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发展
新世纪以来国内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方向研究述评
黄杰[1]
摘要:新世纪以来,国内学术界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文章尝试对这方面的重要研究成果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评价。这些研究成果中的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以具体的改革突破口作为进路的观点;二是从整体框架或战略策略层面进行考量的观点;三是从政治模式论或意识形态创新角度进行思考的观点。最后认为应该在全社会中重塑共识,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去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和实践向前发展。
关键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发展 民主化 目标方向 研究述评
一 引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内部持续改革和外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不断发展和完善,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然而,我们认为在上述奇迹的背后存在着一个非常现实的“悖论”:即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并不协调一致,两者在改革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更明确地说,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而言,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是相对滞后的,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政改滞后论”。
当然,某些政治观察者、研究者特别是官方似乎并不认可上述悖论,他们认为“政改滞后论”并非客观事实。2010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了一篇有关政治体制改革并引起了广泛讨论和争议的文章。该文旗帜鲜明地指出:“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成果,为人类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提供了重要经验。那种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的看法既有悖于客观规律,也不符合客观事实。”[2]这可谓是官方对“政改滞后论”最为直接的回应。2012年5月14日,《人民日报》同时发表多篇文章,再次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过去10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深化,始终随着人民政治参与热情的提高不断深化,始终随着时代进步的潮流不断深化”,同时重申“绝不照搬西方政治模式”。[3]我们可以将上述观点概括为“政改适应论”,即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比较有效地适应了不断变化的环境。
我们注意到,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进行长期研究的许多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上文所述的“悖论”是客观存在的。如许耀桐指出:“如果对照以上关于政治体制的解释和对原有一套政治体制的主要弊端的认识,我们不难看到政治体制改革在真实地赋予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方面,在切实地改进权力的授予和权力的受制约方面,在增强政治的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方面,我们的实际努力还不够,缺乏实质性进展。”[4]有海外媒体更是评论道:“近年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受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所制约,改革议程在强大利益集团政治的影响下遭遇巨大阻力,已成为一种主流观察。”[5]
事实上,这些观察和评论中透露的问题从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公开讲话中也可以得到很大程度的证实。2004年4月28日,胡锦涛曾强调:“中国的改革是全面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我们不仅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也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6]而近两年来更为直接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观点来自温家宝。自2010年8月22日在深圳呼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以来,温家宝在国内外访问和接受媒体采访中数次强调政治体制改革,指出“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并誓言在其“能力范围内,推动政治改革,风雨不倒,至死方休”。[7]王长江指出:“对于中国而言,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不仅重要,而且非常迫切。这也是近期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深圳讲话所传递出来的信号。”[8]任剑涛认为:“国务院总理的这一角色,最能够深切而直接感受到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对于整个中国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掣肘。”[9]郑永年认为:“30年以后,温家宝重新多次强调邓小平所强调过的问题。尽管这并不是说在这30年期间,中国政治体制一点也没有变化,但的确说明了,30年之后,中国仍然被政治体制所困扰,政治体制仍然面临30年之前的老问题。”[10]在具有官方背景的《环球时报》举办的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方向”的民意调查中,在回答“中国是否应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时,有高达78.4%的受访者认为中国应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仅5.0%的受访者持相反态度,认为不应该改革。[11]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三个基本判断:一是中国社会各方面力量都很关注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问题;二是由于意识形态、价值理念和利益纠葛等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各方面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和进度的认知与判断存在比较严重的分歧;三是多数人认为在当前积极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很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所以,现在我们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各方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会存在严重的分歧?上述被称为“经济奇迹—政改滞后悖论”真的客观存在吗?如果存在,导致这一悖论产生的原因何在?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将向何处去呢?
从本质上讲,这一系列问题的答案都同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方向”[12]的不确定性密切相关。这种“不确定性”根源于国家与社会、精英与大众对大转型进程中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没有达成基本的共识。事实上,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就如同当年经济体制改革时的“摸着石头过河”一样,仍然处在不断的探索之中。新世纪十余年来国内研究者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更加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本文就尝试对这方面的现有研究成果进行比较全面的述评。我们看到,在这些研究成果中,有的以具体的改革突破口作为进路,有的从整体框架或战略策略层面进行考量,有的则从政治模式论或意识形态创新的角度进行思考,不一而足。所以,本文就以此为基本依据对学术界提出的各种观点进行分类,这样就会对研究该问题的基本脉络和谱系有更加清晰的把握。
二 以单一具体的改革突破口作为进路的观点
总体而言,这类观点同官方主张保持着一致和契合,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体制内渐进和增量改革的观点,因而也可以说是对现有体制框架进行的适应性调整或调适性变迁。具体而言,由于对改革突破口或路径选择的不同,这类观点又可以分为下列五种。
一是选举民主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实行自由的、公平的、竞争性的选举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标志和特征。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应当是逐步逐级向上实行自由的、公平的和竞争性的选举,最后实现全国性普选。有学者还认为,选举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路径。[13]事实上,国际学术界研究民主化理论的多数学者,也普遍将在全国层级上实现自由的、竞争性的选举作为民主化的突破或转折点。从程序民主的角度来看,选举民主的确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特征,也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同时,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上,一些学者认为“人大民主”在当代中国整个政治架构中居于轴心地位,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他们主张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我国的选举制度入手,从程序上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并主张人大民主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14]可以看到,推动人大民主的实现,最为基础的程序和制度支撑还得从选举民主做起。选举民主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但是,一些学者对选举民主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指出选举民主根本不能体现民主的真正本义,选举民主只是少数人的游戏。中国的民主建设不必一味以西方为榜样,中国的政治改革突破口也不在于建立西方竞争性选举制度,更重要的是在各个方面促进老百姓、促进利益相关者参与和他们利益相关的事务决策过程。[15]此外,中国的选举民主发展还存在一系列有待突破的“瓶颈”,有待通过实践中的不断探索去解决。[16]显然,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单纯依靠选举民主作为突破口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不断地努力,寻找新的更符合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内在逻辑的目标方向。
二是协商民主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民主政治的核心在于公众意见和意志的构建或形成,可以从民主政治的程序设计出发,社会多元主体在公共利益框架下,通过有效地协调体制与协商过程,达成利益表达、利益协调与利益实现。协商民主论者主张,在社会结构多元分化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发展协商民主以作为竞争性民主的替代物,同时容纳宪政法治等自由民主的基本要素。[17]有学者认为,改革时代中国的政治发展模式可概括为“政治行政化”,即通过在决策机构中吸纳社会精英,在决策过程中进行广泛咨询,逐步放松对大众传媒和结社的控制,满足大众特别是精英的要求。未来10年的政治发展还应继续采用这种政治发展模式。[18]“政治行政化”模式实际上是协商民主的一种形态,是一种咨议性的政治决策模式。
必须看到的是,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建设的一种补充性的解决方式,协商民主具有它的价值和意义。但值得警惕的是,我们不要犯“误置情境的错误”[19]。协商民主是否可以替代竞争性民主也是有很大争议的,而且协商民主的有效运转尚存有协商主体的理性和能力之有限性、协商未必带来更好的结果、协商条件的不平等性以及协商民主推行范围的局限性等多维协商困境。对困境的排解程度将直接决定着协商民主究为现实还是乌托邦。[20]但是,就中国现实而言,在选举民主尚未达到的层级上如城市政治决策中可以积极发展协商民主,同时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之间并非完全排斥的关系,也存在一致性和良性互动。
三是党内民主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中国在民主化道路上应选择先精英后大众、先共产党内后共产党外、先中央后地方及基层的体制内渐进发展路线,通过扩大差额选举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并从中央做起。[21]党内民主论本质上是精英民主论,持该观点的人不赞成走经典的中产阶级式的民主化道路,而主张以党内精英为主体发展党内民主,并通过党内民主来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精英民主论者主张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开发体制内资源,具有积极意义。[22]无疑,党内民主(精英民主)确实看到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不可代替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它有利于政治精英之间民主规则和文化的培养。从诸多选择的比较中可以看出,把发展党内民主体制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条件最为有利;相对于民主问题上的全盘西化论而言,它更具有温和性、务实性和渐进性。[23]同时,在党领导一切和“党权高于一切”的体制下,这种构想如能真实贯彻施行,有其可预期性,人们也寄希望于此。但前提是一要真正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权利主体地位,实行党内的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建立制约党的权力的党内机制;二要清除、改变邓小平早就批判过的“以党治国”的旧思维旧体制遗毒。[24]这就表明,党内民主的有效施行需要建立在相对完备的配套措施和机制建设的基础上。
与此同时,党内民主论中最为敏感的部分就是“它意识到党内民主制度的发展会进一步导致党内不同群体多元化和民主分派的可能性与合理性”[25]。这样就有导致执政党党内的精英分裂和派系林立的可能,甚至还有演变为两党制或多党制的危险,这是执政党所最不愿意看见的后果。此外,党内民主论对民主政治发展顺序的机械划分和规定早已被现实中的村民自治等基层民主政治的新实践所突破;而且光靠党内精英自身关起门来搞少数人的民主也会产生一些问题,还有赖于社会力量从外部的有效制约和积极推动。也就是说,将政治发展的突破口仅仅寄希望于党内少数精英人物而不关照最广大民众自发的民主化探索与实践,不同社会民主进行良性和制度化的互动,其可行性和实际效果也是值得怀疑的。
四是基层民主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将村民自治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突破口。尽管某些地方的村民自治因流于形式和遭遇多重困境而饱受非议,但以徐勇为代表的许多学者依然坚信日益完善的基层民主试验可以使普通人“体会民主”,从而推动实现更高层次的民主。[26]还有学者认为“乡村民主的发展形成了中国农民的阶级意识,由于政治生活不断组织化,从而使中国农民阶级有别于先发展国家的农民阶级,成为中国民主化过程中的建设性的推进力量”,而且“乡村民主优先在中国各阶级阶层中发展的事实,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民主化所能选择的途径及未来发展的方向”。[27]
毫无疑问,基层民主确实可以训练和实践民主,在国家与农民之间开辟一个缓冲地带,从而有利于政治和社会稳定。而且“最重要的是,乡村民主逐渐用制度化形式填补了国家权力后撤后出现的制度空间,有效地阻止了其他地方性制度的滋生”[28]。但是,在基层民主过程中存在着——地方政府、“富人”和“能人”操纵基层选举、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不顺畅、农村的“两委”矛盾、贿选现象严重、宗族和黑恶势力治村、社区自治依靠精英推动难以跳出人治的窠臼、部分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低和民主参与的渠道不畅通等诸多问题,这些都制约着甚至严重影响到基层民主的有效发展和成长。而且从中国现实的政治逻辑来看,基层民主的发展程度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制于高层精英的政治意愿及其给予的基层民主制度成长空间的大小。
五是司法改革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将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具有规律性、平稳性和结果的必然性等诸多优点,其收益最大,风险最小。因为司法的独特价值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被无数国家的实践所证明了的。目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佳突破口应当是司法体制改革。该项改革的成功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平稳进行,有助于深化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善党的领导。[29]有学者指出,在民族国家已经形成的条件下,司法改革处于政治发展的主导性领域。司法改革是开发政治发展的体制和动力资源:一是必要性:司法是影响社会均衡的主导性结构;二是可能性:司法改革契合于中国社会进步的内在逻辑;三是现实性:司法改革符合中国政治发展稳定、渐进的原则和制度化、法治化的发展战略。[30]还有学者提出所谓“一个法治中心的政改方案”,即优先围绕法治这一目标重新设计政府的架构,其核心是司法改革。通过司法改革完成一部分政治改革的任务,并为未来大规模推进投票选举民主创造条件。[31]
由上可见,提出上述主张的人士看到了司法改革在现行体制下对政治发展的独特价值和意义,可谓是一种从现实出发追求边缘突破的观点,因而从技术层面讲确实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而且司法改革也内在地成为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这使得其作为政治改革突破口具有了一定的现实合法性和政治保障。但是,如果从当前中国整体的政治生态来看,司法改革往往不仅仅涉及司法和法律的问题,而且往往是非常重要的政治问题。它涉及的司法独立、司法职业化、司法民主化、执政党与司法的关系等难题都必须放到政治的高度和层面才能够得到解决,单纯依靠司法改革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边缘突破思路是很有局限性的,往往也是难以持续有效进行下去的。
三 从整体框架或战略策略层面进行考量的观点
这类观点主要是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所涉及的整体架构的优化或战略策略层面的可操作性等因素进行考量的。具体而言,这类观点可以具体分为下列三种。
一是民主的国家制度建设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中国的政治转型应当从整体上着眼于强化和改善公共权威并使之民主化,而不是盲目地取消和限制公共权威。换句话说,应当将现有国家机器民主化、制度化、程序化,大力加强国家制度的薄弱环节,建立一个有很强的良治能力的政府。国家基本制度建设应当围绕八大国家能力进行。国家基本制度建设的突破口应该是在加强党的建设的同时,调整党和国家的关系,建立现代公共财政制度,以及扩大公民参与政治的渠道。简言之,中国需要第二代改革战略,即积极推进国家制度建设。[32]
从比较政治学的视野来看,这种“国家制度建设优先于民主化”的政治改革模式是比较符合依然处于后发现代化阶段的中国政治实际的,因为它认识到“民主制度的正常运作需要有一整套国家制度的支撑。就是说,在民主化之前这样一套制度就已经存在了,没有这样一套制度,民主就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33]。当然,在基本认同当前中国国家制度建设具有优先性的改革战略的同时,该观点似乎具有“国家中心论”或“国家主义”[34]的倾向,对公民社会的能力建设似乎重视不够。此外,还必须警惕和防止那种以国家建设名义单纯强化国家专制性能力而忽视必要的国家基础性能力建设,甚至肆意侵害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倾向和行为。所以,这里的国家制度建设必须伴随着相应的民主、法治等制约公权力肆意膨胀的制衡机制的建设才是可行的,也就是说我们要推动的是以民主法治为取向和保障的现代国家制度建设。
二是合作主义国家模式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提出了建设合作主义国家模式的设想,指出合作主义国家的基本公式是:权威主义政治+自由市场经济+法团主义+福利国家。作为一种现代阶级分权体制,合作主义国家奉行“自治”、“合作”、“制衡”与“共享”等“四项基本原则”。合作主义国家的首要原则是权力、资本、知识与劳动都实行自治。[35]后来,还有一些学者从这个角度来研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道路等问题,认为中国正在走着一条(国家)法团主义的路径。[36]从本质上讲,这类观点是从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互动和融合的角度去整体考虑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方向的。
客观而言,这一模式在某些方面颇具吸引力,他所主张的“阶级分权制衡的终极目的是各个阶级共享合作的成果”,这同主流意识形态的提法也是比较接近的;而且该模式从某个角度揭示了当前中国政治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一些做法。但是,该模式在许多方面都是存在问题的,该模式将经济决定论让位于政治(权力)决定论,阶级统治论让位于阶级分权论。何以能够轻而易举地跨越上述理论鸿沟呢?他只是用儒家文化与合作主义国家的相容性、工商社会出现制约权威主义政府以及外部压力(经济全球化)迫使政府的所作所为“与国际惯例接轨”等来论证其观点,他“不管附加多少外围的装饰性解释,都不能掩盖理论硬核的贫血与苍白”[37]。事实上,他所主张的儒家文化并不能否定“绝对的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的规律;工商社会并非一定是权威政府的对立面,在当代中国经济、政治精英的结盟已经是客观现实,精英自治和制衡显然无从谈起;企图通过外部压力约束政府行为与作者主张的“中国特殊论”和“文化民族主义”[38]显然是自相矛盾的。由此可见,合作主义国家论具有内在的难以克服的诸多问题,因而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启发和借鉴意义是很有限的。
三是咨询型法治政体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政治改革的导向有两种选择,一是民主化,二是法治化。民主与法治是可以兼容的,但民主化和法治化两个过程却从未共生。以法治为导向、以吏治为核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比较适合中国特点,未来中国政体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咨询型法治政体,该政体是一个由六大支柱构成的制度安排。这六大支柱是:中立的文官系统;自主的司法系统;独立的反贪机构;独立的审计系统;以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广泛的社会咨询系统;受法律充分保护的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自由。[39]可以看到,这六大支柱的建构过程实际上就是中国政治体制不断改革和完善的过程。
无疑,强调法治化建设的优先性,对于具有长期人治传统而正在走上现代国家之路的中国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在某种程度上也确实采取了法治优先的渐进主义进路,执政党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同时强调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这些都是最为明显的例证。但是,咨询型法治政体论将民主化和法治化看做是两个无法兼容甚至相互排斥的过程,这不仅与中国基层民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并举且相互促进的现实相悖,而且因其刻意拒斥民主的制度建设而难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此外,在排斥一般民主的同时,咨询型法治政体已经将自由民主和协商民主的某些基本要素如自主的司法系统等列为自己的主要制度支柱,因此其理论体系也存在着内在的矛盾。[40]所以,这种观点对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有效推进或者说整个体制框架的优化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和障碍,因为没有以民主为取向的改革同时伴随,咨询性法治政体的建设迟早会遇到缺乏持久的动力和支持的问题。
四 从政治模式论或意识形态创新角度进行思考的观点
事实上,这里的几种观点在本质上存在着很大分歧或冲突,但是如果从政治模式论或寻求意识形态创新、打破模式论的思路进行考虑,我们将它们放在一起就是可以理解的。
一是增量民主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在形成一种别具特色的政治模式,这种政治模式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通过增量改革来逐渐推进中国的民主治理,扩大公民的政治权益,因此可称之为“增量民主”。中国的政治发展将与经济发展一样,遵循增量发展或增量民主的道路,不可能发生整体的突变性改革,但是某些领域将不时会有一些突破性的发展。增量民主就是对现有的既有制度不做大幅改动,而倾向建立一些新的民主制度,这样做的好处是阻力较小,更具可操作性。他还提出了在中国推进“增量民主”的三条途径:第一,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第二,逐渐由基层民主向高层民主推进;第三,由更少的竞争到更多的竞争。[41]客观地讲,俞可平的增量民主论显然得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的启发,是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现实路径的一种高度概括。他还认为“增量民主”不同于“渐进民主”,前者在强调改革进程平稳性的同时,也强调必要时的突破性改革,这体现出其稳健、务实而不保守的态度。
事实上,“党内另一些理论专家对中国改革进程的梳理和解读就可以看做是对‘增量民主’概念的脚注和佐证。”[42]但是,增量民主论存在着对协商民主重视不够的问题。而且外界出现了一种质疑“增量民主”的声音,认为衡量民主的关键在于政治制度的竞争性,一党制下的所谓“增量民主”只不过是“增量专制”的一种说辞。当然,这种说法不符合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历史,在中国政治现实中也难以得到经验验证。[43]无疑,上述“增量专制”的批评是基于西方自由民主立场而出发的,因而看不到现实中国政治生活中活生生的民主参与和善治实践。不过,在当前中国政治生活中既得利益集团日益壮大的政治经济生态下,如何打破各种重重阻碍而开发和寻找民主政治改革和发展的“增量”资源和空间,如何保证推进“增量民主”的三条途径切实有效运转起来,这些都是当前和今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难题。
二是中国式民主论
持该观点的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式民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政治形态。在中国式民主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构成了中国式民主的内在复合结构,加强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是中国式民主得以形成的基本经验。[44]有研究者指出,中国式民主包含着人民民主与党内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以及高层民主与基层民主等三个维度。[45]还有研究者认为,从宏观政治视角考察,中国式民主基本形态包括:中国共产党的主导性、精英民主与大众民主的双重性、中国式民主宪政精神规定与现实运行的非完全契合性以及运行过程自上而下的方向性。[46]事实上,海内外许多学者对“中国式民主”这个概念本身和具体内涵都存在着不同解读。[47]“中国式民主”或“民主的中国模式”究竟能否成立?如果成立,它的基本内涵和特征是什么?其发展前景如何?在未来世界总的“民主体系”中它能占有什么地位?显然,厘清这些问题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大国崛起都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深远的理论意义。
有研究者指出:“如何直接在传统的大型帝国的版图上建设与中华传统文明毫无关系的现代的民主共和,世界现代化与民主化的实践所给予中国的,除了启示,没有真正可借鉴的经验。于是,一切都要靠中国人自己探索和实践。中国共产党成为这个探索和实践的领导力量,并形成了中国民主建构的理论、战略和议程。”[48]客观而言,虽然社会各界在广泛议论和使用“中国式民主”的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当前中国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民主模式,走出了自己的道路,“中国式民主”只是指这样一种在既有体制框架下,特别是在保持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前提下,旨在化解大众参与压力,进而实现“民主治理”目标的诉求和努力。[49]即使存在“中国式民主”或“民主的中国模式”,它也并不意味着中国在民主的价值、组织和制度等方面抛弃了民主具有普世价值性的方面,它仅仅意味着中国推进民主化的具体道路和实施方式上会有所不同。就像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一样,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绝不能离开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康庄大道。只有在立足本国实际的基础上去全面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和地区民主政治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才能更为切实有效地推进中国政治改革向前进。
三是民主社会主义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发展民主必须致力于促进社会平等和公正,民主应当逐步从政治领域向经济和社会领域发展。作为这一观点新近的代表人物,谢韬指出恩格斯在晚年放弃了“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其“最后遗言”是“放弃革命”,并首倡“和平长入社会主义”。他在谈及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时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再也不能拖延了。……只有民主宪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执政党贪污腐败问题。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构成民主社会主义模式的是民主宪政、混合私有制、社会市场经济、福利保障制度。民主社会主义核心是民主。没有民主的保障,其他三项都会异化和变质。”“从执政党领导体制的改革到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这种两步走的战略,可能是中国特色的宪政道路。”[50]
在谢韬的文章发表以后,国内学术界和舆论界开展了关于民主社会主义问题的大讨论,各方人士对谢韬的文章或认同、或补充、或商榷、或批判、或发挥。主流或正统的观点认为民主社会主义不是“民主”加上“社会主义”,而是西方国家特定历史环境和社会条件的产物,决不能把它同科学社会主义相提并论,混淆它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区别。中国不能照搬民主社会主义,这是一个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民主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模式”或“民主模式”,对其参考借鉴有必要,顶礼膜拜不值得,迷信照抄更有害。中国的前途不能寄托于某种“模式”,而在于必须从本国的实际出发,“广泛借鉴、坚持走自己的路”,继续开拓创新。[51]
事实上,民主社会主义模式更多的是在价值取向和政策层面上有其积极意义,它提出和推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关于国家调控与社会市场经济相结合等做法,都是可以适当参考和借鉴的。但是,它在制度和程序设计上的独创性不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道路的主张在当前一党执政的中国是难以被执政党所接受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也未必能立竿见影地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如腐败问题。然而,谢韬等人通过提出“民主社会主义”的主张来呼唤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的良苦用心还是值得理解和肯定的。例如,华炳啸就认为,在当今中国,民主化是民心所向,宪政社会主义就是顺应历史大势应运而生的救世良方。[52]马立诚认为华炳啸提出的“宪政社会主义的精髓是党主立宪,即共产党一党领导下的宪政民主结构”,由于华炳啸“重点强调了政治改革和民主,不能排除他提出的宪政社会主义最终会过渡到民主社会主义。因此,不妨把华炳啸的主张归入民主社会主义”[53]。与此同时,还有学者对民主社会主义进行了相对正面的评价:“从实用性的角度讲,对于中国而言,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的方案或许具有现实的可期许性质。从现行意识形态的重构讲,从当下执政者的体面出路言,从大众对于生活的期望与改革阵痛的忍受上分析,都可以支持这一‘体面’的选择。也都会有现实的支持。”[54]在笔者看来,关于民主社会主义模式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意义,还需要在摆脱过于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束缚的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简单地对其进行否定批判或肯定赞誉都是不科学的。
四是多元民主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当今中国大陆已经进入有限多元化的后全能主义历史阶段,在这一阶段,具有改革开放导向的现行一党政治在维持政治稳定方面,以及在经济改革所需要的整合机制方面,仍然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从更长远的历史视角来看,随着社会多元化趋势的不断增强,21世纪中期前后,中国有可能出现一种与社会利益多元化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政治模式。思想的多元化与利益集团的多元化有助于政治民主所需要的多元制衡关系的确立。[55]此外,还有一些更为激进的人士直接主张现在就结束现行的政治体制而实行西方式的多党制、推行自由竞争的多元民主模式。
可以看到,这种多元民主论所隐含的多党制或者“类多党制”能否成为一种普遍接受的改革目标方向是存在很大争议的。该目标方向实现所需要的各种条件目前在中国能否具备和成熟也是很成问题的。即使说在21世纪中期前后实现也是值得怀疑的,这是因为在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中,“多元化”长期同“资产阶级自由化”、“西化”和“分化”等密切联系在一起,是被长期批判和忌讳使用的词汇,推行多元民主也是执政党所一直担心和顾忌的,因而该模式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方向的现实可能性是不大的。
此外,还有许多研究者提出了民主的法治型体制论、混合民主政体论、儒家宪政论、王道政治论、宪政改革论、有序民主化论、有领导可控民主论、预算民主论、治理适应型的渐进式改革模式论和双轨民主论[56]等多种观点,这些无疑对思考推动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颇有价值,但限于篇幅,在此不赘述。
五 结语:重塑共识、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深化发展
由上可见,新世纪以来国内学术界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方向的观点异常多样化,这表明当前中国的政治意见市场上确实是众说纷纭、观点林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既多元活跃又稍显混乱的局面。正如从前文对各种观点的述评中看到的,每一种观点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价值,它们或理想、或保守、或中庸、或正统、或主流、或边缘、或偏激、或颠覆,不一而足。毋庸置疑,这些研究成果大大地深化了人们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方向的理解和认识,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促进了现实政治中对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方向的理性选择和适应性调适。然而,它们的局限性也是明显的:要有效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开展,仅仅将某一具体的突破口作为改革目标方向是不够的;同时从整体框架和战略策略层面去考虑,也存在着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巨大阻力和动力不足的问题;而将依然处于动态变化中的中国政治体制称为某种模式,无疑也是不科学和不可取的。即使从意识形态创新的角度去打破模式论,也面临着现有权力格局和意识形态的严格约束,其现实可行性是较低的。
基于上面所做的文献述评,我们在本文的最后认为:在当前进一步深化研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应当重点思考和回答如下四个方面的重要问题:
首先,必须认识到导致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和陷入困境的根源何在?孙立平等人的研究成果表明:当前中国的“改革陷入困境,不仅仅是由于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的阻力,更重要的是由于在‘转型陷阱’中既得利益集团败坏了改革的名声,使得改革在民众中失去了基础。在这种情况下,重新凝聚改革共识是很困难的。即使是顶层设计的改革,如果没有真正的社会基础也很难推进和实施”[57]。显然,这一判断完全适用于解释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为什么会严重地滞后。
其次,在承认各种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观点之间存在差异、矛盾甚至严重冲突的情况下,我们亟须以一种开放包容的态度,在“超越左右激进主义”之争的基础上,“从中道与理性的视角”[58]去深入研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有研究者指出,当前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解放思想,即深化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破除六大思想禁锢。“尽快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许多问题是要在改革进程中解决的,许多意见分歧只有在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中才能获得统一,要用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和取得的成果来回答存在于人们心中的种种疑惑。”[59]这也就是说,需要在这些多样化观点的基础上积极寻找和建立起罗尔斯所谓的“重叠共识”。而“能够重新凝聚改革共识的,就是将推进公平正义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作为改革的基本目标”,“而真正的公平正义,只有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上才能得以实现。”[60]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判断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是真正推进,不在于是否有了好的说法,而关键在于是不是能切实解决要害问题,使人民看到实效。”[61]这实际上意味着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方向是否科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它的现实有效性。
再次,我们还必须在历史的和比较的平台上去研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这里所谓“历史的平台”是指把中国大陆的现在和它的以前相对照,纵向地看问题和可能的出路;而更重要的“比较的平台”指的是横向地看问题和可能的出路,“只有在历史的和比较的大平台上来考虑今天中国大陆政治改革的基本问题,我们才不至于陷进完美主义的隧道——即完全从最佳的可能性着眼,泛论如何把合乎正义立场的改革方案施加于病灶重叠的中国政治。”[62]这表明,我们还需要从历史社会学、比较政治学的视角去研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
最后,从系统论的角度看,我们还需要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可能发生和变化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条件作为其环境系统,通过解释和分析政治体制改革同社会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才能全面科学地把握住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在动因、社会依据和现实路径。无疑,这些问题都还需要做更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探索。
[1] 黄杰,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现为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讲师、师资博士后。主要兴趣和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中国政治(社会稳定与国家治理)。
[2] 郑青原:《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三论牢牢抓住历史机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日报》2010年10月26日。
[3] 郑志文:《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日报》2012年5月14日;于泽远:《重申不照搬西方模式 人民日报:政改取得重大进展》,《联合早报》2012年5月15日。
[4] 刘晓洲:《应该怎样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访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许耀桐教授》,《理论视野》2010年第9期。
[5] 曾昭鹏:《五中全会昨闭幕 中共表明“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联合早报》2010年10月19日。
[6] 《胡锦涛在法国国民议会的演讲》,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4-01/28/content_1289406_1.htm。
[7] 储昭根:《寻找中国政改的“金钥匙”》,《联合早报》2010年10月14日;杰夫·代尔:《分析:中国总理政改讲话令人瞩目》(2010年10月14日),FT中文网: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35018。温家宝最近一次强调政治改革是在2012年3月14日的“两会”中外记者会上,他指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已经取得的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社会上新产生的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每个有责任的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应该有紧迫感。”“在中国这样有13亿人口的大国,又必须从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改革只能前进,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停滞和倒退都没有出路。”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2lh/zhibo/zongli/wz.htm。
[8] 王长江:《政治体制改革:既得利益在作怪》,《人民论坛》2010年10月(上)。
[9] 任剑涛:《政改:顺产的倡导难产的实施》,《中国改革》2011年第1、2期合刊。
[10] 郑永年:《中国改革的路径及其走向》,《炎黄春秋》2010年第11期。
[11] 魏莱:《中国民众如何看政治体制改革》(2010年11月1日),《环球时报》-环球舆情调查中心:http://poll.huanqiu.com/news/2010-11/1217352.html。
[12] 本文的“目标方向”是从广义着眼的,它包含“突破口”、“路径”、“道路”和“战略目标”等多重含义。
[13] 徐振光:《选举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路径》,《人大研究》2008年第7期。
[14] 浦兴祖:《以人大民主为重点继续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肖立辉:《论强势推动人大民主的重点》,《理论月刊》2008年第11期;尹冬华:《人大民主应成为中国政改的火车头》(2008年3月7日),中国选举与治理网: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23991。
[15] 王绍光:《祛魅与超越》,中信出版社,2010;王绍光:《民主四讲》,三联书店,2008;王绍光:《安邦之道:国家转型的目标与途径》,三联书店,2007。
[16] 这些有待突破的“瓶颈”包括:如何进一步将现有制度内的公民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具体落实到位,如何切实地履行选举法和党章关于人大选举和党内选举的规定,如何推动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良性互动等,参见黄卫平《中国选举民主:从广度到深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第3期。
[17] 林尚立:《协商民主: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思考》,《学术月刊》2003年第4期。
[18] 康晓光:《未来10年中国政治发展策略探讨》,《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1期。
[19] 高全喜:《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理论的五种模式》,中国—瑞士“权力的纵向配置与地方治理”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大学2009年10月。
[20] 周义程:《论协商民主的协商困境》,《求实》2008年第7期。此外,还有学者在比较了中西方协商民主的含义不同之后指出,“在中国目前尚没有普遍并充分实现授权民主的基础上,在公民社会尚处于形成的过程中,仅仅以官对民的赏赐性对话和协商,以个人利益主体相独立的协商,过分地提倡这种协商,大有维护权力过分集中和家长制弊端之嫌。没有授权合法性的协商,让公民仅仅限于关涉利益关系的协商,无论从培养公民品质和公共精神而言,还是在克服权力过分集中的家长制上都没有什么直接的益处。”参见陈红太《宪政为何不是中国政改第一目标?》(2010年9月19日),中国选举与治理网: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87406。
[21] 胡伟:《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开发中国民主化的体制内资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
[22] 甄小英、李清华:《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求是》2003年第12期。近年来的重要研究成果,可参见肖立辉《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研究》,重庆出版社,2006;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罗中枢、黄金辉等:《党内民主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研究——以现代国家建设为视角》,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
[23] 王贵秀:《谈谈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问题》,《科学社会主义》2002年第1期;萧功秦:《中国的大转型:从发展政治学看中国变革》,新星出版社,2008,第208页。
[24] 同时,“党内民主化不能单靠党自身关起门来搞民主,不能单靠党内健康力量封闭性地自律,而有赖于社会力量从外部的制约和促推。”“此外,即使党内有了民主,也不见得必然能带动或愿意扩及人民民主。”参见郭道晖《当今中国宪政运动思潮述评》,《法学》2010年第6期。
[25] 萧功秦:《中国的大转型:从发展政治学看中国变革》,新星出版社,2008,第207~208页。
[26] 徐勇:《中国民主之路:从形式到实体——对村民自治价值的再发掘》,《开放时代》2000年第11期。他在这方面的更多论述参见如下的论文集: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徐勇:《现代国家、乡土社会与制度建构》,中国物资出版社,2009;徐勇:《农民改变中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27] 郑永年:《中国模式:经验与困局》,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第188页。
[28] 郑永年:《中国模式:经验与困局》,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第198页。
[29] 章武生:《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佳突破口:司法体制改革》,《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30] 程竹汝:《司法改革与政治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31] 秋风:《一个法治中心的政改方案》,《改革内参》2007年第4期。
[32] 王绍光、胡鞍钢、周建明主编《第二次转型:国家制度建设》(增订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王绍光:《安邦之道:国家转型的目标与途径》,三联书店,2007。
[33] 郑永年:《政治改革与中国国家建设》,《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2期。
[34] 有学者对中国“进入21世纪以来的国家主义思潮”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批判性反思,参见许纪霖《当代中国的启蒙与反启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第236~275页。
[35] 在这里,“自治”是为了有效的合作,合作的政治模式是多方协商或谈判体制,社会成员按照社会分工组成功能性团体与政府共同制定公共政策,政府以中立的态度主持阶级谈判,通过谈判解决社会冲突,参见康晓光《论合作主义国家》,《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5期;相关论述还可参见康晓光《合作主义国家——自由主义、社会主义之外的第三条道路》(2007年12月1日),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http://www.nporuc.org/html/section/papers/20071201/44.html;康晓光:《威权政府+法团主义:让底层有组织地参政》,《绿叶》2009年第7期。
[36] “合作主义”在国内有时又称为“法团主义”,近年来的研究状况可参见吴建平《理解法团主义——兼论其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适用性》,《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1期;曾盛红:《结构转型中的“利益组织化”——法团主义与中国“国家—社会”关系研究述评》,《湖北社会科学》2007年第8期。
[37] 陈子明:《合作主义与国民意识形态——兼评“精英联盟”论与“反精英主义”》(2004年8月20日),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data/3876.html。他指出,由于康晓光的“合作主义国家”缺乏一个类似于“阶级斗争—统治工具—专政国家”或者“阶级调和—社会契约—民主国家”这样的系统理论的硬核,它没有资格成为与二者平起平坐的“另一种更好的选择”。康晓光的“合作主义国家”——即权威主义政治+自由市场经济+法团主义+福利国家的组合,实质上还是一种变型的专制国家。
[38] 康晓光:《中国特殊论——对中国大陆25年改革经验的反思》,《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4期;康晓光:《文化民族主义论纲》,《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2期。
[39] 这种咨询型法治政体的特点包括五个方面:强调“法律”做主(rule of law),拒绝“人民”做主(rule of the people);强调法的正义性,因而特别重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严格执法的重要性,刻意增加立法的难度;强调限制政府的职能和规模,造就有限政府,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的自由,从而鼓励民族的创造力;强调追求符合中华传统的秩序和自由。详细论述参见潘维《法治与“民主迷信”——一个法治主义者眼中的中国现代化和世界秩序》,香港社会科学出版有限公司,2003,第36~48页。
[40] 何增科:《渐进政治改革和民主的转型》,《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3、4期。
[41] 俞可平将增量民主的特征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有足够的“存量”;二是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新的突破,形成一种新的增长,是对“存量”的增加;三是民主政治发展是渐进的和缓慢的,是先前的历史发展的某种延伸而非离开先前的历史轨道;四是民主政治发展遵循帕累托改进原则;五是把深化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作为当前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详细论述参见俞可平《积极实行增量政治改革,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动态》2003年第1595期;俞可平:《增量政治改革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公共管理学报》2004年第1期;俞可平:《中国民主发展将是一种“增量式”发展》,《人民论坛》2009年第3期。
[42] 这些理论家认为,“说中国改革主要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国至今没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实际上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搞了30年了。中国真正的改革是从政治开始的。”参见崔克亮《从“增量民主”看中国政改步伐》,《中国经济时报》2008年3月17日。
[43] 朱昔群:《中国民主进程中的“核心”与“增量”》,《领导之友》2009年第2期。
[44] 刘杰:《中国式民主和西方式民主的比较研究》,《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5年第11期;佟德志:《中国式民主的内在复合结构与战略选择》,《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45] 虞崇胜:《准确把握中国式民主的三个维度》,《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46] 张光辉、籍庆利:《中国式民主:基本形态及形成逻辑——一种宏观政治视角的分析和探讨》,《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5期。
[47] 谭君久主编《中国式民主的政治学观察:中国式民主国际研讨会论文集》,西北大学出版社,2010;陈刚、朱海英、付小刚、刘伟:《中国式民主国际研讨会综述》,《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0年第1期。
[48] 林尚立:《建构民主:中国的理论、战略与议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49] 燕继荣:《“中国式民主”的理论构建》,《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年第3期。
[50] 谢韬:《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炎黄春秋》2007年第2期。
[51] 这方面的文献非常多,比较有代表性的论述可参见徐崇温《社会民主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历史、理论和现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7年第2期;高放:《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的百年分合》,《理论参考》2007年第8期;郑科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警惕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三股思潮》,《政治学研究》2008年第1期;贾中海、李娟:《民主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原旨、批判与选择》,《政治学研究》2011年第4期;周新城:《关于中国应该走什么道路的争论——必须划清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的界限》,《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52] 华炳啸:《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修订版),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
[53] 马立诚:《当代中国八种社会思潮》,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第109、112页。
[54] 任剑涛:《在学理阐释与实践决断之间——意识形态与改革的历史定位》,《战略与管理》2010年第4期。
[55] 萧功秦:《后全能体制与21世纪中国的政治发展》,《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6期。相关研究成果还可参见萧功秦《中国的大转型:从发展政治学看中国变革》,新星出版社,2008。与此同时,许多主张多党制、三权分立与制衡、宪政民主和自由民主的研究者大多可以归到多元民主论的行列之中。
[56] 王贵秀:《谈谈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问题》,《科学社会主义》2002年第4期;何增科:《渐进政治改革和民主的转型》,《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3、4期;姚中秋:《儒家宪政民生主义》,《开放时代》2011年第6期;蒋庆:《王道政治是当今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载陈明主编《原道》第10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于建嵘、李连江:《县政改革与中国政治发展》,《领导者》2007年总第18期;林尚立:《有序民主化:论党在中国政治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5年第3期;黄宗良:《有限的集权有序的民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种思路》,《今日中国论坛》2007年第7期;王绍光、马骏:《走向“预算国家”——财政转型与国家建设》,《公共行政评论》2008年第1期;徐湘林:《中国的转型危机与国家治理:历史比较的视角》,载陈明明主编《转型危机与国家治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王绍光:《双轨民主:群众路线与公众参与》(2011年12月2日),“复旦大学中国制度研究论坛20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发展的制度基础”学术研讨会:http://www.sirpa.fudan.edu.cn/s/56/t/134/7e/db/info32475.htm。
[57] 清华大学凯风发展研究院社会进步研究所、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中等收入陷阱”还是“转型陷阱”?》,《开放时代》2012年第3期。
[58] 萧功秦:《超越左右激进主义:走出中国转型的困境》,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
[59] 虞崇胜:《深化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凝聚共识》,《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年第3期。
[60] 清华大学凯风发展研究院社会进步研究所、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中等收入陷阱”还是“转型陷阱”?》,《开放时代》2012年第3期。
[61] 蔡霞:《不应否认政治发展的“时滞差”》(2010年11月15日),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xzmj/article_2010111524579.html。
[62] 丁学良:《中国政治改革的边界线》(2012年5月16日),FT中文网:http://www.chineseft.com/story/00104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