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廉政文化建设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节 廉政文化建设

一 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廉政文化以崇尚廉洁、鄙弃贪腐为价值取向,反映人们对廉洁政治和廉洁社会的总体认识与精神追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文化建设,面向全党全社会,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为根本,以廉政制度和规范为支撑,以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和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产品为载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潜移默化地影响公职人员与全体大众,达成“善治”。

(一)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腐败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方和部门,其廉政文化也相对落后,人们对是非的评判存在模糊认识,甚至把一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看成是令人羡慕的行为,作为人生的追求,把腐败行为看成是有能力、有水平、有本事,而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看成跟不上形势,致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难以落实,工作难以展开,为腐败活动大行其道提供了社会文化土壤。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首先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力度,积极有效地宣扬廉洁思想,抨击腐败行为,树立崇高理想,坚定政治信念,增强自我约束和控制的能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更加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思想保证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也应该是指导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方针。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有利于树立勤政、廉洁的服务意识,这些是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要求,因此,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第一,以人为本的反腐观要求将反腐融入思想,铲除腐败产生的思想根源。腐败的产生既是经济现象、政治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明太祖朱元璋在治理官员腐败上煞费苦心,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但他却很困惑:“我想清除贪官污吏,奈何早上杀了晚上又有犯的。”为什么贪官污吏敢于前赴后继?文化氛围使然。在我国现阶段,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破中之立,也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在这样的状态下,步入改革开放时代,步入市场经济环境,导致当前伦理道德方面的文化失根、断层,信仰缺失,这正是许多人腐化堕落的重要思想根源。官场“潜规则”的盛行、社会对腐败的宽容甚至攀比、群众对腐败的集体“失语”等,都是廉政主流文化缺失的表现。以人为本的反腐观,必然要求建立以从政道德和价值取向为核心的廉政文化,从而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文化土壤。

第二,普遍联系的反腐观要求将反腐融入文化,发挥廉政文化的独特作用。普遍联系的反腐观要求反腐败要契合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而廉政文化,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有着文化的如水秉性,以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力量,在反腐倡廉中发挥着导向作用、凝聚作用、教育作用和规范作用,其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不可替代。

第三,统筹协调的反腐观要求既要大力惩处、扬汤止沸,更要文化渗透、釜底抽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度,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做出的战略决策,其重大意义必将随着实践发展而日益充分地显现出来。为了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党中央已经和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就是措施之一。文化与制度是反腐败的两个利器。就反腐败而言,文化是第一道防线,制度是第二道防线。文化这层防线不能管住的,应通过制度来管束;但如果第一道防线不设防,更多腐败的压力都到了制度层面,就容易造成法不责众的局面。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廉政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把廉政的理念渗透到人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修养中,内化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规范人们的行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功能是通过丰富的廉政文化建设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尊廉崇洁的价值判断和社会风尚,推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二)廉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道德是一种靠内心信念和自省的力量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西方许多国家都有“行政道德法”之类的将公职人员的道德制度化的安排。事实上,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违纪违法,走上犯罪道路,大多是从理想信念丧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开始的,通过道德机制的完善,能够约束人的劣根性,对廉政建设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从人的腐败行为和公务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发生的机理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发生是在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体制的漏洞和缺陷进行事实判断的基础上所做出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中国具有优良的传统德治精神,“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25]。其意思是,仅仅用政令来引导,用刑法来威慑,禁止人民做坏事,那么,民众充其量只能做到不触犯刑法,但不会有羞耻之心。

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在一定的社会道德体系框架下,通过认识人们之间的价值与伦理关系,并在此价值与伦理关系的基础上做出制度设计的价值与伦理制度体系,就其本质而言,它和法治一样是一种制度性安排。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道德基础,是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根本,是反腐倡廉政策的核心元素,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设社会主义廉政文化,一方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另一方面又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只有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头脑,才能保证当代中国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只有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才能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廉政文化;只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才能发挥其精神激励功能和精神支柱功能,才能有效地预防腐败;只有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辨明廉洁与腐败的界限,扭转不良社会风气和部门与行业的不正之风。

(三)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是清除腐败文化不良影响的迫切需要

廉政文化的重要性,直接体现在它与消极的腐败文化的对立,两者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如果不重视廉政文化建设,不能以廉政文化来引导人们的思想,腐败文化就会乘虚而入,腐败意识就会蔓延和泛滥。正如诺贝尔奖得主缪尔达尔(Karl Gunnar Myrdal,1898~1987)所指出的:一个国家之所以腐败大面积泛滥,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腐败在社会中被视为“正常”,或者说是腐败已经成为一种“人人习以为常的文化”,从而形成了一种所谓“腐败的民俗学”[26]。腐败作为一种现象,人们在对其进行研究时,可以从政治、经济、人性等多种角度进行,但无论哪一个视角都与文化有联系。当腐败以扭曲的价值观念被社会公众所接受,并渗透到一些权力主体的日常行政行为之中,甚至形成某种社会风气的时候,“腐败文化”就产生了。追溯历史,我们会发现,利益交换在我国古代就被赋予了一种“道德”的含义,因此现在的腐败现象在我国出现才没有遇到文化上的反抗。历史上的“贪渎文化”有诸多表征:轻视公德、重视私人关系是中国传统人际关系的一个基本特点;“礼尚往来”的基本戒律使人际关系中的利益交换具有一种道德含义;“千里做官为求财”则说明中国人心灵深处对在政府任职的一种世俗看法(“经世济民”只是儒家的道德政治理想,而不是中国人,尤其不是普通民众的普遍理想);“法不责众”一方面使人们在犯罪之时有了从众的心理基础,另一方面使社会惩罚失去了效力。长此以往,贪污腐化的风行在官员中形成以权谋私的恶习,在民间造成凡事以钱开路的行贿歪风,渐而腐败最终深植人心,成为全社会的一种行为准则,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种社会心理,是为“贪渎文化”。被国民心理所接受了的“贪渎文化”进一步加剧了腐败。

腐败文化的负面影响无处不在。它杂糅和藏匿在中国传统文化体内,时刻侵害和影响着我们的政治机体及整个社会。腐败的一个特点是其广泛性,比比皆是的腐败已经在人们的心理层面被认可,贪渎成为文化。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以受贿次数创纪录,获全国个人受贿次数的“单打冠军”。他在该县县长、县委书记任上7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1575次(平均三天两次)非法收受下级及关联者142人贿赂1276万元,另外还有大量欧元、美元……经查,李荫奎把上千万受贿财产藏匿在众多亲戚名下,自己坠入深渊的同时,也把家人拉下了水。“小步快跑”似乎成了一种新的贪腐方式,贪腐者长期不间断地收受各种贿赂,在贪腐道路上“不停步、走小步”,最终“积小腐为大腐”。这是由于我们的制度设计、体制改革以及干部群众,对腐败还没有做到完全的“零容忍”,“大腐不干,小腐不断”就成了一些人的“最优”或“次优”选择。腐败的广泛性的另一层含义是腐败机会的共有性。亨廷顿说:“像一般的朋党政治或帮派政治一样,腐化给许多集团提供眼前的特定的和具体的好处,否则,这些集团便会完全被疏离于社会之外。因此,对于维持一个政治体系来说,腐化和改革有异曲同工之妙。”[27]改革开放30多年来,无论是党内外、政内外还是在社会的各个阶层,很多人受到诸如“人不为我,天诛地灭”、“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的腐败文化观念的污染和毒害,导致一些公职人员陷入思想认识上的误区,甚至走上腐败堕落的道路。“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目的是借助文化的力量,通过全社会廉政文化活动由外向内、潜移默化的熏陶滋润,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的廉政修养和行为方式,使反腐倡廉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8]

“先进文化可以养廉”。反腐败,不仅要将一些腐败分子挖出来示众,而且要下大力气去纠正那种“笑贫不笑贪”的扭曲现象,去改变那种“好的不香,坏的不臭”的腐败文化,在全体公民中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文化氛围。因此,反腐败不单单是一场政治斗争,也是一场社会文化斗争。实践已经反复证明,仅仅依靠制度和监督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治理腐败的问题。我国制定实施防治腐败的法律已经有数十年历史,但贪腐犯罪者依然猖獗盛行。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在政府积极投入人力、物力检肃贪腐犯罪行为的同时,贪污犯罪手段已随着时代的进步而逐渐翻新,使得社会必须付出更高昂的成本予以防治。同时,根据OPEN周刊于2002年7月对中国台湾地区民众推行的“红包大调查”,竟然有87万民众近两年送过红包,并有高达56.7%的民众认为在台湾送红包做事更方便。依据调查,官员政治清廉度仅52.1%,其中营建官员、教育人士、民意代表最爱收红包[29]。只有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消除不正当的观念,用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从而形成一道强有力的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才能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也才能改善社会中存在的不良风气。通过廉政文化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坚定的廉洁信念抵制各种各样的诱惑腐蚀,创造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因此,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需要有效地发挥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四)廉政文化建设是人民群众在精神文化层面的内在需求

文化的作用不仅体现在文化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上,更为根本的作用在于,文化是人的发展的一种内在需求。这一点往往被人们忽略。苏联解体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它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不够强大,也在于它放弃了马列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信仰上亦是文化上出了大问题,是诸多因素的综合致使强大的苏联最终走向了解体。

中国共产党历来把文化看作人民群众的一种内在需求。早在1956年党的八大就指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求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矛盾,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说过:“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和需要也越来越强烈。邓小平同志指出:“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30]他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鲜明地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都搞好了,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价值取向的鲜明体现,廉政文化建设,对先进文化具有重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既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迫切需要,也是那些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盼望社会和谐稳定的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一方面,廉政文化建设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中国共产党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抵御官僚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落后的思想意识的影响,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发展壮大,牢牢占领社会文化阵地,引导社会文化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廉政文化承担着树立廉洁理念、提倡廉洁精神、营造廉洁环境的重要任务,发挥着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独特作用,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的需求。只有通过廉政文化建设,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提供大量包含廉洁理念和廉洁精神的优秀文化产品,用积极健康的思想观念占领城乡文化阵地,在全社会培育崇尚廉洁、反对腐败的良好风气,才能有效抵御各种消极腐朽文化的侵蚀,满足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廉政文化的迫切需求和需要。为此,应该站在时代的高度,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历史使命和重要作用,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

二 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

要明确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内容,需要广泛借鉴古今中外的已有经验。在这里,我们简要介绍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文化思想和西方几个典型国家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做法,同时简要回顾中国共产党廉政文化建设的历史进程。通过纵向与横向比较可以看出,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十分广泛,差异很大。最后,我们提出本研究中拟着力探讨的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实证研究和对策研究提供基本的理论框架。

(一)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文化思想

文化是具有历史传承性的,廉政文化也不例外,审视历史是发展研究当代廉政文化建设的必经之路和有效途径。因此,在建构廉政文化的过程中,应当继承历史遗留下来的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并加以创新、发展,才能创建真正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廉政文化。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中国古代的廉政文化建设,遵循的是“内圣外王”的思维理路,侧重于思想文化因素,忽视他律和制度建设,存在明显的缺陷。

中国古代思想家有关修身立德、从政治国的言论中,均有关于廉政的内容和要求,经后世不断继承和发展,逐渐形成了中国传统的廉政文化。“廉”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治国思想,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备受关注,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大量丰富而深刻的廉说、廉论,其中一些观点和经验至今仍是精辟和有生命力的。

第一,“以廉为贵”。古代思想家非常重视“廉”,把“礼”“义”“廉”“耻”视作“国之四维”,认为“守国之度,在饰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尤其强调“廉”“耻”是“四维之要”,乃执政者的“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若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在“廉”“耻”中,更是“以廉为贵”,视廉洁奉公为从政者的美德。

第二,“为政以德”。传统文化重视为政者的道德修养,信奉“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31],认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32]。只有统治者先“修己”,方能后“安人”,以达到“上行下效”的目的。这种重视为政者道德修养的思想至今对于我们反腐倡廉工作仍有重大的启示意义。“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列宁也曾说过,“政治上有修养的人是不会贪污的”。无数腐败现象表明,腐败分子都是先从思想道德上堕落败坏,而后走上犯罪道路的。

第三,“任人唯贤”。传统文化主张在选拔人才上要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传统文化推崇贤人政治,主张为政者要“举贤才”“不用贤则亡”[33]。理想的统治秩序应该是“贤者在位,能者在职”[34]。“举贤”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且要有群众基础:“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35],“非才行兼备不可用也”,“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36]。传统文化中“举贤”要“重德”的思想对于今天的反腐倡廉工作仍有重大启示作用。

第四,“见利思义”。腐败与个人义利观的错位有很大关系。在义利关系的处理上,传统文化已经开有先河。古代思想家认为,对待名利要“取之有道”,当义利发生冲突时要“见利思义”“舍利取义”;强调要坚持原则,守节保节,要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腐败就是运用公共权力追求私人利益,其泛滥与个人私欲的急剧膨胀有关,因此,大力弘扬传统文化的义利观,对于我们今天的反腐倡廉工作大有裨益。

(二)国外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从世界范围来看,一些国家的廉政状况良好,除了体制、法制、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形成了一种为全社会所认可,并被公民接受和遵循的廉政文化。西方的廉政文化理论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时期,亚里士多德在一千多年前就强调了“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西方近现代社会,上承古希腊、古罗马的法制遗产,近受启蒙思想家的政治学说影响,形成了以法治国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以法制权为核心的廉政文化思想。目前,西方法治国家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已经形成了包括观念、制度、行为和物质等内容的健全体系,其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首先,在观念层面培养良好的价值观。健康的道德价值意识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新加坡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的成功,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提倡“廉”——清廉——是立国之本、执政之根,是为官的基本道德规范。人民行动党及其政府一直致力于培养新加坡人的国家意识,1991年1月,新加坡国会批准的《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提出了五大共同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其中,国家和社会被放在首要位置,对于公务员首先强调其人生信仰、道德操守,然后才是外在的法纪约束功能。在德国,每个公务员在上岗前都需要签订“廉政合约”,并在国旗下宣誓,要以“传统的普鲁士官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廉洁奉公、公私分明。北欧国家普遍认为“文化是制度之母”,都十分重视廉政文化的培养,公民大多养成了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而以权谋私则被视为令人唾弃的行为。这些对公务员的廉洁自律以及对全社会形成崇廉、尚廉的好风气有极大的影响力。在芬兰,贪污受贿、侵吞社会财富等被视为卑鄙肮脏的不义之举。芬兰公民崇尚自尊自律,鄙视行贿受贿、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丑恶行为。芬兰最高检察院总检察长马蒂库酉迈基认为,政府官员、企业家和普通公民的自律是防止腐败的最有效的手段和关键所在。为达到某种目的向他人行贿,或替他人办事而索取钱财,都不符合芬兰人的思维方式。

其次,领袖人物与知识阶层率先垂范。在廉政文化建设中,领袖人物是组织、领导者;知识阶层则负有双重使命——以文化传统为主要精神资源创建新的道德观念,并将这种新道德观向大众灌输和传播。无论是领袖人物还是知识阶层,都应该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尽职守,克己奉公,成为全社会的榜样和楷模。日本廉政文化的形成,与其耻感文化中很强的“官德降,民德毁”观念分不开。因此,日本比较重视官德建设,并重视官员的榜样力量。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从政40多年,其本人的言行就是一部廉政的活教材,对于推动新加坡的廉政文化建设起到了巨大作用。作为人民行动党领导人,李光耀一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李光耀说:“政府最高层领导人必须树立好榜样。没有人可以超越法律,不然人们就会对法律的意义和公正感到怀疑,并加以嘲讽,整个社会也因此而混乱。”“领导人如果能以身作则,树立榜样,贪污之风就可以铲除。”他领导的人民行动党,始终旗帜鲜明地倡导清廉,坚定不移地反对贪污。所以,数十年来,新加坡公务员队伍一直以廉洁高效而受到一致好评。韩国前总统金泳三1993年上任伊始,带头公布自己的家庭财产,压缩总统办公费用,关闭总统府高尔夫球场,降低总统午餐标准,为廉政建设开了好头。执政党及其领导人的以身作则,能为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榜样。

再次,健全的廉政文化制度体系。制度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保障,它要建立在人们共同的理念上,并要依靠人们共同维护和执行。规章制度不同于靠舆论来维系的道德规范,它带有强制性,具有极强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应。人人必须遵守,否则将受到必要的处罚。一些西方国家就是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营造了一个浓厚的崇廉文化氛围,使得贪污受贿、侵吞社会财富等行为如同偷盗抢劫一样,被视为卑鄙肮脏的不义之举,没有生存空间。人们不愿投机取巧、通过歪门邪道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是崇尚通过脚踏实地的劳动去创造财富,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利益。其制度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公开制度。瑞典是世界上首创信息公开立法的国家,官方机构的活动几乎完全公开,如公民可以旁听议会会议,传媒可以报道议会和政府的活动及“内幕”情况;官方文件除少数涉及外交、国防机密者外一律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查阅1766年以后的任何官方文件。芬兰也有一套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严格法律法规,一切政务信息如议会会议、官方文件等除涉及国家安全、他人隐私者外,都应向国民公开,公民有权了解政府的各方面情况和获得相关信息。若政府不满足公民的合法要求,公民有权向法院起诉政府。

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美国《道德改革法》规定: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以及配偶的财务情况,包括收入、个人财产等,以后还需按月申报。同时,对财产申报资料的接受、保管办法、保存期限、公开方式、查阅手续、审查以及对拒绝申报和虚假申报的处罚办法也都作了详细规定。此外,美国《廉政法》也规定政府有关官员必须填写财产和收入申报单,逾期不报,将被司法机构起诉。申报单由廉政办公室审查,一旦发现有违法收入,立即处理。申报单可供新闻机构和公众查阅。

职业道德立法。美国法律禁止任何政府官员或雇员故意亲自或实质上参与同自己有财产利益关系的特别事项,国会禁止联邦贸易委员会代表政府与那些同该委员会有经济关系的企业进行商务往来。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政府道德法》是美国现代公共道德管理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1989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道德改革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官员的道德约束。1992年联邦政府道德署颁布的《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详细规定了公务员在礼品、利益冲突、职权行使、兼职、职外活动等方面的行为规范,集中体现了官员从政的道德要求。同时,联邦政府设立了联邦政府的道德建设指导机关——道德署(联邦政府)、道德官员办公室(联邦政府各部门)、道德委员会(州、市),以增强道德建设的可操作性。细致严格的官员道德准则和健全的政府道德机构,既增强了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又对违纪违法行为起到了预防的作用。英国则注重对公共职业精神的培养,如确立了“公共生活七原则”,即无私、正直、客观、负责、公开、诚实和发挥典范作用,这也是英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拿大政府制定的《利益冲突章程》则规定,内阁部长不得为家属在政府部门安排工作,在议会的游说活动必须进行登记,离职公务员的行为受到一定限制等。

最后,注重对廉政文化物质平台的建设。从物质层面上看,廉政文化表现为廉政历史文化遗迹遗址、廉政文化景观景点、廉政教育机构设施等。作为文化现象,外在的社会环境常常是人们相互影响的结果。人在心理上大都具有从众性,周围的多数人怎样说、怎样做,对个人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氛围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坚实基础。景福宫国立民俗博物馆是韩国政府廉政历史文化遗迹之一。该馆主要展出韩国农民以及王族古代生活的用品及立体景象,通过实物和铜塑,韩国人40年前的清贫生活历历在目,它是青少年进行忆苦思甜和廉政教育的场所。美国将华盛顿、杰斐逊、林肯、罗斯福四位美国总统的巨幅面像雕刻在黑山山脉拉什摩尔山靠近山顶的峭壁上,对公民进行价值观教育。法国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国家公务员队伍整体进行职业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教育,开展大范围的反腐败教育。芬兰连续多年被评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关键在于清正廉洁已经融入芬兰人的民族精神,深化成一种廉政文化品格。韩国政府在中、小学教学课程中设置反腐败内容,加深下一代对反腐败的危害的认识。同时,通过各种传媒进行反腐宣传,建立一个腐败现象不能被容忍的社会和文化环境。

(三)中国共产党廉政文化建设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廉政文化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自然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来,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坚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始终不断与各种腐败现象进行斗争,并随着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逐步深化,以及党的建设内容的不断丰富和任务的不断加重,中国共产党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其历史进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阶段一:新中国成立初至“文化大革命”前的廉政文化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反腐倡廉作为坚定的政治追求,十分重视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在吸取中华民族优秀的廉政文化建设遗产的基础上,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相结合,不断赋予其崭新的时代内涵。

毛泽东同志的反腐倡廉思想,既是对中外反腐倡廉经验的借鉴,同时又是在实践中摸索总结的中国廉政文化。针对不同历史时期的腐败问题,毛泽东同志积极探索以廉政文化的方式解决,从根本上铲除党员领导干部的腐朽思想。在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始终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唯一宗旨,他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37]他还要求“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38]。毛泽东同志针对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铺张浪费,反复告诫:“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39],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廉洁清明。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及时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40]。另外,毛泽东还提倡树立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的教育方式,他通过讲演、题词等方式,号召全党及全国人民以典型人物为榜样,向其光辉事迹学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廉洁之气。同时,以反面人物和事迹作教材,给人以警醒,防患于未然。这一时期,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廉政文化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即以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确保共产党廉政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使党始终有一个同落后文化、腐朽文化作斗争的思想武器。同时,形成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些可行性方法。例如,重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民主监督。毛泽东在延安时期与黄炎培的一次谈话中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跳出这一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能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41]

这一阶段可称为理论准备及初步形成阶段,其基本标志是毛泽东回答了“如何加强廉政建设,用什么思想来武装全党”的问题,他提出了要在思想上入党,不断用马克思主义思想和无产阶级思想占领自己的头脑,清除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一时期党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奠定了我国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方向和思想基础。

阶段二:改革开放初期至十四大期间的廉政文化建设

改革开放是中华民族的伟大转折,开创了中华民族千年未有的大变局。从改革开放开始,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廉政文化建设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至党的十四大期间,世界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时代主题转变为和平与发展,邓小平以巨大的政治勇气与理论勇气,在总结“文革”教训的基础上,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时代主题,形成了邓小平理论,从而使共产党廉政文化建设思想也得到了丰富与发展。

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的廉政思想,并结合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规律与特点,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政文化理论的框架。改革开放之后,邓小平高度重视反腐败的问题,认为腐败问题是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生死存亡的关键问题,强调:“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关键是共产党内部要搞好”,“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42]。要“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43]。他在南方谈话中指出,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都搞好了,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既是执政党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又是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同时,邓小平认为,廉政文化建设是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建设统一的、相辅相成的、互相促进的,他指出:“我们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结合起来,对照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明朗,更能获得人心。”[44]

邓小平同志深刻分析了腐败现象迅速滋生的形式,并且采取各种方式坚决加以制止。他认为,反腐败斗争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是教育,二是法制。邓小平认为廉政文化建设“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45]。所以,要加强廉政文化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文化,抵制腐败文化,起到遏制腐败的作用。制度文化是廉政文化的主要内容,是廉政文化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引导廉政文化健康发展的途径。历史经验教训表明,缺乏强制性的制度保障是难以达到理想效果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46]所以,廉政文化建设需要借助强制性手段来实现,需要建立与廉政文化建设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进行“刚性”的控制与约束。“强调科学制度的构建,制度的贯彻落实,使廉政文化建设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制度建党思想开创了我党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思路,奠定了今天我党廉政文化建设强调‘法制是保证’思想的基础。”[47]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也要重视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共产党人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确立政治灵魂与精神支柱,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与社会风尚,这样才能有效抵御消极腐朽文化的侵蚀。另外,邓小平同志注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依靠人民的支持,惩治腐败现象,他说:“对贪污、行贿、盗窃以及其他乌七八糟的东西,人民是非常反感的,我们依靠人民的力量,一定能够逐步加以克服。”[48]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我国廉政文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奠定了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中,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证。

阶段三:党的十四大至十六大期间的廉政文化建设

党的十四大召开前后,重大的国际背景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受到严重挫折,苏联以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丧失执政地位。在中国国内,开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的转型使我国的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矛盾复杂化。社会的深刻变革使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局面、新的挑战。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吸收借鉴前两代领导集体的廉政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新时期党内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思路,不断充实和创新廉政理论,找到了一条适合新时期国情的反腐倡廉之路,初步形成了共产党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现代廉政文化。

江泽民指出,开展反腐败斗争,是为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进行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要从思想上反腐,筑牢防腐的防线。他指出:“一个干部或党员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上蜕化变质开始的。一些地方和单位忽视思想政治教育,放弃积极的思想斗争,是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教育搞好了,干部的思想作风端正了,精神境界提高了,才能真正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长城。”[49]他强调反腐败要坚持教育在先的原则,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等,惩治腐败要从源头上开始,进而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50]。这一阶段党的廉政文化建设全面展开,廉政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晰:反腐败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要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法制是保证,要通过健全法制来预防与治理;监督是关键,要发挥各种监督作用。这就把教育、法制与监督有机统一起来,形成了全方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思路与格局。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形成了完整的独具特色的新时期廉政文化建设思想,“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51]。发展先进文化理论的提出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功能进行了科学的定位,为今天中国“廉政文化建设”概念的提出及思想理论的系统化,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阶段四: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廉政文化建设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和科技信息化的国际形势下,在中国社会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中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是摆在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课题。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围绕着“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个时代性课题,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构想,其中包含着丰富的廉政文化建设思想,从而把廉政文化建设推向系统化、科学化的轨道。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开幕式上所作的报告,再次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面对腐败的坚决态度。有关“廉政文化”的表述也出现在了十七大报告中。这不仅表明了“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决心,同时,反腐转向文化层面也表明中国共产党对文化的深层次渗透和导向作用的重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

同时,党中央积极开展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思想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52]

(四)廉政文化建设内容的理论界定

我国理论界对廉政文化内涵的论述可谓“众说纷纭”,但对于什么是廉政文化建设,学术界的论述比较少。刘新华指出,所谓的廉政文化建设就是以廉政建设和廉政活动为基础,通过调动和发挥文化的功能,将一个个“廉政建设”的基本要素辩证地、发展地、有机地“整合”起来,对廉政文化进行哲学性的思考和创造性的构建。从概念的静态层面分析,廉政文化建设大致有五个方面的基本要素需要构建和完善:一是廉政价值观的构建,这是廉政文化建设之“魂”。二是廉政法规体系的构建,这是廉政文化建设之“体”。三是廉政组织体系与人员队伍的构建。四是廉政活动体系的构建。五是廉政活动评价机制的构建[53]。刘新华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解较为全面,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可。另外,党国英认为,廉政文化建设就是通过培育和利用各种积极的社会文化形态,使公务人员时刻面对是非标准的警示,让他们不欲腐败、不敢腐败[54]。还有大多数学者,并没有对廉政文化建设给予明确的界定和解析,而是在对廉政文化内涵理解的基础上,认为如何拥有这种廉政文化便是廉政文化建设。

综合以往的研究成果,我们将廉政文化建设的概念界定为:以廉政建设和廉政活动为基础,通过调动和发挥文化的功能,将一个个“廉政建设”的基本要素辩证地、发展地、有机地“整合”起来,对廉政文化进行的哲学思考和创造性构建。从静态角度分析,廉政文化建设大致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精神层面、制度层面、行为层面和物质层面。

精神层面的廉政文化建设,是指从政的价值准则的确立,即有关廉政的价值取向和理性观念的确立,表现为公职人员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具有克己奉公、勤政为民的理想信念和精神风貌,坚持以公平、公正、效能、服务为基本职业道德和追求目标,形成清正廉明的政治局面和政治氛围。精神层面的廉政文化建设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与灵魂。廉政从一般意义上讲是一种从政规范、从政样式、从政境界,它更是一种从政理念和价值观。价值观作为一种观念系统,对人的思想和行为具有一定的导向或调节作用,使之指向一定的目标或带有一定的倾向性。价值观可以通过人们的行为取向及对事物的评价、态度反映出来;同样,人们的行为取向也反映出其对事物的评价、态度以及价值观。廉政文化就是一种价值观的体现,是廉政文化主体对廉洁从政的观念、看法、理念,这种价值观对行政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内化为自身思想道德观念的公职人员必然会以此为行为准则,形成大公无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因此,对廉政文化其他三个层面的测定可以通过对精神层面廉政文化的测定体现出来。

制度层面的廉政文化建设,主要指行政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充分反映廉政精神,体现廉政要求的各种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准则、行为规范等。这些制度与规范是对行使公共权力者的基本约束,是廉政文化主体勤政廉政、执政为民的基本保证,包括廉洁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制度、腐败典型及其危害的警示教育制度、廉洁行为准则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洁宣誓制度等。制度层面的廉政文化建设既可以看作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可以看作廉政文化建设得以落实的制度保障,没有制度层面的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就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行为层面的廉政文化建设,也就是廉政文化在人们行为中的体现,主要体现在公职人员的从政行为上。行为层面的廉政文化建设,是公职人员践行廉洁理念、社会公众崇尚廉洁理念的切实落实,表现为人们秉持廉政理念而具有的基本行为方式,如工作方式、生活习惯、言谈举止等。

物质层面的廉政文化建设,是指公共权力机关中凝聚、蕴涵着廉政精神的实体性或实践性载体的建设,包括廉政活动、廉政实践、廉政教育场所、廉政教育环境、廉政文化设施、廉政文化景观、廉政教育杂志、办公地点布局、办公设备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物质层面的廉政文化建设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失去了物质支撑的廉政文化建设,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可以说,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内容繁杂,地位重要,关乎我党执政地位的稳固,关乎人民政府的合法性地位,关乎我国全体大众的基本利益,关乎我国未来的持续发展与繁荣进步。


[1] 姚国华:《文化立国》,海天出版社,2002,第46页。

[2]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2,第66页。

[3] 启良:《西方文化概论》,花城出版社,2000,第123页。

[4]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六》。

[5] 《晏子春秋·内篇·问下第四》。

[6] 《孟子·离娄下》。

[7] 《管子·牧民》。

[8] 《墨子·修身》。

[9] 《老子·德经》。

[10] 《庄子·让王》。

[11] 《吕氏春秋·忠廉》。

[12] 《吕氏春秋·离俗》。

[13] 《吕氏春秋·诚廉》。

[14] 《吕氏春秋·离俗》。

[15] 张润枝:《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的思考》,《理论前沿》2004年第22期。

[16] 任建明:《时代呼唤廉政文化——廉政文化建设高层论坛综述》,《民主与科学》2006年第1期。

[17] 李季、龚界文:《中国特色行政文化构建思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增刊。

[18] 党国英:《对廉政文化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东南学术》2009年第1期。

[19] 潘西华:《加强党的廉政文化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天府新论》2007年第5期。

[20] 〔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第29页。

[21] 王沪宁:《当代西方政治学分析》,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第138页。

[22] 卜宪群:《论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发展道路与历史价值》,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s.net.cn/file/2007010585257.html。

[23] 卢岳华:《廉政文化与腐败文化比较的新视角》,《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年第8期。

[24] 程文浩:《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需回答的几个问题》,载《廉政文化新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第48~49页。

[25] 《论语·为政》。

[26] 〔瑞典〕缪尔达尔著《亚洲的戏剧》,方福前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第23页。

[27] 〔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第59页。

[28] 江雪松:《腐败的传统文化分析与廉政文化建设》,《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29] 吴武明:《资讯管理:e时代全方位国家建设理念与蓝图》,碁峰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0,第305页。

[30]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154页。

[31] 《大学》。

[32] 《论语·为政》。

[33] 《孟子·告天下》。

[34] 《孟子·公孙丑上》。

[35] 《孟子·尽心》。

[36] 《尚书·秦誓》。

[37]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1094~1095页。

[38]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1096页。

[39]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134页。

[40]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1438页。

[41]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第157页。

[42]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379页。

[43]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313页。

[44]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314页。

[45]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379页。

[46]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333页。

[47] 居继清:《论我党廉政文化建设思想的形成与发展》,《理论探讨》2009年第3期。

[48]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156页。

[49] 《江泽民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98年1月25日。

[50] 《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02,第50页。

[51] 《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02,第34页。

[52]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人民日报》2005年1月17日。

[53] 刘新华:《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与价值初探》,《宁波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54] 党国英:《对廉政文化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东南学术》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