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邓明府〔1〕
何公死,不关江陵事〔2〕。江陵为司业时〔3〕,何公只与朋辈同往一会言耳〔4〕。言虽不中〔5〕,而杀之之心无有也。及何公出而独向朋辈道“此人有欲飞不得”之云〔6〕,盖直不满之耳。何公闻之,遂有“此人必当国,当国必杀我”等语〔7〕。则以何公平生自许太过,不意精神反为江陵所摄〔8〕,于是怃然便有惧色〔9〕,盖皆英雄莫肯相下之实〔10〕,所谓两雄不并立于世者,此等心肠是也。自后江陵亦记不得何公,而何公终日有江陵在念。
偶攻江陵者,首吉安人〔11〕,江陵遂怨吉安,日与吉安缙绅为仇〔12〕。然亦未尝仇何公者,以何公不足仇也,特何公自为仇耳。何也?以何公“必为首相,必杀我”之语,已传播于吉安及四方久矣。至是欲承奉江陵者,憾无有缘,闻是,谁不甘心何公者乎〔13〕?杀一布衣,本无难事,而可以取快江陵之胸腹,则又何惮而不敢为也〔14〕?故巡抚缉访之于前〔15〕,而继者踵其步〔16〕。方其缉解至湖广也〔17〕,湖广密进揭帖于江陵〔18〕。江陵曰:“此事何须来问,轻则决罚〔19〕,重则发遣已矣〔20〕。”及差人出阁门〔21〕,应城李义河遂授以意曰〔22〕:“此江陵本意也,特不欲自发之耳。”吁吁!江陵何人也,胆如天大,而肯姑息此哉〔23〕!应城之情状可知矣〔24〕。应城于何公,素有论学之忤,其杀之之心自有。又其时势焰薰灼〔25〕,人之事应城者如事江陵,则何公虽欲不死,又安可得耶!
江陵此事甚错,其原起于憾吉安人,而必欲杀吉安人为尤错。今日俱为谈往事矣!然何公布衣之杰也,故有杀身之祸,江陵宰相之杰也,故有身后之辱〔26〕。不论其败而论其成〔27〕,不追其迹而原其心〔28〕,不责其过而赏其功,则二老者皆吾师也。非与世之局琐取容,埋头顾影,窃取圣人之名以自盖其贪位固宠之私者比也〔29〕。是以复并论之,以裁正于大方焉〔30〕。所论甚见中蕴〔31〕,可为何公出气,恐犹未察江陵初心,故尔赘及〔32〕。
注释
〔1〕本文于万历十六年(1588)写于麻城。 邓明府:即邓应祁,字永清,号鼎石,四川内江(今四川内江)人。李贽早年朋友邓石阳的长子。万历十四年(1586)进士,同年,授麻城(今湖北麻城)知县。唐宋以后,多尊称知县为明府,故称邓明府。《黄州府志》卷一一、《四川通志》卷一二四、民国《麻城县志前编》卷六、民国《内江县志》卷四等有传。 万历十六年,张居正死后被抄家不久,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些顽固派向张居正展开了猛烈攻击,以致“终万历世无敢白居正者”(《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同时,也有一些士人因何心隐被杀之事,指责张居正。本年夏间,邓鼎石将论何心隐的文章带给李贽,李贽认为该文“所论甚见中蕴,可为何公出气”,但“恐犹未察江陵初心”。并结合当时形势,于此信中在指出张居正“必欲杀吉安人为尤错”的同时,又明确指出“何公死,不关江陵事”,并称张居正为“宰相之杰”,与“布衣之杰”的何心隐一样,“皆吾师也”,这在当时实为大胆之言。而对于在何心隐遇难之际,有力营救而又坐视不理的耿定向,则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2〕“何公”两句:何公,指何心隐(1517~1579),原名梁汝元,字桂乾,号夫山,吉州永丰(今江西永丰)人。曾从学颜山农,为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早年放弃科举道路,在家乡组织“萃(聚)和堂”,进行社会改良的试验。后因反对严嵩的斗争,遭严党疾视,改名何心隐,四处讲学。其言行颇具“异端”色彩,后被湖广巡抚王之垣以“妖逆”、“大盗犯”的罪名捕杀于武昌。后人整理有《何心隐集》。邹元标《愿学集》、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三二、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八、《江西省志》卷三六、《永丰县志》卷五等有传。李贽在《何心隐论》(本书卷三)中曾给以极高推崇。在《为黄安二上人三首·大孝》(本书卷二)、《与焦漪园太史》、《寄焦弱侯》(《续焚书》卷一)中也多有论述,可参看。江陵,即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江陵(今湖北江陵)人。明代政治家,当时人称为张江陵。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万历年间,连续十年担任内阁首辅,进行政治改革,朝政为之一新。死后受到顽固派的诬劾,一家遭削籍抄没。著有《张文忠公全集》。《国朝献征录》卷一七、《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卷七、《明史》卷二一三、《明史稿》卷一九七、《明书》卷一五〇、《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罪惟录》卷一一等有传。李贽在《何心隐论》中指出,张居正默许杀害何心隐是错误的。他说:“非惟得罪于张相(指张居正)者有所憾于张相而云然,虽其深相信以为大有功于社稷者,亦犹然以此举为非是,而咸谓杀公以媚张相者之为非人也。”
〔3〕司业:官名,国子监(太学)的副长官,协助祭酒(国子监长官)掌管教育行政。嘉靖年间,张居正曾“领国子司业事”(《明史·张居正传》)。
〔4〕朋辈:指耿定向兄弟。嘉靖三十九年(1560),何心隐经耿定向荐引,在北京曾与张居正晤谈。(参看何心隐:《上祁门姚大尹书》)
〔5〕不中(zhònɡ):不合。
〔6〕“此人有欲飞不得”:这是张居正的话。解文炯《梁夫山先生遗集序》记载:“江陵谓先生(指何心隐):‘本飞鸟,但飞不起耳!’”
〔7〕“此人必当国,当国必杀我”:这是何心隐的话。《梁夫山先生遗集序》记载:何心隐语人曰:“张公必柄国,他日杀我者此人也。”
〔8〕不意:没料到。 摄(shè):通慑,震慑、恐惧的意思。
〔9〕怃(wǔ)然:失望的样子。
〔10〕相下:互相谦让。
〔11〕“偶攻”两句:指御史傅应祯、刘台等万历初年先后上疏对张居正的弹劾(参看《明史》卷二二九《刘台傅应祯传》),傅、刘都是江西安福人,安福旧属吉安府,故称。偶攻,结伙攻击。
〔12〕缙(jìn)绅:插笏于绅带间,旧时官宦的装束。这里指傅应祯、刘台等官吏。
〔13〕甘心:愿意,这里指愿意与何心隐为仇。
〔14〕惮(dàn):怕。
〔15〕巡抚缉访:指万历四年(1576)湖广巡抚陈瑞派人缉拿何心隐。巡抚,官名,与总督同为地方最高长官,负责管理一省或几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
〔16〕继者踵其步:指继陈瑞任湖广巡抚的王之垣继续追缉何心隐一事。
〔17〕缉解至湖广:万历七年(1579),何心隐在祁门(今安徽祁门)被捕,辗转经江西、湖南而押解到武昌。
〔18〕揭帖:公文的一种。
〔19〕决罚:判决处罚。
〔20〕发遣:遣送,流放。
〔21〕差人:当差的人。
〔22〕应城李义河:即李幼滋,字元树,号义河,应城(今湖北应城)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当时任工部尚书。申时行《赐闲堂集》卷一一、萧彦《掖垣人鉴》卷一四等有传。
〔23〕而肯姑息此哉:意思是(如果要想杀何心隐),岂肯宽容他。
〔24〕应城之情状:指李义河借刀杀人的心思与作法。
〔25〕势焰薰灼:指李义河权势凌人。
〔26〕身后之辱:张居正死后,曾被神宗下诏抄家夺谥(shì)。
〔27〕成:成就。
〔28〕原其心:考察其本心。
〔29〕“非与”三句:暗指耿定向不救何心隐一事。据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三五:“乃卓吾之所以恨先生(指耿定向)者,何心隐之狱,唯先生与江陵厚善,且主杀心隐之李义河又先生之讲学友也,斯时救之固不难,先生不敢沾手,恐以此犯江陵不说(悦)学之忌。”局琐取容,指猥琐谄媚的行为。局琐,局促猥琐。埋头顾影,畏缩不前之态。
〔30〕大方:谓识见广博、深懂道理的人。这里指邓鼎石。
〔31〕所论:指邓鼎石论何心隐的文章。 中蕴:内情。
〔32〕赘及:多余地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