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社会信用法律制度体系研究》的研究成果是以教育部规划项目为基础,结合李晓安教授多年对信用问题的关注与研究,并得到北京市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支持。
该成果主要以李晓安教授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为基础,整体结构以对信用的理论认识为开篇,即第一编从法理学的角度,深入分析信用的本质及其构成要素发生的演变,其对信用本质的分析,特别是对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不同条件下信用要素之变化,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观点,即信用本质:经济要求权的实现。研究成果以关系模型为分析手段,详尽地分析了我国社会信用法律制度体系的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其体系的建构既要反映信用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需求,又要遵循法律结构体系的生成要求;既要通过制度变迁调整失衡的利益分配格局,又要受制于固定不变的逻辑力量。社会信用法律体系结构由不均衡向均衡状态的转变是信用经济社会发展的外在压力引起的法律制度内在的变迁,与实体经济向虚拟经济(信用经济)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相契合的观点及提出的制度建构方案具有创新性。第二编对信用进行了类型化的研究,以个人征信、个人消费信用、企业信用、银行信用、金融监管、公益信托监管为研究对象,从制度经济学视角出发,深入分析和研究了我国征信体系、个人信用法律制度体系、一人公司信用、银行信用、公益信托监管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第三编以政府信用为主线,深入地分析了政府信用与信誉问题,包括政府的权力、信用、信誉声誉、地方融资平台、地方政府债券等。第四编主要探讨司法信用、环境信用、信用治理等问题。
该成果还得到北京市教学名师专项经费的支持。
成果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编: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李晓安撰写;第二编:第四章,周墨撰写;第五章,王漪鸥撰写;第六章,郑文睿撰写;第七章,张鸿儒撰写;第八章,张敏撰写;第九章,李延玲撰写;第十章,刘扬撰写;第三编:第十一章,李晓安撰写;第十二章,郭小明撰写;第十三章、第十四章,李晓安撰写;第十五章,常帅撰写;第十六章,李晓安撰写;第四编:第十七章,李晓安撰写;第十八章,李晓安、彭春撰写;第十九章,李晓安撰写。
在本书编辑整理的过程中,张燕宁、刘扬、张莹、贾楠、刘莹莹等同学付出了辛苦的劳动,一并致谢。
本书难免存在疏漏之处,请读者指正。
作者2013年5月3日
于风格与林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