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老年人居住模式的静态特征
一 居住模式的定义
本章将老年人居住模式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多代同堂模式,包括老人与子女同住但不与孙子女同住的两代家庭,老人与子女、孙子女同住的三代家庭,以及老人与孙子女同住但不与子女同住的隔代家庭,以下统称为“老人与子女同住”;第二类是空巢模式,包括老人独自一人居住、老人仅与配偶同住两种情况;第三类为养老院居住;第四类为与兄弟姐妹、护工保姆等其他亲友同住,统称为“与他人同住”。前两种和第四种均为居家养老,而第三种为机构养老。由于第四种所占的比例很小,因而后文的分析将主要聚焦于前三种居住模式。
二 老年人居住模式现状
本节将基于2008年数据描述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居住模式的现状,2008年数据是CLHLS调查已公布的最新一轮调查数据。表2-1为2008年被访老人的样本分布。其中女性老人所占比重略高,为57.8%,特别是在90岁以上的高龄段,女性老人的比重远高于男性。这主要是因为在高龄阶段女性的存活率显著高于男性,例如2010年女性预期寿命达到77.4岁,而男性仅为72.4岁,二者相差5年之多。
表2-1 2008年调查老年人的样本分布
由图2-1所示,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61.4%的老年人都处于多代同堂家庭,33.5%的老人独自一人居住或者仅与配偶同住,即处于空巢家庭,3.4%的老人与其他亲属朋友或保姆同住。仅有1.8%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图2-1 2008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居住模式分布
以江苏省太仓市为例。笔者在2012年对其进行的调研中发现,大多数老年人仍旧固守“不到万不得已,不入住养老院”的观念。我们走访了城镇与农村多位村支书、居委会干部等,他们均有提及,即便近年来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每月1000元左右的入住费用(包括床位费、伙食费与护理费)也在尚能承受范围之内,但当地老年人就是不愿离开老家和子女,不愿改变多年的居住方式。我们又走访了几十位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在对他们的访谈中获知,他们入住养老院大多出于两种原因:一是老人生活无法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子女均为上班族,实在无力全天候伺候,来养老院生活实属无奈之举;二是老人没有独立住房,与子女同住又常产生矛盾,来养老院居住也是不得已为之。而在有住房、有子女的情况下,自愿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并不多。对养老机构的调研还另有一个特别的发现:这些机构的入住率非常不均衡。市区的公立养老机构床位往往供不应求,不少老年人都在排队等候入住;郊区或者县城的公立养老机构即便硬件设备良好,部分还配备了健身房、电脑房、录像室、麻将室等,也推出了一系列的折扣优惠,但入住率仍然偏低。形成这种偏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后者的护理人员严重短缺,且大多是从其他行业转任,缺乏专业的技术培训,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入住的吸引力自然大大降低。
这一个案具有普遍意义:在不断提升机构养老的服务质量的同时,中国未来的养老模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以居家养老为主。许多省市正是围绕这一主轴在近年来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与人力以推进居家养老体系的建设。同样以江苏省为例,该省在2013年预算投入1.2亿元扶持养老事业发展。其中重点推进的养老服务项目包括:新建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满足健康老人居家养老的共性化需求;创建250个省级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档升级;等等[2]。又比如山东青岛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1.7亿元,预计为7万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扶持设立1700个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新增养老床位2万张,将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由市区扩大到全市城乡[3]。政府多方位的支持既保护和改善了传统的养老环境,又使居家养老模式突破了单一的结构,呈现多样化的形态,焕发出新鲜的活力。这种做法不仅成本比较低廉,更可以有效地契合老年人的需求与偏好,使他们的晚年生活和谐于现代社会的节拍。
下一步将观察不同群体老年人的居住模式之异同,因为只有细分老龄人群的特点和需求,才能为各类老年人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服务。首先,老年人的居住模式存在着显著的性别差异。如图2-2A和2-2B所示,男性老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仅为51%,而女性老人这一比例为69%,后者比前者高出近20个百分点。男性老人空巢比例明显较高。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空巢模式包括了老人一人独居以及与配偶两人居住。女性的预期寿命通常更长,例如2010年上海男性预期寿命为79.82岁,女性则为84.44岁,比男性高了4.62岁,这意味着男性丧偶率显著较低,空巢的男性老人大多还有配偶的陪伴并帮助料理日常起居,他们能够也更愿意独立居住,而子女也乐意这种彼此都拥有独立空间的生活常态。二是,配偶的概念并不局限于原配。不惯操持家事且在心理上更惧怕孤独的男性在丧偶后会更积极地寻找配偶,这也提高了男性空巢的可能性。我们计算另一个指标“独居率”(独自一人居住的老人占全体老年人的比例),则男女老年人的差异大大缩小,男性老人的独居率为14.3%,女性老人的独居率反而还略高,为15.7%。
其次,由图2-3A和2-3B所示,城乡老年人的居住模式并没有显示出很大的差异。城镇老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为61%,农村老人为62%。城镇空巢老人占全体城镇老年人的比例为32%,农村这一比例为34%。但不同的是,城镇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比例为3.5%,而农村老人仅为0.8%。这一方面是因为城乡养老机构配置的不平衡:公立、优质的养老机构资源大多分布在城镇地区,而农村养老机构的建设存在明显的滞后,客观上的原因使更多的农村老人止步于家门;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村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意愿较低,即便在经济能力足够支付的条件下,他们也情愿在家颐养天年。所谓热土难离,不到万不得已,居家度日总是他们更乐于接受的晚年生活方式。
图2-2 2008年分性别老年人居住模式分布
再次,我们观察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居住模式(见图2-4)。65~69岁年龄组的老人中,44.3%的老人与子女同住。这一比例在70~74岁群体中反而有所下降,仅为38.7%。其中一个原因是,低龄老人与子女同住的初衷更多是为了照料孙子女,当孙子女长大进入小学中学后,重获清闲的(外)祖父母可能会再次回归独自居住的状态,这或许也是55%的70~74岁老年人处于空巢家庭的一种解释。但自75岁后,与子女同住的比例又随年龄增长明显升高;与此对应,空巢比例随着年龄增长大幅下降,仅有不到10%的百岁老人独立居住,86%的百岁老人均与子女同住。可见对于高龄老人而言,子女仍然是最主要的照料来源(这也可以理解成互为因果:因为获得子女的妥善照料,所以得以延年益寿)。而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比例一直很低:在80岁以下的低龄老人中都不到1%,在高龄老人中略高,但也没有超过3%,机构养老终究不是中国老年人的首选,居家养老的优势无可替代。
图2-3 2008年分城乡老年人居住模式分布
图2-4 2008年各年龄段老年人居住模式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