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家庭、婚姻情况
家庭户是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西藏家庭规模逐步缩小,以两代户为主,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模式多样化、核心家庭占主体地位的变化趋势日益成为西藏家庭结构的重要特征。
(一)家庭户数和家庭规模
据“六普”数据显示,西藏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670838户,家庭户人口数2837769人,平均家庭户规模为4.23人,比“五普”时的4.75人减少0.52人。从不同家庭户规模的比例看,“六普”西藏家庭户中一人户占14.70%,二人户占16.19%,三人户占16.22%,四人户占15.20%,五人户占11.34%,六人户占7.87%;而“五普”时,西藏家庭户中一人户占13.03%,二人户占11.35%,三人户占13.41%,四人户占14.69%,五人户占12.57%,六人户占9.80%(见表1-9)。“六普”较“五普”一人户、二人户、三人户和四人户分别增加1.67个、4.84个、2.81个、0.51个百分点,五人及以上户则不同程度的减少,表明西藏四人及以下规模家庭户在增加,而五人及以上规模的家庭户在减少,规模小、结构简单的小家庭在不断增加,其中1~4人规模的家庭成为主流。
表1-9 “五普”“六普”西藏不同规模家庭户所占比重
从家庭户的代际构成来看,“六普”西藏“一代户”和“三代户”所占比重分别为26.86%和21.79%,“四代及以上户”所占比重很低,仅为1.03%。与“五普”相比,“一代户”增加了4.9个百分点,仍以“二代户”比例最高,为50.33%,即有一半的家庭由一对夫妇与未婚子女或父母一方与子女组成(见表1-10)。
表1-10 “五普”“六普”西藏家庭户类别构成
(二)家庭户规模的地区差异
与“五普”相比,“六普”各地(市)家庭户规模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那曲地区降幅最大。从各地(市)户规模看,经济较发达地区户规模和结构逐步趋向简单化,核心家庭户占较大比重,如家庭户规模最小的是拉萨市,平均为3.19人/户,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家庭户类型仍以多代户或大规模户类型为主。除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外,由于各地区自然条件、文化传统及习惯不同,其家庭户规模和户类型构成也存在差异(见表1-11)。在7地(市)中,昌都地区家庭户规模平均高达5.55人/户,比拉萨市高出2.36人/户,差距明显,其大家庭户规模与其传统婚姻习俗有关,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还有那曲地区、日喀则地区,这与当地经济以牧业为主有关。
表1-11 “五普”“六普”西藏各地(市)家庭户规模
(三)家庭户规模的城乡差异
由于地理位置和生活环境的差异,城乡之间家庭户规模的差异较大。市、镇、乡平均家庭户规模依次增大,市镇家庭以1~3人为主,平均家庭户3人左右;乡村3~5人户居多,平均家庭户5人左右(见表1-12、表1-13)。“六普”市、镇、乡平均家庭户规模较“五普”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市镇家庭户规模的缩小,主要受生育观念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市镇计划生育率较农村高,出生人口得到有效控制,使家庭户规模日益缩小。
表1-12 “五普”“六普”西藏市、镇、乡平均家庭户规模
表1-13 “六普”西藏市、镇、乡不同规模家庭户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