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顾与展望[1]
——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由来、曲折和发展新阶段
■ 长株潭经济一体化
引言 经济一体化的理性思考与长株潭的应用
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从1982年12月提出,迄今已经20个年头。它经历了由提出和进入决策、《方案》组织实施和出现曲折,以及新启动和发展新阶段这样一个曲折发展过程。现在,对其战略意义的认识已无异议,但对经济一体化的含义和实质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误区,需要首先进行探讨和取得共识。
据周八骏在《迈向新世纪的国际经济一体化》一书中,对国际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做的评析和《牛津英语词典》记载,“经济一体化”一词是在1620年首次在出版物中被赋予“将各部分结合成一个整体”的含义。20世纪30年代,在经济学著作中曾在“将各个独立的经济结合成一个更大的区域”这一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1961年,美国经济学家贝拉·巴拉萨提出:“我们建议将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就过程而言,它包括旨在消除各国经济单位之间的差别待遇的种种举措;就状态而言,则表现为各国间各种形式的差别待遇的消失。”从对定义的这一概括来说,经济一体化的实质可以理解为: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差别待遇”的消除,即其差别性的制度成本等于零或接近于零。之后,有的经济学家对“过程”和“状态”做了不同的解释,把一体化的“过程”,解释为“导向全面一体化的成员国间生产要素再分配”;把一体化的“状态”解释为“业已一体化的国家间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2]我同意把两种不同的解释结合起来,理解经济一体化的内涵及其意义。前者应是就其内容来说的,后者应当从其功能和效应来理解。生产要素跨国的充分自由流动,其效应必然使生产要素得到再配置和最佳配置,促进劳动地区的合理分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从而产生加和乘数规模效应并提高整体效率。这一定义虽然讲的是国家间的经济一体化,但从其实质而言,也适用于一国之内地区间的经济一体化。
经济一体化的效应或功能既然是通过“消除差别待遇”,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最佳配置,那么,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制度或体制改革的过程。这种改革和改变不论是国家间的还是地区间的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样,经济一体化就其内容而言,就有单一性的行业或部门的一体化,如关税同盟、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共同市场等,也就是部分或某一领域的消除差别待遇;又有综合性、全面性的经济一体化,如经济共同体、经济区、经济联盟等,也就是全面的消除差别待遇。由此,不同国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一体化,就有不同的类型或不同的组织形态,它是一个由单一走向全面、由低级走向高级、由经济联盟走向政治联盟或政治统一的经济社会历史过程和变动的状态。
根据以上理解和分析,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和实现,必须包括以下三个主要方面:一是,消除商品、人员、资本、技术等跨国、跨地区流动的任何制度性的限制,做到内部无边界,这是经济一体化的基本要求和基础。二是,建立统一的新的制度规范,制定和实施共同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共同的经济发展目标和社会福利目标以及相应的规划,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核心。三是,组建超国家或超地区的经济一体化的机构,这是推进经济一体化的必要条件和前提。经济一体化越是深化,越是发展到较高阶段,越需要建立一体化的各种机构,并相应地扩大其权力。
1984年7月,笔者向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决策建议,是把“建立长株潭经济区”作为经济一体化的综合组织形式提出来的。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类型和形式定位于经济区。也就是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作为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综合组织形式。目的是打破传统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城城分割、条块分割和城乡分割,逐步但是全面地消除商品和生产要素在经济区流动的任何差别待遇,通过制定共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整合,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形成能够带动湖南省经济发展的综合经济中心。
第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定位于开放式、网络型的区域经济联合体。所谓网络型,即它不是一级行政层次,而是打破行政区划,把横向的经济联系用网络联结起来的区域经济联合体。
第三,经济一体化的超地区机构定位于由省分管领导主持,省直综合部门负责人和三市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经济技术协调会议,工作协调机构为长株潭规划办公室。
第四,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思想或推进的基本思路是,从长远着眼,近期见效的产业整合和组织各种经济网络入手,边行动边规划。[3]
1997年,长株潭经济一体化重新启动,其指导思想、思路和框架与之前基本是相同的,都是只搞经济一体化,搞综合性的经济一体化,不搞行政一体化。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第一,新启动使用了“经济一体化”这个综合性概念,没有对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个性化的组织形式和类型进行定位。
第二,建立了更具有行政权威性和更高效率的超地区机构。新启动成立了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相关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三市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经济一体化协调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的协调办公室。
第三,新启动采取了新思路。新启动采取了“总体规划启动,基础设施先行”的指导思想,起点更高,思路更具有整体性。
近两年来,有些专家学者认为经济一体化是一个大综合的概念,不同区域、不同阶段的经济一体化,都有一个发展方式和类型的个性定位,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也应如此。我认为这个意见是有道理的,当今世界上一百多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都有一个体现其个性特点的发展形式的定位,长株潭也不应例外。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不明确也是一种明确,它说明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不是行业性、局部性的,而是综合性、全面性的,不过这终究是一个在今后实践中有待具体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一 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提出和进行决策
讲到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由来,人们就想到关于“毛泽东城”的议论。据笔者就这个“议论”向多位老同志进行过访问和了解,在20世纪50年代初,长沙市在讨论制定第一个城市发展规划时,时任长沙市城建局局长的潘基踬就提出把湘潭县划归长沙市建设“毛泽东城”的意见,并进行了议论。[4]1952年春,湘潭县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时,也有两位代表提出将湘潭县更名为“毛泽东县”的建议。据说50年代末,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时的同学,时任湖南省副省长的周士钊到北京去看望毛泽东主席时,也曾提出建设“毛泽东城”的意见,但被否定。这些传说虽然迄今并没有任何文字资料可查,其出发点是基于从政治角度对领袖人物的崇敬和长远纪念提出来的,但也反映了湖南人民渴望湖南有一个知名度较高的大都市的强烈愿望,以及它的可能性。可以说是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提出的前奏曲。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一个伟大的历史转折,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新时期。1982年,经中央批准创办的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已经启动和兴起,第一个改革开放的浪潮开始从南海而来。湖南怎么办?如何推进改革和加快发展?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律性是以城市为中心,以交通要道为依托,由点到线及面,逐步形成网络。湖南没有一个如广州、武汉那样大型、超大型的经济中心城市,最大的城市是省会长沙,但从其综合经济实力来说,当时在全国城市排位已排到了30位之后,从中心城市对区域发展的带动力而言处于弱势。但是,湖南有一个稀缺的城市资源,这就是长株潭城市群。三市不仅相距很近,且呈“品”字形分布,在空间上相互交叠,从历史和现实看,都具有不可分割的经济和社会联系,实际上是一个城市综合体。如果三市整合,实行一体化发展,就可以形成能够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综合经济中心,在城市的经济功能上由分力转化为合力,由弱势转化为强势。根据这种思考,1982年12月,我在湖南省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上,以提案的形式提出:“把长沙、株洲、湘潭在经济上联结起来,逐步形成湖南的综合经济中心”的建议。在12月28日大会发言之后,立即得到许多与会代表的赞同,反响十分强烈。1982年1月30日的《湖南日报》,摘要发表了“提案”的基本观点和思路框架。当时,虽然还没有形成可操作的具体方案,但其基本构想是十分明确的:方式是“三市经济联结”,即经济一体化;目标是构建湖南省多功能的综合经济中心;目的是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发挥工业中心、科技中心、贸易中心、金融中心、情报中心和服务中心等综合功能作用,带动全省城乡商品经济发展,促进“四化”建设。[5]会后,这个《建议》引起了多方面的关注。1983年9月,我把它具体化为《城市及经济区——长株潭区域经济研究》课题,列入由国家体改委承担的国家“六五”重点课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专项研究课题和省软科学重点课题。
1983年冬天和1984年春、夏季,笔者和课题组的10多位同事用了4个多月的时间,先后深入长株潭三市的主要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了调查研究,召开大小座谈会50多次,收集了三市经济、社会、科技相关的大量数据,200多篇文字材料,400多个企业的卡片,积累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在这个基础上,向中共湖南省委和省政府提出了决策建议性的总体和专项的实施方案。
1984年7月,在我撰写的《关于建立长株潭经济区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对于为什么要提出建立长株潭经济区,即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依据和意义,从以下四个方面做了概括。
第一,长株潭三市是沿着湘江中下游自然形成的一个“品”字形城市群,两两相距30~50千米,较之大的中心城市同其卫星城镇的距离还要近得多,从历史和现实看,都有着不可分割的经济和社会联系,实际上是一个城市综合体。
第二,三市是湖南省最发达的核心地带,三市联合可以形成能够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综合经济中心。同时,三市只有在加强为全省经济发展服务的过程中,才能得到更快的发展。
第三,三市联合在全国经济网络中也具有重要的战略位置。从地理上看,三市北是武汉,南是广州,东是上海,西是重庆,地处江南腹地,四方交汇之处。从经济实力看,三市整合成一个整体,1983年工农业总产值和总人口在全国中心城市中排第9位,城区工业总产值排第11位,可形成强大的经济合力,对外既增强吸引力,又增强竞争力,既可以加快湖南省“四化”建设,又可以促进邻近省区经济的发展。
第四,三市面临许多需要共同解决的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诸如克服能源的限制,湘江水域污染的治理,城镇体系和重大项目的合理布局,现有工业的联合和技术改造,对外的经济技术合作等,客观上都需要统筹规划解决,才能获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经济一体化的基本途径概括为:(1)联合。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组织各种经济网络。(2)规划。根据三市的特点,共同制定区域的总的发展战略,在条条块块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协调制定出区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扬长避短、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三市特点和优势的基础上,形成综合优势,同时组装新的优势。(3)在三市的结合部划出一块,联合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时,对长株潭经济区即经济一体化的性质、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也都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1984年10月下旬,在长沙枫林宾馆一次由省委领导召开的会议上,时任省委书记的毛致用对我说,省委准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我的《方案》的汇报。该年11月10日,中共湖南省委召开了常委会议,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及三市的主要领导人,听取了我《方案》的汇报。会议一致认为这项“建议是可行的”“具有长远战略意义”,并形成了《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议纪要(第66次)》,题目是《关于建立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经济区的问题》(以下简称《纪要》),议定以下几点。
(1)建立长株潭经济区,可以通过联合和发展规划,取长补短,发挥综合的经济技术优势,对内增强内聚力,对外增强竞争力和吸引力。同时把三市建设成湖南的多功能的综合经济中心,对于带动全省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加速湖南省四化建设,关系极大,因而要把建立和搞好长株潭经济区作为振兴湖南经济的战略重点,要求省直各部门都要给予支持。
(2)要从长远着眼,近期见效着手,立足开发,要面向全省、面向全国、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又要从近期见效快、收效大的经济技术联合和开发的项目入手,边规划边行动;要勇于探索,敢于改革,扎实工作,开拓前进,探索出一条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新路子。
(3)建立长株潭经济区规划办公室。
(4)建立长株潭经济技术开发协调会议制度。
会议《纪要》强调:“要根据三市的特点,制定经济区的总体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三市可根据选择有利于引进外资和技术的地方搞经济开发区。”《纪要》还明确肯定了《方案》对其性质的界定,“即它不是一级行政层次,而是打破行政区划,把横向的经济联系用网络联结起来的经济联合体”。
二 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方案》的实施和曲折
1985年1月24日,在时任副省长的陈邦柱主持下,召开了第一次三市市长联席会议,《方案》进入了实施阶段。
在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议对《方案》的讨论中,笔者再三提议长株潭规划办公室的工作应由戈华主任负责(时任省计委主任),笔者作为专家提出了《方案》,省委、省政府采纳了,笔者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但戈华主任一再建议由笔者负责,最后议定由笔者主持规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省计委协作处和三市计委与课题组各抽调两人参加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从1985年始,长株潭经济区的建设,即经济一体化的推行和发展,进入了实践探索的阶段,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从1985年1月至1986年6月,在省政府分管领导的主持下,先后召开了两次三市市长联席会议。为贯彻“联席会议”的决定,三市先后有机械、城建、金融、邮电、商业、交通等12个部门,就行业发展的联合、协调和开发举行了联席会议。根据省委《纪要》的精神,启动工作着重抓了包括城市合理布局、组建企业集团和银团贷款、金融改革和有关电信、供电、供气、交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选址、环境治理等十大工程,在五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在我国首次实现了银行结算票据异地的直接交换和建立同业资金拆借市场,突破了纵向封闭的资金管理体制;二是推动了跨区企业集团的组建和首次异地银团贷款的支持;三是制定了实现三市电话同城化和与全国三十多个城市的电话直拨工程建设计划,并筹集了第一期工程建设资金;四是从长株潭城市总体合理布局的高度,逐市研究了三个城市规划的修改意见,并进行了综合论证;五是在三市结合部联合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选址工作,提出了三个不同的方案,并进行了初步比较论证。同时,在解决三市的煤气供应问题上,就分建与合建进行了比较测算,并提出可节约1亿多元资金合建的初步设想;还就合作治理环境、特别是湘江严重污染的治理问题进行了磋商。根据省委的决定,在《方案》实施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不仅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果,而且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由于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是我国第一个内陆省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这种以城市为中心和依托建立经济区的思路,当时在全国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新华社提供中央领导的参阅文件《国内动态清样》,以《经济专家张萍建议建立长株潭经济区》为题,1984年7月15日出了专期。《世界经济导报》(1984年5月14日、1986年5月19日)《中国日报》(英文版1985年1月22日)、《经济参考》(1985年1月19日)、《经济学周报》(1985年1月21日)、《湖南日报》(1985年1月23日)、《富民周报》(1984年9月4日)、《长江开发报》(1986年5月11日)等报刊先后做了报道或发表了评论。1986年5月,日本国国土研究中心干事长平田干郎来华考察,从东北到上海、南京再到长沙,就建立长株潭经济区的研究进行了交谈和考察,他认为这项研究“探索出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新路子”,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1986年10月,北京市10个政府部门组团来湘考察建立长株潭经济区的问题,之后,参考我们的《方案》,建立了以北京为中心包括河北省的廊坊、张家口、承德等市的环京经济协作区,即北京经济圈。
然而,1985年召开的中共湖南省第五次党代会和1986年的湖南省人代会,都有一些代表提出不同意见,认为“长株潭是湖南经济最发达的区域,还作为战略重点,这太不公平了”等。由于这种不同认识和意见的影响,从1986年秋,规划办公室的工作就难以开展。1987年5月,笔者向省政府提出辞去这项兼职的报告,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也就此夭折了。
1991年,省国土局规划处利用国家计委提倡编制区域性国土规划的契机,提出了长株潭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获得国家计委国土地区司和省政府的同意与批准。1992年,组成了以省政府有关领导为组长的长株潭区域规划领导小组、专家顾问组、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规划编辑委员会。经过一年的努力,1993年完成了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这项规划具有较强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把长株潭区域作为重点区域的开发工作推向了规划的编制阶段。但由于“规划”是按照国土规划的要求编制的,着眼于区域的“国土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虽然这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但不可能、也没有把培育和建设湖南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作为中心,没有解决规划实施的主体问题,因而规划虽编制了,却未能落实。
长株潭经济区的建立和实施探索的曲折过程,给人以深刻启示和历史教训。
三 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新启动与新阶段
1995年10月,中共湖南省第七次党代会期间,时任中共湘潭市委书记的陈叔红基于对当代国内外大环境、大市场的分析,从湘潭发展看湖南经济走势出发,认为湖南经济的发展,从区域经济的角度说,关键是要充分发挥长株潭这个城市群体的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做好长株潭经济一体化这篇大文章。这种分析得到了时任长沙市委书记秦光荣、株洲市委书记程兴汉的极力赞同。三市市委书记商定重提长株潭,对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做进一步的探讨和实质性的推动。省党的七大刚刚开过,笔者和秦光荣书记在蓉园宾馆大厅偶然相遇,秦光荣书记将他们的这个意见告诉了我,并邀我到他的办公室,就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如何进行新启动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经过一年的酝酿和筹备,1996年11月,长株潭中共三市市委、市政府和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联合在株洲市召开了“长株潭经济区发展研讨会”。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三市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实际工作者、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共86人。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文选德在会上讲了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克英[6]为会议做了总结发言。这次会议引起省委决策者的重视,1997年3月,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有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长株潭座谈会”。
会议提出加快发展优先区域带,只靠长沙这一点还不够,要从经济的角度放大这一点,以长沙为中心,进一步突出长株潭城市群的作用,把长株潭建成湖南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现代化的网状城市群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之后,成立了以时任省委副书记的储波为组长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计委。并确定按照“总体规划启动,基础设施先行”的思路和指导思想,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牵头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编制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交通、电力、金融、信息和环境保护五项网络规划。
1999年2月,中共湖南省委书记杨正午、时任省长的储波主持召开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专题座谈会,会议认真讨论研究了已编制完成的五项规划,并决定付诸实施。在振兴湖南经济的区域发展的战略重点,构建能够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综合经济中心或增长极这一重大问题上,经历了由1984年的一点——长株潭;到1992年的“五区一廊”,即建设岳阳、长沙、株洲、湘潭、衡阳五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沿京广线形成一条高新技术产业走廊;到1995年的“一点一线”,即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公路湖南段的沿线地区,作为湖南优先发展的区域带,省会长沙市重中之重是建成这一区域带的多功能综合中心;再到1997年的“把这一点放大”,由长沙市放大为长株潭城市群。经历了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曲折探索过程,终于在把长株潭城市群构建成为湖南经济发展的增长极这一重大战略问题上取得了共识,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在更高的基础和更大的规模上“起而行”了,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跨越。
近三年来,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根据“总体规划起步、基础设施先行”的指导思想,按照三市交通同环、电力同网、金融同城、信息共享、环境共治的要求,在五个网络规划的实施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交通方面,完成了黄花机场新航站楼、京珠高速湘耒段、湘江航道二期治理、天台山至易俗河高等级公路等项目。电力方面,三市22万伏双回网改造基本完成,50万伏环网已开始建设。金融方面,开通了三市同城票据交换业务,全面推广了电子联行异地转账“当日通”,完成了金融IC卡试点工程。信息方面,中国联通率先实现了三市移动通信同城,三市安全、高效、快捷、立体传输网络已基本完成,省政府和三市相继开通了政府网络,基本完成了长株潭城乡综合地理信息系统。环境保护方面,湘江流域环境污染治理利用日元贷款的13个子项目已完成了65%的工作量,等等。同时,已编制完成“十五”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专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湘江生态经济带规划、岳麓山大学城总体规划都正在编制。
随着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有效推进和宣传力度的加大,长株潭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也在不断扩大。国家“十五”城镇化专项规划已把长株潭城市群列入全国重点引导和培育的七大城镇密集区之一,标志着长株潭城市群已进入了国家决策的视野。世界银行把长株潭城市群列入其在华首批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CDS)的合作对象,使长株潭城市群的整体概念和项目融资提到了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一带一城”——湘江生态经济带和岳麓山大学城规划的国际咨询,得到了16家世界著名咨询机构的积极响应,说明了国际专家看好长株潭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2001年港交会上,通过采取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展览等方式的系列宣传,向海内外整体推介了长株潭,树立了长株潭的新形象,引起了海内外的投资者和传媒对长株潭的高度关注。长株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发展条件越来越好。
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新阶段,进行了新思考,提出了新思路,在运作方式上有许多创新,在实践上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正如张云川省长在2001年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工作会议上所指出的,应当看到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在总体上还处于初始阶段,或者说刚刚起步阶段,有些方面还刚刚起步,甚至还没有破题,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正在实施的很多工作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四 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前景展望
这里所说的前景,是长株潭经济一体化长远目标的定位问题。长株潭是搞有限的经济一体化,还是搞完全的经济一体化?从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或规律性来看,呈现出一种由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到完全经济一体化这样一个由初级形式到高级形式多种类型逐步演进的历史过程。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不同于国家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但也有一个发展模式和目标定位问题,选择不同,其发展的方向和前景也不相同。
第一种思路或指导原则是只搞经济一体化,发展模式是城市独联体,也就是行政独立、经济联合或联盟。1984年,笔者向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决策建议《关于建立长株潭经济区的方案》中,就是这种只搞经济一体化的区域经济联合体的模式。从1985年1月至1987年5月,根据省委的决定,长株潭经济区规划办公室组织对《方案》的实施,就是按照这一思路或发展模式推动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1999年开始实施的五项规划启动,也基本是按照这一思路、指导原则来推进的。已经制定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五”发展计划》,“把长株潭构筑成为现代化的网状城市群,使其成为带动湖南经济快速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定位为未来5~10年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的战略目标。显然,这是一个阶段性目标,不是终极目标。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什么?这既是阶段性目标也是终极目标,还是根据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再设定终极目标?这虽不是一个需要很快明确和做出决定的问题,但它是一个关系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和全局性的重大战略性问题,早设定比晚设定要好。
第二种思路和指导原则是先经济一体化后行政一体化,也就是搞完全的经济一体化。这一思路是1996年11月,笔者向在株洲召开的“长株潭经济区发展研讨会”提交的第二个《建议方案》中提出来的。在这个方案中,笔者第一次把“构建大都市”作为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长远或终极目标提出来。战略步骤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用三年时间,作为经济一体化的全面启动和重点突破阶段;二是用五年时间,基本实现经济一体化;三是再用五年时间,完善经济一体化和相应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建成新型大都市[7]。
1984~1996年,笔者经过继续探讨和思考,觉得1984年提出的思路有它的局限性,难以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下国内外日益激烈竞争的需要,应该调整一下思路。由于城市是人才资源的聚集地和先进产业的聚集地,只有城市,才具有国际竞争的人力资源和产业基础,因而,在新世纪,国际竞争的基本单位定位于城市。如果在武汉和广州、重庆和上海之间这个江南腹地、四方交汇之处,东南沿海经济区与长江沿岸经济带的结合部,通过经济一体化的途径,能够组建一个同周边大都市既能相抗衡、相竞争,又能在平等竞争的基础上建立新型合作关系的大长沙,一个区域级、超大型、组团式的中心城市,并相应地形成一个区域性的城市经济圈,即更大规模的城市群体,这对三市、湖南更大区域乃至全国都是一件大好事。这可能是在新世纪塑造湖南新未来的一个重要战略选择。
这种前景目标定位是否可行、能否实现?其可行性的根据有:其一,它可能是一种趋势。从“本体”论的角度和发展趋势看,经济一体化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或形式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推动,发生着“溢出”效应,即一些方面的一体化会自动地扩及其他方面和形成“自我积累”的倾向。也就是说,经济一体化一旦形成了势头,就会从一些方面或部门扩及其他方面或部门,从局部扩及全局,从其自身要求和发展倾向看,形成一种“不到完全一体化不罢休”的发展趋势。三市经济一体化,实质上是区域管理体制的深刻改革,是经济运行秩序的改变,它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传统体制下形成至今尚未根本改变的,三市之间的城城分割、条块分割、城乡分割和自成体系,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种种弊端,从而形成整体规模优势,从总体上提升城市的集聚与辐射,吸引与带动的功能。实际上每一项功能和网络的“三合为一”,特别是牵动全局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都必须对原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秩序做相应的调整和改革。随着经济一体化由突破、基本完成到进一步发展,“三市合一”,也许就成了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水到渠成了。
其二,欧盟走过的路和基本经验是佐证和借鉴。欧盟发展的历史说明,它走的就是先经济一体化后政治一体化、适应经济一体化进行制度性改革的路子。当今的欧盟,不仅拥有超国家的单一货币和统一的中央银行体系,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上进入高级阶段,在政治体制上也相应地进行了重大改革。它不仅拥有超国家的常设行政机构如欧盟执行委员会,而且建立了超国家的欧洲议会和欧洲法院,并着手组建欧洲军队,实际上已经形成政治上的“欧洲邦联”。同时,早在1986年签署的《单一欧洲法案》,就明确规定欧共体和欧洲政治合作的共同目标是实现欧洲统一。欧洲一体化的基本经验证明,企图超前先搞政治一体化或经济、政治同步一体化,都是难以获得成功的,但完全的经济一体化必须以政治或行政的统一为条件。搞经济一体化,就必须建立一个超国家或超地区的机构来推动,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一体化就包含着政治或行政一体化的因素。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阶段或形式越高,所包含的政治一体化因素就越多,越要求政治或行政的一体化。[8]所以,完全经济一体化就意味政治或行政体制的统一。欧盟一体化与长株潭一体化,一个是国家之间的,一个是国家内部地区之间的,在区域的层次上相差甚远,但在地理上相邻、自然经济社会联系密切,以及为提升区域集团国际竞争力的紧迫需要等这些基本点来说,确有类似之处,是值得借鉴的。
前两种思路和模式都是搞经济一体化,适应经济一体化相应地进行制度性的改革,差异在于前者是在不改变国家主权或辖区行政权的前提下,推进有限度的经济一体化;后者是把完全经济一体化和政治或行政一体化的合一作为终极目标。
第三种思路和指导原则是借鉴大都市区的体制模式,构建以长沙为核心,长株潭三结合的复合型区域经济中心——长株潭大都市区,或称大长沙都市区。市场经济成熟的发达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密集区的各个城市之间的边界区域,既分属于各个不同的行政区,又相互交错重叠、相互依赖。由于地方主义,形成一系列复杂的经济社会矛盾,需要统筹共同解决。适应这种要求,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对城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近半个世纪的探索和改革。通常的做法是采取大都市区的组织结构和体制模式。即,既保留独立的城市自治政府,又组建大都市区的联合政府或联合政府性质的行政管理机构,实行双层次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这种城市政府联合体性质的大都市区联合政府,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类型,有综合职能型的,也有专项职能或特殊职能型的。实践证明,比较成功的是那些具有专项职能或特殊职能型的大都市区行政组织结构和体制模式。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各城市之间的矛盾,着重解决跨区界的公共服务和管理问题,如涉及大都市区的交通、环保、水利、治安、消防、卫生等问题,以及制定大都市区的战略规划等。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新启动的时间还不长,但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在1997年,组建了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领导小组,及其设在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协调办公室。这种组织结构,虽然还不规范、不完善,还没有形成稳定的体制结构,但实际上却发挥了大都市区联合政府性质的某些职能作用,特别是在区域战略性规划的编制,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重大项目的推进等方面发挥了更加突出和富有成效的作用。
中外历史的实践均证明,经济一体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如不根据它的要求,对行政管理体制作相应的改革,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就会陷入停滞,甚至发生逆转。这也是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的根本要求,是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作用的一种反映。具体到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目标定位来说,究竟选择哪一种模式?这需要从长株潭的基本区情出发,根据迎对经济全球化挑战、提高区域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和创新。
[1] 原载《2001·长株潭经济论坛》,红旗出版社,2002。
[2] 参阅周八骏著《迈向新世纪的国际经济一体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3] 张萍主编《经济区理论与应用》,《关于建立长株潭经济区的方案》,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4] 1952年前,现在的湘潭市是湘潭县的城关区,现在的株洲市是属于湘潭县所辖的一个只有7000人口的小镇。
[5] 《张萍委员提出三点建议》,《湖南日报》1982年12月30日。
[6] 均为当时任职。
[7] 禹舜主编《湖南长株潭经济区发展研究》,参见张萍《加快建设长株潭经济区的建议方案》,湖南出版社,1997。
[8] 参阅周八骏著《迈向新世纪的国际经济一体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