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广东率先放开粮食市场
1988年1月8日,我去省体改委报到。当时,国家体改委正在搞“三五八”规划,体改委主任是李鹏总理兼任。广东省的改革规划由我主持,我们提交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规划建议。在这个报告里面,我们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分税制的改革思路。我们认为,财政包干不符合商品经济的要求,容易造成地方壁垒;要取消企业承包,搞分税制,搞以税代利。要把财政的税收收入和投资人的利润收入这两个概念区分开,主张搞股份制改革等。后来,出台的很多改革措施,都是我们报告中提出的。现在,去档案馆查当年的资料,应该可以找到这份报告。当年的5月30日到6月3日,围绕“三五八”规划,国家体改委在京西宾馆召开了一次讨论会,主持人是安志文同志,贺光辉、廖季立、杨启先等都参加会议了。李鹏好像没有参会,地方体改委的人也不是都去了。
紧接着,就是8月的价格闯关,广东没受太大的影响。因为在此之前,广东的价格已经慢慢放开了,老百姓有承受力了。再说,价格放开以后,生产积极性增加了,商品很快都丰富了,价格也就下来了。
1989年2月初,紫阳同志来广东视察工作。他希望,广东率先考虑一下粮食体制改革的问题。粮食体制改革是价格改革的核心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能有所突破,对于整个市场机制的形成,将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当时,广东的蔬菜、水产品、副食品的价格改革,都走在了全国的前面。紫阳布置这个任务以后,省委、省政府让我们省体改委主持研究这个事情。当时,我们最大的担心是,粮食价格放开以后,粮价提高,对财政供养人口的补贴会增加很大的财政支出。我们算了一笔账,大概需要多补几个亿。全省一年的机动财力也就几十亿,对于当时的财政状况来说,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经过研究,我们提出的方案叫“暗补变明补,分头消化”。也就是说,把原来因购销价格倒挂而形成的财政暗补,加上放开价格后增加的职工负担,一次性计入职工工资,取消财政补贴。谁发工资谁负担,企业职工由企业消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由财政消化。在暗补变明补的基础上,放开粮食市场。在管理上,所有的粮食经营企业必须要有经营资格,要承担社会责任,省市各级政府建立两级粮食储备,用以调节市场。这样,就将市场和管理分开了。3月,我们的方案讨论通过了,但由于这个事情太大,省政府没有出台具体的方案,只是下发了一个文件,对粮食体制改革做了初步规定,特别是对上下级财政之间的关系做了规定。到4月份,北京发生了学潮,这个事情就搁置下来了。
1991年的秋天,粮食市场的改革被再次提出来。在原来的基础上,我们又核算了一下,感觉是可行的。朱森林省长给李鹏打了招呼,李鹏不同意。后来,我跟分管财贸的副省长刘维明一起去找了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我和田纪云的大秘易智峻是校友,我是通过易找到田纪云的。去田纪云办公室汇报的那天,田纪云把国家物价局的负责人也找去了。在汇报的时候,国家物价局的负责人总是强调:“粮食是中央管的事,你们地方一改,全国粮食调配关系就乱了,你们没有权决定。”结果,我就和他争辩起来。但是,田纪云同志当场表示支持这事,他说:“总要跨出这一步,不然,改革不能向前走,你们可以大胆试。”有了田纪云的支持,我们回来就改了。
1992年初,广东全省取消了的粮票,但保留了粮本。这样做的考虑是,如果发生灾荒,粮食价格严重波动,老百姓可以凭粮本满足最基本的粮食需求。广东放开粮食价格后,李鹏很不满,要广东做检讨,森林同志以他个人名义写了一个检讨。当时,我还跟他开玩笑说:“省长,别看你现在检讨,明年北京还得学我们呢!”果然,到了1993年,全国粮食市场也改了。我认为,在这一点上,田纪云是很开明的。由于北京突破不了,他就主张地方先干。实际上,放开粮食价格后,财政对粮食的补贴,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4000万。
现在,回过头来看粮食市场的改革,为什么能够成功呢?主要有两点,一个是企业消化了一部分财政负担;二是人均粮食消耗量减少了。随着市场商品的丰富,人们吃粮食转化的产品增多了,像鱼、肉、蛋、豆制品等,真正的口粮消耗就减少了。以前,是按每月人均28斤、30斤计算,而真正消耗的已经不到20斤了。所以,财政补贴粮食的支出自然也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