的研究,比如从制度经济学、制度构建原则切入的研究;要么过于具体,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某一特定领域,因而缺乏相应的系统性。而且,问题导向的研究偏少,只有极少数学者从不和谐的因素出发,探讨和谐社会构建的制度创新问题。第三,对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研究刚刚起步。因此,尽管制度创新是试验区的中心任务,但是对于这方面的研究还是十分匮乏,而站在和谐社会构建的高度,将两者联系起来的研究则更是少之又少。

(二)研究意义

从我国制度创新变迁的路径来看,试验区(包括各阶段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试验进程中引致的制度需求,正是推动我国制度创新的强大动力源之一。而在新时期,中央分别在东、中、西部确定了6个综合改革试验区,并确定了鲜明的试验主题,这些主题涵盖了和谐社会构建面临的主要矛盾如区域差距、基本制度创新、可持续发展、城乡差距等,而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先行试验,就是要为消除这些不和谐因素做出开创性的贡献,为此,各试验区被赋予了制度创新的权利。因此,从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视角切入,以各试验区的试验主题为经验研究对象,探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制度创新问题,就问题导向的实践意义而言,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中制度创新的瞄准性和有效性;而就理论意义来看,则有利于较为系统、全面地探索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制度创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