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转型与幸福感变迁(197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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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求乐免苦”与追寻富强

晚清以降,以康有为、严复等人为代表的思想家对宋明理学所信奉的极端道德主义的价值取向与幸福观进行了抨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求乐免苦”“背苦趋乐”为指向的颇具功利主义色彩的幸福观。中国近代知识分子所提倡的“求乐免苦”的人性论源于西方的快乐主义以及功利主义思想,并以西方的自由、平等诸理念为理论基础,对于“以理杀人”的道德观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他们不仅承认利欲符合人的本性,而且在理论上对其进行了论证。

康有为明确提出:“普天之下,有生之徒,皆以求乐免苦而已。”(康有为,2007:7)“夫人道者,依人以为道。依人为道,苦乐而已,为人谋者,去苦以求乐而已,无他道矣。”(康有为,2007:6)康有为于此处把去苦求乐看作人道的重要准则,他不仅对宋明理学的天理人欲观做了激烈的批判,而且认为“夫天生人必有情欲,圣人只有顺之,而不绝之”(康有为,2007:569)。连圣人都顺乎个人的欲望,而不从根本否决它,何况是一个普通人呢?为论证人之欲望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康有为又把理学家“天理人欲”的说法颠倒为“人欲天理”。他指出:“理者,人之所立,贾谊谓立群臣、尊上下,此非天之所为,乃人之所设。故理者,人理也。若耳目百体,血气心知,天所先与,婴儿无知,已有欲焉,无与人事也。故欲者,天也。”(康有为,2007:111)康有为认为理是人为所立,而欲望乃是天生如此,由此可以推出宋明诸儒所推崇的“存天理、灭人欲”便是以人灭天。进一步,康有为又明确肯定“欲”。他说:“凡为血气之伦必有欲,有欲则莫不纵之,若无欲,则惟死耳。”(康有为,2007:103)康有为充分论证了个体利益、个人幸福的正当性,开近代以来“为利欲正名”的先河。

严复也较早地在中国大力宣传“背苦趋乐”的思想。他通过对赫胥黎思想及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介绍,揭示了人的自然本性中所固有的生存本能、欲望、自利的一面。赫胥黎认为,“人们的天资虽然差别很大,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他们都有贪图享乐和逃避生活上的痛苦的天赋欲望”(赫胥黎,1971:18~19)。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严复从人生的根本目的以及人追求幸福天性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了“背苦趋乐”的观点。他认为,“夫背苦向乐者,人情之大常也;好善而恶恶者,人性同具也”(严复,1986:1241)。可见,严复不仅将“背苦趋乐”视为人之为人的本性,而且将“乐”与“善”联结起来。严复指出,应当重视谋求私利的行为,“舍自营无以为存”(严复,1986:1395),只讲求仁义道德而忽视人欲功利,不仅不能促进社会发展,反而会阻碍社会进步。

梁启超进一步发展了康有为的学说。他认为,人的自然本性在于自我保存,而自我保存首先所应当遵循的便是趋利避害、去苦求乐的原则。梁启超提出,“增长其幸福者谓之善,使人减障其幸福者谓之恶……故道德云者,专以产出乐利预防苦害为目的”(梁启超,1989:20)。正因如此,人与生俱来的各种欲望以及求乐免苦的天性是无可厚非的,只能因势利导。“因而利导之,发明乐利之真相,使人毋狃小乐而陷大苦,毋见小利而致大害,则其托世运之进化,岂浅期也。”(梁启超,1989:30)梁启超受到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将其所宣称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奉为圭臬。他指出:“得幸福者之多数少数,即文明差率之正比例也。故纵览数千年之世运,其幸福之范围,恒愈竞而愈广,自最少数而进于次少数,自次少数而进于次多数,自次多数而进于大多数,进于最大多数。”(梁启超,1989:30)此处,梁启超已经明确地将获得幸福的个体的数量多少与社会文明程度联系在一起,而非从国家、社会的定性角度来评价文明的程度。

康有为等近代思想家对于个体物质生活利益正当性的反复论证,也为国家走向富强提供了论据。时代的巨变与思想家的大声疾呼,使得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绝对的道德理想主义逐渐动摇,那种只讲求道德天理而忽视人欲利益的观念遭到重大挑战。许多思想家认识到,道德理想主义并不能解决近代中国面临的内外交困局面,要想解决民族国家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必须重视利欲并使中国走上富国强兵的道路,因此,独立与富强的口号逐渐成为他们的共识。

近代中国所遭遇的种种灾难,迫使许多知识分子努力去寻找曾经的“天朝上国”逐渐走向崩溃的原因。正如葛兆光所言:“无论今天的人们对那个时代怎么看,大概都不会忽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弥漫在人们心中的一种岌岌乎危哉的心情,坚船利炮挟裹了鸦片也携带着西洋思想,把中国的思想世界和文化世界都弄得有些不知所措,而‘天朝大国’的梦幻在西洋东洋的崛起中破灭,又使得那些敏感的文化人产生了从来没有过的危机感。”(葛兆光,2000:665)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民族、国家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无疑在一定意义上要压倒民生问题,民族的独立与国家的富强成为这一时期最为急切也是头等重要的大事。

在传统社会“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伦理观念的熏陶与习染下,中国民众很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想法行事,他们的言行举止向来是严格因循某种伦理观念而不敢有所僭越。久而久之,服从与忍耐便成了生活的主旋律。梁启超认为这正是中国贫弱的原因所在,西方因为“人人有自主之权”“各得其所应有之利”“国人各行其固有之权”(梁启,1989:99)才如此富庶强大。因此,如果要实现国家的独立与富强、民众的自由与平等,政治层面上的革新势在必行。

甲午海战的彻底失败这一惨痛教训,使得许多知识分子及清政府意识到只是在技术层面上革新并不能使中国真正走向富强、民众走向幸福,变法图强成了当时有识之士的共识。中国的许多知识分子认识到进行社会变革乃是中国的唯一出路,“不由此道而欲以图存,欲以图强,是磨砖作镜,炊沙为饭之类也”(梁启超,1989:42)。清政府也急需一场政治上的改良来达到提升国力、缓和国内矛盾、抵御外敌侵略,从而维护自身统治的目的。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效仿西方政治模式,试图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挽救正处于危急存亡之秋的中华民族,从而使中国走向富强,使民众走向富庶安乐。但是,如同只在技术层面上革新的洋务运动一样,维新变法最终也以失败而告终。无论是技术上的学习西方还是制度上的变法,都最终未能令中国摆脱贫弱的局面,未能使中国走向富强之路。然而,同样是变法,与中国仅有一水之隔的日本却取得了成功,这使得许多知识分子不得不重新思考个中原因。其中,颇具代表性的便是梁启超的看法,他认为,“国之强弱兴衰,全系国民之智识与能力;而智识能力之进退增灭,全系国民思想;思想之高下,全系乎国民之所习惯与所信仰”(梁启超,1989:49)。基于此种认识,从根本上改造国民的思想与观念便成了实现美好生活、民众福祉的重要道路,近代中国开始转向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与重建来探寻国家富强与民众福祉。